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4月7日-星期一
2018年4月20日,中興公司“休克狀態”給中國金融業等領域開放再次敲響了警鐘。在不平衡、非平等的國際經貿關系中,開放從來有風險。金融業開放尤甚。監管從來不是萬金油、避風港,更非萬無一失的保險柜。實力比監管,前者才是硬道理。在這類問題上信誓旦旦地說 “越開放越安全”和“有監管足矣”的黨員領導干部和媒體人,是最不安全和最需要監管的人。要抵制體制內外各色各樣的媚外者、異心者和特殊利益集團的胡說八道。
主要政策建議:在金融業開放 “頂層設計”文件和配套系列文件中,要寫入毫不動搖堅持金融業國企主體和主導地位原則,堅持“對等開放”原則,堅持“以為我主”引資和學習外國優點原則。另外,政府要進一步完善開放條件下的全產業保護政策,推動不平等國際經貿關系中的制衡機制建設。
中國需要體現平等、互利、安全原則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式開放。這也是世界絕大多數國家的利益需求。當然,要實現這種全球性“和平演變”之夢不易。
中國拒絕“休克”。
開放有利益,也有風險。2018年4月20日,利用全球產業鏈從事生產、技術開發和銷售的中興公司董事長承認,公司可能被美國經濟霸權主義打入“休克狀態”。[1]這不僅給我國電信業敲響了警鐘,由此及彼,也給籌備中的我國擴大金融等領域的開放敲響了警鐘。一些人散布的“越開放越安全”“大可不必擔心金融安全”的謊言,在不平等的國際經貿關系中,特別是在美利堅的霸權主義面前,不堪一擊。
同日,中興公司董事長還指出,“我們也在認真反思,還要加大研發投入,求人不如求己。” 企業如此,國家如此,金融開放等更是如此。
當然,在美國為首的列強反制中國復興進程的全球戰略中,中興公司一時間的“休克”,不過是中方付出的一點小代價。實際上,對方所需甚多。謀求中國開放金融市場,進而輕易操控中國經濟、政治全局,摧毀中國復興之路,強化美國的全球霸權,就是其更大目標。在這個目標下,美國的手段可以千變萬化而不離其宗。例如,日后美方也可在一定條件下改變今天對于中興公司的嚴厲制裁,等等。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其就放棄大目標了。
由此看來,“中興休克”相對事小,其公司總結的面對全球分工體系下的不平等,在重要、關鍵領域“求人不如求己”經驗則事關重大,且涉國家命運。在還會持續相當長時期的不平等的全球化進程中,我國的企業不能夠一再“被休克”,或被人家玩弄于股掌之上,老是一驚一乍的,作為了大國之間博弈的棋子。中國更不能“被休克”。相信中興公司能夠在新的認識基礎上打翻身仗。電信業也能夠“因禍得福”。華為、聯想等亦復如是。其他受影響領域的各種企業也應如是。大家艱苦奮斗,“團結起來,爭取更大勝利”。這也是1949年成立的新中國在某些國外勢力接二連三的圍追堵截下“戰無不勝”的老傳統了。
是的,事發前中興公司有監管。但是,沒能阻止了來自美國、英國政府和跨國公司當頭一棒的休克式打擊。這件事告訴我們,監管是可以失靈、無效,并被居心叵測者肆意利用的。另外,中興公司乃至中國政府的監管,也管不了美英政府和跨國公司的任性所為。監管是有邊境線的。不能夠迷信它。套用斯大林的一句話說,即監管路線確定之后,國家、公司和人的實力就是決定性因素。
由此,再一次證明:
1、需要重視國際不平等。全球化及分工體系中存在不可輕視、不可忽視的不平衡、不平等關系。“不預則廢”。在這種問題采取不承認主義的鴕鳥政策是愚蠢,采取“選擇性失明”,甚至是刻意誤導決策者立場的人是心懷異念的投機分子。近日,美國斯蒂格利茨教授也再次指出:“中國表示將進一步擴大開放,也歡迎更多的外國投資。當然,他們也希望這是一個互利互惠的過程。例如,中方希望能將他們的一些科技產品銷往美國市場,也希望購入一些美國的科技產品。中方也愿意擴大赴美投資。然而,美國經常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這些投資。”[2]這位美國教授對中美開放之間嚴重的不平衡關系是充分了解的。怎么辦?他早已提出的基本觀點是“權衡交易”。[3]
2、發展中國家需要重視“自力更生為主,爭取外援為輔”方針。離開它的全球化、“開放”是十分有限的,經不起風吹浪打,更是危險的。“越開放越安全”放棄了任何權衡,大言炎炎,極其荒謬,也是一個國家級陷阱。極而言之,如果我們解放臺灣時,面臨了G7國家或OECD國家等全面制裁,還能夠“越開放越安全”么?那時,總不能讓中國像今天的中興公司一樣陷入“休克狀態”吧!
