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時期來,黑格爾唯心主義的“正反合”理論大行其道。認為事物的發展,就是“絕對精神”的“流動”:“正題”——“反題”——“合題”。妄言大千世界無不都是這樣“融合”著發展的。
黑格爾哲學是普魯士王國的“國家哲學”,“是在哲學上替專制制度、替警察國家、替王室司法、替書報檢查制度祝福。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是這樣想的,他的臣民也是這樣想的”(恩格斯:《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現今,有人打著“理論創新”的旗號,給“正反合”披上一件外衣,改名“一分為三”,跨越時空,堂堂正正地進入中國的馬克思主義哲學殿堂,這是明目張膽的招搖撞騙。
請看《“百度百科”:一分為三》條目的解釋:
“一分為三”,系“哲學新用語,也稱三分法、三點論、三元論,指事物作為矛盾的統一體,不僅要認識到包含著相互矛盾對立的兩個方面,更要注意到真正對矛盾雙方的統一與轉化起關鍵作用的是第三者”。
若問:為什么要進行這樣的“創新”?《“百度百科”:一分為三》的回答倒也直率:
“我們需要和諧哲學。對‘一分為二’做科學的非僵化的解釋,對建立和諧哲學有學術和理論意義。XP同志說:‘從一九五七年下半年開始,我們就犯了‘左’的錯誤。總的來說,就是對外封閉,對內以階級斗爭為綱,忽視發展生產力,制定的政策超越了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犯‘左’的錯誤原因很多,指導思想中的哲學思想出現毛病乃是重要原因之一。這就是無休止、無條件地宣揚‘斗爭哲學’,天天講‘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細究所謂‘斗爭哲學’的思想基因,實與僵化理解‘一分為二’而形成‘矛盾、對立、斗爭永遠第一’的思維定勢有一定關系”。
又說:
“由于‘一分為二’的提法有一定局限,不夠圓滿,存在著忽視或弱化矛盾同一性的傾向,故很容易被‘左’傾主張拿來作為自己的理論根據。這已為歷史確鑿地證明。周揚說,毛澤東晚年用‘一分為二’反對‘合二而一’,把對立絕對化,甚至認為‘綜合’這一哲學概念也只能用‘一方吃掉一方’去解釋,結果造成階級斗爭擴大化的后果。(《關于馬克思主義的幾個理論問題的探討》)此說實為中肯深刻的結論。
“今天我們講‘和諧’,講‘和而不同’,講‘雙贏’,講‘多元’,講‘并行不悖’,表明我們已經能夠科學地理解‘一分為二’,已經與只知道‘斗斗斗’的‘左’的思維決裂,已經更加全面地詮釋辯證法了。我們今天雖然仍在使用‘一分為二’這個提法,但實際上對其內涵的理解和使用的范圍,已經與以往有很大不同了”。
看,講得多么直白!原來“創新”“一分為三”理論,就是為了要從哲學上否定毛澤東思想的“一分為二”,就是為了要用“合二而一”思想來取代“一分為二”,就是為了要用“調和哲學”來否定“斗爭哲學”,一句話,就是為了要否定毛澤東思想主導的思想政治路線。
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是建立在唯物主義基礎上的辯證法理論,是“關于自然,人類社會和思維的運動和發展的普遍規律的科學”(《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81頁)。它是馬克思主義的宇宙觀,又是認識論和方法論。
唯物辯證法認為,物質世界是普遍聯系和不斷運動變化的統一整體,辯證規律是物質世界自己運動的規律。它包括三個基本規律: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現象與本質、原因與結果、必然與偶然、可能與現實、形式與內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疇。
那么,毛澤東思想把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概括為“一分為二”,究竟是科學、還是荒謬? “一分為二”是科學的 唯物辯證法的內涵如此豐富與深刻,怎樣才能把握它?唯有抓住它的本質與核心。那么,什么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與核心呢?
