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寫完《山東高考頂替案,是在根基上摧毀公平公正!》,就看到了一些讓我很難過的消息。
那位傳說中的班主任,找到茍晶老家,買了幾斤桃子,拿出一萬塊錢,茍晶的母親不要。他當著茍晶母親的面,帶著些許威脅的語氣說,“你是不是還有個孫女要考高中啦?”
然后,這位神通廣大的班主任又帶著幾個山東大漢,從山東追到浙江,在茍晶單位樓下候了十個小時,想要逼茍晶和解。茍晶含著淚發視頻說,不忍心看到班主任老師花白的頭發。
于是,網絡上出現了很多要茍晶放過老人的聲音。仿佛犯罪的是茍晶,而不是那幫混蛋。憑什么,好人要歷經九九八十一難,才能取到真經,而壞蛋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憑什么?
她的班主任邱老師,并非等閑之輩,多次榮獲城區十佳班主任、優秀教師獎,就在茍晶上大學的機會被班主任的女兒頂替的第二年,邱老師還獲得濟寧市五一勞動獎章。濟寧市電視臺多次報道其模范事跡。你會覺得這就是一個普通老師,背后沒有龐大的資源嗎?
當年,他手中可是握著茍晶們的生殺予奪大權。
茍晶其實跟我是同齡人,都生于1978年,只是我幸運地比她早兩年上大學。1978年出生的孩子有1800萬人,當時中國城鎮化率非常低,高考幾乎是農村寒門子弟人生躍遷的唯一途徑,那時高考的競爭難度,比現在激烈得多。上大學真的意味著改變命運。
家境貧寒的茍晶很爭氣,中考免考被保送到市里最好的高中之一,在分班考試中,又考進了尖子班,接受學校業務水平最高老師的教學。在濟寧實驗中學1994級一班的學生中,茍晶成績一直排名前列。詭異的是,1997年高考,她的“成績”是全班倒數第一,倒數第二去了大專,剩下的全部考上本科。
她曾經的同班同學,朱德舉,在東北林業大學畢業后留學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博士,現為湖南大學教授,國家高層次人才計劃入選者;程德強,中國礦業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某院副院長;馮翠典,美國博士,浙江外國語學院教育學院學前教育系主任;廉立芳,山東交通大學教授;李淑美,天津血液病醫院教授;孫福勛,山東蓬萊市財政局局長……他們的人生,在23年前那場考試后,分道揚鑣。誰敢說,當年要是茍晶正常上了大學,她不會成為同班那八名博士、五名教授之一?她的人生之路完全因此改變。復讀那年,她不知道自己參賽的號碼,已經被班主任拿走了,連上跑道的機會都沒有了。她以高中畢業的學歷,求職四處碰壁,無奈之下開淘寶,歷經劫難,現在還算幸福。可這條路,可能根本就不是她的夢想。我在評論區還看到一則網友留言,說他上小學、初中時候,家門口有一個寫粉筆字特別漂亮的“傻子”,名叫楚國勝,因為渾渾噩噩,鄉里人想看他寫字,就給他一根煙,看到他的字都贊嘆不已,大家都為他的遭遇惋惜不已,他原本是縣里還是鄉里面讀書很厲害的人,就是因為高考分數被他人頂替,別人上了大學,他自己落榜,農村人無權無勢,只能受盡欺負,最后把自己逼瘋了。茍晶能在苦難中挺過來,沒有把自己逼瘋,已經是萬幸。然后,就有一些圣母婊出來說,茍晶,你班主任那么老了,也不容易,你應該原諒他,放棄仇怨,擁抱善良!茍晶還不夠善良嗎?她就是因為太善良,當年才被選中成為頂替的目標的吧?家里窮,沒錢沒勢,不會去鬧,甚至在得知真相的2003年,她也是想,反正已經上不了大學了,就這樣算了吧,也沒錢打官司。在看到當年老師白發蒼蒼的背影后,她又動了惻隱之心,反復在說自己不是針對老師,還說老師當年的教學水平高。除了茍晶,那些被頂替的人,又何嘗不是善良呢?陳春秀,說起那個頂替她的人,說人家“很漂亮”,說看照片就感覺自己“好像跟人家不是一個檔次的”。的確,被頂替的人,都是社會底層的,窮人家的孩子,確實跟那些有錢有勢的不是一個階層的。那些盯著他們下手的,何嘗不是看準了他們家里窮,沒有靠山,性格軟弱,過分善良呢?但凡有點反抗潛質的,估計都不會被選為目標!正因為好人太善良,所以壞人才會囂張,得寸進尺。茍晶的班主任,一個人可以完成當年全套的操作嗎?入學涉及到的環節太多,方方面面都需要協調,幾乎不可能單獨作案,背后可能是一條黑色產業鏈。而那些躲在背后的人,當然希望茍晶刪帖,當然希望她寬恕年邁的班主任,當然希望不是解決問題而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要茍晶退縮了,他們就得逞了,他們的罪惡沒人發現,又可以心安理得地繼續作惡。所以茍晶說,她就是想要個真相,要當年這些人承擔責任!冒名頂替上大學,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首先是侵犯姓名權、受教育權。齊玉苓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關于以侵犯姓名權的手段侵犯憲法保護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權利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明確冒名頂替行為侵犯了齊玉苓依據憲法規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并造成了具體的損害后果,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該司法解釋在2008年12月24日被廢止,理由也未說明。從刑事責任上講,冒名者有可能參與涉及偽造或變造身份證、戶籍,冒名者可能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當然,實現冒名頂替上學,可能還會涉及到被冒名者所在學校、當地招生辦、戶籍管理部門、高校招生與學校管理部門等多個環節。在這個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的,可能還構成行賄罪。在冒名頂替過程中,提供協助的公職人員,可能觸犯濫用職權罪;招生過程中涉事的相關人員,可能觸犯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只是,有些行為時過境遷,是否已過追訴時效,可能是另一個問題。就算不能讓他們坐牢,開除公職、開除黨籍,剝奪學籍,剝奪學位,公示天下,也夠這些混蛋受的。只是,心善的茍晶們,下得去手嗎?圣母婊們,會不會把矛頭對準受害者們?得饒人處且饒人?為什么不說,宜將剩勇追窮寇呢!小時候看電視劇,每次看到壞人在被制服的時候,好人總是表現出心軟,準備放他一馬,結果轉身就被壞人背后捅刀子。所以記住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原諒是閻王爺的工作,讓壞人下地獄去乞求原諒,而我們要做的,就是讓事情成為本來應該有的樣子!
(來源:昆侖策網,原載“天下說法”微信公號【作者授權】,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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