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建筑工是所有行業當中體力勞動最強的活。在高溫下從事建筑工,實在讓人受不了。在古城西安,建筑工人王建祿因熱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被送醫后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去世。但是,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因為王建祿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竟然無法將其認定為工傷。而且,家屬無法與施工單位負責人取得聯系。如果用人單位以沒簽勞動合同為由拒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那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就不能裝聾作啞,那就應當積極主動地依法履職盡責,不能讓勞動者流血流汗又喪命,最后卻沒人管。
7月5日,在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興隆街道甫張村,建筑工人王建祿因熱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被送醫后搶救無效,于次日凌晨去世。王建祿的女兒王女士告訴南都記者,父親病倒當天,總共在高溫、高濕度的環境中工作了9個小時。(上游新聞網7月16日)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作為行政執法部門,理應依法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不能讓無權無勢的打工者無依無靠。而且,更應該依法查一查,看看所有建筑工地究竟用人單位還有多少打工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更應該查一查有多少工地的建筑施工項目屬于二手轉包工程項目。住建監管部門究竟在干什么?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西安市公安機關,不能讓未簽合同成為用人單位拒不承擔法律責任的甩鍋理由,要依法立案,徹底查清事實真相,用工單位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社會主義法治,就是要保護公民依法享有的權益。用人單位作為責任主體,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在高溫條件下保護打工者的生命安全,不能為了錢不要打工者的寶貴生命。
在高溫下勞動作業,用人單位必須采取降溫防暑措施。建筑工人王建祿因熱射病倒在了收工回家的路上,并被醫院診斷為熱射病,用人單位必然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不管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只要有工人證明王建祿在某工地干過活,這就是法理證據。雖然王建祿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也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不能因為王建祿已經去世,用人單位死不認賬。
對于不顧員工死活的用人單位,不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還是公安機關,應當積極主動地為受害者家屬依法討回公道,必須依法伸張社會公平正義,不能讓死不認賬的用人單位負責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因為,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不是王建祿自己的過錯責任,用人單位才是真正的過錯責任者,用人單位是在故意不與王建祿簽訂勞動合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公安機關必須明辨是非,依法沉清責任。國家法律權威必須靠執法者依法維護,不能讓違法者肆意踐踏國家法律權威。
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依法治國的執法原則。不管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行政執法,還是公安機關的依法追究法律刑事責任,都需要實事求是辦案,不能偏聽偏信,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辦案原則秉公執法,絕不能讓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不能讓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和法人代表肆意歪曲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筑工人王建祿因熱射病倒在收工回家的路上,并導致去世,他應當依法享受工傷待遇,用人單位必須承擔法律所規定的一切責任。只有依法保護打工者的生命安全,打工者才能依法享有生命權。而且,在依法治國和依法治市中,西安市不能讓投機商人鉆國家法律法規的空子。
作者:郭喜林 系河南省作家協會會員 工作單位:新鄉市新運公司辦公室;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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