3、需要重視產業保護。在列強主導的國際貿易規則下,實力就是硬道理。美國搞貿易戰,是權衡過得失的。能夠以“美國第一”壓倒、壓垮、肢解中國,就是得大于失,接著還有利于更輕松地收拾俄羅斯等國,實現全球唯美利堅“一股獨大”。“吃小虧,占大便宜”。壟斷財團的收獲也將是巨大無比的。美國在這方面經驗老道,各屆個性十足的總統們均一以貫之。以此而論,我國大企業特別是重要國企在國際市場中“吃虧求發展”也要有權衡和計劃,自保預案要到位,也要避免拖累國家發展大戰略也“虧損”了。
這種問題,政府等有關方面更需要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并由表及里,由此及彼,進一步完善開放條件下的全產業保護政策,完善不平等國際經貿關系下的制衡機制。簡言之,即要結合國情世情,“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如是,即使美國的制裁一竿子插到底,中興公司也是“休克即非休克”。“浴火重生”是很有希望的。
媒體也要注意了。如一段時間以來,“中央”的《經濟日報》總喜歡接二連三地片面地宣傳無原則對外開放、[4]“大可不必”擔心金融安全[5]和“美國制裁中興通訊可能是一個孤立事件”[6]等奇葩觀點,對持不同觀點、依法履職的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等則大棒伺候,不惜“置于死地而后快”,[7]這可能是有人媚美癥高燒到了40度。奈何美利堅冷面如霜,結果無非是“我既媚君姿,君不悅我顏”,自討沒趣。
中國金融開放進程中,會出現重要國有控股銀行,乃至金融業整體的 “中興式休克”嗎?簡言之,不可不防。習近平也說過,處事要有底線思維。在黨中央要防控我國金融系統性風險重要指示下,有關方面關切近期相關爭論的各種意見,就包含了這層意思。
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上說,外國某些跨國金融公司一方已在客觀上這么做過了。如所謂“戰投”外資集體撤離四大行,其他外商不斷撤離另外的中方控股金融公司等。這些外商唯利是圖的“大進大出戰略”之所以沒有造成中國一方重要國有銀行等“休克”,并進而影響國民經濟全局,關鍵原因就是黨中央堅決維護了國內金融業以國企為主體、主導的狀態,維護了金融國企中國資“一股獨大”的控制力。另外,金融業的“核心技術”也在自己手里,外資的那一套不過是酌情選擇,為我所用罷了。金融業國企沒有“邯鄲學步”,上了 “忘步橋”,以至于離開了外資銀行“戰投”者的資本、“先進管理和技術”就會一時間束手無策+“休克”了,類同今日的中興公司一般。
這些年來,在黨中央“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重要指示下,我國四大行等持續發展壯大,在事實上不斷趕英超美,就是中興公司等剛總結出來的“求人不如求己”經驗的再一次真實寫照。可以說,離開了國有銀行的這種基礎性支撐,離開了這些年來金融國企“以為我主”學習外國優點和引資的實踐,自金融業決定開放以來,就是有一打、兩打的金融監管、國安機構發揮作用,也難以保證我國金融穩定和可持續發展。所以,在開放中毫不動搖堅持金融業國企主體、主導地位,堅持“以為我主”學習外國優點和引資,至關重要。這種基本經驗,建議有關方面將其寫入金融業開放的頂層設計文件,并貫穿其“1+N”系列文件。
應該承認,今天面對不斷升溫的美、歐對中貿易戰,中國已經在吃虧了, “休克狀態”也在微觀層面初顯小苗頭。但是,面對這種復雜局面,有的重要部門領導干部、“中央”媒體仍在金融業開放問題上東拉西扯,言不及義,繼續按美國的要求做,“為他人作嫁”,不為中國著想。“事出無常必有妖”。
