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改革開放的歷史經驗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原則
——學習《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朱佳木
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會長
馬克思工藝學思想為科學認識人工智能的本質屬性和社會歷史效應,正確處理人工智能與思想政治教育關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人工智能作為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重要驅動力和戰略性技術,深刻影響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自身三重社會歷史關系,并逐步演化為“技術手段”“基礎設施”“文明標識”的統一體。對思想政治教育來說,人工智能作為一種內生性力量嵌入并影響思想政治教育的發生基礎、基本矛盾和實踐形態。推動人工智能與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是遵循工藝學變革規律,擺脫技術工具悖論與技術宰制之虞的內在要求和理性選擇。這種融合深層蘊含著“技術—思政”的共生關系和互動邏輯,集中表現為“人工智能思政化”與“思政人工智能化”兩個相互連接、相輔相成的過程和機制。
[摘要]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要在總結和運用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寶貴經驗基礎上,貫徹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則。通過學習《決定》的有關論述可以看出,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經驗說明,以人民為中心應當是改革的重要原則。我們要貫徹《決定》精神,就要切實堅持這一原則,更加堅定地把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作為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不動搖,把明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走樣,把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作為改革的聚焦點不偏離,努力把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和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推向前進。
[關鍵詞] 公平正義 中國式現代化 改革開放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共同富裕
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多年來,之所以能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重視并善于總結歷史經驗。革命時期是這樣,建設時期也是這樣,改革時期仍然是這樣。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指出,“總結和運用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寶貴經驗”[1]告訴我們,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以下原則,包括“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堅持守正創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此外,《決定》在闡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時,強調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闡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時,強調要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完善收入分配和就業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顯然,這些要求也都是對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經驗的總結和運用,也都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貫徹的原則。筆者體會,以上論述說明,以人民為中心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要義;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就要牢記改革開放特別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歷史經驗,把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改革的重要原則,進一步堅定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不動搖,進一步明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走樣,進一步聚焦改革的著重點不偏離。
一、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
改革有沒有方向?什么是改革的方向?關于這個問題,從改革開放伊始就存在兩種不同主張的分歧和爭論。黨中央早在1984年作出的第一個改革決定,即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就明確指出,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2](P563)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重申:改革要“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3](P514)這些說明,我們的改革是有方向的,這個方向就是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就是社會主義而不是別的什么主義。曾幾何時,有人鼓噪,“改革就是改革,無所謂社會主義方向,資本主義方向”,說什么“強調‘四項基本原則’會妨礙改革的發展”。還有人提出,改革就要“按照西方經濟學原理辦”,要“以北歐的民主社會主義為目標模式”,宣揚所謂“冰棍理論”,主張“國有企業晚賣不如早賣”,并要求“國有企業退出自然壟斷和競爭性行業”“把國有資產量化到個人”。所有這些主張,說穿了就是要我們的改革朝著資本主義私有化的方向改。黨的十八大后,這種聲音雖然小了,但明里暗里仍然存在,一有機會便會冒出來。比如,就在最近,有人抓住《決定》中只講“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沒有講“公有制為主體”,便望文生義,歡呼雀躍,急不可耐地說什么“這種變化是歷史性的”,說明“不再區分公有制、非公有制誰是主體地位”了,“兩種所有制實現了真正的平等”,云云。
