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大代表是多少人,是12人還是13人?討論這個問題的文章已經很多了。持不同看法的研究者,已列舉種種材料,相當充分地闡明各自作出判斷的理由,似乎已沒有多少新話可以再說。但是,明年是中國共產黨誕生100周年,是中共一大舉行100周年。為了紀念中國歷史上這個極其重要的日子,到時候對中共一大到底有多少代表這個存在不同看法的問題肯定無法回避。近來閑談中,在一些同志的鼓勵下,筆者想把自己的想法不厭重復地一吐為快,是否恰當,請讀者評判。
有一句老話“治史如斷獄”,是有一定道理的。它們都要求重證據,而同一件事情可能會面對不同的證據,需要細心比較哪一種證據更可靠,經過反復分析,作出明確判斷,除非事情本身根本沒有可能作出判斷。治史和斷獄大體上都要經歷這個過程。
治史,一般不可能重新回到現場去勘察和調查。作出判斷的證據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有沒有檔案或當時留下的文字材料可查,二是有沒有當事人的敘述。如果這些條件都具備了,還要仔細分析所引用的檔案是否可靠,能不能說明問題,有沒有其他重要檔案有不同說法;對敘事的當事人,也要看他同這件事關系深淺的程度(也就是知情的程度)以及敘述的時間距離事情發生相隔多久(也就是記憶可靠的程度)。這兩條就是人們常說的“物證”和“人證”,是“斷案”的主要根據。
因此,在研究歷史時,研究者要特別重視可靠的第一手資料,并經過慎重鑒別,不能輕易相信那些未必可靠的第二手資料,也不能因急于提出新見解而對已有證據采取不夠慎重的態度。在歷史研究中,這被稱為考證或考據,是馬虎不得的。
同中共一大人數直接有關的當時歷史檔案,保留下來的只有一件,就是長期存放在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檔案中的《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它和《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中國共產黨第一個決議》這兩份檔案放在一起,寫于1921年下半年。它用俄文寫就,看來是給共產國際的報告。新中國成立后,蘇聯將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保存的與中國共產黨歷史相關的一大批檔案移交給中國檔案部門。這件檔案是存留于世的有關這個問題的唯一原始檔案。作為證據,它的價值是其他資料無法比擬的。
舉一個例子。這份文件講道:“七月二十三日才到達上海,于是代表大會開幕了。”這個日期,在親身參加中共一大的人中,沒有任何人能準確記得。直到59年后(1980年),由邵維正在未必看到這件原始檔案的情況下,引用多種有關資料進行細致考證,肯定一大召開的日期應該是7月23日。這是一項重要貢獻,得到人們的廣泛認同,也從一個角度有力地表明100年前留下而過去不甚為人所知的這份重要檔案的記載是準確可靠的。
對中共一大的出席人數,這份檔案有十分明確的記載:“參加大會的有十二名代表,他們來自七個地方(包括上海),兩個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個地方各有兩名代表。”很難想象也沒有理由認為這份報告會隨意地把13名代表改為12名,而且那樣具體地寫到“兩個地方各有一名代表,五個地方各有兩名代表”。
這份報告所說“兩個地方各有一名代表”,只能是指留日學生代表和廣東代表。在當時留日學生內的中共黨員只有施存統、周佛海兩人。據周佛海在《扶桑笈影溯當年》中寫道:“湊巧是暑假中,我便回到上海”,“我算是代表施和我自己兩人”。廣東的情況也比較特殊,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保存的另一份也寫于1921年的檔案《廣州共產黨的報告》寫道,1920年底,“盡管組織了共產黨,但是與其稱作共產黨,不如稱作無政府主義的共產黨。黨執行委員會的九個委員當中,七個是無政府主義者”,到1921年一大召開前不久才“開始成立真正的共產黨”,“黨員共有九人,包括陳獨秀,米諾爾和別斯林在內”。陳獨秀當時有事不能來上海參加大會。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廣東黨組織只產生一個代表是可以理解的。陳公博在《我與共產黨》一文中寫道:“上海利用著暑假,要舉行第一次代表大會。廣東遂舉了我出席。”他沒有講還“舉”出包惠僧或其他人當代表。廣東的早期黨員譚天度也說:“一大廣東的代表是陳公博,是推出來的。”
