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而思:首先這些觀點分歧是馬克思主義理論探討中的分歧。這些觀點對毛澤東同志的批評是同志式的批評。本文探討的,不是毛澤東可不可以批評,毛澤東同志說過,“誰都要改造,包括我,包括你們,”(《毛澤東年譜》1976.2.3)而是理論討論中因各種原因產生的不準確或誤解。對批毛,過去對右翼的詆毀、構陷揭露批判的多,對自己陣營中的誤解糾正的相對少。而后一種糾正,在新的歷史階段,對于解決現實矛盾,有著重要的撥亂反正、統一思想意義。評判的依據,是毛澤東同志的觀點所處的歷史條件和迄今為止的社會實踐總結,特別是現實矛盾的反映。討論的目的,不僅是正確認識今天中國資產階級形成的脈絡,以及市場經濟條件下我黨面臨的各種“資產階級法權”,更重要的是對其采取什么樣的正確態度。
1975年2月18日,毛澤東同志提出:“總而言之,中國屬于社會主義國家。解放前跟資本主義差不多。現在還實行八級工資制,按勞分配, 貨幣交換, 這些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所不同的是所有制變更了。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資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級工資制,等等。這只能在無產階級專政下加以限制。”《毛澤東年譜》本文提及的兩點誤解,都是圍繞這段話產生的。
第一種觀點認為,毛主席把資產階級法權看作是等級制度。這種觀點批評道:資產階級用平等自由反對封建主義,等級制度不是資產階級所要求的權利。由于毛主席誤解了資產階級法權,給我們帶來了經濟發展上的一些負面的東西。計件工資取消了,稿費取消了,許多拿工資的人員幾十年未漲工資。
大凡學習過毛選的人,凡不持成見者,極少會得出毛澤東誤解中國資產階級的結論。毛澤東同志對中國大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新生資產階級認識的客觀性,已經被長期實踐所證實。與其說毛澤東有誤解,倒不如說批評者對中國革命的歷史經驗有誤解。
從人類歷史進程看,資產階級是以資本增殖為基礎,以自由、平等、博愛為口號而登上政治舞臺的,它無需行政等級制來標示自己的政治地位。而中國有漫長封建史,又沒有英法、歐美現代資本主義史,中國革命,就是共產黨領導下的以農民為主力軍的革命。建國后,以小生產為基礎的封建文化殘余構成了黨內干部階級蛻變的土壤,主體為農民出身的無論是老革命還是干部隊伍,即使出現腐化變質,因為沒有生產資料所有權,只能以追求等級制、擴大等級制滋生的特權為目標。
毛澤東同志限制等級制,批判等級制滋生的特權,不僅表現了毛澤東同志徹底的革命的精神,主要是體現了在公有制基礎上,防范由于迷戀等級制,出現公仆變質,從而發展到資本主義化的一種戰略舉動。后來黨內大面積腐敗的歷史也恰恰證明了毛澤東同志防患于未然思想的客觀性。批評毛澤東同志對資產階級有等級制誤解,是用資產階級的普遍性否定中國的特殊性,有教條主義的思維特征。
至于“計件工資取消了,稿費取消了,許多拿工資的人員幾十年未漲工資”,應當從歷史事實出發。
早在建國前,毛澤東同志就對解放區經濟強調了“必須代以計件累進工資制,方能鼓勵勞動積極性”。(《毛澤東文集》第2卷458頁)建國后走集體經濟道路,反對變相單干,但從來都是支持生產責任制,反對平均主義的。毛澤東同志總結出來的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結合,水漲船高的物質利益原則,把物質、精神鼓勵結合起來的思想,是對唯物史觀的發展。看不到毛澤東同志從古田會議到晚年,一貫反對“絕對平均主義”,而把取消計件工資等實際存在的“左傾”歸咎于毛澤東,是找錯了原因,混淆了毛澤東思想和違背毛澤東思想的責任,可能和歷史虛無的宣傳有關,這種批評在政治上是不準確的。
