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大團結》教材出版的前前后后
杜雪巍、曹志恒
部分教材的偏差與風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愛國主義教育實施綱要》等法律法規對在我國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2009年,中宣部、教育部、國家民委聯合發布《關于在學校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的通知》,要求全國大中小學廣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并納入課程和考試評價。由此,教育部、國家民委組織編寫并向全國中小學發行了民族團結教育四本系列教材:即《中華大家庭》(用于小學三、四年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常識》(用于小學五、六年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政策常識》(用于七、八年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民族理論常識》(用于高中一、二年級,紅旗出版社2009年版)。
新疆中小學當年采用了這本教材,因少數民族學生的需要,新疆的教材必須翻譯成維吾爾語、哈薩克語、蒙古、柯爾克孜語。由于翻譯者把握不準,于是向自治區教材審定委員會委員馬品彥(新疆社科院中亞所研究員)、戢廣南(新疆社科聯研究員)請教。馬品彥、戢廣南初步看到該教材,感到該教材存在一些不適合新疆的一些內容,當即向新疆教育廳做了反映。
自治區教育廳領導對兩位專家的意見十分重視,廳黨組書記趙德忠立即安排相關處室人員到北京,向國家教育部主管此事的民族教育司反映。民族教育司的領導叫來該套教材的主要編寫人員金炳鎬(中央民族大學教授)等進行溝通,原編者聽不進新疆同志的意見。在當年烏魯木齊“7·5”事件發生的大背景下,民族教育司的領導相當重視新疆方面的意見,破例在原教材未做調整的情況下,允許新疆方面根據新疆實際對該教材略作修改。故而新疆在印刷該教材時,刪減了個別詞句和圖片。當年該教材在全疆中小學使用了。
第二年6月,該教材由原來試用本成為正式教材。看到該教材繼續在新疆使用、全國大面積發行,在教育廳基教處組織的教材工作座談會上,新疆學者馬品彥、戢廣南、潘志平(新疆社科院中亞所所長、研究員)、孟楠(《新疆大學學報》主編、教授)都對該教材提出了不少意見。會后,由戢廣南梳理并撰寫了簡要報告,報送自治區教育廳。
之后,戢廣南基于多年研究,深感該教材一些偏差反映了多年來我國民族團結教育存在的重大問題,對邊疆民族地區長治久安不利。為了能夠充分說明問題,戢廣南執筆撰寫、四位專家共同署名上報了《教育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傾向性問題和不妥之處應予糾正》一文,約5000多字。該文有理有據地列舉事實,揭示出該教材2009年教育部版中小學四本教材過多地提示和強調了各個民族的分界差異、所屬不同,主導傾向是強化各民族的“分”而不是“合”,容易導致民族分界意識的增強,不利于中華民族認同和邊疆長治久安。
在《教育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傾向性問題和不妥之處應予糾正》的建議文中,作者指出了該教材的諸多不妥之處,比如:教材處處提問“你屬于哪個民族?你知道哪些本民族的人大代表?”“你了解自己所屬的民族嗎?”“你們班有少數民族學生嗎?他們是哪個民族的?”“你的民族語言是什么?”“你的民族主要信仰的宗教是什么?”——這樣在本來是平等友愛、幾乎沒有什么民族界限的中小學生刻意區分出不同民族,強調彼此語言不同、信仰不同、權利不同,要著意分清“你是你,我是我”,容易在學生心目中悄然形成“我們不是一家人”的意識。
作者指出教材內容實際上是嚴格把漢族與少數民族分開,主要講的是各民族的區別區分,說差異,強調不同民族傳統,過多地提示和強調各個民族的分別分界,所屬不同。講了55個民族知識,說到少數民族地區,都是地大物博,資源豐富,美麗富饒,卻幾乎不講漢族知識,容易把少數民族與漢族區分割裂開來,這并不完全實事求是,還客觀上增加民族分界意識、權屬意識,實際效果并不好,不利于國家資源開發和各民族共有共享國家資源。該教材幾乎不講中華大家庭各民族的血肉聯系,融合共通,不講清楚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而對中國民族狀況,“多元”講的很多,“一體性”幾乎不講。書名叫《中華大家庭》,讀后讓人感覺到卻是只見55個民族“小家”,很難看到“中華大家庭”。這種片面的傾向,不利于形成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偏離了真正的民族團結思想和“三個離不開”的原則。
建議文還進一步指出了該教材對宗教方面的闡述把握不準、表述不恰當,文字表述不嚴謹、出現多處(至少18處)表述錯誤等問題。比如教材中有這樣一段話“桂林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這里生活著壯、瑤、苗、侗等少數民族兄弟姐妹,他們共同建設著這座著名的風景城市。”——如此看來桂林與漢族毫無關系。讀了這些,學生是很容易得出廣西桂林不是漢族的、現在人口居多數的漢族桂林人是移民、是外來客居者、漢族是少數民族資源的侵占者這樣的錯誤結論。
《民族常識》第68頁: “我國西北的新疆一帶,歷史上被稱作西域,居住著維吾爾、回、哈薩克、柯爾克孜、塔吉克等少數民族,他們發明了坎兒井用來灌溉農田,在干旱的戈壁灘上開墾出一片片綠洲。”——這給人的印象是歷史上新疆的傳統居民、新疆的開發建設沒有漢族,這不是有違我們多年熟知的“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漢族自古以來就是長期在新疆開發建設和居住的民族”這樣的基本歷史事實嗎?!
