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2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知識產權保護與反壟斷這對“兄弟”總是被同時提及,知識產權的濫用即為反壟斷法和知識產權法的適用邊界,知識產權的適用應限定在一定的范圍里,超出范圍意味著超出反壟斷法所容忍的限度,而濫用知識產權即是越界的標志。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26日從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2021年12月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特聘副教授郭兵通過“浙江移動微法院”提交有關“中國知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起訴材料。經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審查后,法院組織原告和被告進行訴前調解,最終未能調解成功,遂于2022年3月21日正式受理該案。目前暫未開庭審理。
談到此案的緣由,郭兵告訴記者,2021年10月他在參加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公益訴訟研討會期間收到一條短信,稱其投稿論文已通過初評,需要提供論文的查重報告。隨后,郭兵發現通過學校訂閱的中國知網平臺,無法獲得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即“查重”服務)。向所在學院、學校圖書館等部門了解后郭兵得知,中國知網并不對個人用戶開放,學生只有每年畢業論文提交時教務處才向各個學院定額開放中國知網“查重”服務,教師則只能通過學校圖書館并繳納一定費用后才能獲得中國知網“查重”服務。
其實郭兵平時使用知網查重的機會并不多,但他了解到,無論是本科生還是研究生,他們的“查重”需求是最大的,但是在校生寫完畢設后,用學校購買的知網數據庫只能免費查重一兩次,教師查重甚至還要單獨付費。
郭兵認為,知網的行為涉嫌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主要包括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向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通過明顯不合理的合同條款限定單位人員使用學術不端檢測系統服務等。”
在討論中,郭兵還發現,雖然此前已有學者針對“知網壟斷”一事展開討論,但并沒有人真正去提起針對知網的反壟斷訴訟。他遂與其指導的浙理互聯網法律援助中心的部分成員討論,計劃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公益性維權。
郭兵告訴記者,他的訴訟請求包括:
第一,被告知網在官方平臺刊登道歉聲明;
第二,被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向包括原告在內的個人用戶開放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服務;
第三,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1萬元等。
為證明中國知網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郭兵分別提供了兩組證據,證明“被告在知識內容與服務(文獻信息服務)領域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和“被告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損害原告的合法權益”。
郭兵希望,他提起的這起案件能夠推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盡快啟動對中國知網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執法。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春 通訊員 吳攸來源|法治日報 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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