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 作為國家治理技術的大數據是一種積極的治理資源,在國家治理能力建設上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和發展空間。大數據技術為提升國家的科學決策、社會監管、公共服務以及應急管理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機,但大數據意識的缺乏、信息安全、數字鴻溝、信息孤島、權力尋租等難題是大數據時代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建設面臨的基本挑戰。在大數據治國時代,執政黨和政府主導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關鍵,市場運作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而社會和公民參與則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基本保證。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的深入推進,中國國家治理的時空境遇和歷史場景均發生了極其深刻的變革。傳統性問題、現代性問題、后現代性問題和轉型問題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共時性地涌現,中國國家治理問題的復雜性不斷得以彰顯,國家治理難度空前加劇。尤其是伴隨著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浪潮的出現,信息技術在靜悄悄的革命中重塑了中國國家治理的生態,大數據時代的中國國家治理面臨一系列全新的機遇和挑戰。在挑戰與機遇共存的大數據時代,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路徑優化是一個迫在眉睫的時代命題。
一、大數據時代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全新機遇
伴隨著工業社會邁向信息社會的進程,信息以二進制形式被轉化成數字得以存儲和傳遞,人類生產的數據正在呈指數級增長。爆炸式增長的數據種類繁多,數據在通訊網絡中快速傳輸,數據的待開發價值越來越大,人類社會已正式進入大數據時代。在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踐邏輯中,合適的治理技術是治理體系現代化切實推動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效媒介,大數據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科技型技術,能夠優化治理過程的生態環境,擴展制度設計的彈性空間,是誘發制度創新與治理轉型的良好契機。同時,大數據把關聯性分析運用到海量數據上來預測事情發生的可能性,為解決現實的治理難題提供了全新的技術支撐,大數據技術是一種積極的國家治理資源。大數據技術在國家治理能力建設上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充分釋放大數據紅利對中國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第一,大數據技術有利于提升國家的科學決策能力。決策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科學決策能力是大數據時代提高國家治理效能的橋梁與紐帶。首先,大數據時代的公共決策將趨于“社會化”,為科學決策提供堅實的社會基礎。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社會公眾意愿的表達和信息傳遞成本逐漸遞減,每個社會個體均可利用信息化手段表達個體的意愿和看法,形成海量的“微”數據和“微”事件。執政黨和政府可以防微杜漸,運用數據挖掘技術將這些分散的、模糊的小概率事件有序地關聯起來,有效得出各種治理問題、危機和風險可能的發生概率,預先做出恰當的決策。同時,大數據時代的各種政治決策是“被”社會影響和引導的,通過對網站瀏覽、論壇留言、微博轉發等網絡輿情的深度分析,執政黨和政府可以準確把握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民眾真實的社會需求和政治期望,執政黨和政府的決策將更多更好地回應社會公眾的意愿,更多地集聚民意和民智。[1]其次,大數據時代的政府決策強調數據的“實時性”,要求通過分析智能終端產生的海量實時信息數據形成預測,追求政府決策由“預報”向“實報”的過渡。例如,在治理城市交通擁堵上,北京交管局曾在2013年通過對近三年來北京9月份的交通運行規律特點和歷年數據進行分析和測算,北京9月將有9個重點擁堵日,堪稱“最堵月”,學校開學、節日交通、惡劣天氣、突發事件、旅游高峰等是造成9月份擁堵的主因。在經過大數據測算后,北京已正式實施相關專項行動方案,規定在重點擁堵工作日及晚高峰降雨等特殊天氣,各企事業單位可實施彈性工作時間。總之,大數據時代的決策行為將日益基于數據分析做出,而不僅僅是依賴經驗和直覺做出,公共決策的科學化將有更為堅實的保障。執政黨和政府的公共決策既注重數據分析,又注重經驗判斷,既注重相關性,也注重因果關系。大數據的采集和分析不分層級,能夠使信息扁平化而直接向決策者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在執政黨和政府的公共決策中應用大數據,能夠增強決策的公平性、預見性和響應性,增強公共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
