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門印發《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明確,在中小學校內不得設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不得售賣高鹽、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飲料等,這引發熱議。
用白紙黑字的明文條例,明確地將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拒之于校門之外,無疑進一步扎牢了校園食品安全的籬笆。
近年,中小學小賣部、超市里銷售各種“五毛食品”的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破損溢油的小包辣條、“傍名牌”的山寨食品、過期食品堂而皇之地涌進學校小賣部,校園小賣部正成為“五毛食品”的消費市場,其中的安全隱患令人擔憂。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研究團隊深入江西、湖南、河北、四川等多地農村經過三年的實地調查發現,農村中小學校小賣部出售的零食中,許多是劣質小零食,生產廠家地址、電話等信息虛假的比例高達30%。這些劣質小零食中,僅“辣條”類就有30多種,且均產自小村鎮的小作坊。研究團隊通過對30余種“辣條”的簡單分析發現,一些產品加入的化學添加劑多達22種。
甚至有些學生自制力差,買零食吃而不去吃正餐。學生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需要補充營養,攝入太多垃圾食品,影響身體正常吸收,無法保證成長所需營養。禁止開設小賣部,可以很大程度上解決學生食品安全問題。
學生的思想意識還不成熟,特別是小學生,看到別人擁有自己沒有的東西,也會想要擁有。他有一個,我就要有兩個,一來二去,容易形成攀比風,對學生養成正確消費觀會產生不利影響。
其實,上述《規定》曾專門強調,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四個最嚴”要求,構建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這就要求,為保障學生的健康安全,一切都要以最嚴的標準推進工作落實。這次《指南》將小賣部等“驅逐”出中小學校園,也是這一主張的進一步呈現。
此外,有關部門還需對校園周邊的食品經營場所加強監管和排查,依法打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的行為,以切實行動保障學生的飲食健康。
作者:劉溫勝 單位:李天木鎮政府 來源:昆侖策網;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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