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
革命英烈不朽英名豈容侮辱褻瀆
——方志敏烈士長孫方華清用法律武器捍衛英烈名譽紀實
《黨建》雜志記者 慈愛民 劉文韜
2018年4月2日下午,江西省弋陽縣人民法院。
此時,法官正在進行一起民事案件的訴前調解。案由是:方華清以革命先烈方志敏嫡長孫的身份,起訴徐祿飛、余香艷兩人侵害方志敏烈士名譽權。在嚴肅的法律和確鑿的證據面前,兩被告當場認錯,就侵害方志敏烈士及其領導的紅十軍團犧牲將士名譽一事,當面向方華清道歉,并出具書面致歉聲明。方華清接受了兩人的誠懇道歉,諒解了他們,同時放棄了精神撫慰金賠償的訴訟請求。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修改補充新增第185條規定,并于2017年10月1日實施后,第一例勝訴的維護英烈名譽權案件。新增的這條規定是:“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條規定的實施,為從根本上保護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和榮譽,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證。方華清的勝訴,引發了社會熱議。近日,本刊記者專訪了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兼職教授方華清,請他談談這起維權案件的始末。
卑劣的手法 險惡的用心
身材魁梧、聲如洪鐘的方華清,曾長期工作在政法、紀檢戰線,給人的感覺是滿臉英氣、一身正氣、機敏干練。當年,在蘇榮主政江西時期,時任南昌市紀委副書記的方華清,因堅持不與黨內腐敗分子為伍,堅守黨員所應恪守的原則底線,而被強行調離出紀檢監察機關。如今,他雖已年逾五旬,仍耿介率真、心直口快,保持著剛正不阿的品性,不愧為身上流淌著英雄血液的革命后代。
據方華清回憶,大概在六七年前,也就是2012年前后,他陸續收到一些親戚朋友的信息,說是有人在網上詆毀、侮辱方志敏烈士。聞此消息,方華清雖然氣憤,但認為這也許只是個別人的惡作劇而已,因為方志敏是中國家喻戶曉的革命先烈,公認的偉大的革命家和愛國主義者,他寫的《可愛的中國》、《清貧》等文章感人肺腑,影響了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對這樣一位鐵骨錚錚、情操高尚的革命先烈進行誣蔑、攻擊,不僅可笑,而且也不會有市場,謠言自然會不攻自破,所以他就沒有太在意。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一直到2017年,對方志敏的誣蔑、攻擊不僅沒有停止、消失,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有一天,方華清打開網絡,輸入“方志敏”的詞條,看到竟有多條侮辱方志敏的貼文,在這些貼子中,方志敏竟然被描述成了一個罪大惡極的綁匪、殺人越貨的強盜,捏造“方志敏及其領導的紅軍綁架并殺害了美國傳教士夫婦,他因此被國民政府判處死刑”,屬于“罪有應得”。除詆毀方志敏外,紅十軍團英勇犧牲的將士也遭到惡毒誣蔑。
看到這里,方華清肺都氣炸了。這些包藏禍心的誹謗,在手法上毫無新意,與當年國民黨反動派進攻蘇區時,散布所謂共產黨是“土匪”、“燒殺奸淫”和“共產共妻”的謊言真是如出一轍。他意識到這絕不是一般的惡作劇,而是正在涌動的歷史虛無主義暗流在作祟,是敵對勢力發動的“沒有硝煙的戰爭”。他們之所以要大肆編造謠言,混淆視聽,極力誹謗和攻擊紅軍領袖,損毀英烈英名,其根本政治目的是抹黑中國共產黨的光輝歷史,對我們黨執政的合法性提出質疑,摧毀全國人民尤其是摧毀年輕一代的精神高地,以達到渙散人心、擾亂社會、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企圖。
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英烈英名
看清了敵對勢力侵害英烈英名背后的險惡政治目的,方華清認為對此惡劣行徑決不能袖手旁觀。2017年1月20日,方華清與家人來到方志敏原籍地,以革命英烈直系親屬身份,向江西弋陽縣公安機關報案。
2017年2月20日,方華清(右二)來到方志敏烈士原籍地江西省弋陽縣,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然而這起侵權案有其特殊的復雜性。在一般的名譽侵權案里,案件大多可以追訴到具體人或單位,而此案由于涉案網貼是境外組織操縱、策劃的,因此無法確定“始作俑者”,于是,公安機關決定采取技術手段鎖定參與傳播侵權網貼的人。在公安部門高度重視下,江西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上下聯動,網監部門組織警力對相關帖文進行了遠程勘驗和電子證據固定,終于查獲了上饒市境內涉及傳播侵權網貼人員20多人。
對于涉案的這20多人,方華清進行了實事求是的分析。他覺得,如果說他們都是受到境外敵對勢力的指使或慫恿,顯然也不是事實,但是前些年對革命英烈事跡和我黨光榮歷史宣傳的缺失,確實是他們參與傳播這些惡毒信息的重要客觀原因。不過,由于對黨的歷史和英烈事跡的無知而傳謠,與刻意制造謠言侮辱先烈,還是有本質區別的,對前者主要還是批評教育的問題。方華清經過認真思考,并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依據我國《民法總則》修改補充新增第185條的規定,對其中有代表性的徐祿飛、余香艷兩人,提起了民事訴訟,而對其他涉嫌傳播網上侮辱信息的20余人,則由公安機關進行了治安處罰。
對于網上出現的詆毀方志敏烈士的惡毒信息,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義憤填膺。方華清的維權訴訟得到了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江西盛義律師事務所的大力支持,他們主動為這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第一案”提供了義務法律援助。在庭前調解當天,方志敏家鄉弋陽縣漆工鎮湖塘村的父老鄉親,自發來到調解現場,為革命英烈助威。