第二,大數據技術有利于提升國家的社會監管能力。在社會監管方面,通過對人口數據進行劃分,能夠有針對性地對基層社會進行有效管理和動態監控。北京市東城區開展的精細化網格管理模式,將社區劃分成若干網格狀單元,并通過網格搜索社情民意、矛盾糾紛、安全隱患等信息,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和社會管理的現代化。另外,中國政府將用3~5年的時間,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大數據技術全面進軍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金融領域,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與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于2013年11月19日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簽署合作備忘錄。更為重要的是,社會組織的自律和公民的主動監管能力是更為重要的國家治理資源。在大數據時代,中國公民參與渠道將更為多元化,政民互動渠道進一步拓展,以“微博”等社交媒體為主的信息發布技術,為公民參與提供了實時互動的全新信息空間,有望促進“參與型”社會的形成。在一個參與型社會,執政黨和政府可以在拓展公民參與的過程中不斷提升公民能力,以提升公民能力和公民意識來強化社會監管能力。
第三,大數據技術有利于提升國家的公共服務能力。在大數據時代,數據是一種權利,開放則成為一種潮流,數據的開放和流動,代表著知識和權力的開放和流動,經濟的繁榮、政府的開放、城市的智慧和社會的民主共同構成了開放式的、平臺式的公共服務生態環境。在公共服務環境不斷開放化的過程中,公共服務機制將不斷優化,民眾需求更加明確,服務方式更為靈活,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質量更加高效,執政黨和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大為增強。同時,在大數據時代,公眾和政府的行為都處于“第三只眼”的觀察之下,公共服務供給的主動性更強,公民主動對公共服務進行過程追蹤,確保公共服務質量,從而有效解決食品、藥品等行業的安全問題;執政黨和政府主動提高公共服務質量,政府部門可以通過分析大數據來判斷公眾對公共服務質量的評價,以此改善服務和提高客戶滿意度。[2]另外,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讓數據挖掘更加深入和精細化,有條件引導政府提供更加個性化和人性的公共服務。例如在醫療衛生行業,相關部門可以從多個渠道獲取個人健康信息,把職業、行為等行為數據與電子病歷等醫療數據關聯起來,形成一個綜合的健康狀況模式,提供精細化的醫療服務。大數據時代以語義網為代表的Web3.0技術將成為主流,政府通過對公眾在政府網站、微博等的瀏覽次數、欄目關注度、在線申請服務、發表評論等多項活動的分析,運用數據挖掘技術工具等對公眾活動進行關聯,進而主動推送個性化的服務。總之,政府在人口、教育、治安、就業、交通、社保、衛生、工商、稅收、民政等方面擁有天然的數據優勢,通過這些數據的深度挖掘,政府管理者可準確預測到民眾和企業的服務需求,進而提供以需求為導向的公共服務,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務質量和公眾滿意度,降低公共服務成本,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第四,大數據技術有利于提升國家的應急管理能力。大數據時代也是一個充滿危機和風險的時代,但大數據技術為應對危機提供了更多的治理資源。例如,利用大數據可以還原危機發生的真相。在信息時代,網絡、微博等新媒體早已取代傳統媒體成為信息傳播的發源地,網絡傳播的快速性和網絡信息可辨識度難的特性,使得網絡成為公共危機爆發的“火山”。政府部門需要利用大數據對社會熱點、名人微博等海量社交數據的跟蹤分析,找到社會危機事件的起因、傳播的渠道、涉及的關鍵人物,進而有效地還原社會危機發生的過程,以客觀的事實和數據呈現事情的真相。同時,利用大數據可以預測危機發生的可能性。對海量社交媒體數據的分析,可以預測如恐怖主義和騷亂活動等突發事件。另外,利用大數據可以降低危機帶來的災難。利用大數據的預測和預警分析功能可以讓有關政府部門和社會市場主體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有效降低各種危機帶來的災難和損失,特別是在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和突發性安全事件之時。[3]在中國國家治理的特定情境下,網絡群體性事件此起彼伏,群體極化現象嚴重,集體泄憤、網絡暴力、民粹主義、泛政治化等行為對社會穩定都構成一定的威脅和挑戰。利用大數據技術,對網民的言論和情緒進行研判,能夠感知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及其持有的觀點和看法,也能夠感知網民對某一事情或者現實問題的社會情緒變化,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維護社會穩定。利用大數據技術,還可以提高對危機的預警能力。通過物聯網傳感器監測,能夠掌握地形的變化,能夠監測油氣的泄露情況,能夠監測道路的損毀情況等等,并及時找出安全隱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和災難的發生,更好實施社會危機和風險治理,社會危機和風險治理是大數據未來應用的重點行業和領域。大數據通過增強對現象發生小概率的關聯與研究,可以有效減少社會危機發生的不確定性,增強風險預警能力,降低社會危機帶來的危害。