唯物辯證法在解釋客觀事物的存在與發展中,認為存在三大規律,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然而,請注意,這三大規律并不是并列關系。它們之間的關系是:
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本質與核心;質量互變規律,只是事物發展、變化過程中體現出來的形式;而否定之否定規律,則是事物階段性發展、變化的實質與結果。
準確地說,三者應該是一元的。
既然對立統一規律是事物矛盾的本質與核心,自然只有抓住這一本質與核心才能解決問題。現在的關鍵是,怎樣認識事物矛盾體的對立統一?列寧在《談談辯證法問題》中寫道:
“統一物之分為兩個部分以及對它的矛盾著的部分的認識……,是辯證法的實質”。
列寧認為,客觀事物的矛盾體都是由兩部分組成的。這兩部分既是矛盾(對立)著又共同存在于統一體之中,這就是對立統一。如:
在數學中,正和負,微分和積分。在力學中,作用與反作用。在物理學中,陽電和陰電。在化學中,原子的化合與分解。在社會科學中,階級斗爭。上述矛盾體都是由對立著的雙方組成的,少了任何一方(只要不承認“二”的存在),矛盾體本身也就被否定了。
既然事物的矛盾體都是由兩部分組成的,都是對立雙方互為條件的統一;那么,毛澤東思想把唯物辯證法概括為“一分為二”,不正是抓住了事物的本質與核心?這樣的科學概括有什么“局限”與“不夠圓滿”的?為什么要用“一分為三”來加以“修正”呢?
“一分為二”,是毛澤東同志對對立統一規律的精辟概括,是唯物辯證法的同義語。他在《黨內團結的辯證方法》中說,
“一分為二,這是個普遍的現象,這就是辯證法”。
就整個物質世界的發展過程來講,“一分為二”是普遍的。“一分為二”既看到矛盾雙方的對立和排斥,也看到雙方的聯系與統一,以及在一定條件下的互相轉化。“一分為二”是對對立統一規律的通俗表達,也是對唯物辯證法的科學概括。
馬克思主義哲學本來就是斗爭哲學。《共產黨宣言》的核心思想,就是斗爭性。真正的共產黨人絕不會去否定它的指導思想——斗爭哲學。
唯物辯證法認為,對立統一規律的核心就是矛盾斗爭。一切矛盾著的對立雙方,不但互相聯系,而且互相對立、互相排斥直至互相否定。凡有矛盾就有矛盾斗爭。矛盾斗爭性既存在于統一體趨向破裂和轉化的劇烈運動的狀態中,也存在于統一體相對穩定和靜止時期。它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對促使事物或矛盾的發展起著重大或決定性的作用。
恩格斯對此曾作過論證:
“進化論證明了:從一個簡單的細胞開始,怎樣由于遺傳和適應的不斷斗爭而一步一步地前進,一方面進化到最復雜的植物,另一方面進化到人。”(《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534頁)
列寧也說:
“一切現象和過程具有矛盾著的、相互排斥的、對立的傾向。要認識世界上一切過程的‘自己運動’、自生的發展和蓬勃的生活,就要把這些過程當做對立面的統一來認識。發展是對立面的‘斗爭’”。“對立面的統一(一致、同一、均勢)是有條件的、暫時的、易逝的、相對的。相互排斥的對立面的斗爭則是絕對的,正如發展、運動是絕對的一樣。”(列寧:《談談辯證法問題》)
毛澤東繼承了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了對立統一規律中的矛盾學說,寫下了《矛盾論》和《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等著作。特別是提出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問題,主張不同質的矛盾應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解決。既認為矛盾斗爭的絕對性;又考慮到矛盾雙方相對統一的辯證關系。在革命實踐中,他成功地實施統一戰線政策。在社會主義三大改造時期,對官僚、買辦資產階級采取沒收的政策;對民族資產階級則采取贖買方式進行“和平改造”。在思想斗爭領域,更是主張“承認人總是要犯錯誤的,不因為一個人犯了錯誤就否定他的一切”。“對犯錯誤的同志第一是要斗爭,要把錯誤思想徹底肅清。第二還要幫助他。一曰斗,二曰幫。從善意出發,幫助他改正錯誤”(《黨內團結的辯證方法》)。這就是“一分為二”。
可見,把毛澤東思想中的“一分為二”哲學觀點,歪曲為“斗斗斗”、“極左”,無疑是“反毛”、“污毛”逆流中的一種惡意污蔑與攻擊。
“一分為三”是荒謬的 再回頭看看“一分為三”,無不都充滿其內在的荒謬性。
首先,世間事物能“一分為三”嗎?這個“三”指的究竟是什么?按照《“百度百科”:一分為三》的權威解釋:
“一分為三”,“指事物作為矛盾的統一體,不僅要認識到包含著相互矛盾對立的兩個方面,更要注意到真正對矛盾雙方的統一與轉化起關鍵作用的是第三者”。
按此解釋,就是說事物矛盾體除了對立雙方以外,還存在一個第三方,即對“矛盾雙方的統一與轉化”起關鍵作用的“第三者”。這個“第三者”是誰?如果筆者理解正確,那無非就是指事物所以能夠存在與變化的條件。如果真是指“條件”,那《“百度百科”:一分為三》的解釋,就犯了一個邏輯混亂的錯誤。
誰都知道,討論問題必須遵循邏輯上的同一律。即雙方在討論問題時,必須保持思維、概念和判斷的同一性。如果討論者一個說東,另一個在說西,那還怎么討論?
