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網傳南京大學文學系語言系主任、長江學者沈陽,在北京大學中文系任教時對女學生高巖實施性侵一事,引起網友廣泛討論。南大人文學院回應“沈陽事件”:建議沈陽辭去文學院教職。
南京大學文學院在其官方網站,發表《南京大學文學院關于北大校友網上發文的聲明 》,表示“經討論,決定支持兩校(北京大學‘南京大學)的聲明;就一些傳聞作出說明;建議沈陽辭去南京大學文學院的教職 ”。
南京大學文學院
關于北大校友網上發文的聲明
2018年4月5日,北京大學校友在網上發文,要求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原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沈陽對其在北京大學中文系任教期間導致1998年某女生自殺事件負責,引起網絡議論紛紜。
4月5日,南京大學文學院及時向學校匯報此事并配合學校的調查工作。
4月6日,南京大學教師工作部發表《聲明》,表示高度重視,并成立專門工作組進行研判,密切關注事件發展。
同日,北京大學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也發表《聲明》,說明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部門對沈陽的事件做出事實認定,給出了調查結果;同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
北京大學的《聲明》表示將復核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南京大學文學院行政經討論,決定支持兩校的聲明;就一些傳聞作出說明;建議沈陽辭去南京大學文學院的教職。
南京大學文學院行政經討論,決定支持兩校的聲明;就一些傳聞作出說明;建議沈陽辭去南京大學文學院的教職。
特此聲明如下:
一、關于沈陽調入南京大學文學院的經過。
2010年前后,因文學院語言學專業老一輩教授相繼退休,人才梯隊斷裂,導致文學院國家重點學科漢語言文字學缺乏高水平人才,學科面臨滑坡趨勢,文學院決定引進學界高端人才保障該學科的發展。
2011年下半年,時任北京大學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學人文特聘教授的沈陽因在北京大學未能獲得申報當年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的推薦,按照可以在外單位申報的原則,沈陽主動聯系南京大學文學院,申請以南京大學作為推薦單位申報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2012年上半年,沈陽正式提交了以南大為推薦單位的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候選人相關申報材料。與此同時,南京大學文學院向學校打報告申請引進沈陽至漢語言文字學專業任教。當年沈陽入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與南京大學簽訂了《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聘期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3年3月,沈陽辦理了人事調動手續,進入南京大學工作。在調動過程中,北京大學相關部門和沈陽本人都沒有向南京大學文學院說明曾經因師德師風問題接受處分之事。南京大學文學院基于沈陽具有的“北京大學中文系副主任、北京大學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身份,沒有向南京大學人力資源處請求前往北京大學外調查檔。為此,南京大學文學院愿意承擔人才引進工作程序不嚴謹的錯誤并向南京大學請求處分。
二、關于沈陽要求調往上海師范大學。
2017年2月,沈陽向南京大學和文學院提出調往上海師范大學,后又向文學院說明因對方原因未能調動。目前,沈陽的人事關系仍在南京大學文學院。但據上海師范大學官方網站的介紹,沈陽“現任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上海師范大學光啟講席教授,上海師范大學人文傳學院教授。”此中的原因,南京大學文學院并不知情。
三、我們的立場和決定。
鑒于兩校的《聲明》和當前網絡的議論,南京大學文學院表達以下立場和決定:
1、沈陽在調動工作的過程中隱瞞事實,存在職業道德問題。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沈陽未能以黨紀黨規嚴格要求自己。
2、根據兩校的《聲明》,沈陽目前處于等待核查和調查的階段。在此階段,停止沈陽從事南京大學文學院的教書育人工作。
3、北京大學的處分已經證實沈陽的師德師風存在過問題,任何處分都不能代表事實的消亡。南京大學文學院應該及時糾正人才引進工作的錯誤,堅持以師德為上的原則,重新審核沈陽的師德師風是否符合南京大學文學院全體同仁教書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這個共同體的認同。南京大學文學院認為:他不符合。
4、網絡的議論已經嚴重影響南京大學文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和學術聲譽。沈陽已經不適合在南京大學文學院工作。
為表達南京大學文學院同仁對職業道德的崇敬和職業尊嚴的珍惜,文學院行政向沈陽本人表達了上述聲明、立場和建議。同時,南京大學文學院將此聲明上報學校黨政。
南京大學文學院行政
2018年4月6日
南京大學文學院前任院長丁帆也在其朋友圈發表了個人說明,自責引人失察。
事件回顧
4月5日上午,一篇題為《現南京大學文學語言學系主任、長江學者沈陽教授,女生高巖的死真的與你無關嗎?》的網帖在網絡上廣泛流傳。
文章中檢舉了現南京大學文學院語言學系主任、長江學者沈陽,在北京大學中文系任教時對女學生高巖實施性侵一事。并指,而后高巖因此受到壓力于1998年自殺。
當日,沈陽回應稱,舉報文章中指責均為“惡意誹謗”,“保留控告的權利”。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就此事發布說明:學校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復核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北大學生發文舉報老師性侵
據紅星新聞報道,舉報人之一、北大中文系1995級學生王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之所以舉報沈陽,是因為作為高巖的同學,一是為了紀念她去世20周年,二是支持高巖家長的想法,希望沈陽道歉。
他在追憶高巖逝世20周年的文章中提到,高巖是班上學習成績最好的同學之一,有點內向,總是和和氣氣的,但又似乎挺敏感。當年,他并不知道這件事的細節,“那個年代,高巖也不可能和男生聊這些。”
北大社會學系1995級學生李悠悠和高巖從高中時就是同窗好友,據李悠悠描述,從大一下學期開始,高巖多次向其提到沈陽以交流學術等名目約其單獨見面,“其中至少三次提到了發生性侵”。
