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按】轉眼就到4月27日。《英雄烈士保護法》已經實施四年之久。現在大家都覺得,《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出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因而,也很少能感受到這部法律的重要意義。我一直想就《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過程寫一些文字,正巧,我出差回京,就被居家隔離,終于有了一點空閑時間,就寫一寫關于《英雄烈士保護法》的歷史回憶吧。錄音共六段,將近三個小時,隨想隨錄,只是那段歷史的客觀記錄。請秘書打印成文字,就留作歷史資料吧。

第一節 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和《英雄烈士保護法》
談及《英雄烈士保護法》,就不能不說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沒有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勝訴,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就沒有后來的《英雄烈士保護法》,至少《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出臺,也許還要延后數年。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實際上是意識形態領域斗爭法律化的集中表現,是在法庭上以法律作為武器,開展的一場意識形態斗爭。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歷經兩審六次庭前會議,一年22天,最終取得勝訴,在法學理論、法律原則、立法精神,甚至證據法學諸方面,都有重大突破,為《英雄烈士保護法》奠定了基石。例如,為什么要保護英雄名譽?如何保護英雄名譽?保護英雄名譽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關系,和愛國主義精神的關系,和社會公共秩序的關系,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關系,和民族共同歷史記憶的關系,和振奮民族精神的關系,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系?例如,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和共產黨的歷史,共和國的歷史,解放軍的歷史,中國人民革命歷史的關系?例如,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和憲法的關系,和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關系,和如何認定侵犯英雄名譽榮譽主觀故意的關系,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關系,和民主法治的關系,等等。在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中,上述問題,均體現在我們的22萬字代理詞和8萬字《三十個法學理論問題》中,并通過法院判決,已經得到了清晰的回答。歷史虛無主義,我們在此首先是指,一股否定共產黨的歷史、革命斗爭歷史、共和國的歷史、解放軍歷史和共產黨樹立的一系列英雄人物的陰暗勢力,通過他們掌握、控制和影響的媒體網絡和話語權,境內境外遙相呼應,全方位鋪天蓋地,無一遺漏地糟改污蔑在中國革命斗爭中共產黨所樹立的所有的英雄模范人物。首當其沖的,就是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在歷史虛無主義猖狂的高潮時,以至在2005年,教育部將狼牙山五壯士這篇課文從學校課本中刪除,而當時,我們的媒體沒有一篇文章提出反對。這個歷史事實,是我承辦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以后才知道的,不過足以觸目驚心。2013年,詆毀革命英雄的歷史虛無主義,又掀起了一個高潮。他們首先把矛頭再次指向了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2013年8月,一個張姓網民,在網上制造謠言,說:狼牙山五壯士故事是瞎編的,實際上是一小撮散兵游勇,到村子里管老百姓要吃要喝,不給就打人,老百姓忍無可忍,于是報告日軍,領著日軍來抓這幾個土匪。這幾個人跑上狼牙山,走入死路,被日軍打死三個,跑了兩個。日軍撤退后,那兩個人從山里出來,于是就編造了狼牙山五壯士這個莫須有的故事。原文我們大家上網一查,即可查到。張姓網民的這篇謠言被多家網站轉載,引起廣大群眾極為憤慨。公安機關介入,張姓網民承認他是造謠,于是受到了行政拘留的處罰。如果按照現在的情況看,當時的行政拘留處罰已經非常輕微。2013年9月,《炎黃春秋》時任執行主編洪振快發表文章《小學課本“狼牙上五壯士”有多處不實》,質疑警方判定張姓網友微博內容為謠言的依據,并稱警方此舉“開了一個談論歷史有可能獲罪被抓的先河”。隨后,洪振快還撰寫《“狼牙山五壯士”的細節分歧》一文,發表在2013年11期《炎黃春秋》上,從歷史考據的角度質疑“狼牙山五壯士”事跡的真實性。于是一群所謂的專家大V紛紛發表文章言論,要保衛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為什么歷史虛無主義者把矛頭首先對準狼牙山五壯士,為什么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因此在國際國內引起如此之大的轟動?我開始心中也有疑問。后來我到狼牙山五壯士所在部隊紅一團調查取證,才知道紅一團是毛主席秋收起義帶上井岡山的那支部隊;是中央軍委授予紅一團英雄稱號的模范部隊;是在2015年九三閱兵,黨中央臨時把紅一團組成的狼牙山五壯士英雄方陣調整到第一方陣,進入天安門廣場,接受黨中央和習主席檢閱的英雄部隊。狼牙山五壯士,就是紅一團七連六班戰士。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事跡發生在1941年的9月25號,當時正是日寇對共產黨的根據地實行“三光”政策,抗日戰爭進入最艱苦的時期,一些人對于能否堅持抗戰產生動搖和疑慮。