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算起,《英烈保護法》的施行已經過去大半年了,按理來說,在法律的威懾下,網絡上那些攻擊英烈的人應該會有所收斂,然而,實際情況好像并沒有那么樂觀。不過,有一說一,盡管形勢依然嚴峻,但有法律依據總比沒有法律依據強,否則公知也不會因《英烈保護法》如喪考妣了,當然,公知的反應早就在預料之中,畢竟,只要人民群眾說“好得很”的事,對公知來說必然是“糟得很”的。
說起來很悲哀,那些曾經為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人民福祉做出過杰出貢獻的英烈,本應該是國家民族的精神圖騰,是人人敬仰的英雄,根本是不需要什么法律保護,但是,作為公知傳播“歷史虛無主義”的重要突破口,英烈正不斷被抹黑被攻擊。可以說,影響力越大的英烈受到攻擊的概率就越大,比方說雷鋒、毛岸英、劉胡蘭、邱少云、黃繼光、狼牙山五壯士等大家耳熟能詳的英烈就都曾被公知“特殊關照”過。
或許,正是公知太陰損太惡毒以及影響太壞才最終促成了《英烈保護法》的出臺,但是,必須承認,《英烈保護法》的出臺并沒有杜絕網絡上抹黑攻擊英烈的現象。畢竟,很多公知都是靠著抹黑英烈攻擊英烈“揚名立萬”并“名利雙收”的,比方說,那個攻擊毛岸英是“掛爐烤鴨”的袁*飛,現在可謂要名有名,要錢有錢,你要他放棄攻擊英烈并放棄到手的一切,難度有多大,就不用說了吧?
不過,我們也沒必要太擔心,畢竟凡事都有一個過程,相信隨著《英烈保護法》越來越深入人心,公知終歸會明白再這么下去后果會很嚴重的。正所謂“兩權相利取其重,兩權相害取其輕”,名利再讓人心動,在法律的威懾下,公知也好,公知的信徒也罷,都應該不會那么不知輕重或者說不知死活的。
英烈保護法的通過,一定程度上讓公知的囂張氣焰得到了收斂,也讓網民在維護英烈的時候更加底氣十足。講真,以前看到公知侮辱、誹謗英烈,愛國網民雖然氣不打一處來,但是大多時候卻只能無可奈何的看著,甚至罵句“狗娘養的”還要吃官司,我就奇怪了,那些將劉胡蘭說成“小三”,說雷鋒的故事是“虛構”,說邱少云是“烤肉”,說狼牙山五壯士“偷老鄉蘿卜”的人,他們不是“狗娘養的”又是什么?!!
我個人自然舉雙手贊成并擁護英烈保護法,只是,我依然有一個疑問:既然英烈有了《英烈保護法》,那么,英烈的統帥呢?毛主席作為雷鋒、劉胡蘭、邱少云、黃繼光等烈士的統帥,受到的詆毀和攻擊可一點也不比英烈少,那么,侮辱、誹謗毛主席的人是否也應該被依法追責?之所以提出這點疑問,是因為肯定會有公知鉆這個法律的空子,他們極有可能會舔著臉說毛主席不是“英烈”而繼續抹黑、攻擊,如果真出現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毛主席領導中國人民建立了新中國,領導了中國歷史上最深刻最偉大的變革,讓中國人民真正的挺直了腰桿,因此,在我看來,侮辱、誹謗毛主席的人不僅要與侮辱、誹謗英烈同罪,并且還要罪加一等。同時,毛主席不僅是英烈的統帥,還是全國人民愛戴的偉大領袖,因此,我們絕不能容許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抹黑攻擊毛主席,否則,不僅黨史國史軍事會被丑化,全國人民的感情也會受到嚴重傷害。民心是最可貴的,因此,維護毛主席的英名真的刻不容緩。同意的舉手!
再過幾天就是毛主席誕辰125周年了,我真的希望從此網絡上再也看不到任何攻擊英烈的言論,再也聽不到任何攻擊毛主席的聲音,我相信,果真如此的話,廣大愛國民眾一定會為此歡呼雀躍,甚至激動的淚流滿面的,老人家曾說“忽聞人間曾伏虎,淚飛頓作傾盆雨”,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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