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是今年兩會關注的熱點話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顯示,過去一年,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2948人,同比上升24.1%。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數據上升的一個原因是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情況依然嚴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數據上升的另一個原因,跟中國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發展有關。”
為完善機制,及時干預,嚴厲懲治、有效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推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近日,最高檢等9部門下發了《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規定9類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關單位和個人須立即報案。
《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規定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是指有關報告義務主體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意見》嚴格規定了性侵、虐待、欺凌、遺棄、拐賣等九類應當報告的情形,報告責任主體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的,應按照主管行政機關要求報告備案。具備先期核實條件的相關單位、機構、組織及人員,可以對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情況進行初步核實,并在報案或舉報時將相關材料一并提交公安機關。
該項制度的出臺確保了案件依法及時有效查處并能有效督促相關責任單位嚴肅整改,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構筑起“防火墻”。在辦案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需要保護救助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可聯合民政、婦聯等部門審慎制定安置方案,落實案中庇護,案后又能及時跟進監督、開展生活幫扶等,全方位構建起保護救助未成年人精細網絡。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于2020年5月29日作的《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試行)有關情況的通報表示:“建立強制報告制度對于及時干預、有效保護未成年人意義重大。一是有利于在第一時間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線索,及時完善固定證據,有效懲治違法犯罪,將不法傷害程度降到最低。二是能讓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時、有效的心理干預、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實維護其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三是有助于及時排除隱患,堵塞管理漏洞,促進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四是有助于整合各部門資源和力量,形成部門聯動、銜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護良好局面。未來強制報告制度的推行,在提高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意識的同時,將進一步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未成年人保護意識,凝聚社會共識,在全社會營造更加濃郁的關愛保護未成年人氛圍。”
作者:辛聞 河北省滄州市南皮縣南皮鎮政府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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