作者一針見血地指出:在統一的中華民族內,如果不講共同性,而是片面強調本民族所屬,強化本民族意識,強化分界意識,不利于中華認同、國家認同,不利于“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勢必淡化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有害于中華民族大團結的思想基礎,其潛在危險不容低估。
最后作者認為該教材在若干重要問題上存在嚴重偏差,科學性也不足,作為教材是不適合新疆等民族地區的。因而明確建議:1、新疆停用此套教材;2、建議教育部重新審查、重新編寫;3、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按照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要求,糾正某些偏向,正確地開展民族團結教育。
文章有理有據,內容充分,說理透徹。自治區教育廳據此上報教育部。同時,該內參被刊登在新疆社科院《專報》2010年第8期,上報給中宣部、中央新疆辦,很快得到了中央領導的批示。中央領導很快作出批示,決定由中宣部、教育部重新組織審查,重新編寫,并將該教材編寫工作納入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中央新疆辦發函指出,中央領導同志閱后,肯定了此文的觀點,并指示教育部門對教材作出修改。并要求新疆方面繼續關注這方面工作,中央領導指出:此文分析的很有道理。民族團結教育教材一定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國家觀、民族觀,體現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和各民族“兩個共同”的指導方針。請教育部立即審讀,商有關部門重新編寫。
2010年6月22-24日,中宣部、教育部在京召開中小學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審議會,會議傳達了中央領導的批示。7月14日,教育部社科司將初步修改過的教材邀請中國社科院、北京大學和新疆的戢廣南等專家審閱,要求提出書面意見。戢廣南的書面意見認為“民族團結教育中小學教材是關系到全國上億學生在他們的世界觀形成時期如何建立“公民意識”和“國家意識”、如何處理這兩者與自己所屬“民族”的關系等基本的“國家觀”“民族觀”這樣重大的問題,意義非同小可。現代世界上任何多民族國家都把“公民意識”和“國家意識”的樹立和加強放在學校教育的核心地位。如果我們的教材、中小學教育處理不當,在少年、青年一代中造成“本民族意識”與“國家意識”相互矛盾乃至對立的認識,可能給國家未來、特別是邊疆民族地區的長治久安帶來隱患。”他審閱教材后認為,初步修改后的教材在原有基礎上小修小補難以解決問題,必須調整思路,做重大修改。建議應通盤考慮、重新設計編寫教材。
2010年下半年,教育部根據中央領導指示精神,聽取專家意見,決定另起爐灶,重新編寫(因國內民族理論界爭論,教育部新編教材迄今未出版)。因為新疆學者的內參導致部頒教材重編,幾十萬教材在新疆停用,此事在教育界乃至社科界引起強烈反響,中宣部、教育部的領導和國內民族理論學界給予高度評價,中國社科院、北京大學、中央黨校、中央民族大學等一些著名學者(如北京大學馬戎教授、中國社科院邊疆史地中心主任馬大正)認為該文揭示了多年來我國特別是邊疆地區民族教育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對中小學民族團結教材建設產生重大影響,對全國民族工作也具有重要啟示意義。馬大正說“沒想到新疆學者提出了這樣重大的問題,直接推動了全國民族團結教材建設,這在中國社科院也是重大成果!”