新中國發展現代工業,不靠侵略掠奪,只能依靠農業積累和人民儲蓄。在巨大的工農業生產剪刀差,工農、城鄉、體力腦力勞動三大差別中,限制稿費和工人、干部的工資,是從中國絕大多數農村人口的現實出發,是為了密切工農聯盟和干群關系,是站在多數人一邊。批評者倘若是親歷者,對情況本應不乏了解,但卻站在少數人一邊,自然只能看到負作用。這種批評對照毛澤東同志的主張言行,特別是率先垂范,自我降低工資級別,稿費充公,反倒顯出了批評者的思想差距。
從這些角度來理解“稿費取消了,許多拿工資的人員幾十年未漲工資”,就容易了。正是由于這種收入分配的固化,保證了中國在改革開放伊始,還有比較平等的收入分配和財富分配。
第二種觀點認為,毛澤東存在著“多重混淆”,把資產階級法權不加區分地都與“走資本主義道路”、修正主義聯系起來,是超越歷史發展階段的“左”傾錯誤,進而把(馬克思的)“過渡時期”、“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三個不同階段的歷史任務明晰地區分開來,“才能避免重蹈毛澤東晚年錯誤的覆轍”。
善于從司空見慣的普遍現象總結出基本規律,是馬列毛的一個特點。善于從實際條件出發做出對策防范,這是列寧、毛澤東高于前人之處,而毛澤東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的實踐,對《哥達綱領批判》提出的以平等形式代表不平等的資產階級的權利的應對,是前人所沒有的。我們有的同志,在學習毛澤東經濟思想中,有準確的感悟,令人敬佩,但是,把毛澤東同志這段話歸類于“晚年錯誤”,卻是理解上的南轅北轍。
根據《毛澤東年譜》,1958年8月24日在政治局常委和有關領導的會議上,毛澤東指出:
“吃飯不要錢的辦法,可以逐步實行,暫時不定,一九五九年是否實行,明年再看。資產階級法權不能完全廢除……”。
這就把一線領導的“左”傾提議無限期推遲。同年11月9日提出:
“資產階級的法權,一部分必須破壞。比如,等級森嚴,居高臨下,脫離群眾,不跟群眾接近,不以普通勞動者的姿態出現,不是靠工作能力來吃飯,而是靠資格,靠權力。這方面必須破除,堅決要破,經常要破,破了又生,生了又破”。
同年11月23日、24日又指出:
“資產階級法權有一部分在社會主義時代是有用的,必須保護,使之為社會主義服務。把它打得體無完膚,會有一天我們要陷于被動,要承認錯誤,向有用的資產階級法權道歉。”“在現階段,利用商品生產、商品交換、貨幣制度、價值規律等形式,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生產,有利于向社會主義的全面的全民所有制過渡……”。
毛澤東同志不斷排除“左”和右的干擾,17年后提出對資產階級法權,“只能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加以限制”,更是深層次總結的結果。將其指控為“不加區分地都與‘走資本主義道路’、修正主義聯系起來”,這里的誤解有兩點:
1、 把“限制”誤解為“革除”,把預防性誤解為結果性。這種誤解難于區分建國以來常見的“左”派幼稚病和毛澤東不厭其煩的糾正。“現在還實行八級工資制,按勞分配,貨幣交換,這些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不過是對《哥達綱領批判》指出的貌似平等,實際并不平等的資產階級權利,用中國的實踐進行檢驗,同時又是深入的認識,指出了商品經濟和價值規律即使在完全公有制條件下也有兩重性,告誡全黨全軍全國人民,在司空見慣的公平條件下,也存在階級蛻變、分化的可能性,因此,革命不能停止。
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實踐,讓我們看到許多變質分子,原本出身貧寒,才能業績突出,但可悲的走向反面;很多人性腐敗的官員,自然蛻變為私有化推手,官商勾結,成為新生資產階級的助產士。毛澤東同志限制資產階級法權的談話已過去了四十多年,它的客觀性通過歷史發展準確體現出來,現實勝于雄辯,又通過習近平同志提出的,堅持共產黨的理論以“馬克思創建了唯物史觀和剩余價值學說” “以現存的階級斗爭” (在紀念馬克思誕辰200周年講話)為指導,“自我革命”,“刀口向內”得到繼承。
