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十年代,一股隱藏在陰溝里的勢力打著國有企業改革改制的名義,刮起了一場侵吞國有資產的邪風,擺開了一場蘸著工人階級血淚的饕餮盛宴。當時,在新自由主義妖風的蠱惑之下,一批涉及到國有企業的謠言盛起,而一些官員伙同資本勢力,開始肆無忌憚地吞食大批國有資產。
謠言一:公有制經濟就是不行,管理混亂;大鍋飯沒有激勵作用,企業中人浮于事,效率極低。所以國有企業是沒有前途的。
謠言二:國有企業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在市場中無力與非公有制經濟競爭。幾乎所有的國有企業都面臨著倒閉和破產的危險,所以需要有能人來接管國有企業,需要大力推行國有企業的私有化。
謠言三:國有企業船大不好掉頭,在市場上不能靈活轉舵,不如非公有制小企業,船小好掉頭,在市場中游刃有余。
總之,這些謠言都是指責國有企業已經不行了,而非公有制企業才是發展經濟的中堅力量,所以,所謂國有企業的改革,就是要把國有企業改為私營企業。那時的國有企業確實存在著不少問題,甚至遭遇到很大的困難。但這些問題與困難與公有制沒有絲毫的關系。在國企改制過程中,由計劃體制改為市場體制。原來管理企業的上級部門,一下子全都放了手。這在表面上看起來,似乎給了企業很大的自主權。然而,我們的國有企業,原來根本不需要操心市場與營銷的問題。所以企業的領導也不需要關心這類問題。但現在上級部門一放手,把企業一下子扔到市場經濟的大潮里,企業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能適應得過來。在這個過程中,原來上級部門給企業的撥款改成由銀行貸款。企業原來沒有債務的包袱,這種撥改貸讓企業一下子就背負著債務的沉重包袱,給了企業很大的壓力。原來企業生產中所產生的利潤,大部分是上繳給國家的。利潤多就多交一點,利潤少就少交一點。暫時沒有利潤就先不交。而當時把上交的利潤改為繳稅,而稅是必須要繳的,而且還要按照相應的比例。即使企業盈利不多,甚至沒有盈利,而應該繳納的稅收是一分錢也不能少的。這樣,因為所謂的利改稅,國有企業又多了一份負擔。與此同時,國有企業還要負擔職工的醫療費用,還要負擔已經退休職工的養老費用。這些費用在當時新出現的私營企業中都是沒有的。因此國有企業生產成本就會遠高于私營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國有企業與私營企業之間的競爭并不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再加上很多私營企業在經營中大肆通過給付客戶的回扣來進行不公平的競爭,讓國有企業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一些私營企業給有關方面官員的賄賂,以拉到更多的訂單與項目,國有企業已經被擠得快沒有話路了。然而即便國有企業面臨如此之多之大的困難,并不意味著國有企業就完全無路可走。只要企業咬牙堅持,努力開拓市場,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高產品品種與質量,這樣的能力,國有企業都還是有的。然而,當時經濟學界的新自由主義的忠實信徒們,根本不想給國有企業任何機會。而受到新自由主義影響的某些官員,也想快點把國企這個包袱甩掉。同時在與資本勢力的勾結中,他們也撈到了不少好處。在這些官僚與資本的聯合算計與打壓下,國企怎么還能有活路?有人說,那時,國企如果不賣給私人,國企就都得死掉。且不說這樣的說法是不是危言聳聽,在事實上,大批國有企業被某些官員半賣半送給私人之后,其中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并沒有轉變成能夠繼續生產的有效率的企業,實際的結果是,國有企業的資產被私人老板給賣掉了,還作為企業的收入、作為國企改制后的私營企業的盈利。這還要臉不要了?國企被低價賣掉的時候,國有資產的價值普遍被嚴重低估。有人說,那些設備都沒有用了,也不值錢了,所以你要不低價打折出售,也沒人要的。設備是不是沒有用了。這不是那些人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說了算了。因為根本沒有認真的評估,完全都是拍腦門與信口開河就把國有企業給廉價賣掉了。被賣掉的國有企業,很多原來企業的工人都被下崗失業了。