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謚伯陽,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詳,《史記》等記載老子出生于楚國或陳國 。中國古代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和史學家,道家學派創(chuàng)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與莊子并稱"老莊",曾被列為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歷史名人之一。】
習近平總書記曾引用《老子》“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累土”的名言,教導人們必須具有堅強的毅力和耐心,從細處著手、從小事做起,久久為功以成大業(yè)。(《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8月19日)又引用《老子》“圖難于其易,為大于其細。天下難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細”的格言,教誨人們謀劃難事要從其容易做的地方入手,成就大事要從其細小的地方入手。天下困難的事情一定要從其容易的地方做起,天下偉大的事情一定要從細小的地方著手,并且要未雨綢繆,早做準備,抓緊抓實,嚴肅對待,萬萬不可粗心大意。習總書記對《老子》的引用表明,《老子》不僅在習總書記心中有相當?shù)牡匚唬摇独献印返乃枷朐诋敶哂鞋F(xiàn)實的價值。(《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11月12日)老子的《老子》,自誕生2500年以來,曾經取得過至高無上唯我獨尊的思想文化地位,漢初幾近百年曾被奉為國家主流意識形態(tài)和治國理政的基本指導思想。史學家司馬談對《老子》的評價就是漢初意識形態(tài)和治國理政思想的具體體現(xiàn)。自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老子》雖然被逐漸降為諸子百家中的一家,但《老子》的思想文化從未失去自己的璀璨和光芒,至今仍是中國文化的源頭,思想的活水,給人們以智慧的啟迪、思想的熏陶、情感的寄托。
《老子》一書的綱領和精華是《老子》的哲學。老子的哲學既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最高峰,又是中國古代哲學的集大成者,可以說掌握了《老子》哲學,就基本掌握了中國古代哲學的框架和體系,就基本把握了中國古代哲學的精髓和精華,不僅對于認識中國古代文化具有提綱挈領的作用,而且對于認識當代中國社會仍具有參考價值和一定的指導作用。
但是,《老子》及《老子》的哲學本身若老子“其猶龍邪”!見首不見尾;另一方面隨著語言的演變、社會時代的變遷,導致兩千多年來人們對《老子》及《老子》的哲學的闡釋見仁見智、莫衷一是,至今仍是眾說紛紜、晦暗難明。鄙人不揣冒昧,斗膽對《老子》的哲學為之一說,以供方家哂之。本質屬性是對事物具有決定意義的特有屬性,即決定該事物之所以為該事物而不是其他事物的屬性。因此,探討《老子》哲學的本質屬性,只能從《老子》之道中探求,而且必須堅持以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采取老實實、嚴謹務實的態(tài)度,方能把握和探得《老子》哲學的本質屬性。《老子》開篇即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改,可以為天下母”。這個“有物混成”無名無姓,老子將其取字為“道”,勉強名之為“大”,因而,道也是大,大也就是道。這個道,“有物混成”,因而是物質的。這個道,“先天地生”,他先于天地而存在,因而是宇宙的本原,按照現(xiàn)在的話講,就是原始宇宙——其實,中國先人很早以前就天才地猜想到了原始宇宙的存在。中國古代的蒙學讀本《幼學瓊林》開篇就是“餛飩初開,乾坤始定”。這個道,“寂兮寥兮”,寂靜無聲,無邊無際,因而這個道具有寂靜無聲的品格和無邊無際的空間。這個道“獨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且“逝、遠、反”。說道獨立不改,并不是說他的形狀、體積等物質的非本質的屬性不改,這些非本質的屬性是會發(fā)生變化的,而是說道的物質性不改,運行天下無休無止的法則不改,可以為天下母并生育天地和萬事萬物的法則不改,向遠方流動并最終返回自身的運動規(guī)律不改,等等,一言以蔽之,就是道的物質性不會改,道的品格、法則或規(guī)律不會改,道的總法則或根本規(guī)律不會改。因此,老子之道是物質的,是“有物混成”之初這個原始宇宙總物質的,而道的性質、品格、法則或規(guī)律則是物質的或曰是原始宇宙這個總物質的自然屬性。老子又曰“道法自然”。道法自然的實際含義是:作為物質的或曰總物質的道效法自身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或規(guī)律,因而老子之道就是自然之道,老子道的法則,就是自然法則。老子之道的本質屬性還需探求“域中四大”的屬性。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對此,人們有不同詮釋。莊子認為,一即語言中的大道,二即語言中的“混成之物”的道體相對為二,三即前二者衍生出命名之物而為三,前三者與不同名稱的萬物是為四。莊子還認為,道為一,是為“本數(shù)”,一切自然數(shù)從一開始,一而后二,二而后三,三為眾,則由三及萬。