在這一民族存亡的關鍵時刻,涌現了狼牙山五壯士這個英雄群體。毛主席和朱總司令聯合簽名,向全國軍民大力宣傳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事跡,為了中華民族存亡,戰斗到最后時刻,砸毀槍支,跳崖捐軀的英雄主義精神,極大鼓舞了抗日根據地軍民的斗志和對日寇的同仇敵愾。以后,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的精神一直被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魂的重要來源,也一直鼓舞著中國人民在共產黨領導下抗擊日寇,取得了抗日戰爭的勝利,取得了解放戰爭的勝利。在所有的英雄群體和英雄人物中,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是唯一一次毛主席和朱總司令聯合簽名樹立的英雄群體形象。也正因為如此,以洪振快為代表的歷史虛無主義潮流,再次把矛頭對準了狼牙山五壯士這個英雄群體,和這一英雄群體所代表的無數英雄人物。我們再把視野擴大一點。當時盡管改革開放,我們取得了經濟上的極大進步,但不能不說,在意識形態領域,我們出現了非常混亂的狀態。我曾經在一次會議上說,“我們共產黨在意識形態領域已經節節敗退了30年,我們還有時間和空間繼續敗退嗎?”為了保衛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保衛我們的共產黨政權,我說,共產黨一定要放出“勝負手”,這就是一定要打好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這場硬仗,并呼吁推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我們對中華民族在偉大復興過程中急需呼喚民族精神的核心基因、英雄主義精神、紅色文化傳承,對此我們有了越來越深刻的認識。隨著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二審開庭和勝訴判決,我來越越來越明確地感到,我們要保護英雄名譽,只靠一個案子不行,還要呼吁通過這一案子,推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我們當時叫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
第二節 三個目標:勝訴、大勝和完勝
我擔任中國革命人物研究會井岡人物研究分會的首席法律顧問,并和開國上將趙爾陸的女兒趙珈珈大姐成為朋友。后來趙珈珈大姐又介紹我認識了王立華同志。趙珈珈大姐和王立華同志,在我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全過程中,始終和我站在一起,給予我極大的精神鼓勵和工作幫助。王立華同志利用自己研究歷史的優勢,為我們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歷史資料和證據資料,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當時趙珈珈介紹王立華同志和我第一次見面,王立華同志向我介紹了洪振快們起訴郭松民、梅新育侵犯名譽權的案件開庭過程。我們對法院開庭的審判思路充滿了疑慮。我提出來,我們必須另外開辟一個戰場,如果說郭松民、梅新育因駁斥歷史虛無主義,反被歷史虛無主義者以侵犯名譽權的名義告上法庭,我們是被動的防御戰;現在我們要打一場反擊戰,我們要主動起訴洪振快。順便說,隨著斗爭深入,我們意識到,這場捍衛英雄名譽的法律斗爭,一開始,就是洪振快們為代表的歷史虛無主義勢力蓄意挑起的。我們是從被動防御戰轉入了戰略反擊戰。在這個問題上,趙珈珈大姐和王立華同志和我有高度共識。王立華同志說:“趙律師,現在很多人說起訴洪振快法律上沒有依據,這個官司打不贏,你覺得我們能打贏嗎?”按照律師紀律,我們律師是不允許對當事人打保票的,但是我當時義憤填膺、斬釘截鐵地說:“這個案子,我們一定能贏!”這個判斷,對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是一錘定音。為什么?早在1998年,我經司法部派駐香港工作,研究中國文化圈中資本主義制度的司法體系,又到英國留學,研究英國司法制度和英美法系,特別是判例法。我發現一個社會形態在上升時期,法律發展到一定程度,都會高舉起公平正義的大旗,而法律的價值追求和情理的價值追求,將統一在公平正義的大旗之下。所以我們對法律的理解,要堅持情理法相統一。后來,我擔任北京律師業余黨校的常務副校長,多次為黨支部書記和黨員律師講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其中一個核心題目,就是要將西方引進的法律制度,經過一番“揚棄”,和中國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和中國的情理法結合起來。所以我說,洪振快污蔑詆毀狼牙山五壯士,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凡違反天理人情,在法律上必受懲罰。我們一定能夠在法律上找到法理和法律的依據,打贏這場反擊歷史虛無主義、捍衛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名譽的保衛戰。接著,2015年7月7日,我給趙珈珈大姐和立華同志連夜寫了一封5000多字的長信。我一想到洪振快們肆無忌憚污蔑詆毀我們從小學就學習的狼牙山五壯士英雄事跡,聯想到一些所謂的專家教授,以研究歷史和改革開放為名,肆無忌憚地污蔑詆毀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和革命英烈,就為之氣結。我輾轉反側,夜不能寐,索性披衣而起,給珈珈大姐和立華同志寫了一封信,5000多字一氣呵成。并對反擊洪振快們的歷史虛無主義勢力要絕地反擊,做了推演。
