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
近日,梁信的女兒梁丹妮、女婿馮遠征與中央芭蕾舞團關于芭蕾劇《紅色娘子軍》訴訟一案在輿論圈鬧得沸沸揚揚,法院則對此案做出了不公正的判決,一些主流媒體也參與其中,幫著馮家討伐中央芭蕾舞團。一時間,中央芭蕾舞團仿佛成了過街老鼠,陷入人人喊打的境地。情急之下,他們不得不發表一篇聲明,指出某些行為“已對深植于廣大人民群眾心中的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造成嚴重傷害,進而使《紅色娘子軍》將遭遇被迫停演的命運!”其情可憫,讓人讀之動容。在這里,我不得不站出來為中央芭蕾舞團說上幾句公道話。
為了廓清迷霧,我們先來看一下事件起因。
據有關新聞,上世紀60年代,中央芭蕾舞團創作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借鑒了梁信創作的電影劇本《紅色娘子軍》。1993年,中央芭蕾舞團和梁信雙方“補訂”了一份為期十年的著作權許可協議,約定中央芭蕾舞團一次性支付梁信5000元,并負有為其署名的義務。2003年6月,協議期滿后,中央芭蕾舞團沒有再與梁信協商續約,因此被梁信訴至法院。2015年5月一審,法院判決中央芭蕾舞團賠償梁信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支出共計12萬元,并就未給梁信署名一事進行書面賠禮道歉。雙方隨后上訴。2016年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8年1月2日,北京西城區法院稱:依法扣劃被執行人中央芭蕾舞團款項138763元(含遲延履行期間債務利息14763元、執行費1700元、案件受理費2300元)。鑒于中央芭蕾舞團尚未履行向梁信書面道歉的義務,將依法繼續強制執行。
那么《紅色娘子軍》電影劇本真的是梁信一人的創作嗎?不妨讓我們還原一下歷史真相。
1956年,中央軍委決定發起“中國人民解放軍30年征文”,征文編輯部征集到海南博鰲人民公社副社長、老紅軍紅色娘子軍連連長馮增敏的回憶錄《紅色娘子軍》。負責征文工作的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肖華、副主任劉志堅與中宣部部長陸定一共同商定要求把征文中的《紅色娘子軍》、《黨費》、《杜鵑山》等一些好的題材的回憶錄交由作家、藝術家進行再深入的采訪,然后改編為小說、電影和舞臺劇,以發揮更大的宣傳作用。可以說,目前國內所有有關紅色娘子軍的紀實作品、文學作品、藝術作品的原創素材都源起于30年征文編輯部征集到的馮增敏的回憶錄。而紅色娘子軍后來改編為芭蕾舞,則是根據周總理的指示進行的。
因此,上世紀60年代以前有關紅色娘子軍包括其他重大歷史題材的創作,都是組織行為。同一題材既可以成為小說,也可以成為其他藝術作品,采訪創作有先后,也可以交叉進行。相互之間要交流、借鑒,這是中宣部和總政的安排。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和《紅色娘子軍》電影劇本顯然都是組織行為,是落實中宣部和總政的要求,是政治任務,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著作權紛爭。
按照馮遠征和孫敬法官們的邏輯,那么每奏響一次《國歌》,是不是都要向聶耳的后人們交一次錢?每演出一場《白毛女》,就要向賀敬之和其他創作者交一次錢?那些創作了眾多紅色經典劇目藝術家和他們的后人是不是都可以向中國共產黨來索賠版稅?不然就要通過“法律途徑”禁止紅色文藝作品的演出?好在我們的這些紅色藝術家前輩都具有革命者的求實精神和高風亮節。他們從來不認為已經署上自己名字的作品是自己的私產,而是黨和人民的共有精神財產。例如賀敬之同志就不止一次地強調:《白毛女》是魯藝的同志們集體創作的結晶,它的版權歸集體所有,歸黨和人民所有。兩相比較,品格、境界的高下便如涇渭一般分明。
求實地說,梁信及其親屬馮遠征、梁丹妮等將《紅色娘子軍》據為一家私有是不公平的。策劃這一征文的肖華、劉志堅、陸定一等領導同志應當不應當占有版權份額?提供回憶錄的馮增敏應當不應當占有更大的版權份額?提議改編為芭蕾舞的周總理應當不應當占有版權份額?這是顯而易見的,憑什么由梁信一人一家占有?事實上,征文也好,改編成小說、報告文學、電影、芭蕾舞劇也好,都是黨和軍隊的組織策劃并著手實施的。梁信的改編,是黨交給他的任務,屬于職務寫作,是在完成黨所交給的任務,恰如工人生產水壺、農民種玉米一樣。哪里有資格私自占有版權?你梁信到海南再采訪的一切開支是自己出的么?你以私人名義去,海南有關方面會接待么?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事實非常清楚,要論版權,《紅色娘子軍》的一切版權,都是屬于黨和人民的。中央芭蕾舞團和梁信1993年所謂“補訂”的那份為期十年的著作權許可協議,根本就不是建立在充分事實基礎上的,因而是非法的、無效的。于理于法,當時支付給梁信的5000元都要退還給中央芭蕾舞團。同時,馮遠征夫妻不斷無理糾纏,導致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受到嚴重詆毀,中央芭蕾舞團名譽受到嚴重損害,中央芭蕾舞團理應向他們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記得當年的東方歌舞團嗎?這家有著優秀紅色基因,繼承紅色傳統,享譽中外的優秀歌舞團,被新自由主義的“急先鋒”、“猛張飛”顧欣搞得銅臭味十足。他先是對東方歌舞團進行所謂的市場化“改革”,取消眾多紅色經典劇目,放棄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這個根本方向,把發財賺錢看成第一位。接著又將大批“堅持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觀點的老中青藝術家下崗,開除。為此,東方歌舞團的老中青藝術家們開始不斷上訪,但還是被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爺”們拒之門外。在一片揶揄,嘲笑和戲弄聲中,這群為共和國奮斗與奉獻了一生的藝術家們憤怒的臉上充滿了淚痕和絕望。那年那月,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替東方歌舞團說一句話,更沒有一家媒體來披露藝術家們的悲慘命運。而今,同樣的事情要在中央芭蕾舞團輪回嗎?
我們注意到,《紅色娘子軍》的事情一鬧出來,就有不良媒體和網絡大V洶洶嗷嗷地跟著起哄。他們是在維護知識產權嗎?是在幫馮遠征、梁丹妮嗎?他們的目的在于搞垮紅色經典《紅色娘子軍》。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其是之謂也。
多年來,中國法學界嚴重受到西方法制體系和普世價值的侵蝕,不顧中國國情,盲目照搬西方的物權法、版權法蔚成風氣,嚴重偏離社會主義法制軌道。對于《紅色娘子軍》一案的審理,只看到個人版權,而看不到他人的版權,看不到黨和人民的版權,就是典型的一例。
從本質上說,圍繞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的訟案,不只是版權之爭,經濟利益之爭,而是一場意識形態斗爭,一場捍衛社會主義文藝與消解社會主義文藝的斗爭。一切善良的網友都要擦亮眼睛,獨立思考,多問幾個為什么,切莫被一些表面的事實和表面的理由蒙住雙眼。司法部門則應當從社會主義的法制觀念出發,公平執法而不是偏向執法,在事情的普遍聯系中取證而不是孤立、片面地取證,進而重新審理此案,給中央芭蕾舞團和梁家一個公道,給黨和人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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