陰陽學家認為,一為道,二為陰陽或曰乾坤、天地,天地合生人和動植物是為三,天地人則叁生萬物。愚以為,復觀宇宙的發(fā)生發(fā)展史,老子的“道生一”,既是原始宇宙的自生自化;“一生二”,既是原始宇宙生育、衍化為天地;“二生三”,既是天地合而生人;“三生萬物”,是天地自化和人與天地奮斗能孕育滋生萬事萬物。但不論作怎樣的詮釋,老子的“域中”之道都是一個物質的世界。老子之道又孕育在萬物之中。老子之道都是“萬物護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因而萬事萬物都是道,或者說老子的道就在宇宙間的萬事萬物之中。在此最重要的是老子提出了陰陽概念。老子的陰陽雖然不是現(xiàn)代哲學的矛盾或對立統(tǒng)一的概念,但已有矛盾或對立統(tǒng)一概念初步含義。老子客觀地認識到,事物都是由陰陽二氣構成且是由陰陽二氣的平衡構成。有了陰陽二氣的平衡,才有了具體事物的穩(wěn)定。老子如果再前進一步,就不難得出陰陽二氣不平衡,就會打破事物的平衡發(fā)生事物轉化的結論。將老子這個結論引申一下,人們就很容易得出辯證唯物主義的物質原理。在老子看來,“有物混成”之道是宇宙的本原,是自然之道,是自然的法則;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萬事萬物之道也是自然之道和自然的法則。這好像有點邏輯混亂,但老子事實上捋清和理順了他們之間的關系。在老子那里,無論是天地人之道,還是萬事萬物之道,都是具體的自然之物和具體的自然之道。“有物混成”的自然之道生育了天地人,生養(yǎng)了萬事萬物,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是也。但是,老子的“道”不是單向的自然之道生育具體的事物的關系,還是具體的事物回歸自然之道的關系。老子認為,具體的事物或自然之道“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于無物。”意思是說,具體的自然之道他的上端是不明亮的,他的下端是不晦暗的。他是連續(xù)的狀態(tài),不能用一個具體的名號去稱謂他,最終又回到一種不是具體沒有固定形狀之物的狀態(tài)。這種不是具體、沒有固定形狀之物的“無物”實際就是宇宙物質的一部分,實際就是回歸自然。顯然,老子在對自然之道和對具體的事物之道的闡釋中,不僅確證了“道”的物質性,而且更自然而然毫不違和地確立了“道”的物質運動、物質運動循環(huán)往復、物質運動對立統(tǒng)一等自然法則。老子之道還“像帝之先”。老子雖然承認上帝的存在,但是他排除了“道”或曰世界的物質性是上帝創(chuàng)造的。這是一個了不起的命題。這一命題,不僅徹底否定了“上帝創(chuàng)造人類”的神創(chuàng)說,而且從根本上確證和坐實了“道”的物質性。老子之道更是辯證的。的確,老子的哲學,沒有辯證一詞,更沒有對立統(tǒng)一一說,然而,老子確實那樣做了,確實創(chuàng)立和運用了辯證法。洋洋五千言,上屆“有物混成”之初,中達宇宙天地,下致蕓蕓眾生、萬事萬物,基本可見事物的對立統(tǒng)一。尤其是老子對事相事理的闡述。比如老子所說的“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后相隨”的闡述,就直逼唯物辯證法。但是,老子的辯證法并不徹底。這突出表現(xiàn)為老子對人類社會關系的揭示方面,基本是機械的、形而上學的。因此,老子的辯證法,只能算是有缺陷的素樸的辯證法。老子之道包含天之道、地之道和人之道。比如老子認為,“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補有余”。但是,老子論天之道、地之道和人之道不全面、不深刻,尤其是對人之道的闡釋很不全面、很不深刻。老子看到了人之道與天之道、自然之道的不同,并且看到了人之道的巨大的對立和差距。老子還看到了人類社會是一個共同體,圣人、王侯和老百姓也有共同的思想和利益,所謂“圣人無常心,以百姓之心為心”。但是,在老子那里,人類社會規(guī)律不僅是一個副產品,剛開了一個頭,就匆匆剎了尾,而且人類社會基本是自然之道的秩序,似乎人在自然面前無能為力;人尤其是作為蕓蕓眾生,基本是天地的奴隸和自然的奴隸,看不到人尤其是百姓對自然的正面的積極的影響,更看不到百姓對人類社會發(fā)展的推動作用。因此,見物不見人,否定人民群眾的歷史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否定人類的活動對自然正面的積極的影響和作用,是老子哲學根本性的缺陷。
老子之道是物質之道。老子的“有物混成”之道是物質的并且是總物質,是宇宙的本原,是自然之道,是生育萬事萬物之道;老子的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萬事萬物之道是物質的,是具體的自然之道,他們最終將回歸宇宙。這個物質,就是老子講的自然。因此,老子之道是自然,是自然之道,是自然法則。
老子之道有人之道,但他嚴重忽視了人類社會之道,基本否定了蕓蕓眾生的正面的積極的作用,這是老子哲學最大的缺陷。老子之道更是辯證的,這是《老子》的優(yōu)點和特點,但老子的辯證法是有缺陷的,因為他的辯證法沒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但是瑕不掩瑜,概括起來講,老子的哲學是有缺陷的素樸的自然辯證法。
二、《老子》哲學的自然辯證法
