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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全球范圍內生物安全事件頻發,尤其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使我們更加意識到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戰略構成,事關國家的核心利益。本文對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文本進行解讀,從正反兩個方面總結其文本對我國生物安全建設的啟示。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文本解讀及其對我國生物安全建設的啟示
高德勝,周笑宇
摘要:生物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戰略構成。為了解決日益突出的生物安全問題,美國在2018年出臺了《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其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全球合作與生物技術創新,加強生物風險管理;明確生物風險防范原則,指導生物防御建設;進行生物領域制度創新和機構改革;構建發現、預防、準備、應對和恢復的分層生物防御體系。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對我國生物安全建設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我國需要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進行生物強國建設。為此,應加強生物安全在國家安全體系中的戰略地位,抓緊制定和完善我國生物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提高我國生物疆域的治理能力。
關鍵詞:《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國家戰略;生物安全
進入21世紀以來,世界范圍內的重大生物危機嚴重威脅到了人類的基本生存與公共福祉。面對人類共同的生存與發展問題,習近平主席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中指出:“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1]]生物安全問題同樣也困擾著世界各國,以美國為例:近些年來美國流感威脅嚴重,生物恐怖危機有增無減。并且生物技術作為一把雙刃劍,它的發展也帶來了安全和倫理上的風險。面對這種情況,2018年9月18日,特朗普政府發布了《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該戰略由美國國防部、衛生與人類服務部和農業部等多個部門起草并將在未來負責實施,是美國首個全面應對生物安全威脅的系統性戰略。美國希望通過該戰略的實施,改進以往生物防御中的不足和缺陷,推動生物科技發展和生物治理邁向新臺階。美國是最為重視生物安全的國家之一,在生物安全領域積累了許多經驗。因此,深入分析和研究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對我國生物安全防控和生物安全建設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出臺的背景透視
21世紀之前,美國并沒有形成系統性的生物安全戰略,對生物威脅的防控主要是禁止生物武器的研發和使用。2001年的炭疽攻擊事件過后,美國政府為應對生物恐怖主義的威脅,逐步出臺了多個國家層面的生物安全戰略,并實施了各類生物安全防御計劃,把生物安全與國防緊密結合起來進行頂層設計。21世紀以來,美國的生物安全戰略經歷了小布什政府和奧巴馬政府兩個時期。
小布什政府時期,炭疽攻擊事件后,小布什在2002年簽署了《生物反恐法案》,此法案規定了國家對生物恐怖襲擊的應對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美國預防與應對生物恐怖主義的能力。2004年,小布什簽署了第33號總統國家安全指令——《21世紀生物國防計劃》,該安全指令包括遏制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實施生物監督計劃、增加戰略儲備、繼續實施生物盾牌計劃和開展國際合作等五個方面。[[2]]小布什政府的生物安全戰略重點是建立一個綜合、全面的生物安全預警體系,從而應對來自恐怖分子或者其他蓄意造成的生物威脅。
奧巴馬政府時期,奧巴馬總統在2009年11月23日簽署了《國家生物威脅應對戰略》,該戰略提出了應對生物威脅的七個目標,分別是:促進全球健康安全;提高安全和責任行為的標準;及時精確地洞察突發和緊急風險情況;采取合理的措施降低生物技術開發的風險;提高預防、歸納和認識生物風險的能力;加強所有參與方的溝通與合作;轉變有關生物威脅問題的國際對話形式。該戰略賦予了科學界在制定安全與行為準則和監督生物科技研發上極大的自由,政府更多的是在促進各利益攸關方之間的對話、編寫教育與培訓材料和建立溝通渠道等方面發揮支持和協調的作用。2010年奧巴馬簽署的《優化控制布薩特行動部署》是美國的第二部生物國防法。在該計劃里,首次明確提出了“布薩特”(BEAT)的概念,其含義是能夠嚴重威脅生物安全的特定生物制劑和毒素。“布薩特”一方面是美國在生物戰略中的防御目標,另一方面,“布薩特”又是美國進行生物防御所必須研發和使用的基礎性角色。因此,在奧巴馬的生物防御戰略中可以看出其戰略目標和平性與敵對性的雙重性質。[[3]]