“這使我想起,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當前黨建有三個大問題,需要在理論上、思想上予以澄清。‘如何認識共產黨?’‘如何認識毛澤東?’‘如何認識中國夢?’共產黨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核心力量。盡管共產黨在長期執政過程中,在改革開放過程中,出現了大量的貪污腐敗,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現了嚴重的貪污腐敗。但是,黨的健康力量,始終占主流。中華民族絕大部分優秀分子,還是聚集在共產黨的旗幟之下。特別是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堅決反腐倡廉,深得民心。我們要看到一個黨的主流,看到黨的綱領和旗幟。在分析一個黨在成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出現的曲折,一定要堅持用‘主流和支流,局部和全局,現象和本質,目標和過程’的辯證關系,加以分析。當我們講到毛澤東,也要做全面分析。縱觀毛澤東的一生,不僅將自己的一生完全奉獻給中國革命事業,成為共產黨的締造者,人民軍隊的締造者,和共和國的締造者。而且,不論如何受到排擠打擊,政治上四起四落,始終以中國革命為己任。看看中國黨史軍史近代史,毛澤東多次在中國革命危急關頭挽救了革命。這樣的偉人,在中華民族歷史上前無古人。在世界歷史上,也是前無古人。盡管毛澤東在晚年犯有錯誤,但無損于他一生的光輝形象。時間越久遠,很多事情我們看得越清楚。但有些人在肆無忌憚地向毛澤東身上潑臟水,詆毀毛澤東,妖魔化毛澤東,并且在一些人群中獲得了陣陣喝彩。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越來越覺得,在詆毀中華民族的領袖靈魂和民族英雄的時候,實際上,是有一股力量,在有計劃地摧毀中華民族的民族自豪感、民族自尊心和我們的民族精神。簡言之,就是在砍中華民族的精神旗幟。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正處在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最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歷史時期。經濟發展,是民族復興的基礎,而文化振興,才是民族復興的靈魂。文化振興千頭萬緒,首先,一個民族要有自己的民族英雄。沒有民族英雄的民族,是沒有希望的民族,也是無法自立于優秀民族世界之林的民族。而詆毀、扳倒、消除中華民族民族英雄的形象,從根本上說,是要徹底打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我在2000年在英國留學時,曾經寫過一篇六萬字的論文,《只有社會主義制度才能使中國富強》。其中,提到一句話,‘西方對中國不友好的勢力,幾十年來,千方百計、或隱或現,始終不改變的是,要對中國進行和平演變,使中國的社會主義國家,變為三流的資本主義國家。這不僅是意識形態的原因,而且是在復雜國際政治斗爭中,國家利益使然。我們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我們現在基本上不再提所謂的‘和平演變’,如果有人提這個詞,就是極左,就是僵化,就是思想不解放。其實,我始終認為,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中國要向西方學習,不學習絕不能進步。中國也決不能走全盤西化的道路,全盤西化不能救中國。同時,我們還要清醒地看到,我們對于改革開放在經濟戰線上所產生的機遇挑戰,有越來越深刻的認識。但是在思想戰線、文化戰線、政治戰線,所帶來的嚴峻挑戰,多少年來,其實還一直沒有在全黨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還沒有認識。
“我自己總是覺得,最近這些年,某些文人利用講壇和筆墨,肆無忌憚的詆毀毛澤東,詆毀一批中華民族的英雄人物,絕不是孤立的和偶然的,而是西方敵對勢力,全力阻擊中國富強,全力阻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千方百計對中國進行改變顏色的和平演變,全盤長期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就是要砍掉中華民族的精神旗幟,使中華民族難以振奮民族精神,使中華民族成為一個沒有民族英雄,沒有民族自尊心,沒有民族自豪感,也就沒有民族精神和民族靈魂的,不可能實現偉大復興的二流甚至三流民族。對此,我深感憂慮。現在,以炎黃春秋文章的爭議為契機,一切有識之士,應該奮起反擊了!”
我在信中直接提出了三個目標,“勝訴、大勝和完勝”。勝訴,就是一定要取得勝訴判決。大勝,就是一定要在法理上有所突破,經受時間檢驗。完勝,就是要通過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這場戰斗,推動我們國家制定一部為英雄立法,用法律保護我們的革命英雄,使英雄名譽不受歷史虛無主義的糟改詆毀,使我們的炎黃子孫,世世代代在法律殿堂中瞻仰英雄、學習英雄、追隨英雄,使英雄信仰和英雄精神,成為我們中華民族精神的一盞明燈。在剛開始接受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之初,在2015年7月7日這封信中,我就提出三個目標,而這三個目標最后全部實現。這和我本人從少年就堅持不懈學習馬克思主義的經典著作,在市委黨校給黨政干部講課,非常強調政治和法律,政策和法律的關系有關。我從英國留學回來,連續18年給北京律師同仁講課,60%以上的律師都聽過我的課。我在擔任北京律師業余黨校常務副校長六年中,堅持給黨支部書記和優秀律師黨員講社會主義法治理論。18年中,我緊扣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律師執業成長之道這個核心,先后講了80多個專題,涉及律師執業的200多個子課題,使我對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理解有了相當造詣。而律師執業四十年,承辦疑難復雜案件3000多件,無一例工作失誤的業績,使我對訴訟案件有著豐富的經驗。所以,盡管當時我還沒有看過有關的證據,還沒有梳理出清晰的思路,但一語中的,凡違反天理人情者,必受法律懲罰;污蔑詆毀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的名譽,一定會被釘在法律的歷史恥辱柱上。趙珈珈大姐問我,如果一些老同志希望你出面接受這個案子,是不是可以?我說:責無旁貸。趙珈珈大姐又問:趙律師,你有如此高的知名度,收費一定非常高,但是狼牙山五壯士后人經濟上都不寬裕,恐怕無法支付很多律師費。