《老子》哲學的精髓和根本特征是自然辯證法。辯證法不服從其他任何權威,他只服從自己的權威并強行為自己開辟道路。老子的自然辯證法也不服從其他權威,只服從自己的權威并為自己的發(fā)展強行開辟道路。老子的自然辯證法是以道為核心,以道與德為主軸,以政理、事相事理、知言和知行為功用的自然哲學,是主觀辯證法與客觀辯證法的結合。老子的主觀辯證法是他對自然的思維和認知;老子的客觀辯證法是自然本身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或規(guī)律的展開、發(fā)展和變化,因而,只要弄清和捋清了老子的自然之道、天地之道和人之道,也就弄清和捋清了老子自然辯證法的實質。(一)自然之道——是老子關于宇宙生成、衍化和發(fā)展的自然辯證法老子的道玄之又玄、云里霧里,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尾。尤其是統(tǒng)治了中國千余年的王弼編著的《老子》,開篇就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將人們帶入了老子哲學思辨的迷宮,至今讓相當一部分老子之徒,思之愈密、慮之愈深而離真實的老子之道愈遠,就愈失去老子哲學思想的本真。煉丹之徒,更是走火入魔。其實,只要抓住老子所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就會掀開老子之道的神秘面紗,露出老子之道“柏杜莎”的頭——就是關于自然之道、天地之道和人之道的哲學思想框架。
這個哲學思想框架濃縮在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宇宙生成論中。開辟鴻蒙,“道生一”。“一”也是“道”。道生一,也就是道生道。這好像是同義反復。這確實是同義反復,但這樣的同義反復,是有實際意義的——反映了“先天地生”的“有物混成”之物——按照現(xiàn)代科學的說法,就是原始宇宙的生成和發(fā)展的實際和過程。這個“有物混成”之物或曰原始宇宙,就是老子“古之極”的最初的自然之道,因而道生道,也是自然之道生育自然之道。自然之道如何生育自然之道,老子似乎說了,就是“萬物負陰而抱陽。”就是萬物都有陰陽二氣,由陰陽二氣保持萬事萬物的平衡和本質。但老子沒有說陰陽二氣是推動事物發(fā)展的內部矛盾,因而似乎又沒有說。老子沒有說,是因為老子看到了事物的矛盾,但還沒有看到事物內部的矛盾是推動事物發(fā)展變化的根本動力。如果老子看到了并且承認事物內部的矛盾是事物發(fā)展變化的根本動力,那就危險了——就會讓老子的“人法自然”的自然辯證法轟然崩塌。但老子已經認識到是“道生道”——自然之道自己生育了自己,已經是一個了不起的認知。接著,“一生二”。對于“二”,人們有著不同的解讀。有說是天地人,有說是天地乾坤。愚以為,“二”就是天地乾坤。這里的天地乾坤,可以理解為現(xiàn)代宇宙。再接著,“二生三”。對于“三”,人們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說是天地人,有人說是天地人和萬物。愚以為,從邏輯上講,“三”是天地人似乎更科學,就是“天地相合而生人”,天地人是謂“三”。人之所以與天地并而為三,是因為在老子看來,人是萬物之靈,是高于其他生靈和生命的。老子的這個觀點,也就是后人歸納的“天地人,謂之三才。”——人是推動宇宙天地萬事萬物發(fā)展變化的三個主動因素之一。最后,“三生萬物”。天地相合生育萬事萬物,就是老子說的:“天地相合以降甘露”——天地間的陽光、空氣、水、土壤等自然條件的形成孕育了萬事萬物,包括萬物之靈的人,而人與天地的和諧或爭斗卻能影響和制約萬事萬物。老子上述關于宇宙生成、衍化和發(fā)展的過程和結果表明:老子的自然之道有兩個既緊密聯(lián)系又有基本區(qū)別的自然之道:“古之極”的自然之道生育和形成了自然之道,而自然之道則是對“古之極”的自然之道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和規(guī)律的展開和發(fā)展,他們共同構成了老子的道——老子自然之道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和品格,因而老子在具體運用自然之道的法則時并沒有分別二者,而把他們看成是一個東西并且事實上他們也構成了一個東西。老子認為,“古之極”的自然之道,是宇宙萬事萬物的本原。他是物質的,是“道法自身”的自然,是原始宇宙,因此,物質性,是老子之道的根本性質。他自然寂靜無聲,遼闊無際,獨立不改,周行不息,“逝遠反”動,為天下母生育萬物,構成了老子之道的基本屬性又構成了老子之道的基本法則和根本規(guī)律。他淵兮,似萬物之宗;湛兮,似或存;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博之不得,構成了老子之道的基本特征。他道虛不盈,萬物恃之而不辭,功成不有,長而不宰,從不自大,無為無不為,等等,構成了老子之道的品格。“古之極”的自然之道的性質、屬性、品格、特性、法則和規(guī)律規(guī)定、支配、生育和控制了天地人萬事萬物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和規(guī)律。正因為如此,所以老子認為,“執(zhí)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篤守天地開端之前的遠古之道,就可以統(tǒng)御當今的社會現(xiàn)實。理解了遠古時代開端的道理,就把握了道的根本精神!“古之極”的自然之道產生了天地人萬事萬物等具體的自然之道。這些具體的自然之道,遵循“古之極”的自然之道的法則和規(guī)律,而具體的自然之道則“萬物將自化”“萬物將自賓”。“古之極”的自然之道規(guī)定了天地人萬事萬物的自然秩序,而天地人萬事萬物則按照自然秩序各司其職、各安其位。這就是老子的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則。