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哈工大兩名學生作弊被開除,浙大一名學生強奸卻只給予留校察看,兩起事件同時登上了熱榜,處理結果形成的反差對網友們的價值觀造成了很大沖擊。在公眾認知里,學生作弊遠遠要比強奸嚴重的多,而浙江大學似乎冒著天下之大不韙,實在有違公眾對強奸犯的痛恨,此事無疑對浙江大學的聲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影響。
然而,就目前公開的信息,不管是前期法院的量刑判決,還是后期浙江大學依據校規作出留校察看決定,實際上都做到了“有法可依”。這樣的處分我們可以理解,但絕對無法接受。該生在校期間犯了罪,判刑一年半結果緩刑一年半,等于實際刑期并不執行,也就是說,這次強奸罪行對該生的畢業、求職毫無影響。而且該生目前尚在刑期內,但其仍朋友圈等社交媒體上“載歌載舞,歡聲笑語”,絲毫看不出悔改之意,倒是像一名僥幸逃脫的惡魔,在祝賀闖關的勝利。這一切不僅是對法庭緩刑判決的反諷,也是對浙大留校察看處分的嘲笑。
其實,我國絕大多數高校對于學生的管理和要求還是比較嚴格的。如中國科技大學學生手冊上明確規定,如學生受到拘留等行政處罰,學校也是開除學籍零容忍;南京大學有關學生違紀處分第十四條規定,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眾所周知,除了哈工大兩學生作弊被開除之外,還有偷外賣的大學生已被刑拘,交大偷拍裙底的學生也被開除,以及近日在國科大季子越在境外社交平臺發表涉及南京大屠殺等不當言論也被開除學籍。而到了浙江大學這里,經調查,也曾對吸毒和猥褻女生的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并且到期即撤銷處分,這也許符合浙大的規定,但校規的必要性和嚴肅性蕩然無存,也令它沒有絲毫約束力。浙大以滑稽的方式放棄大學自主權,所謂校規完全是無聊的文字游戲,根本起不到教育作用。
通過對比不同大學在處分學生時,尤其對待刑事犯罪的學生出現的巨大落差落差,讓人產生不解,大學之間到底根據什么來制定處分標準,著實讓人疑惑。積極地看,此事件也是重估學生違紀規定的機會。學校和法院要做的是通過公權主持正義,而非濫用公權踐踏正義,應尊重社會共識和基礎民意,而不是機械式的執行,只講程序正義不講實質正義。否則,一切的不公平都逃不出群眾雪亮的眼睛。
作者:張聰 作者單位:河北省任丘市西環路辦事處 來源:【昆侖策網】(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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