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2016年10月10日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有一個重要講話。這一講話,表明總書記對國有企業改革有著深入的了解,情況十分熟悉,方針也十分明確。只要按照總書記說的去做,國有企業一定能夠搞好,一定能夠做大做強做優,一定能夠顯示出國有企業的強大的活力,充分發揮它的主導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一開頭就提出一個問題:“國有企業還要不要?”這是一個原則問題,也是國有企業改革首先要明確的一個問題。老實說,這是輿論界關于國有企業的一切爭論的總根子:鬧私有化的人,主張改革就是要消滅國有經濟的人,正是從不要國有經濟出發的;主張改革要搞好國有企業的人,主張要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的人,就是從要國有企業出發的。總書記說:“我提出這個問題,不是無的放矢,也不是危言聳聽,而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事實確實是這樣的。
他接著說:“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有企業和國有經濟必須不斷發展壯大,這個問題應該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針對國有企業的奇談怪論,大談‘國有企業壟斷論’,宣揚‘國有企業與民爭利’,‘國企是不堪的存在’,鼓吹‘私有化’、‘去國有化’、‘去主導化’,操弄所謂‘國進民退’、‘民進國退’的話題。特別是各種敵對勢力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重點拿國有企業說事,惡意攻擊、抹黑國有企業,宣揚‘國企不破,中國不立’,聲稱‘肢解’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最佳方式。醉翁之意不在酒!這些人很清楚國有企業對我們黨執政、對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性,想搞亂人心、釜底抽薪。而我們有的同志業對這個問題看不清楚、想不明白,接受了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錯誤的觀念。我們要善于從政治上看問題,決不能認為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所有制問題,或者只是一個純粹的經濟問題,那就太天真了!”
“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關系公有制主體地位的鞏固,關系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能力,關系我國社會主義制度。”
應該說,總書記把這個問題說得很清楚了,旗幟鮮明,沒有任何可疑惑的了。那些鼓吹消滅國有企業、鬧私有化的人,該啞口無言了吧!
我想就學習習近平總書記講話談一點體會。
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和發展國有經濟是客觀規律的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總有一些人主張社會主義不需要國有經濟。說法不大一樣,矛頭指向卻非常一致:改革必須消滅國有企業。各種妖魔化國有企業的言論,幾乎成為輿論的主流,于是一段時間里,刮起了一股出賣國有企業的歪風,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某些私營企業主的第一桶金就來源于此。這一點,是任誰也否定不了的。
鼓吹社會主義不需要國有企業,最堅決、最激進的,也許要算吳敬璉了。他從新自由主義出發,怎么看國有企業都不順眼,非要徹底消滅不可。
十八屆三中全會前夕,他評價我國的改革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怎么說是最壞的時代?他說,搞了30多年的改革,結果形成了“半統制、半市場”的混合體制。[1]為什么會形成這樣的體制?除了沒有實現徹底市場化之外,就是還保留了一些國有企業。他說,要徹底地改革,必須取消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國有經濟。
最可惡的是他制造了鄧小平主張社會主義不需要有國有經濟的謠言。吳敬璉在2013年10月16日接受鳳凰網記者采訪時說,“社會主義與否跟國有不國有沒什么關系。為此我去查過《鄧小平文選》,《鄧小平文選》里就沒有這個國有這個詞。”[2]
造謠、撒謊,連眼睛都不貶一下,這就是他的本事。我們隨便翻一下《鄧小平文選》,就可以看到他在信口開河。1985年8月,在談到改革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時,鄧小平指出:“社會主義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二是不搞兩極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現在占整個經濟的百分之九十以上。”[3]這里他雖然沒有直接講國有經濟,但誰都知道全民所有制經濟就是國有經濟。《憲法》第7條載明:“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另外據《鄧小平年譜》記載,1992年7月23、24日,鄧小平在審閱中共十四大報告時指出:“社會主義經濟以公有制為主體”,“公有制不僅有國有企業那樣的全民所有制,農村集體所有制也屬于公有制范疇。”[4]你不贊成國有經濟,就說是你不贊成,把謠言造到鄧小平身上,其人格之卑劣,可見一斑。
有一位省統計局副局長在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時,公開說,國有企業確實是個“怪胎”,“官不官,民不民”,而且跟私營企業爭奪資源,改了那么多年,問題不斷。經過多年的改革,好像國有企業減少了,但不斷派生出新的國有企業,而且原來的國有企業不斷做大。他認為,中國改革應該接受科斯的忠告,徹底消滅國有企業,讓私營企業自由競爭。這是“最重要的”。
消滅國有企業的心情,溢于言表。而且是在中央堅決批判新自由主義的環境下,公然抬出新自由主義的老祖宗科斯來論證自己的主張。要按照新自由主義進行改革的頑固勁頭還真不小。