遵循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則,天地萬物、人類社會就會自歸道序、自然和諧;反之,就會陰陽失和、社會混亂。“古之極”的自然之道產生了萬事萬物。萬事萬物卻“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于無物。”——具體的萬事萬物連續(xù)不斷的產生,又接連不斷地死亡,最終又回到“無物”的自然,從而形成了一個完美的萬事萬物產生、發(fā)展和死亡的循環(huán)往復。這個無限循環(huán)往復的自然之道的運行過程確立了完美無缺、自動自律的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則。“人法自然”——人們按照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則照做無誤就成了。天地相合,油然作云、沛然成雨,春風化雨、滋潤萬物,產生萬物又使萬物勃發(fā),因此,天地是仁慈的,所以人類要有仁愛之心,因此,老子“三寶”的第一寶就是慈或曰仁愛。天地賜予萬物既不多予也不少予,總是恰到好處,所以人類要秉持“儉”,“治人事天莫若嗇”“為腹不為目”,勤儉節(jié)約過日子;而所有的生命包括人一旦回歸大地——歸于無物,那就“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毫不可惜,棄而不用。自然之道,不可抗拒,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因此,“不敢為天下先”。老子認為,“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天的運行法則,不與萬物爭斗而善于取得勝利,不發(fā)布命令而善于得其所得,不用召喚而萬物依照時令自然而然出現(xiàn),坦然自在卻善于妥善安排一切。天網稀稀疏疏,卻從不漏失一物。“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天的法則,就是減少多余的而補給不足的,從而使自然達到平衡和諧。老子認為,“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久者,以其不自生。”——天地的壽命之所以長久,是因為他不追求自我生命的存在,所以能夠恒長久遠,因而天地又有了順其自然和舍己為群的品格。老子認為,地之道具有“江海”“谷神”和“水”的品格,因為這些都是大地——人類居住的地球的一部分。“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古能為百谷王。”也就是,江海所以能成為百川的領袖,是因為他們善處下位,能處下,所以能成為百川的領袖。“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大意是,谷神不會自己死亡,這是玄之又玄的產道。玄之又玄的產道,叫做天地的根本,他連綿不斷好像實際存在,但他的效用卻無窮無盡。“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意思是,最高的善像水一樣,水善于慈潤萬物而不與萬物發(fā)生矛盾。正因為天地之道有上述之法則和品格,才成為人類效法的對象,才成為自然之道,自然秩序和自然法則。老子關于人類社會自身的法則主要是:“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余。”——人類的法則,是減損不足的奉送給多余的。老子之所以只講這一條人類社會的自身法則,是因為老子的哲學是自然辯證法,是人類效法自然的辯證法。人類產生于自然又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受自然秩序或自然法則的規(guī)定、支配和控制;人類成為人類,自然就有了人類的特殊,也就有了人類自身的品格或法則等,但講多了,不僅與老子的自然秩序和法則對抗起來,而且就不是老子的自然辯證法了。但是,老子揭示的這個人類社會的法則的意義不可低估。他分明讓人們看到了社會分化后的階級對立,分明讓人們看到了人之道與天之道和自然之道的對立。(四)對立統(tǒng)一——老子哲學的根本特征和精髓《老子》雖然只有五千言,但處處可見矛盾,節(jié)節(jié)可見對立統(tǒng)一——有人統(tǒng)計,至少有八十多處。《老子》的哲學是以道為核心并圍繞道展開的,因此,只要闡釋了老子道的矛盾并旁及老子的“德”,也就基本闡明了老子哲學的根本特征和精髓。“有物混成”與“域中四大”。“有物混成”自從有名,就成了自然,成了自然之道。“道生萬物”,自然之道生產了天、地、人。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域中四大”是自然之道的產物,“域中四大”又回歸自然之道而成為道道、天道、地道和王道。自然之道與道生萬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不過是老子抽象化的宇宙誕生發(fā)展和變化過程,也可以簡化為“道生萬物”。所謂“道生萬物”的實質,是宇宙生成以后,“天地相合以降甘露”——老子說是天地自動相互作用降下了甜美的露水才孕育了萬事萬物的結果。老子的自然之道孕育了萬事萬物;萬事萬物又“繩繩不可名,復歸于無物”——萬事萬物作為連續(xù)不斷的發(fā)展狀態(tài),雖然不能用具體的名稱名之,但他最終回歸到無物之物——自然之道。這樣,自然之道與萬事萬物實現(xiàn)了完美的統(tǒng)一。有與無。自然之道碰到的第一個對立,就是無名的“有物混成”與有名的自然之道的混成的對立。“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始。”