2018年4月2日,經法官征詢意見,原、被告各方均同意進行訴前調解。在調解現場,兩被告真誠向原告方華清認錯,并且鞠躬道歉。他們表示,通過原告和法官、代理律師的教育,其本人十分后悔自己的無知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方志敏的英雄形象,也嚴重傷害了方志敏后人的感情,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知錯悔錯,以后不信謠、不傳謠,努力傳播正能量。方華清對兩被告誠懇的認錯態度表示滿意,認為先烈的名譽不能用金錢衡量,故當場自愿放棄精神撫慰金的訴求。
至此,轟動一時的方志敏長孫維護英烈名譽案劃上了句號。這起案件的成功調解,不僅教育了廣大群眾,更是通過訴訟對當下大肆抹黑革命英烈的現象亮出紅牌,劃出了清晰的司法底線,成為弘揚社會正能量、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經典案例。
方華清告訴記者,實際上,從2017年8月起,因個人身體原因,經組織批準,他就一直在家休養,但這個時段正是公安機關搜究網絡傳謠者的關鍵時期。他一刻也不敢耽擱,一邊就醫治療,一邊抱病協助公安機關工作,并與江西盛義律師事務所一道查找收集大量涉及紅十軍團的史實資料,在此基礎上,他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方志敏烈士系由國民黨當局秘密殺害的史實鐵證。給人民法院的材料,是方華清病中花了近一個月的時間親手草擬的,其間耽誤了醫院檢查和診治,但他毫不在意這些。他認為,能夠為那些倒在征途上的革命英烈正名,是新時代共產黨員的無尚榮光,也是自己應盡的政治責任。
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
采訪中,方華清告訴記者,面對利用網絡對英雄烈士惡意誹謗和攻擊現象日趨嚴峻的局面,作為一名共產黨員、革命英烈的后人,他有更多的責任和義務擔起維護黨的歷史聲譽和政治安全的神圣職責。
方華清近照
2017年10月23日上午,全國人大法工委就《英雄烈士保護立法》起草工作,在南昌市召開專題調研座談會,邀請方華清出席并發言。在發言中,方華清列舉了方志敏名譽被侵害的事實,義正辭嚴地指出:“方志敏及紅十軍團犧牲將士被惡毒誹謗至今已達六七年之久,在這么長時間里,相關部門及英烈原籍地,始終未能正面回應和反擊敵對勢力的中傷誹謗,對此公然侮辱英烈的現象視而不見,這是一種不作為、不擔當的態度。”座談會后,新聞媒體對方華清進行了專訪,如實報道了他的發言,引發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
2018年4月27日,也就是方華清訴訟案調解結案第25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宣示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跡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的做法,都將依法受到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該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一法律的出臺,是最高立法機關以莊嚴行動回應社會各界對捍衛英雄的高度關切,回擊污蔑抹黑英雄的歷史虛無主義暗流,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愛國主義精神、崇尚和捍衛英雄烈士提升到了國家法律的高度。
但是,令人警醒的是,隨著人們價值觀的多元取向,網上輿論生態良莠不齊,尤其是敵對勢力的惡意造謠,詆毀污蔑英烈的現象在網上仍時有發生,直到現在,仍有人造謠“狼牙山五壯士欺壓百姓、偷吃群眾蘿卜”,有人污蔑“劉胡蘭是精神病、是小三該被追責”,有人說“黃繼光堵槍眼不合常理,是虛構的”,有人造謠“雷鋒是編造的典型、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雷鋒”,等等,這些惡意丑化英烈的言行,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嚴重動搖了廣大青少年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知。近日南昌市一個網名為“法海他懂愛了”的網民,在“百度貼吧—歷史吧”中,對一篇貼文《新聞聯播花了6分鐘時間來緬懷他——方志敏》進行跟帖,稱:“一個土匪,綁票的玩意”,繼續發表詆毀革命英烈言論。案發后,南昌市安義縣公安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調查,對作案人劉某依法進行傳喚,劉對自己在網上侮辱英烈的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公安機關對其依法給予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日前,方華清依據已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向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提請訴訟,追究劉某詆毀革命英烈的犯罪行為,該院已責成相關處室予以受理。
采訪結束時,方華清滿懷深情地說:“方志敏烈士是1935年被殺害的。1965年我出生那年,祖父犧牲已整整30年了。我上小學三年級時,才知道課文里的方志敏就是我的親祖父。對于紅軍,我跟所有出生于新中國的青少年一樣,都是通過課本和電影《閃閃的紅星》才形成了一些印象,覺得這些英雄離我們很遙遠。這次我挺身站出來依法為革命先烈英名維權,讓我產生了很多之前沒有的感覺和體驗,我從未曾料到自己與那親切又頗覺遙遠的紅軍,竟會有如此跨越時空的交集,產生出自己在與他們一起戰斗的感覺,這種感覺讓我頗覺驚奇,讓我為之激動,為之自豪。今天的年輕人,更應該了解我黨苦難輝煌的歷史,更應該了解革命先烈的光輝業績,否則,任憑歷史虛無主義肆虐,若干年后我們的黨、我們的英烈在青年一代眼里,還是什么?革命英烈不朽英名豈容侮辱褻瀆,這就是我依法維護方志敏烈士及紅十軍團犧牲將士英名的真正出發點。我這樣做,可以說是義不容辭!”
(據中宣部《黨建》雜志2018年第8期文章,原標題《革命英烈不朽英名豈容侮辱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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