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第二代民族政策:促進民族交融一體和繁榮一體
【編者按】本文2011年9月在《新疆師范大學學報》發表、2012年6月在求是理論網轉載。全文共三個部分,供研究參考。
民族問題始終是事關國家統一、人民團結、長治久安的根本問題。這就需要順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發展潮流,善于借鑒國際上的成功經驗并充分吸取其失敗教訓,與時俱進地推動民族政策從第一代向第二代的轉型,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促進國內各民族交融一體,不斷淡化公民的族群意識和 56個民族的觀念,不斷強化中華民族的身份意識和身份認同,切實推進中華民族一體化,促進中華民族繁榮一體發展,共同構建中華民族大家園,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民族問題始終是事關國家統一、人民團結、長治久安的根本問題。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們權利意識的逐步增長,民族主義作為一種意識形態的動員和整合作用不斷增強,民族意識在一些群體中得以快速發展,因民族因素而引發的社會問題日趨凸顯,在一些地區反分裂反恐怖面臨的斗爭形勢更趨嚴峻復雜,使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問題成為我們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過程中必須妥善應對的一個特殊緊迫、特殊重要的戰略問題。
2010年 1月和 5月先后召開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明確提出了促進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的方針和要求, [③]這是我國民族政策從第一代開始向第二代轉型的標志,為促進少數民族地區跨越式發展、共同構建中華民族家園、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了強大的理論指導和思想武器。
我們如何促進國內各民族更加主動交往、更加深入交流、更加自覺交融,成為交融一體的中華民族 ?我們一定要從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全局高度著眼,以寬廣的國際視野,充分認識促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體的特殊重要性,與時俱進地推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體,確保中華民族一體化得到不斷鞏固和繁榮發展。
一、充分認識促進民族交融一體、建構和強化國族認同的特殊重要性
從政治學原理看,國家的長治久安,一是靠認同,一是靠強制,兩者缺一不可。強制主要依賴于警察、法庭、監獄、軍隊等國家強制機器,在現代社會法律越來越成為國家進行強制的基本工具。認同是一種自覺的身份認同和心理認同,是人們將社會角色和社會規范內化為自己行為規范的自覺濡化行為。認同比強制更為重要,就連強制機器的運用也需要最低限度的認同,雖然認同 (當然也包括強制 )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質基礎之上,但是,認同又高于物質基礎,只有解決了認同問題 (特別是從制度上保障),國家才能長治久安。 [④]
認同有多種類型,其中國族認同 (National Identity,又稱民族國家認同、國家認同 )是現代國家公民的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認同。從歷史淵源上看,愛國主義作為一種對國家的最自然的樸素情感,具有國族認同的某些原初成分。 “在一般情況下,我們在其中生長、接受教育,并仍在其保護之下生活的政府或國家,便是我們的好行為或壞行為對其幸福或不幸有極大影響的最大的團體。因此,它生來即受我們高度的關注。通常來說,在這個團體內,不僅我們自己,而且還有我們最善意感情的所有對象,我們的孩子、父母、親戚、朋友、恩人,所有那些我們自然要對其表達深切熱愛和崇高敬意的人,他們的繁榮和安全多多少少依賴于這個團體的繁榮和安全。所以,我們生來就熱愛這個團體 ”。 [⑤]“正是由于我們與這個團體有這樣的關系,因此,它的繁榮和光榮似乎也給我們帶來某些榮譽。