例如,自2018年3月下旬《經濟日報》、《北京日報》先后發表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博士鼓吹洋奴哲學、私有化的文章以來,雖然激起了相反意見的批評,[8] 但是,《經濟日報》我行我素,又在2018年4月19日發表記者祝惠春《金融開放與風險防范“兩手硬”》文章,向全國人民宣稱:“金融業開放會不會影響金融安全?其實,大可不必有此擔心。..... 正如央行行長易綱所言,這一輪的開放措施是在評估各項條件已成熟、監管已到位、數據已到位后才推進的。” 中國已經與70多個國家建立“聯合監管國際溝通機制”了呢!
不過,重要的問題在于,
1、2017年4月25日,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充分認識金融在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實把維護金融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一件大事” 。2017年7月14日至15日 習近平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要求“防控金融風險......健全金融法治,保障國家金融安全,促進經濟和金融良性循環、健康發展。” 黨中央要求用3年左右時間,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攻堅戰。央行人士坦承,這充分說明近些年我國金融市場風險事件頻發,凸顯了防控化解風險的緊迫性。會后,央行和監管機構等至今仍在為此忙著呢。這還是沒有讓美國等跨國金融公司大幅進入下的情況。怎么,到了真全面開放的那一天,我國金融業反而是可以更加放心地指著金融風險說,“大可不必有此擔心”了?請《經濟日報》負責人、祝記者去問問銀保會負責人,能夠這么拍胸脯、打包票嗎?或者,還有一個選擇,即他們也可以去看看馬克思的《資本論》,學習一點有關貨幣資本本性的基礎知識。
2、70多個國家的“聯合監管國際溝通機制”“溝通”一下,就能夠保證中國不會因自由派鼓吹的那種金融開放而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中興公司溝通多少次了,不一樣的被美國政府、跨國公司給“休克”了。中國政府和美國政府溝通多少次了,美國不一樣的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升級貿易戰,并繼續實行對臺軍售,通過臺灣旅行法,有人甚至嚷嚷要派海軍陸戰隊去臺保衛“辦事處”。“溝通”有多少用?
3、世界上有 “無漏洞”或“無所不能”的監管嗎?簡言之,《經濟日報》信誓旦旦“大可不必擔心”“金融風險”的廉價保證,在大國博弈、紛繁復雜的競爭性國際金融市場中毫不值錢,只能麻痹人們的思想。
同日,意猶未盡的《經濟日報》還發表記者陸敏的文章《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既定的步驟,自信的選擇》。其宣稱,“從過往經驗看,外資入股中國金融機構,不僅帶來了資本,還帶來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然而,此前的持股限制導致外資無法成為控股股東,在合資金融機構處于相對弱勢地位,不僅出現了觀念和經驗上的‘水土不服’,受到政策約束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資投資的積極性。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內外資一視同仁,一方面顯示了中國金融業迎接挑戰的自信,也提振了外資進入中國金融市場的信心。”
事實上呢?這里擇其要點評論:
1、自2008年外國金融公司,主要是美國金融公司掀起全球金融風暴以后,入股我國重要銀行等的外商就開始集體或陸續撤資,那吞吞吐吐、欲說還休的一點點“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或沒了,或時過境遷的“折舊損耗”了。但是,我國金融機構就因此被“休克”,且不發展壯大了么?“死了張屠夫,要吃混毛豬”?
