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時任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女童,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布《關于撤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范”稱號的公告》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決定,撤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范”稱號,收回獎章、證書等,停止其因獲得該榮譽而享有的有關待遇,并追繳其所獲獎金等物質獎勵。
王振華曾嫌猥褻9歲女童
此前,據《新民晚報》披露,2019年6月29日下午,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的行為發生在上海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酒店。
據報道,事發后,被猥褻女童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到滬報警,王振華隨即被采取強制措施。
報道稱,女童由一名周姓女子帶入酒店。該女子為江蘇徐州人,今年49歲。據周姓女子供述,事發當天,她帶了兩個女孩入住酒店,一個9歲,一個12歲。兩個女孩的母親為周某朋友。周某謊稱帶兩個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從江蘇帶至上海。當天王振華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后給付周某現金1萬元。
2019年7月2日,王振華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振華、周某某批準逮捕。
事件時間軸
2019年7月1日
據多家媒體報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9歲女童,于7月1日在上海被采取強制措施
2019年7月3日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報稱,犯罪嫌疑人王振華、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新城控股7月3日晚間發布公告稱,選舉公司董事兼總裁王曉松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王曉松將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
2019年7月4日
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開盤一字跌停,跌停板封單資金超百億。
2019年7月5日
新城控股發布公開信稱,作為一家公眾公司,對這場風暴中所觸及的受害人、受害家庭蒙受的巨大痛苦,深感歉意與不安。
2019年7月8日
上海市政協召開十三屆二十九次主席會議決定,撤銷王振華第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
新城控股晚間發布公告稱,王振華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2020年6月2日
王振華“全國勞動模范”稱號被撤銷,收回獎章、證書等,停止其因獲得該榮譽而享有的有關待遇,并追繳其所獲獎金等物質獎勵。
來源:中國新聞網綜合綜合澎湃新聞、@警民直通車_普陀官方微博、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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