大數據時代猶如一片尚未被開發的“荒土”,任何國家都在搶奪“拓荒”的話語權和主動權。預測是大數據治國的核心,建立在完備數據庫基礎上的數據共享能夠使數據資源的調配和使用效益遞增,數據開放能夠增強市場和社會在國家治理中的主動性,關聯性分析則能夠很好地預測公共服務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預測社會治理危機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發生,將治理危機的不確定性轉變為可控性,有效實施事前控制,降低治理成本。對于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而言,大數據技術提供了全面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契機。
二、大數據時代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
從目前的中國國家治理現狀來看,國家治理效能與黨和政府的目標期許之間存在嚴重的“脫嵌”狀況。在大數據時代,現有國家治理體系的主體結構、體制機制和關鍵流程在信息技術的快速變遷中顯露出明顯的不適應性,國家治理行為和體系結構的不適應性給國家治理能力建設提出了極其嚴峻的挑戰。
第一,缺乏大數據意識。大數據意識的缺乏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面臨的首要挑戰。我國的數據資源雖然豐富,但由于長期缺乏數據文化,收集數據、分析數據和使用數據的意識淡薄。2006年衛生部制定了第一套最小標準數據集,比美國晚了33年,2006年國家統計局正是成立了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比美國晚了66年,2010年起物聯網的技術開始在鐵道部、交通部得到應用,比美國晚了48年。2011年,中國擁有4.8億互聯網用戶,幾乎是美國的兩倍,擁有近9億部手機,是美國的3倍,互聯網和手機都是產生數據的重要來源。中國缺乏的不是可供收集的數據,也不是收集數據的手段,而是收集數據的意識。我國的數據不系統、更不具有連續性,很多數據都沒有長期的積累,難以從歷史的對比中找尋規律。
此外,在壓力型體制下,官員為了晉升而盲目追求政績,政治錦標賽模式下的數據收集存在瞞報、少報、漏報、不報行為,報喜不報憂,媒體屢屢報道的各地方瞞報礦難數據、交通事故數據等案例即是見證。錦標賽模式下的數據收集也存在造假行為,虛報數據導致信息失真,難以反映出實際情況。長期以來,政府決策強烈依賴經驗和直覺,用數據描述事實、追求數據決策的意識不強,大概重于精確、因果關系重于相關關系、預防重于預測成為治國理政的慣習。
第二,缺乏大數據技術和人才。技術和人才是信息社會必不可少的要件。中國的數據資源雖然豐富,但由于數據獲取技術、數據挖掘技術、數據整合技術、數據使用技術的缺乏,大數據的價值未得到充分體現,進而阻礙了大數據的開發和利用。數據倉庫、數據挖掘的開展是一個多專家合作的過程,要求相關人員既熟悉本單位業務和需求,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經驗,同事又了解大數據技術。[4]而我國的公共部門缺乏大數據專業技術人才,相關職能機構構成人員主要是政府職能部門人員,而非大數據專業技術人員。面對大數據,如果不會分析,數據價值就得不到彰顯;如果分析錯誤,導致的政策后果同樣嚴重。
第三,信息安全問題。在大數據時代,數據安全問題是中國國家治理建設的重大問題。2014年爆發的“棱鏡門”事件把數據安全問題赤裸裸地擺在我們面前。由于大數據要求數據的集中存儲,而數據的集中存儲恰恰增加了數據的泄露風險。數據庫的泄露將給政府、市場、社會以及公民造成巨大的損害。西方國家也不斷通過惡意代碼、網絡攻擊和垃圾信息等途徑危害我國的信息安全。在我國核心行業(如能源、金融、電信等IT基礎設施領域),IBM、Oracle、EMC(IOE)分別占據了小型機、數據庫、存儲產品的市場壟斷地位,這對我國的數據安全乃至國家安全都造成了極大威脅。