一位曾經擔任過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副主任的“經濟學家”說,國有經濟并不是社會主義,恩格斯批評過,如果說國有經濟就是社會主義,那么俾斯麥就是社會主義者了,因為俾斯麥主張煙草國營。他強調,說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那是“冒牌的社會主義”。他提出一個社會主義的新定義:“民有、民營、民享”,這新三民主義才是社會主義。他主張消滅國有經濟,實行私有化,也就是他們所說的“民營化”。
這里,他歪曲了恩格斯的思想。恩格斯實際上要說的是,不是任何國有化都是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的性質取決于國家的性質。這是有道理的。國有經濟,古已有之。封建社會的國有經濟,例如漢武帝的鹽鐵官營,那是為地主階級統治服務的,屬于封建主義性質;資本主義社會的國家是總資本家,資本主義的國有化并沒有改變資本的屬性,沒有改變雇用和剝削工人的關系,這種國有經濟是屬于資本主義性質的。在社會主義國家里,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代表了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它掌握生產資料所有權,運用這些生產資料為人民謀福利,這時國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就是社會主義的。這位“經濟學家”是拉大旗當虎皮,歪曲恩格斯的原意,為消滅國有經濟、推行私有化制造輿論。其用心極其險惡。
社會主義社會必須由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來掌握生產資料,建立國有經濟,這是馬克思、恩格斯提出來的。
大家知道,馬克思創立了歷史唯物主義和剩余價值學說,使社會主義從空想變成科學。與空想社會主義不同,馬克思、恩格斯提出人類社會必然由資本主義過渡到社會主義的問題,并不是基于倫理道德觀念,也不是訴諸人類的理性,而是在分析資本主義社會實際存在的矛盾基礎上得出的結論。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的積累、生產的集中,使得生產越來越具有社會的性質:每一件產品都不是個人生產出來的,而是由一群工人生產的;生產的產品不是生產者個人消費的,而是供社會消費的;生產上需要的物資,也不是自己生產的,而是由社會提供的。整個國民經濟逐漸融合成為一個各個企業相互依賴的整體。生產力的社會性質客觀上要求由社會占有生產資料,由社會按照全體人民的利益組織國民經濟的運行。
但是,在資本主義社會里,生產資料歸資本家個人所有,生產的目的是追逐剩余價值,因而使得具有社會性質的生產力的這種要求無法實現。這樣,資本主義社會就產生了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的私人資本主義占有之間的矛盾,生產方式起來反抗占有方式,這就是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這一矛盾,是資本主義社會一切弊端的總根子,在資本主義范圍內是無法克服的,它只有通過革命,用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才能得到解決。資本主義基本矛盾敲響了私有制的喪鐘,生產資料公有制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成為一種客觀的規律性,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社會主義必然勝利成為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公有制,因為只有社會占有生產資料,才能夠與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相適應。在公有制基礎上組織生產,這正是社會主義制度同資本主義制度的“具有決定意義的差別”所在。[5]
那么,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采取什么形式呢?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哪個組織能夠代表整個社會來占有生產資料、調控整個國民經濟呢?顯然只有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這是因為,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代表了全體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它是工人階級和其他勞動人民以及其他一切擁護社會主義的階層的總代表。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里,宣布“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共產主義革命就是同傳統的所有制關系實行最徹底的決裂”,建立生產資料公有制。在實際工作中怎么實現這一要求呢?他們提出:“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里”。[6]社會主義社會建立國家所有制是具有客觀必然性的。所有社會主義國家在革命勝利以后都把國家所有制確定為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其依據就在這里。主張消滅國有企業,從理論上講,這是違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的,也是違反社會發展規律的。
我們再來看看我國國有企業建立與發展的歷史。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在解放區就有少量的公營企業。全國解放前夕,我們黨提出了沒收官僚資本歸國家所有、建立社會主義性質的國營經濟的政策,并且明確在新中國,國營經濟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成分,要大力發展國營經濟。在1949年召開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就確定,進城以后關于恢復和發展生產的問題,必須把國營工業生產放在第一位,批評了“主要地不是幫助國營企業的發展,而是幫助私營企業的發展”的糊涂觀念。隨著國民經濟的恢復,我國開展大規模經濟建設,要建立和發展具有高度社會化性質的大工業,尤其是要建設像蘇聯援助的156項那樣的大工程,這時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農業、手工業、私營工商業不適應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了。