2、一個基本事實是,央行數據顯示,這些年金融業外資占比就在2%上下波動,近年為1.38%。就這樣一點點外資,還是在不斷撤退的,幾十年來為我國金融業快速發展壯大的貢獻能有幾何?還在2016年就有媒體報道,《全球十大銀行中國包攬前四 美國僅兩家上榜》。其中,外商對中國的銀行發展“貢獻了幾個百分點”?有貢獻可以導致金融危機的“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就阿彌陀佛了。有學者還曾調侃道,就我國銀行學習的那點“先進管理內容”,少花很多錢去美國上個“培訓班”也可以學得不少。《圣經》中,有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而出賣了長子繼承權”的故事。這是我國金融企業在學習外國優點時,在引外資時,不可以仿效的。學習、吸引外商和出賣我國金融企業控股權之間沒有必然聯系。有本事的外商可以依法來我國獨資經營,平等競爭。
3、陸記者和央行徐忠等一樣,在非常不專業、不負責任地鼓吹擴大金融開放時,“選擇性失明”,回避了“對等開放”問題,回避了金融開放中要不要堅持本國金融企業為主體和國企主導地位的重大政治關切。例如,陸記者在文中仍然避談G7國家金融市場的準入限制,及世界上絕大多數銀行等金融企業并不歡迎別國資本去參股、收購其控制權的事實,根本不管人家是否實行“內外資一視同仁”,及習近平說的“雙向開放”重要原則。陸記者也回避了美官員表示要緊急立法 限制中方投資敏感技術領域,必將涉及更厲害的限制中資參股或收購美國銀行問題。陸記者倒是喜歡和徐忠一樣給人扣帽子。其文章一開頭,就居高臨下地說不同意見者“無知”。現在看來,該記者和《經濟日報》相關領導干部們,是不是更適合這頂“無知”的帽子呢?
4、奇怪的是,這次“中央”的《經濟日報》怎么不繼續請央行徐忠局長出面,在版面上為崇洋媚外、喪失國格的所謂金融開放吶喊,并及時回應近日曾遭遇的尖銳批評,再反扣別人幾頂大帽子呢?這種事情,想必是“魚飲水,冷暖自知”了。
這里結合近日的新情況,重申以下三點:
第一,我國金融業主要面對誰開放?誰最有動機、能力來中國收購大中型金融公司控制權,成為控股者?
答:應該就是地球上極少數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政府支持下的極少數跨國金融財團。
因為,按照央行徐忠、《經濟日報》等的宣傳,體量龐大的我國金融業要學習國際先進經驗,并引入先進的外商管理方式,激活競爭,特別是要求外商來控股我國銀行等金融機構,其主要的對象就應該是美歐日,特別是G7國家,外加少數有一點實力的其他OECD成員國的跨國金融財團。簡單說,主要就是全球的極少數發達國家的金融跨國公司,是所謂的“1%”者。而不是非洲、亞洲等七大洲中“99%”國家的金融企業,或那些發達地區的、“一帶一路”地區的弱小國家的金融企業。金融資本輸出和強化全球金融霸權,這本來就是帝國主義國家的內生需求,特別是美利堅的需求。
同時,“中興休克”現象提醒人們要注意的是,在這些列強的跨國公司收購我國銀行等重要金融公司后,如其出于利益最大化目標或配合列強政府的戰略需要,像對中興公司,或像對敘利亞、伊拉克、利比亞和俄羅斯等一樣蠻不講理的要搗亂,甚至要搞“休克療法”怎么辦?此時,一行兩會能夠做啥?物權法!外商投資保護!國際準則!國際社會制裁!一行兩會能與虎謀皮,“秒殺”般化解?代價是什么?或者,像今天的中興公司一樣,無可奈何地進入“休克狀態”?說好的復興大業、“人類命運共同體”呢?賣了銀行之后,覆水難收呢!
第二,我國的金融企業,有誰甘心情愿自賣給外商,有誰不愿賣?主要是哪些中國金融企業可以在行政權推動下,積極主動向外商出賣本企業的資本控制權?
