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司法部剛剛宣布,準許美國引渡華為副董事長與首席財務官孟晚舟。預計孟晚舟將在卑詩法院就美國發出引渡令進行抗辯。
加拿大司法部解釋孟案引渡的法律程序,指出孟晚舟是否有罪,不會在加拿大作出審訊。加國法院只是要判定孟晚舟是否應該被引渡。
加拿大司法部認為,引渡法(Extradition Act)所定出的要求已經符合。孟案可以交給引渡法官作出裁定。
司法部又講述孟案下一步的程序,指出卑詩最高法院將在3月6日早上10時就孟案開庭,確認引渡開展令(Authority to Proceed)已經發出,然后會安排引渡聆訊的召開日期。
在引渡聆訊中,檢控官將詳述各項論點,并將證據公開。
司法部強調,引渡聆訊并不是審訊,并不會判定有罪或無罪。假若引渡成功,相關人士將在這個國家接受審訊。
法庭程序開展期間,孟晚舟將繼續按照法庭定下的條件保釋。
大使館即時回應:對中國企業的政治迫害
加拿大司法部批準美國引渡孟晚舟后,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即時回應,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批評該案為政治迫害。
全文如下: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就加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發表談話
中方對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簽發授權進行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簡單的司法案件,而是對一家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政治迫害。後來的事態發展證明了這一點。加方盡管標榜「法治原則」丶「司法獨立」,但并不能掩蓋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錯誤。
從事件所呈現出的明顯的政治干預情況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則丶司法獨立,加方就應該按照加引渡法的有關條款,拒絕美方引渡請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終審理結果將是對加方是否堅持司法獨立的試金石。我們將拭目以待。
加拿大司法部就批準美國引渡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一事所發出的新聞公告:
News release
March 1, 2019 – Ottawa, Ontario, Canada – 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 is a country governed by the rule of law. Extradition in Canada is guided by the Extradition Act, international treaties and 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which enshrines constitutional principles of fairness and due process.
Today, 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 officials issued an Authority to Proceed, formally commencing an extradition process in the case of Ms. Meng Wanzhou.
The decision follows a thorough and diligent review of the evidence in this case. The Department is satisfied that the requirements set out by the Extradition Act for the issuance of an Authority to Proceed have been met and there is sufficient evidence to be put before an extradition judge for decision.
The next step in the case is as follows:
The 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 has scheduled an appearance date for March 6, 2019 at 10:00 a.m. (PST) to confirm that an Authority to Proceed has been issued and to schedule the date for the extradition hearing.
During the extradition hearing, the Crown will make its detailed arguments in its submissions to the Court, where evidence will be filed and become part of the public record.
An extradition hearing is not a trial nor does it render a verdict of guilt or innocence. If a person is ultimately extradited from Canada to face prosecution in another country, the individual will have a trial in that country.
While court proceedings are underway, Ms. Meng will remain on bail subject to her existing conditions, as set by the court.
Quick facts
The Authority to Proceed is the first step in the extradition process. The decision on whether to issue an Authority to Proceed was made by Department of Justice Canada officials, who are part of a non-partisan public service.
The next step is the judicial phase where a judge hears the case. If the judge decides a person should be committed for extradition, then the Minister of Justice must decide if the person should be surrendered (extradited) to the requesting country.
The Minister of Justice will not comment on the facts of this case given he may need to make a decision later in this process.
Under the Extradition Act and the Treaty, Canada must review the alleged conduct and determine whether it could have resulted in a jail sentence of 1 year of more if it had taken place in Canada. The conduct for which extradition is sought must also be considered criminal in both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in Canada. This is known as “dual criminality”.
Canada’s extradition process protects the rights of the person sought by ensuring that extradition will not be granted if, among other things, it is contrary to 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including the principles of fundamental justice.