我當時一聽,就情緒激動,我說:無數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為了我們老百姓過上今天的幸福生活,我們作為革命后代,捍衛革命前輩的名譽,捍衛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和共產黨政權,難道還要提錢嗎?我說:我一分錢不收,義務打這場官司。當時趙珈珈大姐非常感動。由我出面,親自操刀,代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這件事就這樣定下來了。坦率說,我決定接受狼牙山五壯士后人委托,代理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并非沒有思想壓力。法律界朋友,正面支持的少,負面議論的多。我們律師界有一些和我很好的朋友,勸說我不要接這個案子。我的朋友們好心說,“趙律師,你已經功成名就,德高望重,應該獨善其身了。這個案子,勝訴了,也是政治判決,和你沒有關系。打輸了,你一世英名就毀于一旦。”我知道,這也反映了很多律師同行的看法。我寫了一篇日記,其中有一句話:“任憑東西南北風,我心定力如石磐”,以此明志。我是共產黨員,在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在意識形態斗爭法律化的重大考驗面前,我不上誰上?!后來回憶,越來越感到,洪振快們對在法庭上取得勝利,一開始就信心滿滿,所以他們主動挑起了法律戰。他們說,共產黨講依法治國,我們就在法律上挑戰你。他們說,洪振快就是歷史研究,沒有罵狼牙山五壯士一個字,沒有名譽侵權的故意,怎么能夠判洪振快侵權?他們說,這個案子,法院根本就沒有辦法判,強行判決,也是政治判決,不是法律判決。他們說,我國法律不健全,無法認定洪振快有侵權故意,不可能判洪振快侵權。他們說,這是共和國維護憲法言論自由的第一大案。他們問: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里?網上文章,鋪天蓋地,就是一個聲音,你們贏不了。然而我堅信:洪振快們污蔑狼牙山五壯士英雄名譽,人神共憤,天理不容,必受法律懲罰。這個案子,我們一定能贏,而且一定要勝訴,大勝,完勝!2015年7月24日上午,昆侖策研究院宋方敏少將、王立華大校和多位解放軍高級將領,授權代理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律師組,以及革命老前輩的后代,多家新聞媒體,在釣魚臺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正式舉行了授權儀式。葛振林后人葛長生,宋學義后人宋福保,狼牙山紅色文化研究會會長劉洪泉,委托我和王立華同志作為代理人,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在授權儀式上,原國防大學政委趙可銘上將含淚發言:我們解放軍全力以赴支持趙小魯律師、王立華同志打贏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這場戰斗。劉洪泉同志,父親是狼牙山五壯士所在七連的連長,悲憤地說:“英雄保衛了我們,誰來保衛英雄?!”宋方敏少將、趙珈珈大姐,以及多位老同志后代,在發言中,表示了全力支持我們打贏這場戰斗的決心。很多同志都不約而同地提出,我們不僅要打贏法律上的這一仗,通過法庭斗爭取得勝訴,還要推動國家立法,用立法保護無數革命英烈的名譽。【代理人趙小魯律師(左二)和王立華(左一)與“狼牙山五壯士”后人宋福寶(左三)、葛長生(左四)、劉宏泉(左五)在授權儀式上合影】應該說,當時支持我們的,主要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批老同志,體制內一批老同志,和社會上的最廣大人民群眾。而當時,不僅要堅決反擊歷史虛無主義,捍衛革命英烈的名譽,而且要通過法庭斗爭取得勝訴,推動國家英雄立法,在很多領導同志處都已經形成了共識。我記得那天授權儀式,氣氛熱烈,熱血沸騰。授權儀式結束后,我站在樓外的大松樹下,將很多老同志一一送別,將很多革命群眾一一送別。我和我們律師組的同志,一邊收拾資料,我在心中暗暗地想:“該我們律師練活了。”當時我已經預見到,這實際上是意識形態領域,紅色文化陣營和歷史虛無主義陣營或者說是西方殖民文化陣營的一場大搏斗。我后來提出來,意識形態領域斗爭的一個新的特點,就是意識形態斗爭法律化。這個判斷被高層領導所肯定。我們是在法庭上的斗爭,而背后是紅色文化陣營和歷史虛無主義為代表的西方殖民文化陣營的一場大搏斗。但是我確實沒有想到,這場捍衛英雄名譽的法庭斗爭居然如此艱難,一波三折。特別說,為了支持我工作,我們律所組成了六名律師組成的專案組,給我提供技術支持。專案組的同志,和我并肩戰斗,盡管經濟上受到很大損失,但大家毫無怨言。他們是:馬建洪律師、屈煒律師、李偉律師、馬玉芬律師、袁慧律師,和我本人。洪振快不是以歷史學家自居,聲稱你們律師不懂歷史嗎?我和我們的六名律師組成的專家組,就無日無夜搜集資料,查閱了上百萬字的歷史資料和上百個證據以及數百個證據線索。我買了多部史學大家的經典著作,研究歷史大家確認的歷史研究基本原則。二審開庭時,即使在歷史研究領域,也把洪振快駁得啞口無言。可見,和歷史虛無主義的法律斗爭,需要在浩如煙海的無數史料中逐一揭露其真面目,非下死力氣不可。
我和立華同志在兩審6次庭前會議中,先后寫了代理詞22萬字,每一稿都反復修改,九易其稿,估計留下的文稿草稿,也許有幾十萬字。我們律師在訴訟業務中,法庭的代理詞或辯護詞,一般幾千字,上萬字就已經很少了。一個案子,代理詞22萬字,估計是極其少見。一審開庭時,我們帶到法庭的材料,裝滿了一個大行李箱,一個小行李箱,一本本的卷宗堆在案頭,都有兩尺多厚。我要把所有這些材料完全吃透,上百個證據,每一份證據的質證要點、證據和證據之間的邏輯聯系,包括事件發生的日期,我們的主要觀點、次要觀點、輔助觀點、引申觀點,都要脈絡清晰,爛熟于心。準備這些卷宗,吃透這些卷宗,融化于我的血液中細胞中。不論開庭情況瞬息萬變,多么復雜,我都能夠像開中藥鋪子,君臣佐使,隨手抓藥,藥方增減,隨時提出我們的主要觀點,反駁對方的觀點。這些庭前準備工作,不知耗費了多少心血。我們的起訴書只有2000多字,但我字斟句酌,用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確立了審理這個案子應該遵循的5大原則。這5個原則,全部被法院所采納。證據是訴訟之王。我們梳理每一份證據,提出了審查證據的第四個原則,完整性原則。