盡管21世紀以來小布什政府和奧巴馬政府實施和部署了各類生物防御計劃,但特朗普上臺后,仍面臨著許多生物安全上的挑戰。首先是美國的傳染性疾病威脅不斷,美疾控中心數據指出,2010年以來,美國每年的流感病例在900萬至4500萬之間,與流感相關的死亡人數在1.2萬至6.1萬之間。[[4]]其次,生物技術的進步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使美國面臨的生物恐怖主義威脅增加。盡管在1975年世界各國簽署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約》,但該公約存在明顯的機制缺陷,并未能有效阻止少數國家秘密研發生物武器甚至是新型基因武器。在國際上美國一直表現出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更加擠壓了一些小國的生存空間。生物武器一直以來被稱作“窮人的核武器”,其具有制造簡單、殺傷力巨大和隱蔽性強等特點,這也增加了一些國家和恐怖主義分子研發生物武器的可能性,從而進一步加劇了美國的生物安全風險。
在這樣的背景下,特朗普上臺后,其生物防御戰略和往屆政府有連續性也有不同。特朗普同樣把生物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生物防御戰略上也體現出了特朗普與其政府的鮮明個性。經過精心地醞釀籌劃,終于在2018年9月18日,美國政府發布了《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這是特朗普政府首份針對生物安全的國家級戰略,也是美國迄今為止最為全面、系統地應對各類生物安全威脅的戰略性文件,代表了美國在國內和國際上生物安全戰略的新方向。
二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的文本價值及其檢視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共包括前言、愿景、宗旨、威脅和后果、生物風險管理、假設、治理、目的和目標以及結論九個組成部分。[[5]]其宗旨是維護美國的國家安全,保護美國人民免受生物威脅。筆者對該戰略的內容進行概括,從全球合作與生物技術創新、明確生物風險防范原則、制度創新與機構改革和構建分層生物防御體系等方面,對美國生物防御戰略的改革和調整進行歸納分析,從而總結出美國生物安全戰略的經驗,并指出美國生物安全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通過全球合作與生物技術創新,加強生物風險管理
在生物風險管理中,該戰略主要強調了全球合作與生物技術創新兩個重要內容。全球合作方面,戰略指出了當今的生物威脅既可能來自國內,也有可能來自國外。因此,美國希望能夠增強生物威脅的國際共識,并且建立一個全球性的生物防御機構,從而在預防、探測和應對生物威脅上發揮作用。美國計劃將與多邊組織、伙伴國家和民間組織加強合作,并突出強調了保護美國和其合作伙伴的利益。在生物技術創新方面,美國希望繼續保持在生命科學領域的領導者角色,通過生物技術創新來應對不斷變化的生物風險格局。生物技術創新包括技術與系統、新的想法與工具產品、尋求新的方法和合作伙伴等方面。不難發現,該戰略繼承了特朗普政府推行的“美國優先”方針,不管是全球合作還是生物技術創新,其根本目的是維護美國的安全和利益。通過與伙伴國家的合作,美國希望加強甚至主導在未來全球生物安全領域的話語權。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充分體現了“美國優先”的戰略理念,表明了美國在國際合作上缺乏國際責任意識。在文本中,美國一再強調管理生物事件風險是美國的核心重大利益,要確保美國國土及海外利益,照顧其他的合作伙伴利益。同時還說明,這項工作還需要國際共識,美國不能單獨承擔這一重任。但事實上,有多少生物恐怖行為是源于霸權主義的推行?難道美國不該為他的世界霸權多承擔責任嗎?還有,二戰后日本生化部隊“731”的試驗數據及標本被美國接收;當下,美國還掌控著大多數的、實際在運行的最高級別的生化實驗室(P4)。上述事實表明,美國應承擔更多的國際義務。然而,文本全篇是“美國優先”的戰略利益體現,缺乏基本的責任意識和世界共同體的基本精神。并且,生物威脅是全人類共同面對的威脅,但在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中,只強調與伙伴國家的合作,忽視了對生物技術不發達國家的幫助和支持。因此,“美國優先”的理念在指導全球性的生物安全合作時并不適用,美國不應忽視對生物技術落后國家的關注,也不應在全球合作方面把對中國和俄羅斯一貫的敵對思維延續到生物安全領域。生物技術創新方面,美國一直以來在生物安全領域采用的雙重標準遭到了絕大多數國家的反對,美國禁止別國開發生物武器,但卻沒有做到自身在生物技術研發中的信息透明。因此,美國在生命科學領域追求絕對領導權的同時,也對其他國家造成了極大的威脅。
(二)明確生物風險防范原則,指導生物防御建設
面對不斷變化的生物威脅形勢,美國出臺的生物戰略報告中提出了六點原則,用以指導生物防御建設。它們分別是:(1)生物威脅是持久的;(2)生物威脅有多種來源;(2)傳染病沒有邊界;(4)多部門合作對預防和應對至關重要;(5)多學科方法將有助于預防疾病的發生;(6)科學和技術將在全球推進。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7月30日,英國同樣公布了首部《生物安全戰略》,旨在從多樣的生物風險中保護英國的國家安全及其利益。同一年出臺的美國和英國的生物安全戰略有很多相似之處,它們都分享了對正在進化的并且越發復雜的生物威脅的判斷。兩部戰略性文件都強調了生物威脅的持續性而非零星單一,是全球性的而非局部的,具有多個來源而不是一個來源,并且需要多部門合作和多學科方法。在這個高度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時代,科學技術并沒有停止其前進的腳步。從2018年美英發布的兩份生物安全戰略中,可以看出兩國對于生物風險防范原則的共識。