英媒《金融時報》綜合知情人士消息,中美雙方若達成協議,定會包括采購美國貨丶中國結構性改革及暫停刑事起訴等元素,分析相信可能包括美國司法部對中國華為太子女孟晚舟撤控。
另外,華為被指盜竊商業機密的案件昨日在西雅圖開審,美國國家安全局前網絡保安分析師表示,雖然華為有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但美國政府的指控有夸大之嫌。
美國政府聲稱中國情報部門要求華為在其電訊產品中裝設 “后門” (backdoor)程式,并將用戶信息透過 “后門” 轉交給情報部門。曾任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網絡安全分析師的森內(Priscilla Moriuchi)接受美聯社訪問表示,雖然她相信華為或對美國構成安全威脅,但她并不相信華為試圖為中國情報部門裝設 “后門” 程式,因為這樣做一定會被發現。
華為代表在庭上否認檢控官在上個月針對Huawei Devices Co.和Huawei Device USA兩間子公司的10項控罪,包括串謀竊取商業機密丶企圖竊取商業機密丶匯款詐騙和妨礙司法公正等。
美國司法部昨日表示,當中串謀竊取商業機密的罪名一旦成立,華為或要繳交高達相等于500萬加元的罰款,或繳交相等于被竊商業機密價值3倍的罰款,以較高者為準。
美國聯邦檢控官指稱,華為在2012至2014年期間于總部設在華盛頓州貝爾維(Bellevue)的電訊商T-Mobile實驗室內竊取用作測試智能手機的機械人裝置技術,更指稱華為派員工移除T-Mobile實驗室機械人手臂,并作仔細量度和攝影,然后將資料送到中國。
華為聲稱該名員工按照自己意愿作出有關行為,事后已被解雇。
西雅圖聯邦法院主審法官馬汀尼斯(Ricardo Martinez)將華為審訊日期設定在2020年3月2日。
西雅圖聯邦法院曾在2017年裁定T-Mobile因商業機密被竊而獲得賠償480萬元。
華為登全版廣告喊話美媒:別聽什么信什么 過來看
2月28日,華為公司在美國多家主流報紙整版向全體美媒發出公開信。在信中,華為表示“美國政府對華為存在一定誤解”,并呼吁“關注事實的真相”。華為還向美國媒體發出“參觀華為園區以及與華為員工會面”的邀請,希望借此使得美國公眾能更好地了解華為。
華為發言人切斯·斯金納 (chase skinner) 表示,公開信刊登在《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政客》、《今日美國》和《洛杉磯時報》上。此外,華為官網也刊登了此信。
據觀察者網查詢,目前工作日在《紐約時報》刊登整版黑白商業廣告的價格約為17.8萬美元,在《華爾街日報》刊登整版黑白廣告的價格約為22.7萬美元。
《華爾街日報》(左)和《政客》版面 圖自推特
以下為公開信翻譯全文:
不要聽什么信什么。過來看看吧。
——致美國媒體的公開信
我是Catherine Chen(陳黎芳),華為公司董事,現在負責公共及政府事務。
美國在科技發展和創新活力方面一直是個很好的榜樣。你們的創新奮斗史也一直激勵著我們。
我用給大家寫信的方式,希望能更好地了解彼此。但是,近年來,美國政府對華為存在一定誤解。我們希望大家能夠關注事實的真相。
我們在英國、德國、法國等全球170多個國家運作,服務于超過30億人,為他們提供創新、安全的網絡設備和智能手機。
自公司成立三十余年來,最讓華為人感到驕傲的是,我們愿意前往許多全球最艱苦、危險的地區——在很多別的公司不愿意去的地方——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連接未聯網人群,消除全球數字鴻溝中。
我們在惡劣的環境中部署基站,包括北極圈、撒哈拉、南美熱帶雨林甚至珠峰。在印尼海嘯、日本核泄漏事件、智利大地震等災害時,我們的員工是最快抵達現場,盡力幫助災區恢復通信、支持賑災的人。
我們與許多領先美國公司進行技術開發、業務咨詢和采購合作。此外,我們還為美國大學的研究項目提供支持,促進通信技術的基礎性進步,造福人類。
由于我們只能聯系上少部分人,在此,我謹代表華為,誠摯地邀請各位美國媒體朋友參觀我們的園區并和我們的員工會面。希望你們能把真實的所見所聞帶回給你們的讀者、觀眾和聽眾并和他們分享這一信息,請讓他們知道華為的大門隨時向他們敞開。我們希望美國公眾能更好地了解我們,就像我們更好地了解你們一樣。
有意訪問華為的朋友,請聯系corpcomm@huawei.com。
不要聽什么信什么。過來看看吧。(Don't believe everything you hear. Come and see us.)我們非常期待您的到訪。
祝好!
陳黎芳
高級副總裁
董事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華為高管引用“棱鏡”案例嘲諷美國
2月26日,通信行業規模最大的展會——世界移動通信大會(Mobile World Congress)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舉行,這里成為了中國公司華為與美國政府對決的新“戰場”,雙方都在努力贏得各國政府與客戶的支持。據美聯社報道,華為在展會中表現強硬,針對美國政府對華為存在所謂“安全風險”的指責,其輪值董事長郭平公開嘲諷道:“‘棱鏡’、‘棱鏡’,告訴我!這個世界上到底誰最可信?”