2、 關于所謂的“必然導致超越歷史發展階段的‘左’傾錯誤”。“過渡”、“階段”,曾一度是學者討論的熱點問題,其實,檢索一下列寧著作,在建立第一個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過程中,在不同的階段,為了說明不同的問題,列寧的“階段”、“過渡”的含義是不同的。
一切以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馬克思主義作為革命的階段論者,判定是否超越階段,必須做出注意水無常形,兵無常勢的具體分析。在探索中國社會主義中,毛澤東出現超越或滯后階段的認識是免不了的,正如毛澤東同志所說,一篇文章,相對于修訂稿,初稿就有謬誤。在嚴肅的文獻中,我們也可以常常看到毛澤東同志的自我批評,但這種“超越”的“左傾”,絕不是1975年到1976年關于資產階級法權的系統講話。如果離開具體條件,硬要用書本知識的演繹判定“超越”,批評實踐總結,就和建黨初期堅持城市中心的教條主義相似了。
毛澤東同志到了晚年,對很多問題的思考都是從當時條件出發,否定之否定的結果。如同禪宗的三重境界,見山是山,不是山,到還是山。所謂大音希聲,“淡然無極而眾美從之”(莊子《刻意》),很多表述以簡約為極致。有些稚嫩的批評,用第一次否定的簡單邏輯去批評毛澤東第二次或第n次否定的思考,就會產生似是而非的效果。如第一種觀點對取消計件工資的誤指和批評。
在部分干部中存在著對毛澤東“晚年錯誤”的思維定勢。離開了具體的情況具體分析,就會人云亦云,把對毛的批評公式化。毛澤東同志一生,對教條主義深惡痛絕,他自己說,寫文章不喜歡引用馬列。這是因為早年在一些教條主義的引經據典、振振有詞中,給中國革命帶來了巨大挫折,大批親愛的戰友失去生命。正如列寧諷刺考茨基的腦袋像裝滿馬克思著作的抽屜。用自己的話和感悟,說明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這是毛澤東獨有的特點,以至于在他去世后,有學者發現,毛選中引用馬恩不如孔孟多,于是自作聰明地認為毛澤東不是馬克思的信徒。
毛澤東晚年是錯誤,還是功績,這是社會實踐問題。認識是可以深化的,誤解是可以消除的,錯誤也是可以批評的,——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但要形成一種思維定勢,一種政治正確公式,似乎不提毛澤東“晚年錯誤”,觀點就不全面客觀,這就成了問題。在學風的嚴肅性上,必然會產生瑕疵。
鄧小平指出:“黨的路線同黨的一切決議一樣,總是要在實踐中受檢驗的,這是毛澤東同志講過多次的道理。不能說一種提法一經黨的代表大會通過,就不能對它的正確性作任何討論,否則下次代表大會怎么會提出新的提法呢?黨的歷屆代表大會的決議,在下屆代表大會之前,中央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得不作出必要的修改,是常有的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979.3.30,《鄧小平文選》第二卷,183頁)
倘若把這個觀點理解為只對九大、十大、十一大進行“實踐”檢驗,而不對之后黨的文件文獻實踐檢驗;只是少數人的實踐檢驗,不是人民群眾為主體的實踐檢驗;只是短暫的實踐檢驗,不是一個歷史周期的實踐檢驗,就必然墮入實用主義、折衷主義。
至于一些人把毛澤東同志的“晚年錯誤”掛在嘴上,作為“政治正確”的投名狀,已經是人品問題,令人鄙夷,不屬本文討論范圍。
2020.3.24
定稿于2020.6.18
感謝王今朝教授對本文的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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