關于改革究竟有沒有方向,什么是改革的方向的問題,習近平早在黨的十八大閉幕不久就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而不是其他什么主義。”[4](P75)“我們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那就是不論怎么改革、怎么開放,我們都始終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基本要求。”[4](P76)“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不能丟,丟了就不是社會主義。”[4](P75)習近平的這一系列重要論述說明,根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雖然在某些政策上與社會主義高級階段有所區別,但在主要原則上遵循的仍然是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而根據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原理,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性質乃是區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根本標志之一。新中國成立之初,無論當時人們對科學社會主義的理解還是大規模突擊性工業化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所有制都必須是完全的公有制,即全民集體制和集體所有制。然而,當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完成之后,人們認識到,看一個社會是不是社會主義,應當主要看公有制有沒有占主體,只要占主體,即使有個體生產作補充,仍然是社會主義,所以提出了“三個主體三個補充”的設想。這一設想在當年由于種種原因未能付諸實踐,但卻在改革開放后成為改革的主導方針。通過改革實踐,人們進一步認識到,所謂公有制占主體,指的主要是公有制經濟對國民經濟擁有絕對控制力。所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盡管允許和發展個體與私營經濟,但由于公有制經濟對國民經濟始終擁有絕對控制力,因此,仍然占據主體地位。就是說,我們的改革仍然堅持的是社會主義原則,仍然以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為方向。
目前,我國個體私營企業雖然已占到全部稅收的50%以上,國內生產總值的60%以上,技術創新的70%以上,城鎮就業的80%以上,企業總數的90%以上,但無論是我國的憲法還是所有制結構的實際狀況都表明,公有制對國民經濟仍然擁有絕對的控制力。改革開放后,我國對現行憲法進行了多次修訂,但第六、七、九、十條始終沒有變。其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國營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營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憲法是這樣規定的,實際上也是這樣做的。就是說,自從1956年對資本主義工商業、農業、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之后,我國的所有土地、礦藏、河流、森林等凡是構成生產要素的自然資源,都已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了,任何個人對它們都只擁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改革開放后,民營經濟雖然得到了大力發展,在國家稅收、科技創新、吸收就業人口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凡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如金融、運輸、電信、能源、鐵路、航空、港口、冶金、礦產等,仍然由國有企業獨資或控股經營;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如鐵路、公路、發電站、長途輸變電、輸油管線的建設,也都由國家作為投資主體。而且,在全社會資產總額中,國有企業也仍然占據著絕對的優勢。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條規定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5](P10-11)中的“公有制為主體”,指的是而且必然是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經濟對國民經濟擁有絕對的控制力。
至于“公有制占主體”這句話是否在某個文件中出現,要根據那個文件的具體情況決定,不出現并不等于取消了憲法的上述規定。比如,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就沒有寫這句話,而是表述為:“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4](P24)這里說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當然指“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制度。習近平在2021年中央財經委員會會議上講到堅持基本經濟制度時,既講“兩個毫不動搖”,又講“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6](P392)所以,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在講到“兩個毫不動搖”時,雖然沒講“公有制占主體”,但顯然也是講要堅持包括“公有制占主體”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這一基本經濟制度早已寫入憲法,怎么可能因為某個文件沒出現就變了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我國國體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句話也不是在每個文件甚至重要文件中都出現,但不出現并不意味我們的憲法和國體就變了。
在任何一種社會的經濟體制中,所有制都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針對少數人搞官商勾結、中飽私囊,一些領域的資本在擴張中偏離國家政策目標和基本價值標準,肆意提升競爭門檻、操縱市場、牟取暴利等問題,斬釘截鐵地提出要防止資本野蠻生長和無序擴張,要有效控制資本逐利性的消極作用,“既不讓資本大鱷恣意妄為,又要發揮資本作為生產要素的功能”;[7]同時,旗幟鮮明地支持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力。習近平強調,國有企業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8](P54)“我國各族人民共享發展成果的制度保證”,[8](P63)要不斷加大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提高國有資本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依法堵塞國有資產流失的各種漏洞。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最近制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中也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是“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主體”,“是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重要保障”。[9]這次《決定》中又特別寫上了“促進農民合作經營”,“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1]這些都說明,我們不僅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而且要使這個主體地位變得越來越強。
強調堅定改革的正確政治方向,鞏固公有制為主體,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并不意味著要壓縮民營企業。相反,《決定》在強調加快建立民營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健全民營中小企業增信制度、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的同時,也提出要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等。總之,國家對于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同樣是真心實意、毫不動搖的。只要是守法合規的民營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框架內必定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不是此消彼長的關系,而是會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這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必然要求,是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改革正確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不會改變的。