特別是判斷侵權人主觀故意內容的一個全新的原則,即將法律責任構成四個要件,作為一個整體,辯證分析,抽絲剝繭,撥草尋蛇,敲骨吸髓,最終將洪振快打著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從細節研究歷史的旗號,而實際上是含沙射影、旁敲側擊、曲筆隱晦,鉤織一張徹底詆毀英雄名譽,否定英雄事實的大網,險惡用心揭露無遺。在二審中,洪振快被我的答辯逼到法律死角,氣急敗壞,直接說出:你們共產黨的歷史都是瞎編的,根本就沒有狼牙山五壯士這回事。審判長當庭表示,洪振快的言論構成“自認”。他自己承認,就是要否定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否定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事跡。二審的法庭辯論,最終會成為經典。為了打好狼牙山五壯士這一仗,一年零22天,無日無夜工作,我血壓不斷升高,全靠藥物支撐。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這一信念,時時像烈火一樣燒灼著我的神經,使我一刻不能安寧。一年零22天,我沒有睡過一個囫圇覺,經常一夜數起,揮筆不停,將朦朧中閃現的思想火花形成一篇篇犀利的文字。我有一個小筆記本,上面密密麻麻記載了我的工作日程,幾乎每一頁,都寫著“凌晨1點摘記”、“凌晨2點摘記”、“凌晨3點摘記”、“凌晨4點摘記”。日記寫得字跡歪斜,有時潦草幾不可辨。我經常半夜起身,在床頭燈下,匆匆記下十數個字,甚至數字,隨后即整理成文。甚至一夕數起。無數個夜晚,經常在夢中靈光乍現,激靈醒來,即披衣而起,伏案疾書,直至天明。我逾花甲之年,每每深夜,苦思冥想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也不時回憶起自己大半生經歷。十五歲開始系統學習馬克思主義,披星戴月,研讀馬列原著百余部,數十年不懈不怠;十八歲樹立共產主義信仰,連續申請入黨十三年,雖屢受挫折,但無怨無悔;人生事業,起承轉合,五次大舍大得;海外留學,尋求真理,堅信“只有社會主義制度才能使中國富強”;律師執業三十三年,承辦指導疑難案件數千件,無一例工作失誤;心中常燃“法律良心”明燈,無一日一案不堅守依法誠信;十六年以解惑傳道為己任,多年研究社會主義律師政治學,聽課律師逾八千人;出版專著三部,累積文稿四百萬字,皆為國家社會現實和律師行業發展有感而作。“身處江湖之遠,心系廟堂之憂”,數十年向中央和有關部門提出各種建議幾二百件,多有采納,并為歷史所印證。理想信念,人生歷練,理論修養,律師經驗,似乎都在準備著,都在準備著,為了維護中華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名譽而斗爭。我命中注定,天生就是為了這一天!

我和律師組分析了上百萬字的歷史資料和一百多份證據,并提出確立審查證據,除了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還要有證據的完整性原則。僅此原則,就使洪振快抹黑詆毀否定狼牙山五壯士的真實意圖無所遁形。我們系統總結分析了歷史虛無主義的十一種抹黑詆毀英雄的詭辯手法和新形勢下的侵權行為新方式;在法理上法律上詳盡分析了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法律構成要件,包括主觀故意的認定,侵權新的行為方式,引發的嚴重社會后果,以及行為和后果的因果關系。我們分析了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累計十幾個具體問題,大到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和民族精神問題,小到三跳二溜問題,吃蘿卜問題,事無巨細,凡謬必究。我們重點系統駁斥了歷史虛無主義大約三十個觀點謬論。包括,關于憲法原則指導法律適用問題;言論自由和保護名譽權的邊界問題;認定侵權人主觀故意的原則問題;確立審查證據的第四個原則,證據完整性問題;法律和政治的關系問題;歷史研究的基本原則問題;捍衛英雄名譽和振奮民族精神的問題;等等。在法律法理上,形成了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指導下的系統代理意見。我們的代理意見,全部為法院所采納,終于將歷史虛無主義者釘死在法律的恥辱柱上。順便說,我自費買了2000多塊錢法學前沿的刑事證據學最新研究成果,把這些最新研究成果和我在律師實務中的深刻感悟有機結合在一起,使我們的法律意見和代理詞多處體現了法理創新。豐富的律師實務經驗,在激烈的觀點碰撞中,激發催生出若干新的法治原則。而所有這些觀點,全部被法院所采納,并在法院判決中得到了體現。以致法院判決后,對方律師在網上發了一篇文章,說法院判決完全不公正,因為完全是按照趙小魯律師的意見判的。我看后不禁莞爾一笑,這實際上是對我律師工作的最高評價。昆侖策研究院是我們的紅色根據地,對我們的法庭斗爭給予全方位支持。昆侖策研究院的宋方敏少將和一大批軍隊領導,無時無刻不給我們以精神支持和鼓勵。特別是,黨報黨刊核心媒體,囿于當時政治環境,不便公開發文支持我們,但很多領導和記者,以朋友身份,和我們保持密切聯系,通過各種渠道,向中央反映情況。我的朋友,王一程同志,李新中同志,經常參與我們研究案子,給我們以鼓勵。在西城法院第一審宣判時,新華社專門發了近萬字的通稿,向全國人民和世界昭告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法院判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將一審法院判決作為歷史文物收藏起來。解放軍始終是我們的堅強后盾。解放軍報始終旗幟鮮明,和我們并肩戰斗。解放軍報和《國防參考》,是唯一支持我們的核心媒體。后來,解放軍報《國防參考》的仇學平同志,一連在《國防參考》編發了八期專刊,直送中央領導,對我們在法庭上的戰斗,給予極大支持。狼牙山五壯士所在的紅一團全體指戰員,發表了聲討歷史虛無主義的《嚴正聲明》。紅一團,是秋收起義失敗后,毛主席帶上井岡山的英雄部隊;是解放戰爭中,毛主席拒絕過黃河,身邊只有一個警衛連,中央軍委特意調來保衛毛主席的英雄部隊;是九三閱兵,第一個通過天安門廣場,接受黨中央、習主席和全國人民檢閱的英模部隊。紅一團的《嚴正聲明》,給予我們極大的支持和鼓舞。
【抗戰勝利70周年大閱兵的英模部隊方隊】