自然之道是獲得第一個名字的,因而自然之道是有名之母,而自然之道的有名又是從無名的自然之產生和發(fā)展而來的。第二,是自然之道自身內部的“有”與“無”的對立。自然之道是“有”的。他有行、有聲、有限、有生、有滅、有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人們既可感覺,又可觸覺,因而曰之“有”。自然之道又是“無”的。自然之道既是“有物混成”之道又是對囊括萬事萬物的“有物混成”和宇宙天地總體的抽象,所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正是對道之“無”的描述。道之“無”,無行、無聲、無限、無生、無滅,但絕不是無物。無物,實是有物,只不過是自然之道的惚恍而已。正因為如此,有與無構成了自然之道自身的內在統(tǒng)一。第三,自然之道與具體的萬事萬物之道的無與有的對立。自然之道的“無”,可以生育無數(shù)個體的“有”;無數(shù)個體的“有”,又構成自然之道的“無”,并回歸到自然之道的“無”。是故老子曰“有無相生”“天下萬物生于有,有生于無”。可道與常道。老子認為,“道可道,非常道”。自然之道的某些方面是可道的,即自然之道的某些方面是可以用語言表達的,如自然之道的“周行不殆”“逝、遠、反”等屬性、法則是可道的。老子又認為,自然之道的“常道”又是不可言說的。如果能用語言表達出來,就不是那恒常不變的道——常道了。這常道,“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后”,玄之又玄、深不可識。之所以玄之又玄、深不可識,是因為自然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和規(guī)律這些東西,看不到、聽不見、摸不著,只可感覺而不可觸覺,因而沒有抽象思維能力是感受不到的,沒有恰當合適的語言是表達不出的——所以老子的道難以言說。正因為如此,老子的自然之道構成了可道與常道的統(tǒng)一。自然之道的常道,一方面呈現(xiàn)無所欲求的狀態(tài),憑此可以審視道的奧妙;另一方面又呈現(xiàn)有所欲求的狀態(tài),憑此可以審視道的運動邊界,因而自然之道的常道又是無所欲求與有所欲求的統(tǒng)一。清凈寂寥與運行躁動。老子認為,道是清凈的,“夫物蕓蕓,各復其根,歸根曰靜。”“清凈為天下正”;道又是寂靜寥廓的,“寂兮寥兮”,因而要“守靜篤”持守厚實的道靜。老子又認為,道每時每刻都在運動變化。“有物混成”之道“周行不殆”,“域中四大”“逝、遠、反”“反者,道之動”,道道“泛兮,其可左右”又“道生一,一生二,而生三,三生萬物”,簡言之,道生萬物。因此,老子之道又是清凈寂寥與運行躁動的統(tǒng)一,但在老子那里,推崇的還是道的清凈寂寥,因為“天無以清將恐裂,地無以寧將恐發(fā)”。虛與實。老子認為,“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沖者,虛也,但這里的“虛”,不是虛無,不是什么也沒有,而是道的一種存在狀態(tài),就是“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之物,就是“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之道。老子又認為,道又是實有之物,“有物混成”、“域中四大”、天地間的蕓蕓眾生都是實有之物,但這里的實有之物是可見可搏之“實”物。老子之道的虛與實構成了物的功用,“三十幅共一轂,當其物,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物,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因此,老子要“致虛極,守靜篤,萬物并作,吾以觀復。”道象與道法。老子不厭其煩濃墨重彩地描繪和說明了道之道象。他通過具體的事物加以描摹:“豫焉若冬涉川,猶兮若畏四鄰,儼兮其若容,渙兮若冰之將釋,敦兮其若樸,曠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濁。”他又通過“建言有之”加以說明:“明道若進,進道若退,夷道若纇。”他通過析而得之道象:“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博之不見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這三者不可分割,共同構成一個整體的“道”。他更是直接指出了道象,諸如“寂兮寥兮”“惚兮恍兮”“曰逝,曰遠,曰反”等。老子又闡釋了道之法則或規(guī)律。在老子看來,道是永恒的和運動的,所謂“獨立不改,周行不殆”是之;道又默默地悄悄地決定和規(guī)劃好了自然宇宙和人類社會的秩序,所謂“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道還是統(tǒng)一的和諧法則,所謂“萬物負陰而抱陽”是也。道的這些法則或規(guī)律并不都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展現(xiàn)在人們面前的,而是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隱藏在道象之中的,這就要求人們透過道象看清道之法則。這與現(xiàn)代辯證唯物主義的現(xiàn)象與本質的哲學范疇很是類似,因而老子之道的道象與法則或規(guī)律是對立統(tǒng)一的。大與小。老子認為,道是生而不恃、為而不有、長而不宰的,“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不名有,依養(yǎng)萬物而不為主”。道有普遍的效用性。