黨中央及時提出了過渡時期總路線,即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實現農業、手工業、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一化三改”)。總路線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通過國家資本主義形式,逐步把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工商業改造成為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營經濟。到1956年基本上完成了這項任務,這件事情,雖然存在要求過急、形式單一、工作過粗的弊病,總體上說,正像鄧小平指出的那樣,“工作做得很好”。正是通過“三大改造”,我國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僅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也為后來的改革開放提供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從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國有經濟就一直牢牢保持了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發揮著主導作用,成為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強大支柱。我國經過60多年的奮斗,根本改變了積貧積弱的局面,一躍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這同強大的國有經濟是分不開的。
習近平同志總結我國社會主義發展60多年的經驗,明確指出:“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管理企業,在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主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占據支配地位,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我們黨執政和我國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經濟基礎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必須搞好。”[7]
無論從理論上說,還是從歷史和現實的實際情況看,我國建立和發展全民所有制性質的國有經濟,既符合社會發展的規律,又顯示出巨大的優越性。那些消滅國有經濟的主張,不僅理論上是錯誤的,違背社會發展規律,也不符合歷史發展的實際,是一種歷史虛無主義的表現。社會主義是以公有制(國家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為基礎的,不是建立在那位“經濟學家”杜撰的“民有、民營、民享”基礎上的,他的新三民主義不是社會主義,而是私有化,是破壞社會主義的。
現在應該理直氣壯地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搞好國有企業,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我們應該理直氣壯地宣傳這一思想。
第一, 發展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是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性質這一客觀規律的要求,是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符合歷史發展趨勢的。上面講過,馬克思運用歷史唯物主義原理,分析了資本主義基本矛盾,得出資本主義私有制已經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結論,按照生產力的社會性質,必須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由于生產力水平不高,我們實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生產的社會化程度不斷提高,總的發展趨勢應該是,公有制(尤其是全民所有制)的比重不斷擴大。未來我們要徹底消滅私有制,這是大方向,不能忘記。忘記了,就不是合格的共產黨員。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了一個新階段。自十三大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以來,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的社會經濟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雖然總的來說我國仍然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基本國情沒有根本改變,但同十三大描述的情況相比較,變化還是不小的。最大的變化是,我國生產力大大發展了,一躍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生產社會化程度大大提高了,十三大指出的“發展社會主義公有制所必須的生產社會化程度還很低”的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觀。生產力的發展、生產社會化程度的提高,客觀上要求大力發展公有制經濟尤其是發展國有經濟。在這種情況下,提出做大、做強、做優國有經濟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要求,這是理直氣壯的。生產力發展了,反而要求“國退民進”,搞私有化,是違反客觀規律的。不注意發展壯大國有經濟,鬧私有化,最終是要受到規律懲罰的。經濟規律是客觀的,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我們不能干違反客觀經濟規律的事。
