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久99国产精品尤物-国产高清色播视频免费看-男生肌肌往女人桶爽视频-精品国产-91PORNY九色|www.jqdstudio.net

|  站內搜索:
網站首頁 > 昆侖專題 > 國資國企改革 > 閱讀信息
梁軍|怎樣對國企高管實行市場化選任?
點擊:  作者:梁軍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  發布時間:2024-08-30 10:07:07

 

1.jpg 


怎樣對國企高管實行市場化選任?

——國企改革開新篇系列之十五

梁軍(全民監事)

 

堅持黨組織對國有企業選人用人的領導和把關作用不能變,這項原則沒毛病。但是,怎樣與現代公司治理一般原則相結合,使國企真正按市場化機制運營,恕我直言,至今并未真正破題。
大家都是組織管理的干部,而組織部門過于威嚴和神秘,導致這一領域的理論探討風平浪靜,如若無事。我私下了解過,對國企改革略有研究的專家,幾乎都沒有參與過相關的課題、調研、座談。
這個問題,是繞不過去的。
我來試試吧!
我在《全民所有資本市場化監管基本法》中建議:“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由相關黨政部門負責政治審核、資格認定和組織推薦,由國資委公開選聘。”
簡而言之:組織部門負責推薦,國資委擁有最終選聘權。
組織部門的推薦具有唯一性。只有組織部門推薦的人選,才有資格在國企任高管職務。國資委只能在組織部門的推薦名單里擇優選聘。即使是自己物色的人選,也必須經組織部門考察審定,然后再列入推薦名單。
這一制度設計,足以確保黨組織對國企選人用人的領導和把關作用。
有人會說,組織部門考察審定的人選,不能直接任命嗎?
我的建議是最好不要。
原因很簡單,必須建立國資委這一“老板”在高管人員面前的權威。誰擁有選聘權,高管人員就會對誰負責。如果像現如今這樣,組織部門考察審定了,直接宣布任命,誰還拿國資委這一“老板”當回事?
如果是我,我也會盡力向組織部門及其背后的神秘力量表忠心。至于國資委嘛,維持表面和諧就可以了。
雖然都在黨的統一領導之下,但是國資委看重的是干事能力,要靠業績說話;組織部門依賴的是表面材料和表現態度,二者關注點完全不同。
有人會說,組織部門任命體現黨的領導,這個權力不能讓。
我的看法是,黨的領導不能機械地表現為黨的某個部門領導。國資委也在黨的領導之下,國資委黨委也是黨的領導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在選人用人問題上,國資委當然會更注重當事人的能力、經驗、業績,但絕無可能僅限于此,而不顧及其政治立場和品行。企業選人用人有別于其他黨政機關,這一點無須再討論。
情況特殊,變通規則,絲毫不影響黨的領導權威。
有人會說,推薦與選聘分離,可能導致結果不一致,有損黨的領導權威。
如果組織部門的推薦人選頻頻落選,從國資委角度看:你們(組織部門)推薦的都是啥人啊?從組織部門角度看:你們(國資委)搞什么鬼啊?
二者必居其一。
如果國資委物色的人選總是進不了推薦名單,從組織部門角度看:你們(國資委)什么眼光啊?從國資委角度看:你們(組織部門)啥意思啊?
二者也必居其一。
如果發生上述情況,那就說明,我們的組織部門或國資系統出問題了,而且是大問題!如果推薦權與選聘權沒有適當分離,可能永遠不會發現問題。
發現問題,總比掩蓋問題更有利于革命事業。
黨的領導權威,必須建立在總是能把最優秀的干部推薦、選出、用好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單向的“堅決服從組織安排”表態聲中,更不是建立在頻頻出現的干部被審查落馬的新聞報道中。
我在《全民所有資本市場化監管基本法》中建議:“獲聘人員以職業經理人身份進入企業經理層,接受完全市場化的考核與評價,能上能下不固定,能進能出不兜底。”
現在的組織部門都設有單獨的企業干部處,看似進行了差異化管理,但又給人含混不清的感覺。
說企業干部不設行政級別,而事實上又取消不了;
說不屬于公務員系統,卻又受制于公務員管理的條條框框;
說要接受市場化的考核約束,而實際上鮮有因此而免職(解聘)的案例;
說要實行市場化激勵機制,實際上有一個“限薪”的行政規定,導致其薪酬甚至低于一些企業中層;
說要實行專業化管理,乃至大力培育國有企業家,實際上管束不住公務員身份的黨政領導直接到企業任職;
