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是穆斯林群體的齋月,不少未成年人被裹挾封齋。總有人出于好心,或者出于其他各種目的問我:未成年能不能封齋?關于未成年人不得信仰宗教的法律依據有哪些?那么,今天我們來聊聊這個話題。
有句話說得好,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有些人啊,夸夸其談看起來懂得不少,其實都是蒙外行,內行人一看就知道斤兩。
比如最近,筆者意外看到一篇2014年的古董文,題為《未成年人合法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的法律依據》,全文洋洋灑灑就一個核心——為未成年人信教洗白,反對一些地區禁止未成年人信教的措施。其中有一段是這么寫的。
這個是典型的“論據真實,論證過程荒腔走板”,或者說是“九句真話加一句假話”。憲法規定沒引錯,國籍法的規定也沒錯,得出“中國兒童作為中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結論也沒錯,但是否能由此得出“未成年人可以信教”的結論?
說到這里我們不妨用婚姻做個類比,我國憲法、婚姻法等法律均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權,那我們能否得出結論,中國兒童作為中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權所以可以結婚?顯然不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法定婚齡為男22女20,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為男20女18,也就是說我國合法結婚年齡最低也得年滿18周歲,未成年人自然不能結婚的。
有些人可能看到這里會疑惑了,未成年人享有婚姻自由權又不能結婚,法律這不是自打耳光嗎?當然不是,這其實涉及到一對法律概念,即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所謂權利能力簡單說是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除非有特殊規定,一般的公民權利享有條件是1、具備中國國籍,2、活著。比如外國人因為不具有我國國籍,因此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這類政治權利能力就不具有。
但具備享有某種權利的資格是否意味著能夠獨立行使某項權利?這個問題的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年幼缺乏社會經驗或因為某些變故(例如因為精神疾病)喪失辨認控制能力,TA就無法自己獨立行使權利。
各國法律都對民事行為能力設定了一些條件,最常見的是年齡。除了法定婚齡,還有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18周歲),勞動權(16周歲)等。也就是說,享有某種權利和能夠獨立行使某種權利并不是相同的概念。
至于為什么要把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分開,咱也不去掉書袋叨叨晦澀的法學理論,根據社會生活經驗就可窺見一二。一個年幼的孩子享有財產權利,但TA并不知道如何正確管理和處分自己的財產。這時候有伶牙俐齒的“聰明人”一頓忽悠,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未成年人合法信仰宗教和參與宗教活動的法律依據》,奇文共賞
說回文章開頭的話題,不錯未成年人也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但首先“宗教信仰自由”包含了信教自由和不信教自由。此外,憲法等上位法只是賦予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權利能力,各地關于限制、禁止未成年人信教的措施和地方法規則是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行為能力的規定,并沒有違反上位法更談不上違憲。
所以呢,這篇看起來言之鑿鑿的神文說了半天,還煞有介事羅列了一堆法律規定,卻暗戳戳混淆了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打著紅旗反紅旗,拿著國家法律法規為未成年人信教張目,指責國家侵害了未成年人信教的權利。只可惜啊,這點小伎倆頂多蒙蒙外行,在很多這個專業法律人面前基本上是被一眼看穿。這些事情,也為我們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對一些大眾關注的問題,要及時、接地氣的為民眾普及,免得這樣一些心懷鬼胎的人打著普法普及知識的名義鉆空子、牟私利 ,歪曲司法解釋,違法傳教,為違法張目。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他們尚沒有成熟的人格,他們應該做的是讀書而不是信教。等他們成年三觀穩定后如果選擇信不信教,這才是他們應有的權利,這才是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妄圖在孩子未成年時就用宗教定義TA的人生?門都沒有!
剛剛出生的孩子,他的人生不應該被宗教定義!
作者:綠洲獵鷹,自由撰稿人 來源:西域都護 微信號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新疆的反恐白皮書:明確維吾爾不是突厥;伊斯蘭教既不是維吾爾族等民族天生信仰的宗教,也不是其唯一信仰的宗教!
2019-04-26? 昆侖專題 ?
? 高端精神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