并且,兩部戰略也對國際生物安全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從公共衛生到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生物安全領域正在進入一個新的時代。[[6]]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提出的六點原則體現了美國對于生物威脅多樣性的理解,但在生物安全問題的證據標準上界定得并不明確。所謂構成生物安全問題的證據標準,指的是針對生物威脅,首先要判斷什么樣的生物現象構成安全問題,證據標準必須要明確。這是及時、準確而有效啟動生物安全防范行動的前提。美國生物安全戰略所體現的思維方式存在的一個問題是:沒有意識到,在生物安全領域事先預防比事后去救濟更有價值。例如,美國每年有大量的人因患流感死亡,不少美國民眾都表示出對流感的擔憂,但美國政府和相關負責機構始終對流感問題“輕描淡寫”。這顯然與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提出的原則理念相悖,說明了該戰略在生物安全問題的證據標準上沒有明確的界定,使其理念原則流于表面。
(三)進行生物領域制度創新和機構改革
《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指示成立一個叫作生物防御指導委員會的專門機構,該機構被授予很高的權力,可以直接與非聯邦和非政府的利益攸關方接觸。生物防御指導委員會的主席由衛生和公眾服務部部長擔任,與生物防御相關的機構負責人也應加入生物防御指導委員會中。此外,這一治理機制產生的建議和反饋將與年度預算周期同步反饋給各部門和機構。事實上,面對美國存在的日益嚴重的生物威脅,之前在聯邦政府中未有個人或實體機構負責生物安全。由于生物威脅的來源多樣,涉及生物防御的政府部門至少包括15個。這些政府部門往往各自為政,缺乏集中和快速的應對計劃。因此,美國希望通過建立生物防御指導委員會,來監督和協調各部門對生物威脅問題的處理,從而保障生物防御戰略的順利進行。
該戰略希望通過設立專門機構實現對生物安全的集中領導和權力協調,但并未對生物安全的責任主體進行規定。以生物科技研發為例,生物科技研發是一個個性化很強的工作,同時生物科技的影響又是全局性的。因此,生物科技研發的責任主體應當是復合性的。首先是個人主體,其次是單位主體,甚至還要有部門責任主體。基于生物科技的敏感性,一些敏感性科研需要主管部門批準和報備,所以又產生了一個部門責任主體。只有在責任主體明確的情況下,才能更有效地劃分責任,從而促進生物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實。但在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中并沒有對安全責任進行劃分,也未規定任何的懲罰措施。因此,美國仍然很難改變各生物安全部門相互推脫責任的現象,并且在落實生物安全措施的效果上也將受到影響。“十幾年來美國實施生物國防的實踐表明,大量的經費預算被用于與生物防御無關或間接的方面,政府各部門和民間機構基于部門利益等因素使得美國生物國防的效果大打折扣。”[[7]]美國的前車之鑒為我國生物安全建設提供了深刻的警示。在我國生物安全立法過程中,要加強科技倫理建設,通過法律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和法律后果,規范生物技術研發和應用,避免技術濫用對生物安全造成威脅。
(四)構建發現、預防、準備、應對和恢復的分層生物防御體系
在目的和目標中,戰略給出了5個目標和實施的具體路徑。第一,強化風險意識,以便在生物防御單位中宣傳決策。第二,確保生物防御單位能力,以防范生物事件。第三,確保生物防御單位為較少生物事件做好準備。第四,迅速響應,以限制生物事件的影響。第五,促進恢復,以消除生物事故發生后對社會、經濟和環境的不利影響。近年來,美國實驗室的諸多生物安全漏洞問題浮出水面。2010年以來,人員感染、樣本丟失和泄露、樣本處理不當等美國生物實驗事故頻發。例如,2014年在美國疾控中心下屬的位于亞特蘭大的實驗室中發生了炭疽泄漏,該事故導致數十名員工接觸到高致死率的炭疽菌。[[8]]因此,美國希望通過對生物防御政策的重大調整,構建起發現、預防、準備、應對和恢復的分層生物防御體系,從而積極推動在實驗室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對使用生物武器國家和武裝組織進行情報監測、人類和動物疾病監測等方面的調整。
然而,該戰略所制定的生物安全防御體系完全忽視了人民群眾在維護生物安全中的價值。人民群眾在生物安全防范中的一般價值體現在安全事項的早期發現、匯報和后期安全危害的整體協調對抗上。文本在宗旨部分提到了各種安全主體除了政府各部門外,還包括私人企業、非政府組織、國外伙伴,但是鮮有具體提及國家生物安全的主力軍——人民群眾。文本中只有一處提到:這是對……從業者、醫生、科學家、教育工作者和行業的行動呼吁。但只限于呼吁卻沒有落實到具體規定之中。因此,文本中所構筑的安全防御體系雖然專業但卻缺乏強大的社會支持。一直以來,美國在生物安全防范上的巨額投入與成效不成正比。并且,由于生物威脅具有隱蔽性強、傳播速度快和威脅多樣等特點,除了國家出臺具體措施以外,還需要動員廣泛的社會群眾,從而彌補國家在生物安全應對上的局限性。生物防御不僅在防范階段的偵測和檢查方面存在難度,需要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而且,一旦生物威脅爆發,在后續的控制和溯源上難度更大,仍然需要整個社會的支持。因此,在后期的控制上如果缺乏全民參與,將會在響應和恢復階段投入高額的成本,對整個國家的經濟和社會運行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忽視人民群眾在維護生物安全中的價值,是美國在生物安全防范上的巨額投入與成效不成正比的重要原因。
三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的借鑒與社會主義生物安全的建設