第四,隱私侵犯問題。進入大數據時代之后,個人的社會行為被高度數字化,個人網上瀏覽記錄、消費記錄、通話記錄等數據足以勾畫出個人的主要社會活動圖像,并由這些活動圖像對個人的行為特征進行分析。對這些數據善加分析和利用,可以增強國家權力的監控能力,也可以衍生出很多新的商業模式,催生新的職業。事實上,在現代國家制度框架中,國家權力監控體系與公民權利保障機制是一種共生結構,而現代信息技術在這種共生結構中的雙面運用是非對稱、非均衡的,國家行政系統憑借其擁有運用信息技術的巨大優勢,可以在國家監控體系中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公民的信息進行全面的收集和貯存,對公民的行為進行徹底的監管,以致可以打造一個極為富有效率的“數字利維坦”。[5] 國家治理中的“數字利維坦”風險表明,國家憑借其行政權力和數據優勢,容易對公民個人的隱私造成侵害。對公民個人的隱私侵害還來自于企業對個人數據的商業化運用,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這些個人特征數據,可能對用戶的財產安全甚至人身安全造成傷害,而如何界定數據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邊界,這在目前的法律條文中還沒有明確說明。
第五,新的數字鴻溝問題。大數據時代依據不具有代表性的數據所做的國家治理決策必然會忽略信息時代的缺席者。數字鴻溝造成的差別是繼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和腦體差別之后的“第四大差別”。2012 年我國城鄉數字鴻溝指數為0.44,地區數字鴻溝指數為0.32。[6]截至2013年12月底,農村網民規模已達1.77億,占整體網民的28.6%。[7]如果以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為基準,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66557萬人,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7415萬人。城鎮人口與農村人口占比相當的情況下,農村網民與城市網民的比例約為1:2.69,這意味著農村大部分民眾無法在網絡世界表達情緒、意見、訴求和偏好,也就無法完全進入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的決策視野。如果舊的數字鴻溝沒有得到解決,大數據治國將產生很多“意外后果”,加劇舊的數字鴻溝,增大公共服務提供上的差異化程度;此外,智慧城市建設會加劇城鄉之間的隔閡,農民和市民之間的信息技能差別加大而使得城鄉之間的流動變得更加困難。
第六,數據崇拜問題。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治理容易對數據產生崇拜和依賴。技術崇拜易導致治理者在數據海洋中迷失自我,政府治理者開始為了“數據”而“數據”。技術依賴也會導致國家治理風險的劇增,特別是高度自動化以后,大數據技術的一點點故障可能帶來致命的危險。[8]國家治理現代化高度依賴科技型技術,一旦技術停止了運轉,技術中斷則會導致常規治理體系癱瘓而無法運轉。
第七,信息孤島問題。數據孤島是指由于數據標準等原因,造成不同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無法兼容,從而形成了一個個的“孤島”,信息孤島的產生,主要是由于不同部門在建設信息系統時,缺乏頂層設計和整體發展戰略,從而導致不同的信息系統之間很難兼容,整合代價昂貴。盡管我國為了提升電子政務發展水平,實施了“十二金”工程,但數據孤島在我國當前政府部門的信息化系統之間是一種普遍現象,這從國際上公認衡量各國信息化發展水平的全球電子政務發展指數(EGDI)上面也能體現。近十年,我國EGDI排名先升后降,從2003年第74位升至2005年第57位,2012年跌至第78位。數據孤島將嚴重阻礙大數據在國家治理中的整合、分析與運用。
第八,權力尋租難題。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治理能力建設必然要求消除部門之間的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簡化行政審批流程和辦事程序。然而,數據共享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會改變利益格局、觸犯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縮小權力尋租的空間,既得利益者出于對自我利益的保護,將大數據技術帶來的治理契機轉化成強化既得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大數據技術無法自動地、自發地發展出有意義和價值的政府制度安排;大數據技術應用于政府治理和公共事務管理的功能和意義,取決于治理者對于大數據和數字化政府的概念的理解和賦予其什么樣的意義。大數據技術與傳統治理方式的簡單嫁接,后果只能是進一步固化現有組織機構和工作流程,進而構成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障礙。
傳統的治理思維和治理體制在大數據時代顯現出很強的不適應性,既往執政黨和政府收集數據、分析數據和使用數據的意識淡薄致使數據不系統、數據失真、不具有連續性等問題頻現,安防技術不過硬、法律法規不完善、信息基礎設施的差異化建設引發了新的“信息安全”、“隱私侵犯”、“數字鴻溝”等問題,數據標準化程度低、部門利益凸顯等成為數據共享的難題。大數據技術正在重塑政府、市場和社會本身,再造政府、市場、社會三者的關系模式,中國現有的國家治理模式很難適應大數據治國的需要,亟待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的現代化。
三、大數據時代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建設提升的路徑