郭平補充道:“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棱鏡’,你可以去問問愛德華·斯諾登。”2013年,前美國中情局職員愛德華·斯諾登將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棱鏡”監聽項目的秘密文件披露給媒體,并解釋了自己的理由:美國政府秘密建造的龐大監視機器摧毀隱私、互聯網自由和世界各地人們基本自由的行為讓他良心不安。郭平強調:華為沒有也絕不會設置后門,也永遠不會允許任何人在華為的設備上做這種事。
美聯社:美國阻擊華為的攻勢進入“低潮”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
為期4天的世界移動通信大會預計將吸引10萬名參觀者。華為在會場非常活躍,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華為公司的紅色標志,其推出的5G折疊屏手機更是成為全球媒體關注的焦點。美聯社指出,郭平的這番話是希望讓外界看到,美國指責華為竊取用戶數據隱私是多么虛偽的行為。
而在一天之后(2月27日),郭平在英國《金融時報》撰文《美國打壓華為暴露出害怕落后心理》,稱“美國已經搬出重炮,將華為描述成對西方文明的威脅,我們一定得問問為什么”。他再次引用“棱鏡”案例稱,美國打擊華為,是因為華為會妨礙美國隨心所欲地進行監聽行為:
“斯諾登泄露的文件讓人得以一窺NSA的領導是如何尋求‘收集一切信息’的——全世界每一個人每一天發送的每一則電子通訊或撥打的每一個電話都有可能成為其收集的目標。這些文件還顯示,NSA與一些特定的美國科技和電信公司保持著“企業合作關系”,讓NSA能夠‘訪問分布在全球各地的高容量國際光纜、交換機和/或路由器’。
華為在170多個國家開展業務,一半的收入來自海外,但總部位于中國。這大大地降低了建立‘企業合作’的可能性。如果NSA想通過修改路由器或交換機來進行監聽,一家中國公司不太可能與其合作。這也是NSA曾入侵華為服務器的原因之一。NSA在2010年的一份文件中寫道:‘我們的許多監聽目標通過華為生產的產品進行通訊。我們想確保我們知道如何利用這些產品。’
顯然,華為的設備在全球電信網絡中部署得越多,NSA要‘收集一切信息’就越難。……如果美國能通過將華為描繪成安全威脅成功把我們阻擋在全球5G網絡之外,那么,它就能夠保住想監聽誰就監聽誰的能力。”
文章中還寫到,目前華為在5G技術上比競爭對手領先大約一年,針對華為的密集攻擊,是華盛頓方面意識到自己在開發一項具有戰略重要性的技術方面已經落后的直接結果。在全球范圍內開展反華為行動與安全基本上沒什么關系,而是美國想要壓制一個正在崛起的技術競爭對手。
在“戰場”的另一端,由美國網絡安全政策高級官員羅伯特·斯特雷耶(Robert Strayer)和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主席阿吉特·派(Ajit Pai)率領美國代表團也來到了會上,正設法說服其他國家政府和電信業者跟進美國禁用華為設備的做法。斯特雷耶要求各國政府及私營企業考慮華為和其他中國信息技術公司所構成的安全威脅,但他并沒有詳細說明華為具體構成了什么威脅,盡管有記者在新聞發布會上這樣提問。
學駐加大使:經美國渲染 全世界都知道華為5G最強
2月27日,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在加拿大《國會山時報》發表文章,就美國等西方國家聲稱“華為設備危害國家安全”提出質疑。盧沙野認為,美國在國際上制造、炒作有關華為設備安全問題,實際上給華為做了廣告,讓世界人民都知道在5G技術領域華為是最棒的。
此外,盧沙野還稱,美國排擠華為,真正原因恐怕不在于國家安全威脅,而是企圖通過政治干預打壓美企業競爭對手。把華為排擠出5G網絡建設恐怕無助于有關國家的國家安全。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華為設備對西方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言論甚囂塵上,但華為方面拒絕所謂指控。
對于美國游說其盟友,刻意打壓華為的行為,在上月中旬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專訪時,華為創始人兼CEO任正非曾覺得這是一件好壞參半的事情。
他表示,美國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美國的高級官員在全世界談華為,這對華為而言是一個有巨大影響力的廉價廣告,許多原本不知道華為的地方現在都知道了華為。