首先是“邀請高巖共乘教師校車”,接著“要求其到家里學術懇談”,直到最終“餓狼撲身”。在舉報的文章中,李悠悠描述了三個事件。她告訴紅星新聞,“這些行為違背高巖的個人意愿,否則她不會一直不斷地找我傾訴”。并稱“說這些的時候,高巖的眼睛里盈滿了淚水。我在她的大眼睛里,讀到了深深的恐懼與焦慮。”
1998年3月11日,高巖在家中開煤氣自殺。李悠悠說她當時并未察覺到任何前兆,只是事后了解她曾向沈陽去討要一個說法。李悠悠表示,高巖當時曾留有遺書,里面提到了這件事,但并未出現沈陽的名字,而是用“他”來指代,但之后由于高巖的母親每每想及這件事便覺得異常氣憤,所以遺書不久之后便被丟掉。
沈陽回應:惡意誹謗
據新京報報道,沈陽對此事回應稱,舉報文章中指責均為“惡意誹謗”,“保留控告的權利”。
另外,沈陽在向南京大學文學院黨委的情況說明中稱,“愿就有關情況向黨委和領導做出說明”。
此外,沈陽表示,已向南京大學文學院黨委書記劉重喜說明此事,因發文者并非向單位舉報,而是網上傳播,請單位“在處置相關信息時說明,歡迎發貼者向北京大學和南京大學正式‘舉報’。在調查清楚事實前,不應以個人揣測之辭散布信息”。
而舉報人之一的王敖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歡迎沈陽告我們誹謗”。
另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20年前,“北大教授性侵事件”發生后,當年北大中文系系主任費振剛曾參與過對教師沈陽的紀律處分。
費振剛說,在該次內部會議上,對沈陽作出了記大過處分,針對該處分,高巖家屬、沈陽本人均未提出異議。
同時,費振剛還稱,“我是一個老人,對這個事情有我自己的判斷。當年,他是個年輕人,但是從師德講,這個年輕老師是有問題的。”
北大回應:立即復核情況
4月6日下午,北京大學官方微博在發布的說明中稱,近日,有校友在網上發文,要求原中文系教師沈陽(2011年已調離北大)對1998年某女同學自殺事件承擔責任、作出道歉。對此,學校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復核情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經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這一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查結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
全文如下↓
上師大:決不讓有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上講臺
4月6日下午,針對沈陽教授目前是否在上海師范大學任職一事,上師大人事處處長陳昌來向新京報記者回應稱,上海師大一直重視師德師風教育和建設,決不讓有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上講臺。
4月6日,兩位上海師范大學的內部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被北大校友實名舉報性侵女生的沈陽教授已被上海師范大學停課。
對此說法,陳昌來未做正面回應。他說,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上海師大一直重視師德師風教育和建設,決不讓有師德師風問題的教師上講臺。
陳昌來稱,沈陽的編制和人事關系均不在上海師范大學,學校將密切關注有關部門的正式信息和處理意見。
昨日下午,上海師范大學人文與傳播學院副院長詹丹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沈陽的正式編制是在南京大學,他在上海師范大學屬于兼職,非正式員工。詹丹說,沈陽到上海師大的時間不到一年,沒有帶研究生。對于沈陽是否被停課,他稱自己不知道。
上師大內部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沈陽在上師大帶的是本科生的現代漢語課程,在舉報事件引發公眾關注后,沈陽被該校人文與傳播學院停課。
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要求
近年多來,教育部出臺了一系列的規定和意見,對高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提出了要求。
高校教師的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
高校教師不得有下列情形:
1. 損害國家利益,損害學生和學校合法權益的行為;
2.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3. 在科研工作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違規使用科研經費以及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4. 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5. 在招生、考試、學生推優、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 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7. 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有上述情形的以及其他違反高校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依法依規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解除聘用合同或者開除。對嚴重違法違紀的要及時移交相關部門。
——摘自《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2014年10月
2018年1月16日,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于利用師生關系,對學生實施性騷擾的行為,教育部的態度始終是非常堅決的,教育部反復強調,對于觸犯師德紅線、侵害學生的行為,教育部始終堅持“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續梅透露,教育部目前也在著手于長效機制的建設,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從制度層面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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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共青團中央(gqtzy2014)綜合整理自微信公眾號“中文熱點”“紅星新聞”、新華網、新京報、中國教育報、中國新聞周刊、現代快報、北京大學官微、界面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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