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民反映,自己在盒馬鮮生某超市購物時,發(fā)現(xiàn)部分糖果商品沒有價簽,或是以低價價簽吸引顧客,但實際價格比價簽價格高出許多。經過記者實地走訪發(fā)現(xiàn),正如李先生所說,20多種品類的糖果僅有一個9.9元/袋的價簽,其余均沒有價簽,但9.9元/袋價簽下面的商品已售罄。除了糖果貨架外,超市的部分餅干、電池、漱口水、暖寶寶貨架也有類似的情況。(紅星新聞11月19日)
超市貨架上的貨品琳瑯滿目、種類繁多,別說消費者,恐怕店家自己也不能清楚記得每種貨品的價格,再者,顧客到超市購物也不能每樣物品都要詢問售貨員,這其中發(fā)揮作用的便是商品標簽。不同廠家、不同份量、不同型號,價格都可能存在差異,超市或商場有必要更有義務將每種類別、價格的產品分別標注,以供顧客清楚甄別、自由選擇,這也是明碼標價、公平交易的前提。明碼標價是商家應該做到的基本操作,這不僅是便于消費者識別,更是尊重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力的一種體現(xiàn)。對于事件中一個貨架多類不同價格商品卻“共用”一個標簽,我們無從判斷商家的行為,但不管如何,這樣的“小錯誤”都不該發(fā)生。缺少架托可以“自制”,雖不一定美觀,但至少能將價格表明;再不然將同價商品歸置一起,用“海報”、牌子注明;或者商場廣播循環(huán)播報“因何種原因導致物品價格不清晰,顧客如有疑問可以詢問售貨員…”,這些辦法足以解決燃眉之急。從商家角度來講,檢查商品是否完好、位置放置是否正確、價簽與貨品是否對應,都應該是日常工作中的一環(huán),然而卻仍然出現(xiàn)多個貨架多日價簽不全的情況,這難免讓消費者不滿。
雖不能一桿打死地認定商家是否存在欺詐行為,但是監(jiān)管部門的鞭子也要發(fā)揮應有的作用,不管是通過處罰來規(guī)范商家行為,還是以儆效尤規(guī)范市場競爭行為,嚴厲的處罰更不能因客觀原因而減輕。作為商家,不過是否故意,也應該及時反思、查找漏洞,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雖不是故意之為,但也應用實際行動獲得顧客諒解,遠不是一個缺少架托的說辭就能過關的。消費者在購物時應該“擦亮”雙眼,選擇物品也不能“想當然”,雖說明碼標價,但難免出現(xiàn)漏洞或誤解,如有疑問多咨詢商家,能減少自己的損失,也能提醒商家及時改正錯誤、彌補漏洞。關,觀眾客觀評價。
作者:姜姝嫻 工作單位:河北省泊頭市文廟鎮(zhèn)政府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lián)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guī),IP可查。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高端精神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qū)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 社會調查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