當前,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愈發凸顯。近幾年的幾次生物安全事件不僅是對我國當前國家安全反應機制的考驗,更是對我國公共衛生管理和生物安全防控做出了風險警示。在與具體生物安全危機相斗爭的過程中,應當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還應把眼光放得更長遠,加強應對來自生物武器甚至是基因武器威脅的能力。與傳統生物武器相比,基因武器更為恐怖,具有靶向性、隱蔽性和可選擇性等特點。全球人類有著不同的種族,而基因武器可以針對特定的種族,這種選擇性殺傷堪比精確制導武器,可以達到滅絕種族的目的。試想,如果其他國家研制出針對亞洲人甚至是中國人的基因武器,當戰爭爆發時在空氣、河流和食物中進行投放,后果將不堪設想。生物安全領域正在進入一個全新的時代,在這樣的背景下沒有生物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因此,提高生物安全在國家安全體系中的戰略地位,全方位健全和完善我國生物安全的治理體系,是保障國家安全的應有之義。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與美國歷來的生物防御戰略一脈相承,并且在生物防御機制和防御體系上都有著重大的創新。可以說,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的出臺從正反兩個方面,對我們樹立正確的生物安全理念,探索和實踐有中國特色的生物安全體系,提高生物安全的治理能力有著積極的意義。總結美國生物安全戰略的經驗,分析美國生物安全建設存在的問題,結合我國生物安全威脅的現實情況,依據習近平主席關于中國生物安全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如下實施方略。
(一)中國亟需加強生物安全在國家安全體系中的戰略地位
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指出了自然、偶然或蓄意所帶來的生物威脅,這三類生物風險類型在我國也同樣存在。外來物種入侵對我國生態環境的破壞、傳染病的擴散給人民群眾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生物戰威脅的持續存在,都表明我國面臨的生物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生物安全與國家安全密不可分,是總體國家安全觀在生物領域的新體現。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國家安全體系的基石和戰略指南,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提出的重要思想。然而,在2014年之前,生物安全問題并沒有當今突出,所以生物安全并未被明確列入到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戰略體系當中。但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和國際安全局勢的演變,作為非傳統安全領域的生物安全問題在我國已經愈發突出。正如習近平指出:“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9]]生物安全屬于國家社會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繼領土空間、海洋空間、外層空間和信息空間之后,國家安全領域已經拓展到了生物空間的范疇。因此,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原則和現有體系是完全可以涵蓋生物安全內容的。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需要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之中,對生物安全進行頂層設計。
一方面,要統籌資源進行生物技術的研發,防范天災人禍甚至是基因武器。在重大生物安全事件的防控上,我國從歷史上已經積累了一定成熟經驗,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備的應急規劃方案。但在生物安全研究基礎設施、生物安全監測評估、生物安全情報發現分析等方面的能力還有待加強,某些核心領域技術空白或受制于人的情況仍然突出。因此,我國應加強對生物領域核心技術的研發,并提供穩定的財政支持。并且,需要擴大公共衛生人才的培養規模,鼓勵高校設立公共衛生學院。培育頂尖生物技術科研專家,為科研專家加大資金投入以便支持科研服務。此外,要加強國際合作,積極學習國外生物領域的先進技術,讓中國在生物科技創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在生物資源的管理上,我國的基因資源長期面臨被其他國家竊取的風險,20世紀90年代以來,已發生了多起基因信息流失的事件。例如,美國BMI公司曾以科學研究為借口,在我國采集了數十萬人口的基因數據。甚至還有一部分國內公司或者科研工作者,在與國外機構合作中非法竊取國人的基因信息。[[10]]中國不會研發基因武器,但需要加強我國基因資源監測和保障的技術手段,力爭“御敵于國門之外”,保障國民健康和國家安全。