事物矛盾體的構成,究竟是對立統一的兩個因素,抑是三個因素?現在《“百度百科”:一分為三》的解釋,離開了“矛盾體構成”這個話題本身,卻扯出矛盾體雙方存在與轉化的“條件”因素,這不是胡謅又是什么呢?這在邏輯上就叫“偷換概念”!
退一步講,即使按照這種混亂邏輯,其實也是得不出“一分為三”的結論的。
如果“第三者”是指對“矛盾雙方的統一”起關鍵作用的因素。那么,誰都承認:矛盾對立雙方的存在是互為條件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第三者”。那就只能是“一分為二”,又何來“一分為三”?
如果“第三者”是指對矛盾雙方“轉化起關鍵作用”的因素,那也不可能是“一分為三”,而只可能是“一分為十”或“一分為N”。因為促使矛盾轉化的因素是很難確定的,這種因素太多了。可能會是十個因素,更可能有難以界定的因素,故最后只能用“N”來表達了!
可見,“一分為三”的提出,根本沒有客觀依據;完全是無中生有、主觀憑空想象的產物。其本身邏輯是如此混亂不堪,豈不荒謬?
其次,如果把事物矛盾體的發展過程,非要以“正題”——“反題”——“合題”的方式進行解釋,硬說這是“一分為三”。那也只能是黑格爾唯心主義“絕對精神”的“流動”。這種解釋與馬克思主義理論是風馬牛不相及的。這種唯心論觀點豈能用來解釋唯物辯證法?又怎能掛得住“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牌號?要說這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創新”,是一種“哲學新用語”,這不是招搖撞騙又是什么?
唯物辯證法認為,事物的發展就是由低級到高級、由舊質到新質的變化過程,它是一個螺旋式的上升過程。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內部的矛盾性,就是“一分為二”。即對立雙方中代表新生的一方,不斷地與代表衰亡的一方進行斗爭;經歷長期的量變(漸變),最終實現質變(突變),形成了新的事物矛盾體。新的事物矛盾體一旦形成,又開始新一輪的“一分為二”的發展進程,如此發展永無止境。因此,“一分為二”不僅反映事物矛盾體的構成,也揭示了它的發展過程。
“一分為三”既不能正確描述事物矛盾體本身的準確構成,又不能科學反映事物的發展過程。除了留下一堆說不清、道不明的荒謬以外,其實什么也說明不了。
客觀世界發展的矛盾性是絕對的,統一是相對的。這是客觀規律,是誰也改變不了的。凡愿意正視現實的人們,都不得不承認這一條。唯有代表衰亡的勢力,才害怕接觸“矛盾”與“斗爭”,只想在“統一”、“和諧”的幻境中尋找安全感。然而,現實總是殘酷的,“調和哲學”屢屢會在它的面前被碰得頭破血流,最終只得可憐巴巴地在“自慰”中消度時光了。
口是心非的朋友們,請捫心自問:你是馬克思主義者嗎?記住:
世界是物質的,物質存在的形式就是運動。“運動本身就是矛盾”,“生物在每一瞬間是它自身,同時又是別的東西。所以,生命也是存在于物體和過程本身中的不斷地自行產生并自行解決的矛盾;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來”。(恩格斯:《反杜林論》)
“一分為三”實質就是“合二而一”。這種以“理論創新”為名炮制的“調和論”,根本不是什么新玩意兒。
究竟是“一分為二”,還是“合二而一”?
結論:物質世界的新陳代謝運動,就是“一分為二”。
這是誰也無法抗拒與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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