進入新時代,習近平提出了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針,即“推動全黨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貫徹到謀劃重大戰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務、推進重大工作的實踐中去,經常對標對表,及時校準偏差”。[10]按照這一方針,黨中央校正了過去在處理效率與公平、政府與市場、改革與民生、富裕地區與貧困地區等重大關系上出現的偏差。例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作用的提法改為“起決定性作用”后,有人借此鼓吹“小政府、大市場”的論調。針對這種輿論,習近平指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11](P57)“我們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大前提下發展市場經濟,什么時候都不能忘了‘社會主義’這個定語。之所以說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要堅持我們的制度優越性,有效防范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弊端。我們要堅持辯證法、兩點論,繼續在社會主義基本制度與市場經濟的結合上下功夫,把兩方面優勢都發揮好,既要‘有效的市場’,也要‘有為的政府’,努力在實踐中破解這道經濟學上的世界性難題”。[12](P64)《決定》指出,要構建高水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彌補市場失靈”,就是在朝著破解這道經濟學難題的方向上邁出的又一步。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反復強調改革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他指出:“改革開放是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正確方向,沿著正確道路推進。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改革開放也是有方向、有立場、有原則的。有的人把改革開放定義為往西方‘普世價值’、西方政治制度的方向改,否則就是不改革開放。這是曲解我們的改革開放。不能籠統地說中國改革在某個方面滯后。在某些方面、某個時期,快一點、慢一點是有的,但總體上不存在中國改革哪些方面改了,哪些方面沒有改。問題的實質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能改的,再過多長時間也是不改。我們不能邯鄲學步。世界在發展,社會在進步,不實行改革開放死路一條,搞否定社會主義方向的‘改革開放’也是死路一條。在方向問題上,我們頭腦必須十分清醒。我們的方向就是不斷推動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而不是對社會主義制度改弦易張。”[13]顯而易見,習近平的這些重要論述,就是總結改革經驗得出的結論。我們要堅持和維護好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則,就要記住這個結論,牢牢把握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
毛澤東在為195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作說明時指出,實行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這是憲法中的社會主義原則性,“要達到這個原則就要結合靈活性,靈活性是國家資本主義”。[14](P327)這一重要講話啟示我們,建設社會主義要有原則性,也要有靈活性。所謂靈活性,就是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把原則性與具體情況相結合。新中國成立75年來,正是按照這一指導思想,把社會主義的原則與國內實際情況和國際形勢變化相結合,不斷調整社會主義的生產關系和經濟體制,使它最大限度地適應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和需要,從而走出了一條堅持社會主義原則的中國式現代化道路。
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是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改革的目的究竟是什么?用什么來檢驗改革的成功與否?對這些問題,改革開放以來同樣存在分歧和爭論。有人提出,要用西方經濟學的“經濟人假設”作為依據,調動人的私心私欲來推動改革;還有人認為,“公有制效率低,改革要提高效率,就不能顧及公平,只要效率提高了,財富增加了,蛋糕做大了,公平自然就好辦了”,等等。正是在這些思想的影響下,改革開放后一度提出“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口號,使群眾無形中產生了一種心理,似乎改革與公平和自身利益沒什么關系,甚至只要改革一次群眾利益就會損失一次。
針對上述情況,習近平早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久就明確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是堅持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如果不能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創造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甚至導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義,也不可能持續。”[3](P552-553)他強調,要“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做到老百姓關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進什么,通過改革給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15](P103)“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作為一面鏡子,審視我們各方面體制機制和政策規定,哪里有不符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哪里就需要改革;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問題突出,哪個領域哪個環節就是改革的重點。”[11](P98)后來,改革要“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句話,被寫入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從此,這一提法不僅沒有變過,而且還被不斷強調,直到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再次重申了這個提法,更加鮮明地提出:要堅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1]總之,按照習近平的重要論述,改革的目標以及對改革成功與否的檢驗標準,都應當是解決人民群眾所關心、所期盼、所呼喚的問題,都應當看人民群眾有沒有在改革中取得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凡是符合這一標準的就是應該改的,就要堅決改;凡是不符合這一標準的就是不應該改的,就堅決不改。這無疑是對改革目的的一次創新定義,是對社會主義改革初衷的準確表達。