當時還有所謂買斷工齡的說法,工人手里拿到的錢非常有限。工人們的收入嚴重減少,生產質量嚴重下滑。但是他們的權益沒有人來保護,工人階級幾乎處在絕望的境地。其實,在大肆出賣國有企業的過程中,并不是那些效益不好的企業才會被賣掉。有些效益還很好的國有企業也被賣掉了。當時有句說法,叫“靚女先嫁”。效益不那么好的企業,人家私營老板并不會買,因為賺不到什么錢,而經營好的企業,老板們才有興趣收購。所以我們得把靚女送給人家做媳婦。這不就是赤裸裸地要毀掉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嗎?某位在國內最知名的歌手唱的什么《從頭再來》的那支歌,簡直就是拿我們的工人階級打镲、開涮。我一聽到這支歌,氣就不打一處來。某些官員與資本勢力勾結起來,把工人害得這么悲慘,居然還要工人自己勵志,要工人從頭再來,這得是什么樣的狼心狗肺才能說出這么不要臉的話來。1999年,中央召開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決議》,決議中講得很清楚,國有企業是中國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國有企業的改革是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然而當時那些所謂主流經濟學家,幾乎一致認為,所謂國企改革,就是要把國企私有化。中央的決議公布之后,某高校經濟學教授,被稱為“京城四少”之一的魏某人,還在報刊上發表文章,表面上是學習中央決議的體會,而在實質上還是在唱著要把國有企業私有化的濫調。中央的決議并沒有馬上制止得住這股侵吞國有資產的歪風。以至于后來再度出現所謂MBO即管理層收購的現象。這種現象更是把一批國有企業推上絕路。這股摧毀國有企業的歪風,導致最終出現了后果極為嚴重的通鋼事件。進入新世紀之后,那些新自由主義的信徒們還在叫嚷著要“國退民進”。然而他們的陳詞濫調可能在某些官員那里還有點市場,廣大人民群眾早就已經厭惡到極點了。還有人說,出賣國有企業,那個時候都是這么干的,現在再翻出老賬來有什么意思,難道還要讓人把錢都吐出來嗎?如果你是非法的侵吞,該吐的是一定要吐出來的。那時候都這么做,說明那時候凡是這么做的都是錯的。既然是錯的,就得糾正過來。一個賊,偷了人家的東西,霸占了幾十年,這事就黑不提白不提了嗎?現在如果有了充分的證據,不僅要把當年侵占的錢財都退出來,該收的利息也一分錢都不能少。有人說,這樣就會打擊私人企業家的積極性。這種說法是沒有道理的。私人企業家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最重要的需要遵守的規矩就是守法經營。人人都說,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我們在一段時間內市場秩序十分混亂,就是沒有堅持有效的法制。我們都知道,制假販假、坑害消費者利益是違法的,是要受到制裁的。每年“3·15”,中央電視臺都要開個什么維權晚會。這樣做當然是有理由的。然而對于侵吞了大量國有資產的違法行為,就應該輕松放過嗎?為什么都是違法行為,所受到的待遇就會這么不同呢?多年前,某省某部門還發過一個文件,說要赦免所謂私人企業家的原罪。意思是過去他們做過的錯事應該一風吹了,不應該再追究了。這個文件是不是得到了執行,我們不知道,但這個文件的宗旨絕對是錯誤的。這里很難不讓人懷疑,某些官員已經與資本勢力沆瀣一氣了,才整出這么個不是東西的東西來。如果說原罪,這個概念的含義至少有這樣的內容,即人們認為這其中就是有罪。有罪就需要追究。基督教的教義中就有原罪一說。而且,基督教的教義還認為,人一出生就有原罪,而人就要在這一生中不斷地贖罪。基督教都不曾赦免的原罪,何況那種原罪還是杜撰出來的。那么國內有些人犯下的實實在在的罪行,為什么要被赦免?如果要所謂赦免,也得先把罪行搞清楚,再看犯罪的人有沒有真的改悔,是不是有所退賠,是不是真的認罪。這不是只在口頭上承認錯誤,請求原諒就完事的,該吐的吐出來,該懲罰的也要受到懲罰。所謂赦免也只是在刑罰上可以寬一點罷了。絕對不是一風吹,就跟沒事似的。(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作者授權】,修訂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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