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曾經憑借一首《我的歌聲里》火遍全國的曲婉婷又火了一把。
不過,這次不是因為她的歌聲,而是她在大洋彼岸,再次用“云孝順”的方式,為她的媽媽張明杰喊冤叫屈。
曲婉婷的媽媽張明杰,是個大貪官,貪污的金額高達3.5億,然后用這些錢堆起來給女兒曲婉婷做梯子,讓她去國外讀書,過上花天酒地的生活。
而她手下的566個下崗職工,卻在極度貧困中惶惶度日,有的甚至凍餓而死。毫不夸張地說,曲婉婷母女的雙手,沾滿了這些下崗職工的血淚。
因此,連中紀委都看不下去了,在文章中點名曲婉婷母女:境外不是資產轉移的天堂。
因為作惡太多,曲婉婷的媽媽張明杰在2016年7月20號審理時,公訴人認為張明杰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涉案數額巨大,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該依法判處死刑。
這樣的量刑,顯然是很合適的。罪惡累累張明杰,應該為自己的行動付出應有的代價。
但我同時在考慮另外一個問題:跟張明杰相比,原海南省高院副院長張家慧,應該怎么判刑?
咱們不妨對二者之間進行一個簡單的對比。
曲婉婷的媽媽張明杰,曾經擔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市城鎮建設領導辦公室主任等要職,2014年9月被正式逮捕,涉案金額高達3.5億。
這么大筆國有資產,是怎么裝到張明杰個人腰包的?自然有很多黑幕。當時,張明杰是國企改制的領導,她把價值23億的國有農場,以6000多萬的價格,賣給了注冊資金只有50萬的東江公司。
東江公司占了大便宜,張明杰自然也賺得盆滿缽滿。
這6000多萬本來應該作為農場職工的安置款,但張明杰卻把這筆錢轉到東江公司實際控制的銀行賬號中,這些錢其中的一部分,自然裝到了張明杰的腰包。
那些可憐的農場職工,成了張明杰和東江公司砧板上的肉,任其宰割。本來按照改制合約,東江公司要和農場的420名職工簽訂三年勞動合同,但東江公司出爾反爾,導致這些職工不但失去了工作,連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都全部停繳。而且,張明杰還停止給這些職工供暖。
當時哈爾濱的平均氣溫是零下24度,正是因為張明杰貪得無厭,心狠手辣,讓這些職工的基本生活失去了保障。有的職工甚至凍餓而死,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再說說張家慧。
1992年,張家慧夫妻作為高學歷人才,被海南市中院引進到海口工作。
當時張家慧夫妻的生活非常窘迫,單位還號召大家給他們捐款,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然而,僅僅過了幾年,在上世紀90年代末,張家慧夫婦搬離海南中院宿舍區,住進了別墅。
張家慧為什么能發財?說白了就是五個字:心黑臉皮厚。這個看似柔弱的女人,手段之兇狠,心腸之毒辣,堪比蛇蝎。古代最有名的毒婦呂后、昭信,在她面前也要甘拜下風。
隨便舉幾個例子。
2001年6月,張家慧的鄰居范起明,因犯詐騙罪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得知消息后,劉遠生主動找到范起明的父母,表示可以找關系,讓范起明減刑,并要價100萬。
范起明父母救子心切,先后給了張家慧夫婦一棟價值百萬的別墅、一尊價值160萬的象牙雕像和現金20萬元。
但是范起明的父母很快發現,自己上當了!原來,范起明盡管后來被判處死緩,但是此案的主審官肖介清后來犯事入獄,他如實交代,在范起明一案中,沒有任何人找自己說情。
范起明的父母大怒,開始找張家慧討說法。這件事當時在張家慧的單位鬧得沸沸揚揚,但是,張家慧還像個沒事人似的。別墅、象牙雕像、20萬一分沒還,照樣繼續升官發財。
2009年,企業家李善杰與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原總裁吳長江共同成立了雷士地產,其中李善杰持股40%,吳長江的妻子吳戀持股60%,李善杰任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011年,吳長江在澳門賭博,輸了4.7億。他和李善杰商量,能否把公司的土地抵押出去,以解自己的燃眉之急。
