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征求意見稿公布 殘疾人醫療需納入基本醫保范圍
國務院法制辦20日發布《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應將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支付醫療費用,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費用的殘疾人需按照規定給予醫療救助。
意見稿分為殘疾預防、殘疾人康復和保障措施三個部分。在殘疾預防方面,意見稿明確,衛生部門在開展疾病防控、母嬰保健等工作時應針對遺傳、疾病、藥物等致殘因素進行殘疾預防;公安、安監、食品藥品監管、環境保護等部門在開展交通安全、生產安全、食品藥品安全、環境等管理工作時,應當針對事故、災害、環境污染等致殘因素,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殘疾發生。
殘疾人康復方面,意見稿指出,從事醫療、教育康復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執業醫師、護士、教師等相關執業資格;假肢矯形器制作、助聽器驗配等康復服務職業依照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職業資格管理。針對實踐中醫療、教育、社會福利等機構的康復工作由各自主管部門監管,其他康復機構無人監管、情況不明的狀況,意見稿規定,所有康復機構應當具備法定要求,并向當地殘聯備案。
據了解,由于被納入醫保范圍的項目較少,我國殘疾人醫療負擔沉重問題較為普遍。本次意見稿的一大亮點就是明確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按照規定對醫療康復費用予以支付;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對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后仍有困難,或者不能通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醫療費用的殘疾人,按照規定給予醫療救助。
意見稿規定,0-6歲視力、聽力等殘疾兒童等特殊殘疾群體將獲得免費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國家將多渠道籌集殘疾人康復資金,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幫助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
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8月20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提高立功參戰退役軍人優待標準,為一等功臣逐月發放“榮譽金”!
2021-01-07新規:禁止墊資施工、廢止以審計結果為竣工結算依據,以及不合理趕工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12-3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2020-12-28? 昆侖專題 ?
? 高端精神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