另一方面,積極推動生物安全的國際治理,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指導生物安全體系建設。國家安全不僅包括自身安全,還包括共同安全。生物安全領域的特殊性使得對于該領域的關注還應包括共同安全領域。換言之,在“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指導下,生物安全不再是冷戰思維和西方中心論思想影響下狹隘的安全,而是擴展到全人類的共同安全。美國《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鮮明地體現了美國優先的指導原則,這導致了美國在關于生物安全的國際合作上無法建立有效的信任措施,從而限制了國際合作的程度。因此,繼“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和“海洋命運共同體”之后,我國應當加強“生物命運共同體”這一概念在國際社會中的認同度。需要注意的是,開展生物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需要以保障國家安全為前提。有關我國人口基因和動植物基因等資源應加強管控避免外泄,在生物安全的制度與標準制定上,我國應積極爭取國際話語權,全力維護國家利益,避免戰略被動。
(二)抓緊制定和完善我國生物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
21世紀以來,美國先后推出了《生物反恐法案》《公共衛生安全與生物恐怖主義預警應對法》《生物盾牌法案》等法律法規,涉及生物武器威脅、醫藥研發和生物技術等諸多領域,為美國實施生物安全戰略提供了法律支撐。美國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規責任明確、覆蓋面廣,對完善我國生物安全領域的立法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為保障國家生物安全,我國應加速推動國家生物安全的立法進程。
當前,我國生物安全立法雖然起步晚,但是相關的立法條件已經基本成熟。一是在生物技術方面領先的國家已經率先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并且體系完善,為我們提供了成熟的范本予以借鑒,因此我們的立法起步就是高起點、高水準。美國、英國和日本等生物技術領先的國家,在生物安全立法上已經開展了許多工作。陸續制定了一系列與生物安全和生物技術相關的法律、法規或規章條例,可供我們參考。除了美國之外,日本的經歷也給我們有益的啟發。日本起先并沒有足夠重視生物安全,在生物科技領域上也遠落后于美國和歐盟國家。但自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日本陸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對生物領域進行改革調整,將生物安全和生物技術的發展上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通過十幾年的努力,日本已然成為生物領域領先的國家。總之,我國生物安全立法起步較晚,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起始于20世紀80年代,在面對日益多樣的生物威脅上,相應的法律法規也應及時跟進。
二是,近幾十年來中國的生物安全問題日益復雜,給我國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帶來了強勁的挑戰,但與此同時,也為我們的生物安全立法提供了實踐經驗和現實動力。除了世界范圍內幾次重大傳染性疾病的流行外,長生假疫苗、基因編輯嬰兒、非洲豬瘟入境等生物安全問題件引起了人們對生物領域的高度關注,提出了許多必須要解決的新生問題。這些緊急的生物安全事件一方面推動了全社會和國家從安全戰略角度考慮這些問題,另一個方面也全方位豐富了我們的立法基礎。因此,構建一套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和現代化的生物安全立法體系,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并且領先世界的生物安全法是我們的當務之急。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陸續頒布了涉及人的傳染病防控的1989年《傳染病防治法》、涉及植物傳染病防控的1983年《植物檢疫條例》、涉及動物傳染病防控的1997年《動物防疫法》,除此之外,還有與生物實驗室相關的2004年《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與生物技術相關的2002年《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11]]這些法律的頒布為保障我國的生物安全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并為扎實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生物安全法律體系提供了基礎。然而,目前我國還未出臺一部具有統領性作用的《生物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不僅可以明確立法目的,還可以加強相關法律規章的協調配合,形成完善的生物安全法規體系。2019年我國的《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請審議,草案明確了相應的責任及處罰等問題,為頒布正式的《中國生物安全法》打下了堅實基礎。21世紀初期爆發的幾次嚴重傳染性疾病,勢必將加快這一立法進程。面對日益嚴峻的生物安全問題的威脅,中共中央及時召開了領導人會議。2020年2月14日習近平主席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并做出了重要指示:“要盡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12]]
中國的生物安全法建設不是對美國等國家已有法律的簡單模仿,而是在學習其基本經驗的基礎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生物安全法。社會主義生物安全法建設的基本原則是:生物安全防范優于生物安全問題的解決。基于這樣的戰略思考,在中國的生物安全法律體系建設中首先應明確生物安全的證據標準問題。因為站在不同專業、不同立場上,對于證據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法律學科強調的是完整的證據鏈條;邏輯學強調的是充分且必要;其他自然學科則強調它的實證性。生物安全領域的證據標準不同于其他領域,只要現實中有跡象,理論上有可能則可以構成生物安全問題的證據。