大數據時代的數據資源和技術資源廣泛散布于政府—市場—社會三個子系統中,以結構化數據為主的行業內數據資源(包括業務數據和調查數據兩大類)、以半結構化數據為主的物聯網數據資源和以非結構化數據為主的互聯網數據資源彌散分布在政府、市場與社會中,市場和社會更是在大數據技術方面占據優勢地位。因此,大數據服務于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核心是正確處理好政府—市場—社會三者的關系,在構建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的過程中實現政府角色的現代轉型。
執政黨和政府主導是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1)黨和政府需要轉變傳統的治理思維和決策習慣,自上而下樹立大數據治國意識,重視真實數據的收集,重視數據的相關關系,重視大數據在決策中的應用,建立專門的基于大數據的決策機制,實施“數據驅動的決策方法”,實現大數據預測結果與政府決策輸出的有機銜接,提高科學決策能力。(2)黨和政府應重視大數據應用的頂層設計,將大數據上升為國家戰略,制定專門的大數據發展規劃,制定數據標準,建立數據部門,培養數據分析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增強黨和政府對大數據的統籌能力。(3)黨和政府應消除信息孤島,建立大數據中心,從縱向和橫向上實現數據整合。上世紀90年代啟動的“十二金”工程,特別是宏觀經濟管理、金財、金盾、金審、社會保障、金農、金水、金質等8個業務系統工程實施為黨和政府積累了海量的業務數據。黨和政府在各層級、各部門均具有豐富的業務數據庫。跨層級、跨部門的數據整合能夠打破部門隔閡,為科學決策提供堅實基礎;同時,數據整合能實現政務流程再造,提高政府治理體系的運轉效率,提高制度的執行能力,增強公共服務能力。(4)黨和政府應在大數據實踐中發揮關鍵性作用。目前,廣東省、上海市已率先成立了大數據管理局,通過大數據挖掘來更好提升國家治理能力。住建部先后審核批準了193個國家智慧城市(區、鎮)進行智慧城市建設試點,智慧交通、智能電網、智慧物流、智慧醫療、智慧環保、智慧社區、智慧建筑、智慧農業等惠及百姓生活,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從目前的實踐嘗試來看,大數據應用于國家治理能力建設才剛剛起步,黨和政府需要加大支持大數據發展的力度,為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市場運作是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乃至決定性作用。執政黨和政府在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主導作用集中體現在自身角色的調整和對市場的扶持兩個方面。市場運作能夠充分釋放大數據紅利,而釋放大數據紅利的前提則是數據開放。在大數據開放方面,上海市率先建設了上海市政府數據服務網,北京市緊接著也建設了北京市政務數據資源網。在大數據項目合作方面,國家統計局、北京市衛計委、上海市統計局、貴州省人民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等政府機構已與百度、1號店、阿里巴巴等企業簽訂了大數據合作協議。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數據清單”都可以開放,數據開放和數據合作能夠促進數據資源在政府、市場與社會之間自由流動,從而實現數據資源的合理配置。在政府與市場共建的大數據共享共用平臺下,政府規劃和政府監管能夠保護公民個人隱私、維持市場秩序,市場運作能夠推動數據創新、保證運轉效率,在推動科技產業發展的同時,也能破解產能過剩、生態惡化、交通擁堵等國家治理難題,提升國家治理能力。
社會和公民參與是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本保證。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最具有智慧的不只是大數據技術,人也是大數據時代智慧的象征。社會和公民參與有利于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主要體現為:(1)體制外有一群優秀的大數據“程序員”(在機構外部工作的獨立實體和機構內部的工作人員)專門擔任數據分析和預測的評估專家,缺乏大數據分析師的政府需要在數據挖掘方面與體制外“程序員”合作。(2)在數據采集方面,提升國家治理能力也亟需發揮社會組織和公民的主觀能動性。在超大規模國家采集數據具有很高的難度,社會和公民參與能夠為數據采集提供便利。通過“數據眾包模式”將數據采集工具分發給個人,個人借助數據采集工具輕松完成采集任務,采集的數據涵蓋面廣且具有較強的連續性。例如,中國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武漢小組主辦的子項目“武漢空氣日記”每天在新浪微博以@whanair的名義發布當日民間自測的空氣中PM2.5濃度和其他空氣質量信息。環保部門對空氣質量指數的采集、對地表水質量指數的測量、對污染源企業的監管、對環境治理效果監測等都可以借鑒眾包思路進行采集。