最后,說那就搞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吧,基本上就是要廢掉其干部行政職級乃至身份,完全推向市場、推向社會……
我大概能揣測到組織部門在管理理念上的一個誤區,那就是將黨的干部身份與職業經理人身份對立起來了,二者只能選其一。
看來,我們還得在職業經理人的認識上充分討論一下。
職業經理人制度是高度市場化的一種企業選聘與契約機制。職業經理人是接受完全市場化激勵和約束的,具有豐富管理經驗和經營能力的企業管理人才群體。職業經理人不是一種職業,也不是某個職務或職級,更不是帶有某種政治傾向的階層。
既然是發展市場經濟(盡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那就要接納高度市場化的企業選聘與契約機制。私企本來如此,國企也理應如此。
既然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盡管是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那就要對每一位高管人員實行完全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社會招聘的人才如此,組織選派的領導干部也理應如此。
所以我的建議是“獲聘人員以職業經理人身份進入企業經理層”。言下之意是:在組織體系內的身份認定上,你依然是黨員領導干部;但是從獲聘的那一刻起,身份就轉換為職業經理人,必須接受完全市場化的激勵和約束,而不能因為行政職級的高低而免受約束,或另搞一套。
明白上述定義和關系,就可以得出以下管理思路。所謂黨的企業干部——
1、既是有一定的行政職級的體制內干部,又是受聘于企業、擔任一定職級的職業經理人;
2、體制內的行政職級,只是組織部門推薦和用人單位選聘的參考依據,不是獲聘的必然條件;
3、行政職級不帶入企業,聘用企業大小與獲聘職務高低,都與原有行政職級沒有必然聯系;
4、在國資系統內能否留任或升降,一切憑業績說話。合則留,或升,不合則退,或降,真正實現能上能下、能進能出(薪酬能高能低問題另外闡述);
5、因各種原因離開企業,退回組織部門,恢復原有行政職級,另行安排工作,與企業無涉。
這是對經濟領域干部市場化管理的關鍵一招。
組織部門手里應有一個大名單。列入名單的,都是經過多年培養、審核過關,并愿意接受組織管理、推薦、選聘,愿意為黨和人民事業努力工作的經營管理人才。這個名單的數量,肯定要高于國企實際聘用的高管數量,保持一定的彈性壓力和選擇余地。
上述做法是由上而下的推薦,組織部門是主導者。我物色人選,然后推薦給你,你做選擇。不合適就換,換到你滿意為止。
從發揮企業董事會決策中心的主觀能動性角度來看,更多的應該是企業自主發掘合適的缺崗人選。非公企業都是這樣操作的,并沒有一個高高在上的組織部門為之操心,也無需這樣一個部門為之操心。而在現今的國企實踐中,這種自主發掘人才的做法幾乎為零。
我在《全民所有資本市場化監管基本法》中建議:“企業高級管理崗位出現空缺,由企業董事會物色人選,經企業黨組織審定以后報國資委,或由國資委直接物色人選,統一報相關黨政部門進行政治審核和資格認定。相關黨政部門審核與認定通過以后,按照一定的差額比例,正式向國資委做組織推薦。國資委根據企業空缺崗位的實際需求,組織開展以業務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測評,在與企業董事會充分協商后擇優聘任。”
除了董事長或總經理兩個重要崗位以外,其他高管人員的補缺,企業董事會或管理層,理應比出資人及其他外部話事人更了解企業實際需求,更了解空缺崗位人選與整個管理團隊年齡結構、處事風格、協作制衡的關系。
如果企業內部就有合適人選,企業不比國資委或組織部門更清楚嗎?如果國資系統內部有合適人選,國資委不比組織部門更清楚嗎?如果企業通過獵頭公司物色,或在競爭過程中發現外部合適人選,不比國資委或組織部門通過大張旗鼓的公開選聘,來得更直接、更精準、更高效嗎?
順帶說一句,現在組織部門或國資委搞的公開選聘,作秀成分大于實際作用。真正的外部人才絕對不喜歡通過這樣的途徑進入國企。
所以我提出了由下而上的反向推薦建議。
不管是企業自己物色發掘的,還是國資委內部培養交流的,只要按照上述關于推薦權唯一性的建議去做,都必須報經組織部門的考察審定,然后再列入推薦名單(差額推薦)供國資委或企業選聘,就不必擔心黨管干部原則的松動或弱化,也不必擔心所推薦、選聘的高管不受組織的管理制約。