當我們把它與其他同類團體做比較時,我們就會為它所具有的優勢而自豪,而若它在什么方面不如其他同類團體時,我們則會為此而感到幾分屈辱。 ”[⑥]但是,必須看到,一個人有樸素的愛國主義思想,并不等于其已有國家(國族 )認同。嚴格意義上講,在世界歷史上,只有在人類近代的民族國家建立以來,才有現代意義的國家 (國族 )認同,這就是民族國家認同。因為,在民族國家建立之前,人們與其說是忠于國家,不如說是忠于王朝或政權統治者。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國家還談不上是民族國家,人們對國家的認同只能算是樸素的情感,特別是實際上很多臣民往往是忠于他的家庭、宗族和地方政權,而對國家中央政權的忠誠則往往是很弱的。在近代民族國家興起的過程中,實際上民族國家的建構不是 “從文化到政治 ”的過程,而是 “從政治到文化 ”的過程。隨著近代民族國家的建立, “‘民族 ’得到了一個最廣泛的意義,特別是在官方的用法中,亦即無論個人的出生地或起源,它是所持國家護照的公民身份。但在另一方面,這也象征著一種新的文化認同,在某種程度上取代了一個人所擁有的舊文化遺產,因此,不同民族的相互融合乃得以發生。這種情形在英、法與歐洲其他國家已普遍可見,在美國尤其如此 ”。 [⑦]但是,在東歐與其他地區, “‘民族 ’卻還是那個老詞,指的是某個特定的族群,是各自擁有的文化特質,但民族的政治地位卻還是未變 ”;“這些族群的界定,是根據地域、語言與宗教。在波蘭,沒有一個猶太人會因為擁有 ‘國籍 ’而成為波蘭人 ;在俄羅斯,沒有一個烏克蘭人、格魯吉亞人、韃靼人或日耳曼人能夠成為 ‘俄羅斯人 ’”[⑧];在奧斯曼帝國, “各個族群享有地方分治的權力,在純屬內部的民事事務上擁有極大的司法權 ……這種各自為政的 ‘國中之國 ’終于衍生出各自的民族主義,將一個老朽不堪的帝國弄得分崩離析,進而各自分家組成新的國家。 ”[⑨]因此,必須深刻地認識到,能否適應 “民族國家 ”的 “國族 (民族 )”與 “國家 ”同一化的客觀發展趨勢,建立起國民的不分原來的民族出生的共同的國族 (民族、民族國家 )認同,是近現代國家面臨的最基本任務。 “在打造每個的族群認同上, ‘國家 ’的政治性最強烈也最排他 ”;“如果 ‘族群歸屬感 ’是人格的避風港,那么在一個族群具有國家的形式時,那也正是這種歸屬感最強烈的時候。人世間,最能夠持久的政治組織非國家莫屬 ”。 [⑩]
無論是從歷史來看,還是從現實來看,建構起人民對民族國家的認同,強化其愛國主義情感和凝聚力,是現代國家治理社會、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最基本的內在的本質要求。 “如果國家可以成為個人身份的延伸或源泉 ,那么國家權力就可以被自愿地接受。于是 ,國家成為民族的體現,那些將自己的身份首先視為國民的人會將自己的福祉與國家的福祉視為不可分割的。 ”[11]現代國家不僅僅是施加于其中所統治的個人之上的特別巨大的經濟和政治要求,如稅收、不反抗與私人和社會行為方面的要求等。 “國家還能夠通過自己的實踐所帶來的影響,在所有其他人之上要求集體意識,也就是要求民族身份。 ”[12]“通過符號和制度,國家已經成為社會再造的中心。 ”[13]“現代民族國家有意識地運用語言政策、正規教育、集體儀式以及大眾傳媒來整合公民,并確保他們對國家的忠誠 ”。 [14]無疑,任何一個現代國家,都需要建構起國民對國家的認同,沒有國民對國家的認同,任何國家的制度外殼都是不穩固的,國家也就難以對其人民進行有效的治理。
實際上,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看,任何國家的長治久安,根本在于從制度上建立一個統一的民族 (國族 ),強化國族認同,淡化族群 (民族 )認同,通過制度安排使族群 (民族 )問題非政治化,不給任何人聲稱是某一 “地方民族利益 ”代表和領導者的機會,重中之重在通過制度安排來保障官員始終做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的積極領導力量,防止其在政治大氣候變化時成為分裂國家的領導力量。從國際經驗教訓來看,一個國家開展反恐怖斗爭的關鍵應是防止草根階層成為亡命徒式的恐怖分子,而一個國家開展反分裂斗爭的關鍵應是通過制度安排使所謂 “地方民族精英 ”無法宣稱是本地區本民族的利益的代表者和領導者,無論政治大氣候如何變化都無法成為分裂國家的 “領頭羊 ”,無法煽動草根階層成為搞分裂搞恐怖的 “馬前卒 ”。
責任編輯:昆侖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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