在我們身后,是井岡山革命后代趙珈珈大姐等無數支持我們的同志和無數社會群眾。很多群眾,一次次守候在法院門口,等候開庭的消息。這就是人民,這就是人心,這就是天道,這就是人間正義。我和立華常以“過河卒”自勵。雖千萬人吾往矣,我們不辱使命。有一次到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調查取證,主要是搜集有關狼牙山五壯士英雄事跡的證據。我經過一條狹窄的長巷,兩面墻上都掛著展品。突然,我看到了用巖石雕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一時心潮澎湃,熱淚涌上眼眶。我們的國歌,我在小學加入少先隊就開始唱,一直唱到現在,但是國歌好像被絕大多數人都遺忘了。特別是國歌歌詞,很多人覺得抗日戰爭的歌詞拿到現在還適用嗎?可以!我在此時此刻,看到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中國國歌的歌詞,竟然心潮澎湃,情不自禁。就是因為在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過程中,我深切體會到,霸權主義國家對中國的和平演變,是幾十年從來沒有改變過的基本戰略。而在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過程中,實際上是兩個陣營的意識形態法律化的生死斗爭。表面上,我們是為了在法律上,要說明狼牙山五壯士英雄事跡是真實的,要保衛狼牙山五壯士的英雄精神。實際上,卻是洪振快們首先挑起在法律上的斗爭。他們發表文章,說: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是捍衛憲法言論自由原則的中國第一大案。很多專家學者提出,我們要捍衛言論自由,要捍衛學術自由,要捍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保衛來之不易的民主氛圍。而我們為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榮譽,就是破壞了言論自由,就是破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破壞了來之不易的民主氛圍。持有這些觀點的人有著相當的影響力。說出來很多同志可能不相信,當時我們代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幾乎除了解放軍一批老同志,黨內一批老同志,解放軍報和國防參考,以及最廣大人民群眾以外,我們很難感受到來自體制內的支持。我多次發言說,我們渴望聽到黨的聲音。我經常在夜間遛狗散步,不禁仰望星空,心中悲憤,捫心自問,現在還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嗎?所以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我們不僅要面對法律方面的挑戰,要面對意識形態領域的挑戰,還要承受來自方方面面無形的社會輿論壓力和政治壓力。以致我悲憤地說:我們共產黨在意識形態領域已經節節敗退了30年,我們還有時間和空間繼續敗退嗎?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紀念館看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我一個人默默站在歌詞的前面,心中默誦起來:“起來,不愿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鑄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后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一邊默誦,眼淚涌出了眼眶。實在說,我們憑著一個共產黨員的黨性,一個資深律師的法律良心,為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殫精竭慮,我們的背后有著昆侖策研究院,中央軍委老同志,黨內一批老同志,和社會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但是我們真的渴望聽到黨的聲音。這中間有幾個小故事,在我以前的文章中都有,在此不再贅述。在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歷史虛無主義境內境外相互勾結,體制內體制外遙相呼應,形成了一股龐大的勢力。他們有著豐富的和共產黨斗爭的經驗,利用手中的話語權,謀篇布局,步步緊逼,在輿論領域肆無忌憚,暢行無阻。現在想起來,還不禁心驚肉跳。如果不是最終在黨中央支持下,我們這個案子要取得勝訴、大勝和完勝,還有相當艱難的路程要走。而在意識形態領域,我們能否最終取得勝利,我確實感到心中無數。所以,我在后來的文章中,越來越強調,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是意識形態法律化的斗爭,是在法庭上開展的一場意識形態斗爭,這場斗爭關系著黨和國家的命運,關系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命運。
【二審勝訴后趙小魯律師和王立華在北京市第二中院第三審判區合影留念】所以在二審勝訴之后,我走出法院,并沒有取得勝利的喜悅,心情仍然十分沉重。我的頭痛欲裂,幾乎不能想事情。連著幾天,我天天到香山爬山,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看青山綠水云卷云舒,心情大好。身體略有好轉,我馬上就開始思考,大力呼吁:要盡快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要建立一座法律殿堂,保護我們的英雄名譽。單有狼牙山五壯士一個案子,不能完成這個任務。我們必須通過立法,弘揚紅色文化,弘揚英雄精神,樹立英雄信仰,捍衛我們英雄的形象,讓我們炎黃子孫,世世代代,在法律殿堂中瞻仰英雄,學習英雄,追隨英雄,樹立英雄信仰,振奮民族精神,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這個時候,我更深切地感到國歌歌詞,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起來,不愿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鑄成我們新的長城。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后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前進!前進!進!”