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生產力水平所限,只能實行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分配制度,即通過按勞動、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的貢獻大小決定報酬,以此促進效率的提高,而絕不能搞平均主義。但只要走社會主義道路,就必須把促進公平正義作為包括改革措施在內的一切政策的目的和初衷,不能為了提高效率而傷害公平正義。正因為如此,黨的十八大之后,效率與公平這對矛盾被置于了“以人民為中心”“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這一總的指導思想之下,不再講“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也不再講“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了。
從習近平的一系列重要論述中可以看出,人民群眾對改革最關心最期盼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收入分配不公,一些基本需求沒能得到滿足上。他說:“相對于增長速度高一點還是低一點,這些問題更受人民群眾關注。如果只實現了增長目標,而解決好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沒有進展,即使到時候我們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人民群眾也不會認同。”[12](P19)“我們要在不斷發展的基礎上盡量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事情做好,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體人民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11](P97)
為了落實習近平關于改革目的的新定位,體現改革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原則,《決定》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的部分,對就業、社保、住房、醫療、生育、育兒、養老等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憂所急的問題,從力所能及的實際出發,作出了一系列盡力而為的規定。例如,《決定》指出,在就業方面,要完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推進戶籍、用人、檔案等服務改革,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在住房方面,要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在醫療方面,要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醫療服務為主導的收費機制;在生育和育兒方面,要建立生育補貼制度,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社區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發展;在養老方面,要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等等。顯而易見,這些都是同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也都是對群眾期盼的呼應。只要群眾看到了這些改革的成效,必將增強改革的獲得感,從而增強對改革的親近感,更加關心改革、支持改革,相應地促進效率的提高,使改革得以持續不斷地向前發展。
三、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是改革的聚焦點
改革的著重點是什么?要不要提出共同富裕的目標?在這些問題上,改革開放以來也一直存在分歧和爭論。舊中國處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勞動人民深受三座大山的壓迫,與剝削階級的收入自然是天壤之別;同時,無論城鄉之間還是不同區域之間,也都存在巨大的差別。新中國初期,通過社會主義改造,消滅了剝削制度,實行了生產資料的公有化和按勞分配,人們的貧富差別大為縮小,同時,城鄉和區域之間的差別也有所縮小。但從總體上說,這種差別的縮小都還處于低水平的狀態;而且,在分配中還出現了平均主義的傾向。改革開放初期,為促進經濟發展,實行了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產生了明顯的積極效果。但與此同時,人群、城鄉和區域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有了擴大趨勢,甚至在基尼系數和城鄉差距上一度超過了國際公認的警戒線和發達國家的狀況。有人認為,“要改革就要拉大貧富差距,改革后的收入差距拉得還不夠大”。還有人認為,“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能提共同富裕的目標”,否則就是“禍國殃民”。然而,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鄧小平就提出了共同富裕的問題。
鄧小平說:“中國搞資本主義行不通,只有搞社會主義,實現共同富裕,社會才能穩定,才能發展。社會主義的一個含義就是共同富裕。”[16](P1312)“中國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慮分配問題。也就是說,要考慮落后地區和發達地區的差距問題。不同地區總會有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僅僅是少數人富有,那就會落到資本主義去了。”[16](P1356-1357)“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17](P139)他還說:“十二億人口怎樣實現富裕,富裕起來以后財富怎樣分配,這都是大問題。題目已經出來了,解決這個問題比解決發展起來的問題還困難。分配的問題大得很。我們講要防止兩極分化,實際上兩極分化自然出現。要利用各種手段、各種方法、各種方案來解決這些問題。”“少部分人獲得那么多財富,大多數人沒有,這樣發展下去總有一天會出問題。分配不公,會導致兩極分化,到一定時候問題就會出來。這個問題要解決。過去我們講先發展起來。現在看,發展起來以后的問題不比不發展時少。”[16](P1364)他的這些話說明,貧富差距擴大的現象早在改革進行到20年左右的時候就已經出現,并且已經引起了中央的注意。但正如他所說,解決富裕后的分配問題,比解決發展的問題更難。所以,問題雖然提出來了,解決起來卻并不順利。
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在講到工作中存在的種種不足時,提到的一個不足就是“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3](P4)黨的十八大之后,習近平針對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的問題,更加鮮明地指出:“經濟發展、物質生活改善并不是全部,人心向背也不僅僅決定于這一點。發展了,還有共同富裕問題。物質豐富了,但發展極不平衡,貧富懸殊很大,社會不公平,兩極分化了,能得人心嗎?”[18](P35)“我們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絕不能出現‘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的現象。”[19](P827)他指出,我國社會歷來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蛋糕’不斷做大了,同時還要把‘蛋糕’分好”,[11](P97)“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系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我們決不能允許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窮者愈窮富者愈富,決不能在富的人和窮的人之間出現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6](P88)他強調,“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6](P392)“要自覺主動解決地區差距、城鄉差距、收入差距等問題,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任務,也是一項現實任務,急不得,也等不得,必須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腳踏實地,久久為功,向著這個目標作出更加積極有為的努力。”[6](P129)“現在,已經到了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歷史階段。”[6](P391)他的這些重要論述清楚地表明,共同富裕已經成為新發展階段全面深化改革的著重點和聚焦點。
