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的好朋友H在國內做陽光私募,操盤的金額都以億計。
農歷新年剛過,H告訴小編,他正在轉型做離岸信托,有些客戶希望在辦理離岸信托的同時在溫哥華買房置業,所以需要小編對接靠譜的人帶他的客戶看房買房。
大買賣上門,黃三水也很高興,但與國內飛來的客戶接觸了幾次,黃三水的神情明顯有些恍惚,離岸信托成了他嘴里叨叨念念的最熱門詞匯。
看到黃三水這副樣子小編也做起了功課。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僅僅在剛剛過去的2018年12月,就有融創孫宏斌、龍湖吳亞軍、達利園許世輝、周黑鴨唐建芳四大富豪在海外設立了總值170億美元的離岸信托。
這意味著上述四名中國頂級富豪已經將手中資產從法理上轉移到境外,這可比在溫哥華買房置業轉移資產高級的多。
試想如果孫宏斌之流都成了“裸商”,那還能指望他們與民眾一起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的成果嗎。說句難聽的,中國最有錢的一批人在技術上已經做好了隨時開溜的準備。
所以,坊間才會有個經典的段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和李嘉誠相約一起賽跑,幾個人都嘲笑李嘉誠年紀大腿腳不利索肯定跑不快,結果最后卻是李嘉誠跑了第一。大家都在奇怪為啥他能得第一,李嘉誠大笑說,誰讓你們聽到槍聲才跑的……”
根據《中國經營報》的報道,在2018年一年里,僅僅在香港上市的內地商人就有15家設立離岸信托,總計將285億美元的資產轉移到國外。
另根據公開報道,從2009年到2018年,馬云、劉強東、孫宏斌、雷軍、吳亞軍、許世輝等在中國富豪榜排名前100甚至前10的富豪都各自創立了離岸信托。
無論上述富豪這么做的初衷是什么,但離岸信托可以幫他們:
1、避稅。
2、避免離婚分財產。
3、避免財產歸零。
4、有利于后代低稅繼承財富。
黃三水說,所謂離岸信托簡單的理解就是,富豪首先在中國之外創設一個離岸信托,這個信托相當于海外法人,然后富豪把自己名下的金融資產、不動產、名貴藏品等一股腦無償送給離岸信托。這時從法理上富豪的錢已經不屬于自己,而屬于信托。富豪在創設離岸信托之后已經變成普通人甚至“窮人”。但與此同時,富豪通過指定信托受益人和管理人的辦法,實際掌控信托資產。這相當于在財富和富豪本人之間修建了一道防火墻,一旦形勢有變,隨時可以拔腳跑路。
黃三水說,從個體角度講,利用離岸信托向富豪們認為安全的地方轉移資產屬于趨利避害,無可厚非。我們也沒辦法用道德觀念約束富豪的這種選擇。
但并不等于大眾支持并贊同這種行為,因為中國的經濟大船承載著所有人的中國夢,現在最有錢的一批人居然和大家同船異夢!細思極恐。
根據媒體的公開報道,我們隨便舉幾個著名富豪的例子。
馬云家族信托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團于美國紐交所正式掛牌上市,上市主體BABA(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注冊地為開曼群島。
截至2017年,馬云持有阿里巴巴167159739股權益。但所有權益中只有0.2%在馬云個人名下,另外的99.8%全部以離岸家族信托、海外慈善基金會、開曼控股公司形式控制,其中離岸信托獨占其中的64.4%,當時的市值為1119億人民幣。
馬云的離岸信托,是以馬云作為委托人,馬云和他的家人作為受益人。這些股權對應的財富從法理上講都不是馬云個人的。假設馬云日后牽涉法律糾紛,也沒有人能夠追繳追討這些股權對應的財富。
馬云和家庭成員對財富的占有體現在根據信托契約進行的收益分配。規避了稅收難題、躲開了法律糾紛、甚至能避免家庭財產爭奪。
劉強東家族信托
2014年5月22日,京東正式登陸美國納斯達克,上市主體JD(JD.com, Inc.)注冊地也是開曼群島。
上市3天前,劉強東所持的京東股權全部由劉強東個人持股,轉變成劉強東創立的離岸家族信托持股。當時輿論的觀點是劉強東此舉為了避免奶茶妹將來離婚時分割財產。時過境遷,現在吃瓜群眾只能感嘆,東哥有先見之明。
至2017年底,劉強東離岸信托所持股權總值達到333億人民幣。受益人是劉強東和他的家人,截至2019年情人節,不知道東哥有沒有在信托受益人名單里增加奶茶妹。
孫宏斌家族信托
孫宏斌在投資樂視失敗后,突然意識到賈躍亭把錢轉移到國外是非常敏銳的。2018年5月、6月、12月,孫宏斌分三次創立家族離岸信托,將其價值459億人民幣的融創股份全數裝入離岸信托。
從法理上孫宏斌已經是裸商。
而且孫宏斌作為美國公民,開發中國的房地產,建中國人住的房子,然后把掙的錢以離岸信托的方式變成海外資產,此舉就連外媒都一片嘩然。
黃三水說,從2019年起,孫宏斌可以輕裝上陣的在中國撈錢,因為他已經順利實現了資產轉移和風險隔離。只是知道了真相的中國民眾,你們還愿意買融創的房子嗎?
小編倒是覺得,黃三水大可不必對富豪們創立離岸信托的做法持酸溜溜的態度,換成是小編或者黃三水這么有錢,也100%會做出這種選擇。
但隨著中國富豪把離岸信托逐漸作為財富標配的做法被媒體曝光,給全體中國民眾的觀感還是非常不好的,這條承載著14億人夢想的大船破浪向前,而有錢人紛紛放下自己的私人游艇準備隨時前往離岸天堂。
說好的風雨同舟肯定沒有了,說好的榮辱與共也只能是笑談了。
但小編從個人角度還是理解并支持富豪的選擇,因為離岸信托能保證:
1、隔離婚姻風險。
2、隔離公司與家族資產風險。
3、避免子女爭產反目成仇。
4、避免復雜繼承程序和高額稅收。
5、避免多年積累遭遇司法訴訟。
所以富豪做出這種選擇只能說是理性的必然。
最后用李嘉誠的一段話結束本文:“我今年87歲了,已經是古稀之年,安全比利潤對我來說更重要。我從來就不是大家說的是什么超人,我可能算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但我其實更是一個普通的人,甚至是一個老人。我希望我的人生能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而不想在晚年再橫生枝節。我也希望我的家人和我的商業在我故去之后,正常運轉,得到良好的繼承”。
【加拿大地產頭條(canadamls);作者: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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