第五節 呼吁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
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在2016年8月15號,即日本投降日,二審法院宣判洪振快否定狼牙山五壯士的名譽,否定狼牙山山五壯士的事跡真實性,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榮譽造成侵害,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我們幾乎沒有喘一口氣,思路馬上轉到借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勝利之勢,再次呼吁推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立法工作。前面講到,早在2015年7月7日,我給趙珈珈大姐和王立華同志的信中,就提出了“勝訴大勝完勝”的三個目標,要推動國家立法,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保護英烈名譽。2015年7月24號,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授權儀式上,多位領導同志在發言中也都提到,我們不僅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我們的英雄名譽,而且要呼吁推動《國家英烈保護法》的制定。“三個目標”,成為大家的共識。在這里必須要提出,在2016年2月22日,一批革命同志撰寫了《關于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的呼吁》,直接送到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但是當時沒有回復。我以為,這篇具有珍貴史料價值的《關于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的呼吁》,也許被淹沒在文件堆中。后來中央電視臺、檢察日報,中央政法委的長安雜志社,分別采訪我的時候,都提到他們在全國人大看到了這份“呼吁”。看來當時這份呼吁雖然沒有回復,但也被保存了起來。這是全國第一份來自民間一批革命同志,直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的珍貴文件。我在這里摘錄其中的一段。
我們呼吁:
第一,全國人大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并在現行相關法律中增設相應條款,將為民族解放、人民革命和建設作出了杰出貢獻的英雄先烈,列入我們民族的精神殿堂和國家法律保護對象,依法有效維護其名譽,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玷污,侮辱誹謗,使屬于國家和人民的英雄烈士得到國家法律和國家公共權力的保護,永遠成為我們民族精神的旗幟。
第二,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應積極提出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的議案提案,推動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盡早制定,使國家英烈的名譽得到保護,將侵犯國家英烈名譽的亂臣賊子,盯死在法律的恥辱柱上,使我們炎黃子孫千秋萬代,敬仰英雄,學習英雄,追隨英雄,使中華民族精神萬代傳承。
呼吁人:葛長生(狼牙山五壯士葛振林之子),宋福寶(狼牙山五壯士宋學義之子),劉洪泉(狼牙山紅色文化發展研究會會長,原紅一團7連狼牙五壯士所在連連長劉福山之子),趙小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代理人,北京趙曉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立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代理人、狼牙山五壯士紅色文化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楊東勝少將(原晉察冀敵后抗日根據地第一軍分區司令員楊成武上將之子),呂彤宇少將(原八路軍第三縱隊兼冀中軍區司令員呂正操上將之子),趙珈珈(原晉察冀敵后抗日根據地第二軍分區政委趙爾陸上將之女),宋方敏少將(原總參管理保障部政委)。
2016年2月22日
我之所以原文摘錄了這份呼吁書的一部分,把簽名人逐一照錄如下,就是因為,這是我們國家第一份正式呼吁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呼吁書,所有的簽名人,在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中都起了重要作用。順便說,這份呼吁書,是我最早和趙珈珈大姐、王立華同志商量,由我起草了第一稿,王立華同志、趙珈珈大姐修改補充,我再次推敲,最后由趙珈珈大姐定稿,分送有關同志簽名。歷史將記住他們對呼吁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當時叫《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所作出的歷史貢獻。在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二審勝訴之后,我沒有喘一口氣,身體稍有恢復,馬上接著連續撰寫大約10多篇,近10萬字的文章,從不同的角度,從代理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深刻感悟,強烈呼吁要認真總結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經驗教訓,要積極推動《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從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和英雄立法,和振奮民族精神,樹立英雄信仰,培養解放軍成為一支虎狼之師,保衛我們國家和政權的鋼鐵長城,以及意識形態斗爭多個方面,闡述國家盡快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重要意義。這中間,人大教授呂景勝先生,先后撰寫文章,介紹國外,特別是美國和俄羅斯,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英雄名譽的諸多資料,給了我們很多重要啟示。我呼吁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文章,首先在昆侖策網全部登載,被所有紅色網站相互之間迅速轉載,形成了一定影響。大約在2017年的4月,我接到《求是》雜志的領導同志電話,告訴我:趙律師,你的文章我們全部學習關注,并且決定編發《內參》上報中央;特別是經社領導研究,決定編發一期《專送件》,直送中央最高層。我明白《專送件》極其重大的意義,但是律師的職業使我養成了“不平則怒,遇喜不驚”的性格,但是我在電話里,抑制住心情的激動,對《求是》雜志的同志們,支持我們的工作深表感謝。寫到這里,我由衷感謝《求是》雜志在很多重要媒體不敢發聲的時候,旗幟鮮明地支持我們,這種大無畏的政治擔當,令我十分欽佩。
【趙小魯律師發表盡快制定《國家英烈保護法》建議】
幾天以后,我接到全國人大的電話說:趙主任,我們近期會召開一個小型的座談會,討論有關英雄立法的問題,請你務必安排時間準時參加。這是一個鮮明的信號,說明我和很多同志多次呼吁盡快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引起了國家立法機關的高度關注。但是我確實沒有想到,在國家立法機關的小型座談會上,居然爆發了一場否定英雄立法和支持英雄立法的唇槍舌劍,短兵相接。
第六節 關于英雄立法座談會的唇槍舌劍