即使是企業自己物色發掘的人選,除了組織部門的政治考察審核以外,業務能力方面還有國資委把關。如此這般,為什么不把選人用人權適度地下放給企業呢?
我還提到“在與企業董事會充分協商后擇優聘任”這個程序,更進一步強調要充分尊重企業的選人用人自主權。落實董事會職權,這是國企改革的老大難問題,也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中的重要內容。
那就先落實董事會的選人用人權吧!
如果這都“落實”不了,還打折扣,真不知道該說什么好了。
這里提出的是關于選人用人的市場化建議。再結合經營績效評價的市場化建議(詳見上一篇文章),兩廂共同發力,相互作用,所謂的“三項制度改革”難題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我在《全民所有資本市場化監管基本法》中建議:“國資委根據任期考核情況,參考民資委評價報告和企業外部董事、全民監事的評價意見,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做出續聘、降級或解聘決定。”
不管你是組織部門主導推薦來的,還是國資委內部培養交流的,亦或是企業自己物色發掘的,任職以后,其是否勝任、能力幾何,都不完全取決于上述三者自己的看法(評價),而是由人大常委會及民資委的評價說了算。
除了民資委評價委員會的市場化評價以外,企業的外部董事,尤其是全民監事給出的評價意見,將發揮極其重要的評價權重。而外部董事和全民監事的近身監督、日常監督、全程監督,是組織部門或國資委無法企及、無法替代的。
如此這般,行政潛規則中的眼睛朝上、跑官要官將統統失效,那就只有老老實實面對市場的檢驗這一條路了。能者,就能上能進能高,不能者,就能下能出能低。
那還有什么改不好的?那還有什么好折騰的?
這還沒完,這還不夠,還有更絕更狠的一招。
我在《全民所有資本市場化監管基本法》中建議:“全民監事可單獨提出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降級或解聘的建議,國資委原則上須參照執行。降級或解聘決定報相關黨政部門備案,無需經過審核批準。”
這是要造反嗎?
這是對人民經濟主權的回歸,也是《公司法》的應有之義。
前面幾篇文章已經闡釋過了,全民監事如何代表全民,如何受制于全民,如何在市場化監管中發揮獨特作用。這里不再贅述,也不接受討論。
全民監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股東代表,不是一般市場主體的監事,他是全民股東利益的代表,是監督股權最分散、最平均的所謂“無實際控制人(自然人)”國企的權利化身。因此,必須賦予全民監事對監管國企高管人員絕對的、不可挑戰的權威。
如果全民監事濫用這種權威,自然有人大常委會和全體國民予以鑒別和糾正。換言之,在監管國資國企方面,全民授權、全民監督全民監事,全民監事受命對國企高管人員施行監督,形成全體國民——全民監事——國企高管這樣一個最短鏈條、最大權威、最強監督的權力+權利閉環,我認為,這就是貨真價實的人民民主。
盡管如此,我還是提出了符合《公司法》基本原則的實施建議。也即——全民監事畢竟只是監事,不是董事會成員,也不是股東代表即國資委,更不是人大常委會的化身。對認定必須降級或解聘的國企高管人員,不能擁有超越《公司法》的特權,不能直接決定降級或解聘事宜。全民監事只是提出建議,而國資委“原則上須參照執行”。
國資委不執行、不理睬怎么辦?
大家注意我反復提及的“權力+權利”概念。全民監事提出的降級或解聘建議,是《公司法》賦予的“權利”,不帶有強制性;而人大常委會對國資委管理國有資本情況的監督,是《憲法》賦予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帶有強制性。
先“權利”,后“權力”,先禮后兵。
“權利”能解決的問題,大家都做君子;“權利”搞不定的問題,“權力”兜底保障,那就不客氣了。
注意我最后那句話,即“降級或解聘決定報相關黨政部門備案,無需經過審核批準。”
你要問我“還要不要黨的領導”?
你可別把“黨的領導”與“群眾路線”對立起來。黨心民心是高度統一的。黨心來源于民心,民心即是黨心。在對待不合適留任國企高管的人員去留升降問題上,在對待國企真正按市場化機制運營問題上,在對待做強做優做大國資國企問題上,沒有你挑撥的空間。
相關鏈接:

梁 軍|怎樣對國企實行市場化評價?

梁 軍|怎樣凸顯全民監督國資國企的權威?

梁 軍|怎樣實施國有資本收益全民分紅?

梁 軍|為什么國家出資公司一定要設置監事會?

梁 軍|為什么建議將全民所有資本界定為三級所有?

梁 軍|為什么要把國有資本的監督和管理拆分開?

梁 軍|為什么建議人大常委會代表全民行使國有資本所有權?

梁 軍|為什么要把“國家所有”和“全民所有”區分清楚?

梁 軍|為什么要把“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區分清楚?

梁 軍|全民分紅:反制西方列強圍堵的一場陽謀

梁 軍|全民分紅:維護國內政局穩定的一盤大棋

梁 軍|全民分紅:搭建全民股東歸位的一座橋梁

梁 軍|國有資本收益該不該全民分紅?

梁 軍|咱國企這輛車,走到哪了?上高速沒?      

梁 軍|我看到了上帝的底牌,我要說出來——國企改革開新篇系列之序曲

 

(作者系廣東省國有資本研究會會長、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轉編自“全民監事”微信公眾號)  

 

   【昆侖策網】微信公眾號秉承“聚賢才,集眾智,獻良策”的辦網宗旨,這是一個集思廣益的平臺,一個發現人才的平臺,一個獻智獻策于國家和社會的平臺,一個網絡時代發揚人民民主的平臺。歡迎社會各界踴躍投稿,讓我們一起共同成長。

  電子郵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請看《昆侖策網》,網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jqdstudio.net

責任編輯:紅星
特別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熱點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點贊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友情鏈接
  • 人民網
  • 央視網
  • 新華網
  • 求是
  • 中國軍網
  • 中國經濟網
  • 中國社會科學網
  • 中國科技網
  • 中國共產黨歷史和文獻網
  • 紅色文化網
  • 觀察者網
  • 參考消息
  • 環球網
  • 毛澤東思想旗幟網
  • 紅旗文稿
  • 紅歌會
  • 紅旗網
  • 烏有之鄉
  • 橘子洲頭
  • 四月網
  • 新法家
  • 中紅網
  • 激流網
  • 宣講家網
  • 中共黨史網
  • 國史網
  • 全國黨建網
  • 中國集體經濟網
  • 中國延安精神研究會
  • 西北革命歷史網
  • 善之淵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 趙曉魯律師事務所
  • 烽火HOME
  • 備案/許可證編號:京ICP備15015626號-1 昆侖策研究院 版權所有 舉報郵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