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只有讓英烈有尊嚴地安息,才能讓中華民族有尊嚴地屹立!
《英雄烈士保護法》歷經十年呼吁,終于在2018年4月27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全票通過。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英烈的敬仰、關愛和保護,是黨心軍心民心所向。 前一段,社會上曾刮起一陣妖風毒氣。一些人以褻瀆英雄、調侃領袖作為酒后茶余的談資;一些人把戲說歷史作為吸引眼球、嘩眾取寵的工具;一些所謂的“人生失意者”把對社會的不滿發泄到英烈身上;一些所謂的“專家”、“教授”把三尺講臺作為沽名釣譽,“高級黑”歷史、顛覆“三觀”的場所;更有一些“精日”分子為侵略者張目、“洗地”,在抗戰圣地侮辱英烈,挑戰中華民族的道德底線……凡此種種,挖祖斷魂,是非顛倒,使親者痛仇者快。前人受辱,后人落淚。長此以往,一個民族的精神何在?一個民族的良心何在?一個民族的取向何在?一個民族的安身立命之處何在?感謝黨中央,感謝人大常委頒布了《英雄烈士保護法》,讓我們揩干凈那些敗類們噴向英烈們身上的污泥濁水,再現中華民族血浴榮光。
法律通過了,但并不等于英烈就可以安息了。我們必須做到:
一、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對那些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違法分子絕不心慈手軟,要敢于亮劍,冒頭一個懲治一個,對這些敗類的姑息就是對民族的犯罪。
二、要加強對《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宣傳力度。將其列入《國防教育》的重要內容,進課堂、進社區、進營房,使全民知其敬畏,知其榮辱,知其底線。電視影視節目要多創造一些有血有肉、可歌可泣的英雄主義、愛國主義的作品。
三、加強對網絡的監督管理。現在網絡已經是意識形態的主戰場,網絡監管部門具有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必須依法行事,否則視為瀆職。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民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不得觸犯《英雄烈士保護法》,凡以身試法者,公檢法等強力部門必須介入,落地查人,繩之以法。網絡運營者、微信群主和責任編輯要實行問責制,對違法言論視而不見、消極無為者應視為知法犯法,對違法信息要立即阻斷、刪除,并要記錄在案,依法舉報。
四、要加強輿論監督、法律監督、制度監督。全民都有義務遵守和維護《英雄烈士保護法》的法律權威地位,發現違法者,公民有權利舉報,公安機關有義務受理。要形成全民對侮辱英烈的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
五、要定期舉行英 烈紀念活動。每年的9月30日是法定的“烈士紀念日”,各級黨政軍領導同志和人民群眾必須依法舉行公祭活動,表達對英烈們的緬懷和敬意。
六、要切實做好英烈遺屬的優撫工作。要把還未脫貧的烈士遺屬作為第一“精準扶貧”對象,要逐一落實烈士遺屬在醫療、教育、就業、入伍、住房、養老等方面的優撫政策。對英烈親屬的關愛,就是對英烈的安撫,就是一種看得見、摸得著的社會導向。期盼《英雄烈士保護法》能夠產生巨大的社會效應,讓我們的英烈們有尊嚴地安息!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最后,祝網友和戰友們五一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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