至于其他“五個地方各有兩名代表”,大家都很熟悉。那是上海李達、李漢俊,北京張國燾、劉仁靜,湖南毛澤東、何叔衡,湖北董必武、陳潭秋,山東王盡美、鄧恩銘。再加上前面所說的廣東、留日學生代表各一名,大會代表人數正好是12名。
還有一件重要檔案,是保存在中央檔案館的1951年6月21日毛澤東對胡喬木關于《中國共產黨的三十年》幾處提法的請示信的批示原件。胡喬木的請示事項中有一條:“第一次代表大會人數各說都是十三人,惟李達說是十二人,理由是包惠僧非代表。兩論不知孰是?”當時并不知道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還保存有那份檔案,但毛澤東對此的批示斬釘截鐵地只用了四個字:“是十二人。”
毛澤東這個批示不是個人間的通信和交換意見,不是毛澤東隨便談起他對一大代表人數的記憶(雖然大家都知道,毛澤東的記憶力是驚人的),而是作為黨中央主席對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30周年活動所作出的正式批示。如果沒有足夠根據,決不能輕率地改變毛澤東這個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正式批示,而今天并不存在那樣的足夠根據。
十多年后,毛澤東又兩次同外賓談到中共一大代表的人數。一次是1961年10月7日,他在與日中友好協會訪華代表團、日本民間教育家代表團等日本外賓的談話中說,中國共產黨“第一次黨代表大會時只有十二個代表”,“十二個代表中有幾個人變質了”。另一次是1965年11月25日,他對參加中日青年友好大聯歡的日本朋友說:“那一年,在上海召開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十二個代表參加。”可見,他對中共一大代表是12個人的記憶,是十分明確而肯定的。
胡喬木在1951年那份請示報告中提到“李達說是十二人”,這句話也不能忽視,因為李達是中共一大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人,通知各地派代表開會的信是他發的,最后一天大會改到嘉興南湖船上召開,也是由他的愛人王會悟聯系并帶去的。因此,他對大會代表的產生經過最清楚,是到會其他代表難以相比的。
至于參加中共一大的親歷者中,最早談到一大代表人數的是陳公博。1924年1月,他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碩士論文中寫道:“大會代表十二人,代表七個地區。”這個說法與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保存的檔案相同。論文寫作的時間離一大召開只有兩年半。更重要的是,陳公博正好是中共一大的廣東代表,這是沒有疑問的。如果還有另一個廣東代表,陳公博不會不知道,也不會說“大會代表十二人,代表七個地區”了。這篇碩士論文保存在該校圖書館內,30多年未曾引人注意,因而產生的影響不大。
那么,對中共一大代表人數有不同說法是怎么來的?曾常被引用的材料是董必武在1929年12月31日寫給何叔衡的信。該信雖然沒有直接談代表人數,但提到“廣州代表陳公博(早經開除)、包惠僧(1927脫黨)”,把廣東代表說成兩個人,那就在實際上認為代表是13個人了。他在信中還講道:“大會沒有宣言,只向國際作了一個中國情形的報告,報告是李漢俊和董必武起的草,經大會通過(這份材料不知國際還保存著沒有?)。”他所說“不知國際還保存著沒有”的這份材料,看來就是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保存下來的那份報告——《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相隔八年多,董必武沒有再見過那份報告,“不知國際還保存著沒有”。他還謹慎地聲明:“關于第一次中共代表大會,我已記不甚清。”在那封信里,他對八年前事情的記憶確實已不很準確,如他對山東代表有幾人、是什么人都想不起來了。但董必武歷來有著很高的威望,參加過中共一大而當時仍在黨內的只有毛澤東和他兩人,他在這個問題上的說法自然有著極大影響。
此外,周佛海在1927年所寫的《逃出了赤都武漢》就中共一大代表問題指出:“當時出席的人,廣東代表陳公博、包惠僧。”這樣,也把中共一大代表人數仿佛說成是13人。但這也是六年后不很清楚的記憶,如說“濟南代表是兩個學生,以后不甚聞名,忘其姓字”。何況他并不清楚這“廣東代表”是怎樣產生出來的。因為這篇文章的主題不是談中共一大,所以在黨史討論時引起的注意倒并不太多。
承上所論,當年檔案中的記載同一些有關人員多年后的回憶,相比起來,哪一個更可信?