這個普遍的效用性,老子名之曰“大”,“萬物歸焉而不為主可名之為大”。道又“道法自然”,使特殊的具體的事物常處于無欲無求的狀態(tài),“常無欲,可名之曰小”。道是普遍的效用性即大與特殊的具體的事物的“常無欲”即小的統(tǒng)一。正因為如此,道才能“以其終不為大,古能成其大”,“樸散為器。”無為與無不為。老子認為,道是無為的。無為,不是講道是什么也不做,而是“道法自然”,即按照自然之道或者講要依照自然規(guī)律去“為”——去行動;人法自然,也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要人類遵循自然之道或者說要遵循自然規(guī)律,按自然之道或自然規(guī)律辦事。老子之“不敢為天下先”的實質是“效法自然”。老子又認為,道是無不為的。無不為,不是亂來,無所不為,而是人們只要“道法自然”“不敢為天下先”,遵道而行,依道而為,就能什么都能成就、什么都能成功。因此道是無為與無不為的統(tǒng)一。尊道與貴德。老子認為,萬物,“道生之,德成之,物成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貴道而尊德,道之尊,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產生萬物,德蓄養(yǎng)萬物;道領導萬物,德養(yǎng)育萬物;道賦形萬物,德豐厚萬物。正因為如此,才必須尊道,才必須貴德。老子的道與德,既有根本的一致,又有相當?shù)膮^(qū)別。“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為玄德”,是為道與德的根本一致;“孔德之容,惟道是從”,是為道與德的相當區(qū)別。道與德的這種一致和不一致,構成了二者之間的對立統(tǒng)一:道是德的根本,德是道的果實;道是德的內在規(guī)定,德是道的外在表現(xiàn)。上德與下德。老子認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最崇高的美德從不以德自居,因而是真正的有德。最低下的德性以德自居,因而是真正的缺德。上德無為也不需要有為;下德忙碌而真的忙碌不清。上德之所以是真正的美德,是因為上德依道而行、遵道而為,順應了自然法則和規(guī)律,因而無為而無不為,無為而無以為。下德之所以是缺德,是因為“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仁義、孝慈、忠臣,這些看似人間美好的東西,都是那些所謂的人間圣人、智者違背“大道”即自然之道而人為制造出來的,這樣的“德”只能使六親不和,社會大偽,國家昏亂。因此,在老子看來,要堅持依道而行、遵道而為的上德,摒棄那些人為的使人間失序的下德。法則存在于事物內部,隨著事物本質的展開而呈現(xiàn)在人們面前。《老子》哲學的自然法則,是隨著老子對“道”——物質的自然的闡釋而展現(xiàn)在人們面前的。循道運動的自然法則。老子之道的運動是物質的運動,是自然這個物質的運動。在老子那里,無論是自然之道,還在作為天地人、萬事萬物的具體的自然之道,都是運動的,沒有不運動的自然,也沒有自然的不運動;運動是自然的運動,自然是運動的自然。自然的運動,首先表現(xiàn)為“有物混成”的自然之道即原始宇宙的運動。由于這個自然之道在老子那里具有總物質、總法則的特性和本質,“有物混成”之道的運動具有根本運動法則的性質,即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不殆,為天下母,曰“逝、遠、反”等。這些自然的根本運動法則規(guī)定、支配和控制具體的自然之道的運行法則。老子闡述的這些物質運動的總規(guī)律或曰根本規(guī)律基本為當代科學和唯物辯證法所證實。例如老子說“域中四大”“逝、遠、反”,即道道、天道、地道和人道向遠方流動、向相反方向流動,最終回歸自身,既被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所證實,也合乎唯物辯證法的物質運動的原理。第二,天地人與萬事萬物之自然是運動的。天地人、萬事萬物之運動,除了既具有物質運動的總法則、總規(guī)律又受總法則、總規(guī)律制約外,還有自己的特殊法則,如“復歸于無物”。第三,萬事萬物中生命之物是運動的。生命之物,作為物質的一部分自然有物質的位移的運動;作為生命,顯然有生命運動的特性,如,老子指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第四,人和人類社會是運動的。人作為物自然有物的位移等機械運動,人構成人類社會更有自己的運動法則,老子對此作了比較全面的論述。老子闡述的最根本的人類社會運動的法則是老子說的“人之道,損有余而奉不足。”——老子看到了人之道與天之道的對立,看到了人類社會的不公不正、不平不義。老子的運動是絕對的運動,但老子的絕對運動中有相對靜止。天地是相對靜止的,他不僅表現(xiàn)位置的相對穩(wěn)定,而且他的壽命是相對超常穩(wěn)定的。有生命的萬事萬物是相對靜止的,老子說“物老則壯”,意思是生命之物應順其自然生長,拔苗助長只能加速其死亡。人類社會是相對靜止——穩(wěn)定的,老子主張“小國寡民”,回到質樸的結繩計數(shù)的上古社會去。老子的這個主張,說明上古社會是一個比較長的社會,老子所處的社會也相對穩(wěn)定——靜止了較長的歷史時期。總之,物質的運動是老子哲學的自然法則之一。這一自然法則,確立起了老子人類社會效法自然運動的原理和原則。遵道而行的自然法則。這里的“行”是行為,是行動。老子的自然之道,“寂兮寥兮”,寂靜無聲,遼闊無邊。“獨立不改”,體現(xiàn)自己的意志,固守自己的規(guī)律。“周行不殆”,運行不息,無休無止。