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不斷促進教育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近日,長沙市教育局負責人宣布:將實行教育改革,為吸引高層次人才,將實行中考新規,優待高層次子女,實行單列特招,不納入統招計劃。此消息一經發布,引發了社會輿論的強烈熱議。
之所以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強烈熱議,因為這項政策首先涉及到了教育公平的原則。坦率的說,一個地方為了引進一些各方面的專業人才而出臺一些具有吸引力和優惠的政策,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種具有吸引力的“優惠政策”一旦與教育公平的大原則相抵觸,那么這種“優惠政策”是否具有合理性就應另當別論了。
我們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最突出的本質就是公平與正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要不斷促進教育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以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習近平總書記為什么將教育公平視為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因為教育是個人成才和發展的重要階段,她關乎一個人能不能獲得平等的起點和機會。那么,教育公平也就意味著每個人都有通過受教育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這應該是每個從事教育行業的工作者不僅應該牢牢把握的道德原則,更是一種不該違背的政治原則。
其次,“高層次人才”并不意味著高人一等的資格和權利。新中國成立之后的1952年,當時的北京市委給中央的報告中說:“目前中小學生所負擔的費用,對于勞動人民的家庭和低薪制工作人員來說,是相當重的。目前中學的人民助學金標準低,名額少,小學根本無助學金。為了改善這種狀況,計劃接管全部私立中小學,公私立中小學一律免收學雜費。報告還說,目前干部子弟學校中,學生所得待遇極不一致,一是學校之間伙食費和津貼費的標準高低不同,二是同一學校之內又有大灶和中灶之分。干部子弟入普通學校的設有公費生,其公費補助按家長革命歷史和職位分為三等。上述差別對干部子弟和一般學生都影響極壞,應該改變”。毛澤東主席根據這個報告立即給周恩來總理做出了如下批示:
周總理:
(一)如有可能,應全部接管私立中小學。(二)干部子弟學校,第一步應劃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級;第二步,廢除這種貴族學校,與人民子弟合一。請酌辦。
毛澤東
六月十四日[1]
毛澤東主席這個批示的意義不僅局限在對學校該如何進行設置的方面,更加牽涉到祖國未來的一代是否具有人格獨立的擔當精神。換言之,我們的教育是給國家培養什么樣的接班人的問題。1959年6月,毛主席在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中指出:“我很擔心我們的干部子弟,他們沒有生活經驗和社會經驗,可是架子很大,有很大的優越感。要教育他們不要靠父母,不要靠先烈,要完全靠自己。”[2]
關于新中國對年輕一代的教育的問題始終是毛主席念茲在茲的問題,而毛主席關于對教育問題的上述批示恰恰反映了一位黨的領袖對年輕一代正確和健康成長的殷切關懷,是著眼于孩子一生長遠的關愛,這才是真正的大愛。
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是人民的教育,人民教育人民辦。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公平”一定是基礎和方向。“教育公平”而非“教育特權”不僅是社會主義國家應當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更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
而長沙市教育主管部門把免考與特招這種“教育特權”與城市的所謂發展,以及招商引資和引進人才當成禮品而予以饋贈,這不僅與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公平”原則相背離,也與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同樣也不利于年輕一代的成長與長材,而且更會成為“腐敗”產生的溫床。
社會主義國家只有社會主義的勞動者和建設者,我們承認并且應當尊重對國家與社會主義事業有著卓越貢獻的各個領域的專業人才。但不應冠以所謂的“高層次人才”這樣不倫不類的稱呼,更不應有“高層次子女”這種帶有“老子英雄兒好漢”的封建血統論的名號。
教育公平是最大公平,也是涉及范圍最廣的公平,更是人民群眾最能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同樣也是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是否具有威信和感召力的集中體現。
所以,這種“高層次子女”的特殊化口子決不能開。長沙市教育局,你們這次真的錯了,請慎重決策!
注釋:
[1] 毛澤東:《對北京市委關于中小學生費用負擔情況的報告的批語》,《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三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471頁。
[2] 讀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談話(節選),《毛澤東文集》第8冊,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130頁。
(作者:任光禹;來源:昆侖策網【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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