蘇聯把包括前述中共一大經過報告在內的一大批共產國際中共代表團檔案在1959年移交給中國后,中央檔案館的態度是十分慎重和認真的,專門把置放在一起的有關中共一大的三份文件派人送請董必武鑒別是否可靠。董必武在同年9月5日復信中鄭重地回答:“‘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第一個決議’及‘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這三個文件雖然是由俄文翻譯出來的,在未發現中文文字記載以前,我認為是比較可靠的材料。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一文沒有載明時間,其他兩個文件上載明的時間是:一九二一年,也就是一大開會的那一年,可說是關于我黨一大文字記載最早的一份材料。如果把載明年份的兩個文件和‘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一文對照著看,‘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一文中有大會‘決定選出一個起草綱領和工作計劃委員會’,并研究了綱領和工作計劃等句,可見載明年份的兩個文件在沒有載明年份的文件里可以找出它們的聯系。可否把‘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一文看作是某種組織或某人向第三國際的報告,而其他兩個文件是附在這個報告里面的文件呢?”“‘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一文中談到的問題,有些引起我的回憶,好像是有那末一回事。這也是我認為‘較可靠’的一點理由”。
那么,他是否仍堅持自己過去對中共一大代表人數的說法?不。董必武以高度實事求是的態度,在這封復信里鄭重聲明:“放棄”自己原來的看法。他坦率而干脆地寫道:“一大代表人數,大會產生了什么中央機構和通過那些文件等問題,在‘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一文中都明白地答復了。我過去對一大代表人數是同意陳潭秋同志回憶的說法,今后我愿意放棄這個意見。”
12年后,1971年8月4日,董必武在談中共一大時,對來訪的中國革命博物館工作人員更明確地說:“一大代表,上海、濟南、湖南、湖北、北京各是兩個人。廣州是一個人,實際到了兩個,有一個包惠僧,他是一個新聞記者,是列席的,不是代表。”這就講得很清楚了:包惠僧“是列席的,不是代表”。
事情已很明白。中共一大代表的人數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所說的12人。董必武已經“放棄”自己原來的說法,問題在60年前的1959年已經澄清,沒有再翻出來爭論的理由。
對中共一大代表人數產生不同說法的原因,來自包惠僧是不是大會代表。
包惠僧參加了中共一大,這是事實,沒有爭論,也不能缺乏根據地稱他是“臨時參會者”或“旁聽者”。既然參加了會議,討論時也發過言,其他與會者未必都清楚誰是正式代表而誰不是,會議組織和主持者也未必在會上對此予以說明。但如果說包惠僧是中共一大代表,那么他是哪一個地區黨組織的代表呢?包惠僧明明是湖北黨組織的成員、武漢臨時支部書記。湖北黨組織已有兩位一大代表即董必武、陳潭秋,自然不可能再推出第三個代表。包惠僧是從廣東來上海開會的。他其實只是在中共一大開會前一個多月的1921年5月底,才臨時去廣州看陳獨秀,并沒有在廣東黨組織內工作。陳獨秀那時正擔任廣東省教育委員會委員長兼廣東大學預科校長,不能離開,沒有出席中共一大,他要包惠僧去參加那次會。包惠僧并不是廣東黨組織的成員。只有他本人從1953年起說陳獨秀“即召集我們開會,決定推選我同陳公博代表廣州區”。除此以外,沒有看到其他任何人(特別是廣東黨組織成員)說過有“開會”和“推選”他為中共一大的廣東代表,更沒有任何檔案材料證實包惠僧自己的說法。負責一大會議組織工作的李達以及向共產國際的報告,也不會無端地說中共一大的代表人數是12個而不是13個,說其中“兩個地方各有一名代表”。這“兩個地方”中,除日本外,還有一個是哪里呢?一大結束后的初冬,包惠僧仍從上海回湖北擔負黨的工作,并沒有在廣東工作。怎么能代表廣東黨組織呢?
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所著《中國共產黨廣東地方史》對這個問題采取了很謹慎而又并不含糊的表述:“廣州共產主義小組的代表是陳公博,陳獨秀也指派包惠僧由穗赴滬參加大會。”這個寫法是慎重的、恰如其分的。
總之,中共一大的代表是12人,參加會議的有15人,除一大代表外,還有包惠僧(陳獨秀指派來參加會議的)以及馬林和尼克爾斯基(他們兩人是共產國際派來的)。中國共產黨那時剛誕生,缺少經驗,那時候在會上不會有代表資格審查之類的報告,有些事當時沒有講明白,容易使有些當事人誤把來參加會議的人(除兩個外國人外)認為都是一大代表,從而給后人造成一些困惑。好在現在還留下當時給共產國際的報告,董必武也聲明“放棄”原來的說法。作為當事人的毛澤東又明確批示并一再強調一大代表“是十二人”。事情很清楚。后人固然不能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也不必把簡單的或已基本清楚的問題再過分復雜化。
本文作者 原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常務副主任、研究員 原載《中共黨史研究》2020年第5期,注釋從略,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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