并且,我國在生物安全立法方面將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立場和主張,建設社會主義國家生物安全法,從而為世界其他國家提供可借鑒的中國方案與中國智慧。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使生物安全問題不僅是各個國家的事務,更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課題。每個國家在保護本國生物安全利益的同時,也有保護國際生物安全的義務。這就要求每個國家在生物安全立法上不僅要維護本國的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還要維護國際利益和全人類的共同利益。因此,我國需要在生物安全立法上彰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先進理念,堅決摒棄“美國優先”的狹隘民族主義,從而形成領先世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生物安全法。
(三)提高我國生物疆域的治理能力
在《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中,美國希望通過制度創新和機構改革對生物領域的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進行改進,從而克服機構重疊和職責交叉等問題。對我國來講,為了應對千變萬化的生物威脅,提高我國在生物疆域的治理能力至關重要。
首先,在生物威脅防控上,必須堅持黨的統一領導、協調和指揮。生物安全防御涉及軍隊、醫藥衛生、農業等多部門,只有在黨的領導下,才能對生物威脅形成全方位的認識,使多部門形成合力,對生物威脅采取迅速的行動。例如,歷史上的幾次重大流行疾病,黨和政府都高度重視,在全面布局和整體控制之下總是能夠化險為夷。黨中央多次召開會議,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為安全防控謀篇布局、指明方向。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防控工作正在有力開展。因此,在生物安全問題的應對上,應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在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國家儲備體系和國家恢復體系等的相關建設和工作。
其次,推動生物防御體系的信息化、數字化。構建我國的生物預警、應對與恢復體系,需要充分利用數字和信息化技術,進行及時和全方位的信息共享與生物監測。明確我國生物安全疆域的范圍與邊界至關重要,一方面對于生物病毒信息承擔向世界公開的責任,與世界分享基本和必要的信息;另外一方面屬于本國的人口基因信息必須要嚴格控制,這是民族隱私,涉及國家的安全。因此,基于“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在應對共同的國際生物威脅與生物技術管理上,對一些生物資源的信息可以共享,但涉及中國的人口基因和動植物基因等核心資源的問題,必須明確我們的生物主權的理念,充分利用數字和信息技術對其進行嚴格的管控。在安全防控上,也要充分運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手段。正如習近平指出:“要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數字技術,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更好發揮支撐作用。”[[13]]
最后,提高我國在生物疆域的治理能力需要緊緊依靠人民群眾。生物威脅具有隱蔽性強、覆蓋范圍大、傳播迅速等特點,然而公眾對于生物威脅帶來的危害缺乏認知,一些生物安全的違法行為還時有發生。例如,隨意放生野生動物屬于違法行為,會嚴重威脅人類的人身安全和其他物種安全,對生態環境也會造成破壞。但由于一些人缺乏相關的法律常識,這種現象仍屢禁不止。為此,需要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上對生物安全進行宣傳,使公眾了解生物安全的相關知識,并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需要使社會公眾掌握應對生物威脅的防護技能。在應對生物威脅時,社會公眾應積極主動配合,聽從黨和政府的領導指揮,不造謠不傳謠,避免因生物威脅造成慌亂和恐懼,在生物安全上履行好公民的責任和義務。生物威脅多樣而又持續,只有全面提升我國生物疆域的治理能力,才是最長效的方法。
結語
特朗普政府2018年發布的《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代表著美國國家生物安全戰略的新方向。《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繼承了特朗普“美國優先”的指導方針,在力圖構建美國生物安全防御之網的同時,其針對性和進攻性同樣明顯。在《國家生物安全防御戰略》中,美國政府多次強調面對生物威脅,將在必要時采取單方面行動。例如,2018年4月15日,在未經聯合國允許的情況下,美國以敘利亞政府軍使用生化武器為由,聯合英國與法國對敘利亞發動空襲。這種做法實質上是美國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在生物領域的延續。基于此,我國進行生物安全防御的建設時,必須要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之中,既要對生物安全事件做好防控,也要對西方國家利用科技霸權打造生物戰略威懾的行為予以高度重視。如今,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生物安全,美國、英國在2018年出臺的生物戰略文件標志著生物安全正邁入一個全新的時代。只有確立生物安全的戰略地位,做好生物國防工作,努力把我國建設成為生物強國,才能始終保障國家安全與人民的生命安全。
