張家慧、劉遠生兩博士均經海南一中院一審判決,現已生效。巫英蛟 攝
中共中央政法委并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公民李善杰,是劉遠生職務侵占罪案的受害人。現向領導反映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秘密審理秘密判決,拒不公開的違法行為。 2019年5月13日,海南省委政法委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海南省原政協常委劉遠生涉紀涉法涉罪案件,并承諾調查、處理結果將依法向社會公開。 此后,海南省政法部門對張家慧逮捕、移送審查起訴、起訴、審理及判決均依法向社會及時披露、及時公開。但是,對于劉遠生,除在逮捕時向社會公開信息外,其后再無信息披露。 特別是對劉遠生的審理、判決,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通知劉遠生涉罪系列案的受害人行使訴訟權利,如浙江溫州萬順植物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宗發、田心清…,甚至連前述受害人依法聯系該院時,該院也拒不告訴,嚴重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院的行為,不僅有悖司法公開原則,而且有違總書記“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指示精神,是對本次中央政法隊伍整頓工作的實質頂風,有害于海南自貿區法治昌明的環境建設,…鑒于劉遠生案影響廣泛,海南省一中院自以為是的保密措施,無異于掩耳盜鈴,外界早已知道劉遠生在2021年3月被判決14年6個月的事實。 更匪夷所思的是,劉遠生的親屬把海南省一中院的秘密行為炫耀成“劉遠生是受海南政法系統特別保護的人”……海南省一中院的行為,既經不起歷史檢驗,還會逆沖海南司法形象。 為此,特具信于領導,請領導敦促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即糾正違法行為為敬、為盼! 祝 為司法珍重 李善杰呈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來源:高倍鏡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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