其后,《教育部民族團結教育教材走向性問題和不變之處應予糾正》一文獲得教育部社科司《成果要報》2010年度優秀咨詢報告獎,評委對其資政作用和學術價值高度認可。
《中華民族大團結》教材的編寫出版
2010年,自治區教育廳根據中央領導批示精神,著眼于新疆的復雜形勢和長治久安的需要,果斷暫停了該教材在新疆的使用。在等候教育部新編教材兩年未發的情況下,應中小學校教學的迫切需要,自治區教育廳于2011年委托戢廣南、馬品彥等主持編寫新疆版的民族團結教育教材。
戢廣南在新疆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組織了疆內社科研究人員、高校教師和中學教研人員開展編寫工作。他們認真學習黨和國家民族理論和政策、特別是十七大報告關于“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關于“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一系列重要論述基礎上,決定根據新疆實際情況,吸收最新理論研究成果,確定“中華民族大團結”主題,按照“從中華民族大團結的立場闡述民族團結的道理”這一思路編寫新疆版民族團結教材。
該教材編寫歷時一年多,教育廳領導高度重視,相關處室具體指導,自治區社科聯、社科院領導也給予了支持。書稿成文后,經過自治區社科界、教育界和宣傳部的領導、專家多次審查多次修改,審查組人員達13人,基本包括了疆內這一領域的大家、名家。自治區黨委常委爾肯江·吐拉洪、自治區副主席靳諾都親自審讀,提出寶貴意見。直到黨的十八大之后最終審定書稿,認為契合十八大強調的“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精神。2012年11月,經教育廳黨組會議通過,決定出版該書作教材。
2012年12月,《中華民族大團結》正式由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首批8萬冊發到全疆,作為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地方教材,供全疆高中階段一、二年級使用。2013年自治區教育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民族團結教育課程開設與考試評價工作的通知》(新教基辦〔2013〕6號),指出“民族團結教育屬于自治區重要地方課程,中小學民族團結教育教材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安排”,要求“從2013年7月起,《中華民族大團結》將作為全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民族團結教育課程的唯一指定教材”。2014年再次印發到全疆。目前教材已在全疆高中使用2年,受到新疆各族師生的歡迎和社會的贊譽,也得到教育部的好評。
《中華民族大團結》教材的創新之處
《中華民族大團結》教材主編戢廣南認為,學校民族團結教育課程應當講清楚民族團結的道理,而不是簡單介紹民族知識;要改變過多強調民族“邊界”意識的做法,而是基點在講“合”。在本來就客觀存在族群大差異的多民族地區,要更多地講中華民族的一體性,注意講共性、說融合、促統一,增進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既要講56個民族,更要講中華民族,在尊重56個民族傳統的同時,注重培育“國族”意識。要通過講清中華民族的發展史,傳播正確的民族發展理念,通過樹立中華民族意識,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他說:“民族意識”是一把雙刃劍,民族團結教育要把握好各民族與中華民族的關系,越是多民族地區越要強調一體性。建立和鞏固中華民族認同,這是國家統一和穩定的重要條件,是十八大報告強調“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應有之義,應當成為我國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務。目前邊疆民族問題的一個癥結是缺乏自覺的中華民族意識教育,忽視中華民族一體化建設。現行一些“民族理論”,是把“民族”這個核心概念定位在56個“民族”這一層面,沒有突出“中華民族”這個全體中國人必須樹立的核心概念,客觀結果是架空和虛化了“中華民族”,結果藏族、蒙古族、維吾爾族、回族、苗族、彝族等等都是實的,誰是“中華民族”卻成了虛的。
戢廣南介紹,當前國內民族理論界一些人對如何認識中國的“民族”概念、在講民族理論時是應當突出“中華民族”還是突出“56個民族”問題上存在片面觀點。分析一些民族理論教材,其主導思想是把本“民族”(漢、滿、蒙、回、藏等)看作是核心認同,教育學生13億國民分屬于不同的56個民族,56個“民族”各有各自的身份、自治地區、政治權利和語言、宗教等文化權利,應當以本“民族”為單元來衡量各民族是否“事實上的平等”,并把56個民族與世界上其他民族(如“美利堅民族”)相提并論。