“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兮,似萬物之宗。湛兮,似或存。”他是半虛的,他永遠不會自滿;他好像是淵泉,仿佛是萬物的宗主;他清澈透明,他好像是實有的存在。“無狀之狀,無物之象”,他沒有固定的形狀,也沒有固定的形象。“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他的運動,自由自在,無拘無束。正因為老子的自然之道有這些屬性,從而成就了老子的道“萬物恃之而生而不辭,功成而不名有,衣養(yǎng)萬物而不為主”的品格,人類社會只要遵道而行,“執(zhí)古之道,以御今之有”,就可以統(tǒng)御人類社會的現(xiàn)實。致虛守凈的自然法則。老子認為,“不欲以凈,天下將自定。”——人類只要沒有欲望就能歸于道序的安靜,天下就會回歸到安定。老子的自然之道,“寂兮寥兮”,他是寂靜無聲的,無邊無際的。“道沖而用之或不盈”,他總是處于半虛半實的狀態(tài),他在展開的過程中永遠不會達到頂點。“牝常以靜勝牡。”——牝類動物因他們的相對安靜常常戰(zhàn)勝牡類動物。“凈為躁君”“靜勝熱。”——安靜是躁動的主宰,安靜能戰(zhàn)勝炎熱。“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山谷之神也即虛空之神連綿不斷,用之不盡,是玄而又玄的產道,是天地的根本。“天地之間,其猶橐龠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天地之間的虛空形象,就像橐龠,他的內在是虛空的但不能窮盡,越是作為越有出人意料的東西。“夫物蕓蕓,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靜。”——那蕓蕓眾生,都各自復歸到他們的根源,萬物復歸根源就叫做靜。因此,只要“致虛極,守靜篤”——追求極致的虛空,持守厚實的道靜,就能使萬物生機勃勃,天下清正。以弱勝強的自然法則。老子認為,“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剛。”老子以人的生死說明這一自然之道,“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但是,人活著的時候是柔軟的,而死后則是僵硬的。老子又以草木為喻說明這一自然之道,“萬物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是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老子還以水的品格闡釋這一自然之道,“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天下萬事萬物沒有什么比水更柔弱的東西了,然而他能攻下任何堅韌強大的事物。然而,“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因此,只有堅守以弱勝強的自然之道,并篤行不殆,就能戰(zhàn)無不勝、攻無不克,常立于不敗之地。抱樸守一的自然法則。老子的自然之道,也是無名之樸,“樸雖小,天下莫能臣也。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賓。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在老子看來,質樸無名之道似乎很渺小,但天下萬物莫能臣之。如果侯王能堅守質樸之道,他統(tǒng)治的天下或國家就會自動賓服于道序;天地就會自動地降下甘露,人民就會自動地走向均平和諧。因此,謹守質樸無名的自然之道,見素抱樸,清心寡欲,回到展示素擁抱樸的狀態(tài),讓人很少思慮少有欲望,天下就會自歸純潔質樸,人間就會自然和諧。無為無不為的自然法則。老子的自然之道,是無為的。老子的自然之道,只是按照自己的法則運動、作為,無聲無息、無影無形,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博之不得,看似沒有任何作為,因而是無為的。老子的自然之道,又是無不為的。正因為老子的道清凈無為,才能使“天道有常,不為堯死,不為桀亡”;才能使天下歸于道序——按照道的自然秩序各歸其位,各復其序;才能使萬物勃發(fā),各盡其性。因此,只要人類能認識自然之道,謹守自然之道,“不敢為天下先”,按照自然法則辦事,就能無為無不為。《老子》哲學是對中國上古自然知識的初步總結。老子所處的時代,并不是天地洪荒、蒙昧無知的時代,而是已經具備了比較厚實的自然知識的時代。中國自古就是以農立國。中國農業(yè)立國,最特出的表現(xiàn),就是“稷”的地位。中國上古時代,稷既是百谷之長,又是周人的祖先,還是老子筆下的“谷神”,更是國家的代稱。與農業(yè)孿生的就是手工業(yè)。老子說,他的時代已經有“什佰之器”有“舟輿”;“埏埴以為器”“鑿戶牖以為室”。隨著農業(yè)文明的發(fā)展,天文和地理知識也必然隨之發(fā)展起來。正因為如此,中國人很早就仰望星空了。我們的祖先很早就知道,現(xiàn)代宇宙是從“有物混成”的原始宇宙發(fā)展而來的,以至“餛飩初開,乾坤始定”成為中國古代蒙童的口頭禪,成為全社會的常識。中國上古時代,實際就有了天官星象學,律法和歷法。中國很早就有了確切的紀年——確切的紀年是公元前841年,即東周“共和元年”。這比老子生活的年代,基本早300年。中國的歷史紀年,可以說在世界歷史上是“只此一家,別無分店。”這充分證明中國古代有較發(fā)達的天文學。中國人很早就腳踏實地。《書經》中的《禹貢》既是關于大禹治水的水利書又是禹劃九州的地理書。中國古代以天文、地理、農業(yè)、手工業(yè)知識為主要內容的自然科學知識,自然為老子的哲學思考提供了豐富的材料,老子天才的頭腦自然也對那些材料給予了基于經驗事實的概括總結。