李善杰當然不同意了。被逼急了的吳長江,采取非法手段,簽訂了一份借款2億元的協議,雷士地產以名下的兩塊共計48271.65平方米土地,為該筆借款作擔保。
李善杰知道后大怒,立即報警。并準備采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和公司的正當權益。卻被人告知,對方背景強大,建議他私了。
這個叫“藍天”的人,就是張家慧的老公劉遠生。
李善杰無奈,只好去海南找劉遠生談判。最終經過一系列操作,劉遠生成為擁有“雷士地產”70%的大股東,剩余的30%股份,歸李善杰所有。吳長江等人,被一腳踢開。
但是,劉遠生并不滿足,2018年3月,劉遠生雇了幾十名“保安”,將李善杰的人全部趕出公司。李善杰知道搞不過劉遠生,不得不同意將剩余的30%股份,以1.1億元的低價轉讓給劉遠生。
就是這筆錢,劉遠生也沒有給李善杰。
就這樣,張家慧夫妻幾乎沒費吹灰之力,經過一系列閃展騰挪,就占有了“雷士地產”的全部資產。
下面這個事,更加離奇,甚至有些驚秫,這也是張家慧夫妻身價高達“200億”的真正原因。
海南有個“明日香公司”,一共有7位股東,其中有個名叫喜田新一的日本人,還有個姓名不詳的韓國人。其余5位都是我國臺灣省人,大股東名叫鐘維炫。
明日香公司在海南已經獲得了高爾夫球項目1900畝地70年的使用權,并計劃于1993年7月正式動工。
這個項目除了有30洞的會員制高爾夫球場,還有度假村、濱海浴場、水上運動場、溫泉療養中心、康復中心,以及諸多旅游項目。
因為資金等問題,項目進展緩慢。2006年,明日香公司因為工商年審等問題,通過中間人找張家慧幫忙。,張家慧感到這是一塊大肥肉,豈有不吃之理。她和丈夫商量后,安排劉遠生介入明日香公司,說是能徹底幫公司解脫困境。
劉遠生進入明日香公司后,就采取一系列霹靂手段,把明日香公司據為己有。
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劉遠生甚至讓死人從日本來海南開董事會:日本股東喜田新一在2006年12月已經去世,但在明日香公司的檔案中,喜田新一在2007年到2009年,還親自參加了該公司的董事會,并且多次前述股權轉讓,受讓協議,并簽字蓋章。
臺灣股東鐘維炫在多年前已經癱瘓在床,基本成為植物人,也被劉遠生“請開”開會。公司所有轉讓股權的合同、簽字,都是假的。
更讓人感到驚秫的是,如此奇葩的造假方式,居然成功了!最后,張家慧夫婦僅僅花了幾千萬元,就搞定了價值200億至300億的海南明日香高爾夫球場。
這樣的鬼故事,就是蒲松齡再世,恐怕也寫不出來,但是在現實中居然發生了。
當然,這幾件事對于作惡多端的張家慧來說,僅僅是冰山一角而已。
因此,我個人認為,跟曲婉婷的媽媽張明杰相比,張家慧的罪行更加嚴重,法院對她的量刑,應該比張明杰更重。
除了這些,還有這三點原因:
1: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好比污染了水源。”換言之,張明杰只是把自己門前的水污染了,張家慧把整個水源都污染無數次了,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憤,安人心。
2: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張家慧在貪贓枉法、瘋狂斂財的同時,制造了多少冤假錯案?估計絕對是個不小的數字。
3:媒體報道,張家慧有個拜把子三姐妹,她是老三。可見老大、老二能量更大,她們是不是張家慧的保護傘和利益團體?無論如何我是不會相信,張家慧夫妻長期作惡,背后能沒有保護傘?應該深挖。
總而言之就是一句話:既然張明杰被檢方提議判處死刑,壞事干得更多,后果更加嚴重的張家慧,也應該享受這個待遇。
同意老唐觀點的朋友,就轉發一下文章吧,讓更多的司法敗類不敢太囂張,讓更多的老百姓不再蒙受冤屈,讓依法治國成為常態,深入人心。
作者:唐山水 來源:老唐有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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