他們沒有正確認識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辯證關系,強調“多元”,不愿講“一體”。民族理論界甚至有人明確否認“中華民族”的存在。他們說要講“民族”就是56個民族,“中華民族”像“阿拉伯民族”一樣不是一個“民族”。有的還進而提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既然是我國基本政治制度,政治實踐中就應當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都有常設的人大常委會、政協全國委員會一樣,設立56個民族的“民族院”,凡民族地區、民族事務都應當由“民族院”討論決定。
以上問題是涉及我國根本的重大問題:核心是中國到底有沒有、要不要建設一個統一的中華民族?到底中國是“中華人民”的統一國家還是56個民族聯邦?如果連中華民族都不承認,何談“中華人民”共和國、何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還有人總是強化各民族分界意識。一些教材不講清楚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不講清楚千百年來包括漢族在內的中國民族的發展變化規律,不講中華大家庭各民族的血肉聯系、融合共通,而主要講各民族的區別區分,說差異,片面地強調民族特點和民族傳統,民族一成不變,維護和發展民族差別,甚至想方設法人為制造、固定少數民族的“族源特征和文化傳承”;這很容易導致少數民族“趨異”心理,形成狹隘民族意識和狹隘的“領地”甚至“領土”意識,造成民族界線森嚴,其后果是構筑了民族壁壘,形成文化隔離。
應該看到,近年來隨著國情的巨大變化,傳統的民族團結教育客觀效果已經十分有限。比如多年來學校的民族團結教育課程基本上是講56個民族概況,往往從各民族的特點講起,著重講各民族淵源、傳統,再講民族理論、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國家照顧少數民族,總是舉例講漢族幫助少數民族、內地支援民族地區等等。這樣講雖然也對,但是往往是民族知識講得多,重點沒有放在講清民族團結的深刻道理。特別是一些教材在闡述中總是把漢族與少數民族分開,較多地講各民族的服裝、語言、習俗、宗教等不同民族傳統,過多地提示和強調各個民族的分別分界、所屬不同,強調各民族差異。對中華民族的“多元一體”,“多元”講的很多,“一體”幾乎不講。這樣往往客觀上是在各民族中分清“你是你,我是我”,潛在地形成“我們不是一家人”的意識,容易導致青年學生們頭腦中民族分界意識的增強。這樣教育的結果可能造成一些人個體民族意識強,中華民族意識弱,實際上不利于民族團結,不利于國家的團結統一和邊疆民族地區和諧穩定。
因此新編的《中華民族大團結》教材力求密切結合新疆實際,從歷史與現實、哲理與法制等多角度闡明中華民族大團結的重要意義,旨在增強各族學生的中華民族意識和維護中華民族團結的責任感。該書從體系結構到內容闡述都根據黨和國家民族理論和政策精神,緊密結合邊疆民族地區實際,具有原創性:第一單元“中華民族篇”闡述中華民族的形成于發展、中華民族的內涵與中華民族精神;第二單元“愛國統一篇”闡述愛國主義是推動中華民族前進的精神動力、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最高利益;第三單元“團結發展篇”闡述民族團結是中華民族繁榮發展的基本保證、發展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根本途徑;第四單元“制度保障篇”闡述維護中華民族大團結的政策保障和法律保障。
該教材在結構、內容等方面做了許多探索創新:主要是在充分尊重各民族多樣性的基礎上,強調中華民族一體性,與十八大強調的“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完全契合。教材沒有強調各民族“分”的差異,而是通過講清中華民族形成發展的歷史,反映民族發展“合”的規律,闡述中華民族求大同、存小異的“團結規律”;不是片面講傳統民族理論、把民族團結教育簡單搞成民族知識教育,而是通過歷史、哲理、政策、法制的角度把民族團結、國家統一的道理講清楚。
《中華民族大團結》教材創新民族團結教育思路,力圖講清楚中華民族的形成發展,強調中華大家庭各民族的血肉聯系、融合共通,找回各族人民的共同歷史記憶,通過樹立中華民族意識,形成各民族都是一家人的觀念,從而增強對中華文明的認同感、歸屬感,構建民族團結的思想基礎,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作者:曹志恒、杜雪巍;來源:西域的天空(本文原載于《新疆文史》2014年第1期,有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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