英雄立法座談會距今已經5年,但當時的會場情景,雙方唇槍舌劍,火藥味十足,仍然歷歷在目。考慮到這種高層次小范圍的座談會,發言時間有限,所以我事先準備了一個發言提綱,主要把我最近這兩年相關文章的主要觀點作正面闡述。走進會議室,我看到在會議桌前坐了七八個人,但后面的一圈椅子上,坐滿了人。這些同志是旁聽的。大家都不說話。會議室的氣氛安靜凝重。會議開始,我先作簡短發言,表示對制定英雄立法、保護英雄名譽堅決支持。然后,對方一位專家,口氣和緩地從學術角度講了8個方面的問題。結論是:目前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條件不成熟。接著,另外一位教授發表了措辭激烈的發言。他表示,他是代表相當一部分學界理論界的專家教授表達觀點,他堅決反對為保護共產黨樹立的英雄而專門制定一部法律。他一口氣說了7個反對理由,當時整個會場氣氛一驚,我也被驚得目瞪口呆。這7個理由是:第一,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共產黨樹立的英雄要通過專門立法來加以保護,那么普通公民誰來保護?第二,違背言論自由原則,難道共產黨樹立的英雄,我們老百姓就不能說一說嗎?第三,違背學術自由的原則,學術自由不應該設立禁區,難道共產黨樹立的英雄就不能夠從學術角度加以研究,提出不同的觀點嗎?第四,破壞民主氛圍。我們國家現在好不容易形成了充分發表意見的民主氛圍,制定一部英雄立法,就是對共產黨樹立的英雄不許說,不許研究,不許提異議,直接破壞了民主氛圍。第五,將會撕裂社會輿論,加劇擁護英雄立法和反對英雄立法兩方面的輿論爭論,使社會輿論撕裂。第六,損害中國的國際形象。既然違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違背言論自由的原則,違背學術自由的原則,破壞民主氛圍,撕裂社會輿論,就必然會破壞中國爭取民主的國際形象。第七,西方國家對專門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絕不會認可。這位教授說得慷慨激昂,言辭激烈。他說的每一條,其實都是在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中,一些專家教授大V聚集在歷史虛無主義旗下,早已打出過的牌,但是在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小型座談會上,公然系統直白發表這些觀點,還是使我有些吃驚,同時怒不可遏。我本來準備了一個書面發言,照念即可,但這個時候,我也不顧開會的規矩,說:我要發言。我隨手把發言稿扔到桌子上,一口氣,滔滔不絕作了40多分鐘的發言,逐一駁斥了對方提出的堅決不同意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7個理由。我最后說,作為一名資深律師和法律人,如何理解言論自由,如何理解學術自由,如何看待我們的民主氛圍,如何看待西方的態度?我們宣傳的,是西方的先進文化,還是西方的殖民文化?其實我們只有一條,就是在共產黨領導下,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堅決用法律保護我們的革命英雄名譽,這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必須,完全無需考慮西方國家的態度和認知。順便說,美國、俄羅斯、法國、英國,都制定專門法律保護本國在二戰以來的民族英雄。美國在立法上制定了多部法律,形成嚴密的法律體系,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污蔑他們在戰爭中捐軀的那些英雄。為什么美國可以,俄羅斯可以,法國可以,英國可以,用專門立法保護英雄名譽,而到了中國,英雄立法反而不行,甚至有七宗罪?!如果不是會議主持人委婉地提醒快到吃飯的時間了,我還滔滔不絕,意猶未盡。我記得會議主持人說:我們認真聽取了各種不同意見,本屆人大立法任務非常艱巨,立法資源非常稀缺。但是,只要中央決定,再難我們也要干。這句話,擲地有聲,令人為之一振。當時我飯也不吃了,走出會場就要退席。一個同志匆匆追上來挽留我吃飯,我說:不吃了,謝謝。那位同志說,我們認真聽了你的發言,你的發言對我們幫助很大,希望你把你的所有文章都發給我們,讓我們學習。后來我把我所有的文章全部提交給全國人大法工委的立法機構,相信對他們會有一定啟發。《英雄烈士保護法》立法工作啟動以后,我參加過幾次《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內部討論。我的一個基本觀點是,《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立法條件已經成熟。首先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為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提供了理論上思想上法律上實踐上的成功經驗。后來頒布的《英雄烈士保護法》,前三條的基本原則,主要源于法院判決書,也是我們在代理詞中反復闡述的觀點。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英雄烈士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傳承和弘揚英雄烈士精神,愛國主義精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激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強大精神力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國家和人民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第三條,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這幾條涉及到了保護英雄名譽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關系,保護英雄名譽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關系,保護英雄名譽和愛國主義的關系,保護英雄名譽和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系。而這些問題,在我向法院提交的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30個理論問題》中,全部得到了充分闡述。其中第二十五條,解決了保護英雄名譽,但英雄沒有后代或沒有近親屬的問題。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就把保護英雄烈士名譽的職責列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條在討論的時候,有很大爭議,學界有不同意見認為,檢察機關是國家公權力機關,公益訴訟屬于公法范疇,以前只限于輔助社會弱勢群體的一些法律服務,而保護英雄烈士名譽,是屬于私法范疇,檢察機關的職責屬于公法范疇,國家公權力不能介入私法領域。在討論中,我專門針對這一問題寫了一篇文章,實際上這個問題,在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中,在我們的代理詞中,在法院的判決中,已經得到了解決。法院判決非常明確地表示,捍衛英雄烈士名譽,涉及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涉及到社會公共秩序,涉及到社會公共利益。因此,保護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屬于公法范疇,而不再屬于私法范疇。這個觀點后來得到了絕大部分同志的共識,并且最終為立法機關所采納。2017年8月11號,我正要去參加一個會,手機電話響了,我一看是體制內的電話,對方是全國人大的一位同志。他說:趙主任,向你報告一個好消息,經中共中央決定,《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立法工作已經正式啟動。感謝你為《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制定所作的努力和貢獻。電話那頭傳來的短短幾句話,擊中了我心中最柔軟的部分,這是傳達的黨和國家的聲音,也是對一個老共產黨員頂住壓力,為捍衛英雄烈士名譽、為呼吁推動《英雄烈士保護法》所做努力的肯定。我的心中一股暖流,眼淚瞬間流淌下來。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自2018年5月1日起實行。2018年5月2日,我重病住院,動了手術,半年后痊愈。我在重病住院時,病情稍有好轉,就在手機上寫了一篇短短的日記。摘錄如下:
“我們為什么傾注畢生精力捍衛英雄烈士的名譽?一個民族的歷史共同記憶,就是關于英雄的記憶。共產黨的歷史,共和國的歷史,解放軍的歷史,就是關于革命先烈的歷史記憶。我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就是革命先烈前赴后繼的奮斗歷史。我們說,共產黨執政,是人民的選擇,歷史的選擇。如果我們的革命先烈都被糟改污蔑詆毀了,人們的心目中不再有英雄信仰,英雄崇敬,我們還有執政的根基嗎?為什么現在共產黨內,貪污腐敗非常嚴重,老百姓還是對共產黨抱有信心,就是因為,老百姓還對無數革命烈士鑄成共產黨根基的歷史還有信心。革命先烈以生命和鮮血編織成的革命歷史,是共產黨和人民連接一體的血脈紐帶。如果我們的革命先烈都被詆毀完了,如果共產黨和人民連接一體的血脈紐帶被消解了,我們共產黨還有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根基嗎?歷史虛無主義,是對共產黨執政的‘剜心一刀’。‘欲滅其國先滅其史’,古訓言猶在耳。所以,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本質上,是關于共產黨執政與否的生死搏斗,是關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成功與否的生死搏斗。而制定《英雄烈士保護法》,就是共產黨放出的生死存亡的‘勝負手’。”
(作者系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法庭代理人,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昆侖策研究院首席法律顧問;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