第二,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是鞏固共產黨執政基礎的需要。每一個政黨執政必須有自己的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沒有自己的經濟基礎,政權是不牢固的。共產黨是工人階級政黨,必須把代表工人階級根本利益的公有制作為自己執政的經濟基礎。不積極發展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推行私有化,后果是十分可怕的。一旦沒有了公有制,共產黨喪失了自己執政的經濟基礎,還能夠繼續掌握政權嗎?設想一下,假如我們搞了私有化,我們的政權怎么維持和運轉呢?公有制經濟消滅了,只有私營經濟了,我們的政權勢必不能靠公有制經濟交納說收、上繳利潤來維持,而只能依靠私營經濟來養活了。拿了人家的錢就要為人家辦事,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這種情況下,共產黨只有兩個出路:一是改變黨的性質,改成為資產階級服務的資產階級政黨,這也許可以繼續執政,但這個黨和政權就是資產階級性質的了,不能再搞社會主義了;二是如果還想堅持黨的無產階級先鋒隊性質,還想搞社會主義,那時在經濟上占優勢的資產階級就不會容忍你繼續執政了,必然要把你趕下臺。只要你相信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必須為經濟基礎服務的道理,這兩種情景,是可以想象得到的。這絕不是危言聳聽,而是現實的危險。
我們黨看到了這種危險。江澤民在國有企業改革的座談會上特地指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決不能動搖,否則我們黨的領導地位和我們社會主義的國家政權就很難鞏固和加強。”[8]如果“把國有資產大量量化到個人,并最終集中到了少數人手中,那樣,我們的國有資產就有被掏空的危險,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就會失去經濟基礎。那時,中國將會是一個什么樣的局面?我們靠什么來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靠什么來鞏固人民的政權,靠什么來保證實現全體人民的共同富俗?”[9]搞私有化絕沒有好下場,它會導致葬送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我們堅持發展公有制(尤其是國有經濟)、堅持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絕不搞私有化的政治理由就在于此。
第三,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才能鞏固和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保證我國社會保持社會主義性質。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們的基本經濟制度。在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的情況下,怎么保證我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呢?毛澤東告訴我們,在一個存在多種矛盾的矛盾綜合體里,必然有一個是主要矛盾,它規定著、制約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事物的性質正是由主要矛盾的性質決定的。所以,哪種所有制經濟占主體,決定著整個社會制度的性質。公有制在所有制結構中占主體地位,是社會保持社會主義性質的根本保證。而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是公有制為主體的重要標志,按照十五大的說法,公有制為主體,一是國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二是國有經濟具有控制力和影響力,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起主導作用。沒有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就談不上公有制為主體。如果國有經濟被削弱、甚至被私有化了,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就不復存在,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就會喪失,社會主義也就保不住了,社會就會改變顏色。我們在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情況下,必須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這樣才能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社會主義才是鞏固的。
第四,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經濟,才能加強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憲法規定,國有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應該起主導作用。這主導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在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中,它能夠控制經濟運行的方向;二是在各種所有制的相互關系中,它能夠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并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方向。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國有經濟才有能力控制和影響整個國民經濟按照預定方向運行,才有能力對非公有制經濟進行鼓勵和支持,才有能力引導非公有制經濟朝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的方向發展。市場經濟講的是經濟實力,口頭上說得再多也是不管用的。在市場競爭中,沒有強大的經濟實力,有誰會理你呢?文件上講的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是會落空的。只有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國有經濟才有可能履行憲法規定的在整個國民經濟中起主導作用的職責。
