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是不是只要能言善辯、巧舌如簧,就可以顛倒是非黑白、踐踏起碼的良知、公平正義?
作者:陽光飄散
不得不說,王振華案件的一審判決明顯是嚴重的適用法律錯誤、嚴重的量刑錯誤,而且,后果很嚴重!完全是現代葫蘆僧亂判葫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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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強奸幼女的王振華案件一審判決不過是沒有底線的某些丑惡、罪惡在法律界的縮影和集中爆發(fā)而已:權貴們完全可以玩弄法律、依法治國于股掌,什么良知、公平正義、依法治國、人民,。。。。。,只不過是說盡的好話,但權貴集團還是要壞事做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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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徒刑?實際上,權貴們在背后一通神操作,然后保外、減刑,甚至一年的牢都不用坐,而且5年還只是一審剛判決下來,權貴集團就已經張羅著二審要給它判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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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二審的結果、后果如何?且聽下回分解。我們先看看一審的問題到底有多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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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審判決可以說再次對社會投下了一顆罪惡的重磅炸彈:
不是說“黨領導一切”嗎?看官們可看好了,原來,黨領導的法律界竟然是如此一副不堪的丑惡、罪惡模樣!這是不是完全、絕對在給黨抹黑呢?!
而且,2019年7月1日這個特殊的日子犯案的罪犯王振華至今還沒有被開除黨籍,這是不是太意味深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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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一審判決的巨大社會危害遠遠超過王振華的強奸幼女的罪惡,因為它最大限度地動搖了人民對法律、對公平正義、對社會、對權貴集團、對黨的起碼信任感!巨大危害一旦造成,將很難彌補,甚至會造成多米諾骨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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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某人、某機構說了:對枉法判決的法官要追究責任,而且終生追究責任,王振華強奸幼女案件一審是明顯的故意枉法判決,那么,我們就等著看某些人、某些組織的硬話到底是說了算數,還是只是應時即景的逗你玩、開玩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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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為王振華辯護的律師,特別是企圖作無罪辯護的律師,與王振華和裁決的法官一樣一樣也是罪大惡極,毫無底線的枉法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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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的罪惡可以接受,比方說,什么“律師為委托人做無罪辯護是天經地義的”,那么,在法律上,在法院的判決上,是不是只要能言善辯、巧舌如簧,就可以顛倒是非黑白、踐踏起碼的良知、公平正義,恣意踐踏法律和起碼的社會準則乃至嚴重危害社會呢?這樣的律師是不是犯罪分子的幫兇?是不是在違法犯罪?要不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王振華案件兩個起碼的事實明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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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強奸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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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拐賣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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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審判決和律師辯護明顯是嚴重的適用法律錯誤、嚴重的量刑錯誤,而且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后果;至少在法律上,這就相當于將故意殺人罪偷換成了故意傷害罪,完全是天壤之別!
聰明絕頂的法官大人們、辯護律師們不知道這個簡單的道理嗎?當然一清二楚,所以,一切都是故意的:
故意踐踏法律、故意踐踏公平正義、故意給黨抹黑、故意勇當犯罪分子的幫兇、故意助紂為虐、故意危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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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不是長期把“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zhí)法必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義”喊得震天價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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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接下來,我們就拭目以待他們在影響極壞的王振華案件上是如何表現吧!
當然,如果有些人、有的組織對這么嚴重的問題、這么嚴重的后果滿不在乎,那就權當我們是在咸吃蘿卜淡操心,自作多情好了!
下面這篇文章對王振華的辯護律師做了很深刻的揭露,供進一步參考(完整內容及圖片請點擊連接看原文):
楊杰章:禽獸自有禽獸磨,王振華栽到陳律師手里了
http://www.jqdstudio.net/ssjj/guojipinglun/2020-06-23/144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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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我其實想提醒一下,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王振華那里,聲討為所欲為的有錢人時,也要忘了王振華律師團隊的主力律師陳有西,他背后的伎倆以及無恥程度,絕對會讓人驚掉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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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需要知道一個信息,王振華最早聘請的,是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的林東品律師。百億富豪王振華認為有錢就能為所欲為,開出高額的獎勵,要求律師給自己做無罪辯護。這把良知未泯的林律師嚇到了,主動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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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后才是陳有西和李肖霖接手。其中,陳有西是律師團隊的主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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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越是棘手的案件,價碼越高。而這次,不僅是棘手的問題,而是突破了人類道德底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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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不妨礙陳律師接手。所謂的道德底線,無非是一個比普通標價更高的價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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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甚至不滿足王振華僅僅是做無罪辯護,反而主動加碼,要求恢復王振華的榮譽!全國勞模,政協(xié)委員,一個都不能落下,通通都給我胡漢三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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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不僅是突破道德底線,出賣靈魂了,連罪犯都羞于提出的要求,他張口就來,主動要去滿足客戶。這種無恥程度,不斷刷新吃瓜群眾的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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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陳有西陸續(xù)拋出了他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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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底線低到馬里亞納海溝里的人,居然贊揚自己當事人有底線,再次被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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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種顛倒黑白,把一審中被當事人承認、法官認定的一些事實置若罔聞的功力,也讓人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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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逃脫罪責,居然反咬一口,暗示一個九歲的女童經常有性行為。不知道這樣的律師是否有后代,我們很想問候一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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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對于這樣的貨色,我們會發(fā)現“禽獸”這個詞已經不足以形容他了,說他是禽獸都是在褒揚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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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這個事,不僅是吃瓜群眾看不下去,在律師群體內部,一些年輕的律師也是看不下去了。
對于這樣的人,在道德層面的評價已經顯得很無力了。直到我發(fā)現,有朋友轉發(fā)的批判陳律師的文章,居然被舉報刪除了,我才發(fā)現,這里面的水原來比吃瓜群眾想象的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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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很難想象,正經人誰會為這種禽獸不如的家伙說話,去投訴批判他的文章。很顯然,這背后是有水軍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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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來自新京報的一篇非常特別的報道也進入了我的視線。《王振華猥褻女童獲刑五年,維護了底線正義》一文在網絡輿論中顯得非常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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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對新京報還不太了解。這個報紙雖然名義上是官媒,實際上里面混進去了一大堆的恨黨恨國分子。“新京“二字并不是指北京,而是抗戰(zhàn)時期,偽滿洲國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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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很多人可能不信,這都21世紀了,居然還有人搞封建復辟的這套。但是從這個報紙日常所作所為來看,似乎也找不到別的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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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人民解放軍進行聲勢浩大的朱日和軍演的時候,新京報在搞這樣的小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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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印洞朗對峙的時候,發(fā)這樣的圖片,叉子叉五角星,寓意非常明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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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剛剛發(fā)生的事情,舉世矚目的時刻,同樣一份事實,新京報的報道,絕口不提基因組測序結果表明病毒來自歐洲方向,反而說”和以前是一樣的,基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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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報紙,和陳律師是挺搭的,一樣的沒有底線,一樣的什么都敢說,什么都敢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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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僅僅是因為二者臭味相投嗎?翻看了陳有西的個人經歷后,發(fā)現原來二者背后都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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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昆侖策網 轉自陽光飄散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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