分配問題涉及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要調整勢必觸動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導致他們從中作梗。例如,習近平在論述共同富裕時,既講要量力而行,也講要盡力而為;既講急不得,也講等不得;既講這是一個長遠目標、長期過程,也講要把它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然而,有人卻作文章,把重點放在前一句,而有意忽略或淡化后一句,實際上是作反面文章。再如,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公報發表而《決定》尚未公布時,有人看到公報中沒有寫共同富裕,便在網上發文歡呼:“三中全會提法出現了重大變化,不講共同富裕了”。很顯然,這些人就是阻撓全面深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團的代言人。它充分說明,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風順,阻礙共同富裕的力量不僅存在,而且力量還不小。正因為如此,《決定》才會在一開篇就強調,要以偉大的歷史主動、巨大的政治勇氣、強烈的責任擔當,“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藩籬,敢于突進深水區,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并把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個聚焦點之一。
黨的十八大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了縮小城鄉差別,以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契機,在全國開展了一場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脫貧攻堅戰,使近一億農村貧困人口(按當年標準)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和12.8萬個貧困村全部摘帽出列;緊接著實施了鄉村振興戰略,進行農村集體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運動,鼓勵和支持農民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適度規模經營,以進一步增加農民收入。為了縮小地區差別,除了繼續推動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中部崛起、東部率先實現現代化等戰略外,又實施了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戰略,加強了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的支持力度。為了縮小各類群體之間收入差別過大的問題,黨的十八大之后不再提“鼓勵資本參與分配”,而是強調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與勞動生產率增長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等等。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告訴人們,分配方式既取決于生產方式,又反作用于生產方式。如果貧富差距懸殊,多數人消費能力不足,不僅是不公平的,也是對生產發展不利的。因此,推動共同富裕,不僅因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而且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經濟的進一步繁榮,是相輔相成的事。只要認真學習《決定》人們便會看到,其中通篇貫徹著習近平關于推動共同富裕既要量力而行又要盡力而為、把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的思想。例如,為了在農村推進共同富裕,《決定》明確提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的任務,并要求“促進農民合作經營”,“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1]為了促進地區間的共同富裕,《決定》除了強調推動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東北全面振興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區加快崛起、東部地區加快推進現代化的制度和政策體系外,又提出“推動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優化長江經濟帶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機制”,還提出“構建跨行政區合作發展新機制,深化東中西部產業協作”。[1]為了促進各類群體的共同富裕,《決定》除重申要運用稅收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外,還明確提出要“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范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政策,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征稅”;要“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的制度體系”;“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津貼補貼等”。[1]可以相信,只要《決定》中的上述要求得到落實,人民群眾就會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僅僅是一個口號,而且是看得見、摸得著、真實可感的事實;同時,也一定會使消費得到極大促進,從而帶動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繁榮。
改革開放至今已有46年,占到新中國史75年的60%多;新時代也已有12年,占到改革開放史的四分之一強。作為新中國史的研究者、宣傳者、教育者,我們要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改革開放史,特別是新時代史的研究、宣傳和教育,深入總結其中的寶貴經驗,不斷端正改革的正確方向、校準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改革的著重點,從而為推進以人民為中心的改革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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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佳木 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史學會會長;來源: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研究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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