(3)居民自治助推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大數據的核心是根據相關性進行預測,經過相關性分析預測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犯罪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常發時間、地點以及原因等,居民根據預測結果積極采取規避措施,降低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率;此外,居民積極向網格管理員或者社區負責人反映和上報小區存在的安全隱患、社會治安等問題,能夠極大提升社會監管能力和應急管理能力。(4)大數據時代的社會監督有助于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數據也是一種權利,數據監管是為了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而數據開放則是為了保障公民知情權。
數據開放是公民監督和制衡政府的手段,數據監管是公民監督和制衡市場的工具。社會和公民參與數據挖掘、數據采集、問題防范和社會監督,有效拓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社會空間,是大數據時代提升國家治理能力的基本保證。
大數據時代的國家治理能力建設對國家治理模式的現代轉型具有強烈的內生性需求,數據收集、數據整合、數據分析、數據應用以及個人隱私保護等方面均需要政府—市場—社會的通力合作,實現國家治理結構的戰略重構。現代政府應該是有效且有限的政府,通過激發市場和社會在大數據治國中的活力,中國的國家治理能力與效力將顯著增強。
基本結論
大數據時代是一個將海量數據視為核心資產的時代,政府、企業、社會組織以及公民的意見表達、偏好選擇、行為慣習等均被高度數據化,數據管理被視為重要的國家發展戰略。大數據思維和技術應用已經開始逐漸滲透到中國國家治理的各個層面,對國家治理理念、治理制度、治理結構和治理工具等均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大數據時代給中國國家治理能力建設帶來機遇的同時也提出了全新的挑戰,抓住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歷史機遇,逾越國家治理能力面臨的挑戰和難題,積極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是中國國家建設的重大歷史使命。
由于大數據技術和數據資源彌散分布在政府、市場與社會三個子系統中,政府、市場與社會在大數據治國時代形成一個穩固的資源依賴結構,大數據技術嵌入國家治理體系,能夠借機捋順政府、市場與社會的關系,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優化,進而使國家治理能力得到系統性提升;另一方面,執政黨和政府能夠直接利用大數據提升執政黨和政府的科學決策能力、社會監管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應急管理能力。前景固然美好,但傳統的治理思維和治理體制在大數據時代卻顯現出明顯的不適應性,大數據的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與人才保障、數據的標準化、法律的制定等也尚處于起步階段。欲克服大數據意識缺乏、信息安全、隱私侵犯、數字鴻溝、數據依賴、信息孤島等大數據治國難題,使大數據在國家治理能力建設中發揮更好的作用,轉變政府角色,激發市場和社會的活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之間的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是國家治理能力建設的不二選擇。
(作者: 唐皇鳳,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陶建武,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政治學理論碩士研究生。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戰略愿景與路徑優化研究”(14AZD009);來源:《探索與爭鳴》)
參考文獻:
[1][2][3]唐斯斯 劉葉婷.以“數據治理”推動政府治理創新.中國發展觀察,2014(05).
[4]翟鋼.大數據時代:推開財政數據挖掘之門.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3:15、6-8.
[5]肖濱.信息技術在國家治理中的雙面性與非均衡性.學術研究,2009(11).
[6]國家信息中心《中國數字鴻溝研究》課題組.中國數字鴻溝報告2013.信息化研究,2013(09).
[7]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13年中國農村互聯網發展調查報告,2014-06-11.
[8] 李志剛.大數據:大價值、大機遇、大變革.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221.
責任編輯:昆侖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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