隨后2月21日,華為公司董事長梁華在多倫多接受18家加拿大媒體采訪時,針對有關華為因西方國家炒作名譽受損的說法,他表示,我認為這對我們公司的聲譽沒有負面影響,這其實是免費給華為打廣告。 現在,全球都知道美國在號召其盟友打壓、排擠華為。全球人都知道華為,知道美國這么強大的國家非常關注華為。
2月27日,盧沙野大使在加拿大《國會山時報》發表題為《關于“華為設備危害國家安全”的幾點思考》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一段時間以來,有關華為設備對西方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言論甚囂塵上。美國最早宣布將華為設備排除出本國5G市場。“五眼聯盟”國家中,澳大利亞、新西蘭隨后跟進,加拿大和英國尚未做出決定。前段時間美國高官還赴歐洲游說,要求包括東歐國家在內的歐洲盟友不使用華為設備。
美國在國際上制造、炒作有關華為設備安全問題,產生了以下效果:
第一,給華為做了廣告,讓世界人民都知道在5G技術領域華為是最棒的。當前全球5G網絡建設方興未艾,除華為外,愛立信、諾基亞、思科都是業內的佼佼者。由于美國一再渲染華為5G技術存在安全隱患,使世界各國特別是網絡運營商不由得進一步關注各自5G建設前景。從媒體報道看,在5G技術方面,華為領先競爭對手的優勢明顯。一些國家的電信運營商表示,如果排除華為5G設備,本國5G建設將推遲1至2年。還有專家坦言,目前真正能稱得上5G的只有華為一家的設備。華為公司負責人也公開表態,目前公司簽訂的5G設備合同遙遙領先于其他設備制造商,而且華為技術的獨到之處在于將5G同微波技術結合在一起,這是其他電信設備制造商所不具備的。這一切普通老百姓原本不了解,經過美國的渲染,反倒令世人皆知。
第二,美國排擠華為,真正原因恐怕不在于國家安全威脅,而是企圖通過政治干預打壓美企業競爭對手。美國為首的“五眼聯盟”情報機構雖一再宣稱,華為設備會對有關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但迄今從未拿出證據。他們指責華為與中國政府關系密切并為中國官方進行間諜活動,理由之一就是中國《國家情報法》要求機構和個人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對于這一點,不論是中國政府,還是華為公司都作出了澄清。日前,英國前情報機構通信總部負責人公開發文表示,迄今從未發現中國政府通過華為開展惡意網絡活動的證據。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通行做法,美國法律就要求電信運營商有義務同政府情報機構合作。“五眼聯盟”國家以及法國、德國等西方國家都有類似法律規定。中國《國家情報法》的制定正是參考了這些西方國家的有關法律條文。事實上,正是那些指責中國政府利用華為設備從事間諜活動的國家干著利用電信公司設備從事間諜活動的勾當。相信讀者們不會忘記前幾年披露的“棱鏡計劃”。由此可見,美國等國情報部門攻擊華為根本不是出于所謂的“國家安全威脅”,而是為了排擠華為,為本國電信設備企業創造不公平的競爭條件。
第三,把華為排擠出5G網絡建設恐怕無助于有關國家的國家安全。華為設備沒有也不會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而是給某些國家情報機構對本國公民和世界各國大規模監控、監聽造成不便。從“棱鏡門”事件披露的情況來看,美國對本國公民和盟友進行大規模監聽監控,靠的就是有關國家的電信網絡。現在美國等國家之所以如此害怕華為設備,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如果在5G時代有關國家都用上了華為設備,將會導致這些情報機構花巨資打造的監聽系統成為聾子和瞎子,而它們要想攻破華為設備的安全設置則要費更多力氣,操作上更加困難。華為已承諾將加大資金投入,進一步提升設備安全性。這是美國等西方情報機構所不愿看到的。
好消息是,這兩天有關國家對華為參與5G建設的態度有了積極轉變,表示不會排斥華為設備。這是正確的選擇。畢竟,5G技術不是某一個或幾個國家的專屬,而是各國交流合作的產物。封殺華為可能意味著錯過5G時代的發展快車。
來源:明報、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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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加國準許美國引渡孟晚舟!中國大使館:對中國企業的政治迫害
2019-03-03李光滿:對華為23項指控并即將引渡孟晚舟,美國已對中國張開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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