不僅如此,“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對生物安全的指導意義也不容忽視,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使生物安全問題不僅是各個國家的內在事務,更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課題。國際生物安全相關規則和法律的制定,長期以來一直受到西方生物科技強國的裹挾,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企圖用冷戰思維爭奪在全球生物安全管理上的控制權。因此,以這種對立思維為基礎的國際生物安全治理機制必然存在明顯的缺陷。面對這種情況,中國應深度參與全球生物安全治理,爭取更多的國際話語權。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指導,為相關國際法規的制定提供新的理論基礎。作為世界社會主義制度的建設者和引領者,我國有責任主動擔負起國際生物安全治理的大任,為世界各國應對生物威脅的挑戰提供中國方案。
參考文獻
[[1]]《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強調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 健全國家公共衛生 應急管理體系》,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2/14/c_1125575922.htm。
[[2]]參見徐振偉:《構建安全之網:美國生物國防計劃評析》,《太平洋學報》2019年第8期,第11-28頁。
[[3]]Koblentz Gregory D.“From Biodefence to Biosecurity: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s Strategy for Countering Biological Threats”.in International Affairs,2012,88(1),pp.131-148.
[[4]]參見《美疾控中心:美國今冬已有68名兒童的死亡與流感相關》,人民網,http://m.people.cn/n4/2020/0203/c2313644759.html。
[[5]] Ye Lingling.“The United States Issues National Biodefense Strategy”.in Journal of Biosafety and Biosecurity, 2019,1(1),pp.3-4.
[[6]]Wang Xiaoli.“Era of biological security”.in Journal of Biosafety and Biosecurity, 2019, 1(1), pp.13-14.
[[7]]徐振偉:《構建安全之網:美國生物國防計劃評析》,《太平洋學報》2019年第8期,第26-27頁。
[[8]]參見《美政府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 86人恐接觸致命炭疽菌》,人民網,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621/ c1002-25180331.html。
[[9]]《習近平主持中央國安委首次會議強調 建集中統一高效權威國安體制》,《人民日報海外版》2014年4月16日,第 1版。
[[10]]參見何蓉:《中華人種基因安全保護戰略研究》,《中國發明與專利》2017年第12期,第34-40頁。
[[11]]參見何蕊、田金強、潘子奇、張連祺:《我國生物安全立法現狀與展望》,《第二軍醫大學學報》2019第9期,第937— 944頁。
[[12]]《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強調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 健全國家公共衛生 應急管理體系》,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2/14/c_1125575922.htm。
[[13]]《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強調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 健全國家公共衛生 應急管理體系》,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2/14/c_1125575922.htm。
作者簡介:高德勝,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周笑宇,吉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研究生 原載:求是學刊2020 年第2 期 來源:昆侖策網【作者來稿】 (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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