答:誰都不自愿。但政府可以賣金融國企。工商聯、私企是不愿出賣金融業私產控制權的。
那么,剩下可賣的主要就是國有金融企業了。怎么賣他們呢?從四大行或加上五、六、七、八大行開始賣大銀行控股權,并及證券、保險等金融公司,還包括國務院國資委的投資公司、資本運營公司這些大型金融企業?
并且,這種賣還是和近年國家發改委一家牽頭領導的非金融國企混改一樣,“靚女先嫁”,堅決破除國資“一股獨大”,“用盡可能少的【國有】資本控制更大的【中、外私人】資本,用少量的國有資本和盡可能多的【中、外非公】企業合作,實現資本運營優質高效和保值增值。”[9]拿四大行等試點?差的企業外商不要呀。這種買賣金融國企的重要性,可不是低于,而是遠遠高于非金融國企的全國性混改了。希望看到一行兩會等也能拿出頂層設計文件和系列配套文件來,以解全國人民的懸念,并讓人民來評估、討論一下能不能賣,怎么賣才有利于“為人民服務”。
如果金融國有企業真能夠賣給美歐日了,一行兩會能夠監管這些新外企,并能監管得住美歐日不借此在我國搞金融休克療法嗎?“一外就靈”,“一監就靈”?誰相信、推銷這些胡說八道,那不是被美國的“傻瓜經濟學”迷惑了,就是別有用心。
第三,我國擴大金融開放,但是,美歐日等官方允許中國金融機構享受“國民待遇”,參股其銀行等金融機構,特別收購其銀行等的控制權嗎?另外,從微觀層面看,這些國家的銀行等大多數金融公司歡迎我國資本參股、控股自身嗎?
答:這是白日做夢。
按照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經濟日報》等的宣傳,他們的金融開放水平是遠超中國的,值得賣身投靠,以提高金融業效率呢。[10] “我的國,還不迎頭趕上!”
且慢!
1、我國賣身投靠后的那些金融企業,轉由外資控股,它們還是我國的企業么?這是要提高誰的效率呢?
2、在中方金融企業參股,并有發言權的外資銀行,是“活雷鋒”,會幫助中方控股企業去和母公司及本國其他金融公司平等競爭?
3、在《經濟日報》等的混亂宣傳中,怎么看不到美國等多國政府限制外國投資者收購本國銀行股份,特別是不允許其收購銀行控股權的信息呢?是從來就沒有這種信息,還是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經濟日報》等在無知無畏地搞政治投機,甚至是在故意制造“選擇性失明”的政策性誤導?這種問題需要有關方面查實,不可掉以輕心。美國法律可是完全拒絕外國投資者在本國銀行業享有 “國民待遇”,絕不實行“內外資一視同仁”的(更多內容,請參見作者《金融開放:國企是“定海神針” 》)。“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頂層設計、監管也是可以被體制內人誤導的。這方面不乏“人神共憤”的先例。
另外, 2018年4月19日,從“新華網思客”題為《金融改革十問:走向開放的金融業,哪些問題不容忽視?》的報道中,也可以看到,諸如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金融研究所所長吳曉求,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員張燕生,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首席金融學家管清友、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等知名經濟學家給你【的】答案”中,是說了一大堆話,但是,卻未見他們當中的任何一人,對以上三個重要問題提一個字。“知名經濟學家”集體將它們排除在“不容忽視”“問題”之外,打入可“忽視”清單了?怪哉!金融界都一邊倒了,都啞巴了,還是不同意見都被“經濟學帝國主義”或“主流媒體”給封殺了?
進一步看,就是央行國際局局長朱雋的文章,[11]及這一段時期以來央行老、新行長等親自發表的種種相關言論中,對以上三個重要問題也是諱莫如深。為啥?