這個概括總結的成果,就是老子的宇宙生成、衍化和發(fā)展論,就是老子的自然法則或規(guī)律,就是老子的自然哲學。《老子》哲學是對中國上古社會知識的概括和總結。老子所處的春秋末期,既是中國奴隸社會的末世,也是東周虛有其名的統(tǒng)治的末期。社會激烈動蕩,諸侯征伐不息。到老子的時代,中國已有2500余年的文明史。這2500積累的社會文化成果,自然既給“皇史晟”的官員老子提供了比較豐富的歷史人文社會資料,又給老子的思想學術提供了“方法論”。老子所處的時代則又給老子觀察當時的社會提供了或直接或間接的經驗和材料。《老子》對政事、對事想事理、對知言、對知行的認識就直接或間接反映了這一事實。《老子》關于政事的哲學就有豐富的治國理政的經驗。例如,老子曰“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這既是對當時諸侯征伐前途的預測,又是對各國諸侯的警告。又如,老子說,“以正治國,以奇用兵,以無事取天下。”這是老子對侯王治國理政用兵經驗的總結。其實,《老子》哲學的根本落腳點,就是警告統(tǒng)治者不要狂為、胡為、亂為,必須順道而為、遵道而行,否則,“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老子》關于事相事理的哲學就有很多的直接經驗。例如,“躁勝寒,靜勝熱”“曲則全,枉則直,洼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永于敢則殺,勇于不敢則活。”《老子》關于知言的哲學更是為天下之稽式。例如,“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這個論斷對當下中國社會現(xiàn)實都有警示意義——當今的官場如果有這樣的意識,至少不會有如許之多的貪官污吏!《老子》關于知行的哲學則更是對當今現(xiàn)實有直接的指導意義。比如,習總書記引用的老子的觀點。再比如,老子說的,“慎終如始,則無敗事。”這些真是金玉良言,座右之銘。總之,當時的社會和社會知識為老子的哲學提供了充足的養(yǎng)料,老子對當時社會知識的總結又達到了中國古代其他人難以望其項背的高度。《老子》的哲學是對周人統(tǒng)治的無情鞭笞。老子的哲學是自然辯證法,由此形成了他的自然法則或規(guī)則。老子又是東周“皇史晟”的官員,對整個周王朝的文化思想、典章制度自是如數(shù)家珍、信手拈來。老子又處于春秋季世,看慣了統(tǒng)治者的橫征暴斂、荒淫無道。老子以他的自然法則為價值尺度和價值標準,直接指斥孔夫子津津樂道的西周禮樂制度和西周社會是“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沒有了自然之道的大道才出現(xiàn)這些人為的社會價值。老子直指西周禮樂制度的荒謬和有害,“夫禮者,中信之薄而亂之首。”老子還直接指斥當時的統(tǒng)治者,“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彩,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余,是為盜夸。非道也哉!”老子直面周王朝統(tǒng)治的現(xiàn)實,直接指斥統(tǒng)治者的荒淫無道、殘民以逞,是真正的“入世”,根本不是什么參禪談玄的學問!《老子》的哲學是對人類社會法則的反動。人類是自然條件下生存的人類,人類本身又是自然中的一部分,自然要順應和遵循自然之道、自然法則,否則,人們會在自然法則面前碰得頭破血流。但是,老子只是承認人之道就是“損有余以奉不足。”老子的這個揭示是有重大意義的,但又是遠遠不夠的。老子實際已經意識到了,隨著生產力的發(fā)展——有了“什佰之器”,人類社會越來越“損有余以奉不足”——統(tǒng)治者越來越多的占有被統(tǒng)治者的勞動財富,“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社會越來越不公、不正不義。然而,如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向前看——順應自然法則,順應人類社會發(fā)展規(guī)律,大力發(fā)展“什佰之器”那樣的社會生產力,建立有利于生產力發(fā)展的生產關系,同時像老子提倡的那樣,改變統(tǒng)治制度并要求統(tǒng)治者慈、儉、不敢為天下先,人類社會才能實現(xiàn)相對的穩(wěn)定和公平。可是,老子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轉。老子以他的自然法則——樸、嗇、儉,逝、遠、反等為價值尺度和價值標準,妄圖將人類社會扭轉到“小國寡民”“使人復結繩而用之”的上古原始社會!這不能不說老子的自然哲學是對人類社會法則的規(guī)避和反動。其結果是“老子之志也大矣,老子之理也明矣,老子之方則大錯特錯矣”!《老子》的哲學是中國古代辯證思維的最高峰。《老子》哲學是老子主觀自然辯證法與客觀自然辯證法的結合。作為客觀辯證法,老子基本揭示了“道”這個客觀事物的性質、屬性、品格、法則和規(guī)律;作為主觀辯證法基本實行了辯證法的思維,基本建構起了辯證思維的理論框架。這是中國開天辟地以來到老子之時的第一次,也是毛澤東誕生之前所達到的最高峰,因而老子是中國古典哲學第一人,《老子》哲學是中國古代哲學思維的最高峰。(作者系昆侖策特約評論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chuàng)】,作者授權首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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