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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新聞出版部門要以數字出版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數字出版是新型出版方式,利用數字技術進行內容加工,通過網絡傳播數字內容產品。其主要特征為內容生產數字化、管理過程數字化、產品形態數字化和傳播渠道網絡化。其具有海量存儲、搜索便捷、傳輸快速、互動性強、環保低碳等特點,已經成為全世界出版發展的主要方向。數字出版形式包括數據庫、軟件讀物、電子書、數字期刊、數字報紙、BBS、博客以及手機出版等領域。數字報紙迅速普及,彩信手機報的發展潛力強勁。隨著手機成為主要的數字移動終端,手機出版集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和無線網絡于一體。手機成為第五媒體,手機出版將引領一個全媒體時代。電子書使閱讀空間充分拓展,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讀者的個性化需求。數據表明,2009年我國包括網絡在線閱讀、手機閱讀、手持式閱讀器閱讀等方式的數字圖書閱讀開始普及,國民各類數字媒介閱讀率達到24.5%,全國約有2.8%的成年人只閱讀各類數字媒介而不讀紙質書。2009年已經有75%的報社涉足網絡報,55%的報社擁有手機報,全國手機報數量突破1500種。
我國數字出版已經具有堅實基礎,并保持良好發展勢頭。《數字出版“十二五”時期發展規劃》是數字出版的第一個專項五年規劃,對數字出版產業發展具有深遠意義。規劃指出,數字出版已經成為新聞出版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出版業發展的主要方向,也是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力發展數字出版產業,已成為中國實現向新聞出版強國邁進的重要戰略任務。2015年,國內數字出版產業整體收入規模為4403.85億元,比2014年增長30%,數字出版產業收入在新聞出版產業收入的總比由2014年的17.1%提升至20.5%。其中:互聯網期刊收入15.85億元,電子書49億元,數字報紙9.6億元,博客11.8億元,在線音樂55億元,網絡動漫44.2億元,移動出版1055.9億元,網絡游戲達888.8億元,在線教育180億元,互聯網廣告2093.7億元。2016年數字出版頂層設計更加精準到位;融合發展漸趨深入,路徑更加明確,思路更加清晰;多個重點領域取得較大突破;大數據在出版業的應用逐步落地,企業的用戶思維進一步強化;數字人才培養成績顯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加快發展網絡視聽、移動多媒體、數字出版、動漫游戲等新興產業”。這是“數字出版”首次列入國家五年規劃綱要,表明數字出版發展已納入國家戰略頂層設計。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中涉及新聞出版八個方面重要工作以及“一大三小”重要工程項目(“一大”為全民閱讀工程,“三小”為國家重大出版工程、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國家重點古籍整理出版項目),都與數字出版密切相關。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籌部署了數字出版專項規劃,數字出版“十三五”時期發展規劃提出“新聞出版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全面完成,傳統出版與新興出版融合發展初見成效”的目標,以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為抓手,推動教育出版、專業出版、大眾出版轉型升級、融合發展取得全面突破,探索應用服務模式。
在信息處理傳播數字化和互聯網應用普遍的前提下,數字出版凸顯出傳統出版所無可比擬的優勢:(1)生產迅速,成本低。數字出版產品的后期制作過程遠遠快于傳統出版物印刷裝訂的生產過程,而且無固定原料消耗,能實現零紙張、零印刷、零庫存。節約資源,降低成本。(2)發行方便、快捷,無倉儲、物流成本。數字出版物一般依賴互聯網進行銷售,可以突破地域時空的限制。(3)方便檢索和使用。通過網絡可以提供給讀者即想即得的互動式的、充分滿足讀者個性化需要的應時性服務。
傳統出版生存空間被擠壓是毫無疑義的,但不會消亡。數字出版和傳統出版可以相互促進,經過讀者檢驗的數字出版精品才出版傳統出版物,有利于保存和銷售,實現優勢互補。通過網絡走紅繼而引起紙質圖書熱銷的例子比比皆是。“電商+社群”也稱網絡社群營銷,正成為新型營銷模式。出版單位能夠更加清晰地了解讀者的實際需求,為出版社的選題策劃、圖書設計、產品形態開發、營銷方案制定等方面提供重要參考。
為促進發展數字出版等非紙介質戰略性新興出版產業,特別需要社科規劃辦與教育部等部門出臺相關政策,在成果形式、評價標準方面大力創新。
把數字出版分為公益性與經營性兩大類別。公益性的以免費獲取為主,不以贏利為目的。這可以從受教育權的高度加以認識。受教育權與獲得知識和信息密切相關。免費獲得基本信息服務是重要的公民權。有些名著是在流傳過程中集體接力創作的結果,適應文化創造發展的新形勢,公益性數字出版應該便于復制、傳播、再加工數字出版物的內容。要盡可能方便讀者獲取自己的內容,不要指望依靠內容贏利。依靠內容服務獲利的方式可以積極探索.
盡快制定數字出版相關的內容標準、格式標準、技術標準、產品標準、管理和服務標準,完成相關數字出版標準體系的制定,在生產、交換、流通過程中形成符合行業規范的數字出版業標準化體系。斯坦福大學法學院教授勞倫斯·萊斯格被公認為網絡法律界最具原創思想的教授。他的著作告訴大眾,壟斷機構是如何通過操縱法律和技術禁錮了文化,并壓制了創新,而自由文化和人們相關的數字權利應當在新千年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
在數字出版過程中必須倡導版利(Copyleft)意識。Copyleft本來是使一個程序成為自由軟件的通用方法,同時也使得這個程序的修改和擴展版本成為自由軟件。一般翻譯為“反版權”、“版權屬左”、“版權所無”、“公共版權”或“版責”。我認為,“版利”是更恰如其分的翻譯,非常契合其精神實質。Copyleft給使用者運行、拷貝、發布、學習、修改和改進軟件的權利。Copyleft反對的是通過壟斷產品的方式獲得利益,但絕不是狹隘地反對一切利益。通過壟斷產品獲得利益,是我們能夠直接想到的最簡單的方式,而放棄這種壟斷,以服務獲利則需要更大的智慧,因為找尋這個方法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人類文明的進步,就是保障交流權作為天賦的權利,即使既得利益者全力阻撓,即使曾經的法律制度看上去還不可動搖,可是完全的信息共享時代到來的潮流不可阻擋。不恰當地強調知識產權保護正成為當前信息化工作的一大障礙。黨報黨刊及其網站的信息共享工作應該進一步加以推動,我們應該身體力行地實踐“版利”意識,為豐富網絡中文內容、復興中華文化貢獻自己的力量。
如果大多數報刊的數字版成為常態,如果網絡論文、數字圖書可以用于考核晉職并且納入納入政府獎勵,我們必將迎來數字出版的春天,這同時也是中國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表現。
(作者劉德中是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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