目前,好在有關方面已表現出對這些重要問題的認真關切。中興公司可能的“休克狀態”,也是美、英政府和跨國公司給中國的當頭棒喝。反面教員好!這些因素可能讓中國“金融休克交響樂”序曲都難以演奏下去了。
中國金融業,尤其是大中型國有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投資公司等,要警惕中興公司陷入“休克狀態”的今天,就是你們的明天。
金融私企也不要存僥幸心理,唇亡齒寒呢。如中興公司“被休克”,就影響了一系列有合作關系的私企。華為、聯想也受到來自美方的直接威脅,等等。中興事件的最后結局,可能變來變去,但是,它決不是什么“孤立事件”。而是美國抽打中國鐵鏈條中的一個環節。
大家都要行動起來,立足本國,放眼世界,研究真問題,實事求是的為國家獻計獻策。抵制體制內外各色各樣的媚外者、異心者和特殊利益集團的胡說八道。在不平等的國際經貿關系下,發展中國家的開放從來有風險。監管從來不是萬金油、避風港,更非萬無一失的保險柜。在這類問題上信誓旦旦地說“越開放越安全”和“有監管足矣”的黨員領導干部和媒體人,是最不安全和最需要監管的人。
推而廣之,在工業、農業、其他服務業等的擴大開放上,是不是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只是表現形式、程度有所差別罷了呢?
中國需要體現平等、互利、安全原則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式開放。當然,要實現這種全球性“和平演變”之夢不易。
中國拒絕“休克”。
思考題:
1、這么長時間了,為什么無論是在2017年11月10日某發布會上的朱光耀,還是其后至今,央行領導人、中央報刊和“知名金融學家”們,就是死也不肯回答金融業是否實行對等開放的常識性問題,哪怕likq在兩會結束時的記者會上已說 “開放是雙向的、是相互的,就好像雙人劃船,光靠單人使力,這個船只能原地打轉”?
2、同上時間至今,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央行和中央報刊等,為什么死也不肯回答金融業開放是否要執行黨中央 “國有銀行處于主體地位,發揮著主導作用”重要決策?這也是金融開放是否要遵循憲法的重大原則問題呢!
3、改革開放40年,2008年后開始不斷撤資的大型“戰投”跨國公司們對于中國金融企業發展壯大到底有多大貢獻?難道憑外資銀行資產占比僅1.38%的微小“貢獻率”,及在國際上掀起金融風暴和其他金融危機,且在本國制造了“產業空心化”和中小企業貸款難的負本領,就能令人信服地來收購贏利豐厚的中國金融國企和私企,包括國務院國資委下面的大型金融(投資)公司?
4、我國金融業學習他國優點需要賣身嗎?賣身是自取滅亡,不是學習。G7國家的銀行等金融企業,為什么不通過賣身來學習中國金融業的先進管理和技術,而是如同中共一樣,主要是“在戰爭中學習戰爭”,并發展起來了?
注 釋:
[1]鳳凰網:《中興董事長:美國禁令可能導致中興進入休克狀態》,
http://news.ifeng.com/a/20180420/57745588_0.shtml。
[2]央廣網:《美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應尊重中國發展的權利》,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80420/t20180420_524206051.shtml。
[3] 參考約瑟夫.斯蒂格利茨、安德魯.查爾頓著:《國際間的權衡貿易—貿易如何促進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
[4] 央行研究局局長徐忠:《正確看待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2018年3月29日《經濟日報》 第6版。
[5]經濟日報記者祝惠春:《金融開放與風險防范“兩手硬”》,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804/19/t20180419_28871888.shtml。
[6]經濟日報記者黃鑫:《清華大學教授魏少軍談中興事件:在開放合作中互利共贏》,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804/21/t20180421_28904786.shtml。
[7] 夏小林:《金融開放:國企是“定海神針”——評央行徐忠妄議兩會代表、委員金融提案》,
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18/04/388219.html。
[8] 同注7。
[9] 夏小林:《2017:混改別蛻變為反國企“突破口” 》、《國有企業混改不能搞大規模“抽血療法” ——與厲以寧教授商榷 》,
http://www.caogen.com/blog/index.aspx?ID=124。
[10] 同注7。
[11]和訊網:《央行國際司朱雋:進一步擴大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
http://forex.hexun.com/2017-10-06/191123337.html。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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