第五,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共同富裕是一種分配方式,而不是分配政策。共同富裕是由公有制決定的。公有制的建立,人們在生產資料面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憑借占有的生產資料來參與分配,人們參與分配的標準只有一個:都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獲得消費品,因而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人都改善生活,人人都提高生活水平。這就叫共同富裕。公有制排除了剝削和兩極分化,為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礎。公有制基礎上才能實現共同富裕,私有制基礎上只會導致剝削和兩極分化,決不可能實現共同富裕。只有積極發展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才能達到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目的。有人一方面侈談共同富裕,一方面卻鼓吹私有化,這不是南轅北轍了嗎?有人認為,不消滅私有制,不發展公有制,只要調整一下分配政策就可以實現共同富裕,這是民主社會主義的思想,而不符合科學社會主義的原理。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是憲法賦予國國家機關的神圣職責。憲法第七條規定:“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一段時間里,某些國家機關不關心國有經濟的發展,一提到改革,就是為發展私營經濟創造條件,看到國有經濟有所發展,就譴責說“國進民退”了。他們在實際工作中,不斷削弱國有經濟,甚至推行私有化,這是違法憲法的行為,必須糾正。
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是事關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大事。我們應該旗幟鮮明地宣傳,并在實際工作中堅決貫徹執行,而不應該有任何顧慮和猶豫。做大做強做優國有企業,沒有任何理虧的地方。在這個問題上要理直氣壯,不能吞吞吐吐,含含糊糊。
駁各種妖魔化國有經濟的言論
改革開放以來,有些經濟學家由于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炮制了各種妖魔化國有企業的言論,一段時間里,報章雜志充斥著這種言論,幾乎成為話語的主流。這種言論打著學術的旗號,有時難于分辨。因此有必要予以澄清。
國有企業缺乏效率。這是上世紀80—90 年代最流行的看法。一些經濟學家利用改革過程中國有企業出現的暫時困難,大做文章,喧嚷國有企業注定缺乏效率,理應消滅,必須實行私有化。
國有企業的效率問題,在改革開放前是沒有爭議的。那時國有企業創造了許多輝煌業績,這是誰也否認不了的。到了80—90年代才出現效率不高的現象。我們應該實事求是地分析其原因。改革開放以來,一段時間里國有企業出現了許多困難。這主要是因為,國有企業原來的經營機制、管理方法,是按照計劃經濟這種運行機制設計的。生產什么、生產多少,由國家通過指令性計劃規定,生產上需要的物資由國家調撥,生產出來的產品,由國家包銷。創造的利潤,上交國家,需要的資金,由國家撥給。企業只是一個計劃執行單位,既沒有經營自主權,也沒有經濟責任。隨著改革開放的開展,計劃的作用日益縮小,市場調節的范圍不斷擴大。到黨的十四大,明確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整個經濟運行機制發生了帶根本性的變化。這時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管理方法,顯然不適應整個經濟運行機制的需要了,迫切需要轉型。在轉型過程中,出現由于不適應新機制需要所造成的困難是難免的。此外,我們在政策上也存在一些國有企業難以承受問題,例如“撥改貸”,使得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急劇上升;稅收政策向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傾斜,改革的成本主要壓在國有企業身上。加上國有企業的歷史負擔沉重,一下子擺脫不了。所有這些,使得一些國有企業陷于困境。但這并不是國家所有制造成的,這些困難,主要是具體的經營機制、管理方法以及具體政策層面上產生的,而同公有制本身沒有必然的聯系。它僅僅表明國有企業必須改革,而不能證明國有經濟注定沒有效率。
某些經濟學家是怎么說明國有經濟出現的困難的呢?他們從“經濟人假設”出發,來證明這一點。他們說,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人都是理性經濟人,都是追逐私利的。這是亙古不變的本性。公有制違背了人的本性,使得人們沒有積極性,因而注定缺乏效率。
這是從資產階級經濟學那兒抄來的教條。按照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自私自利,是一種觀念、思想,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它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而不是人的不變的本性。在原始社會,極其落后的生產力和原始公社的所有制。決定了人們沒有自私自利的思想,自私,是隨著私有制的出現而產生的。自私是歷史的產物,而不是歷史的起點。到共產主義社會,自私的思想將隨著私有制的徹底消滅而消失。把自私自利的思想當作人的不可更改的本性,這是歷史唯心主義的觀點,是反科學的。用“經濟人假設”來論證國有經濟缺乏效率,也是站不住腳的。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里就批駁過“私有制一消滅,一切活動就會停止,懶惰之風就會興起”的觀點。他們指出:“你們的利己觀念是你們把自己的生產關系和所有制關系從歷史的、在生產過程中是暫時的關系變成永恒的自然規律和理性規律,這種利己觀念是你們和一切滅亡了的統治階級所共有的。”[10]
進入21世紀,隨著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逐漸適應了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經濟效益迅速提高。無論資產的增值速度、利潤的增長速度都超過了私營企業。一大批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大海中不斷壯大,有的還躋身世界500強的行列。在事實面前,國有經濟沒有效率的言論,逐漸消退了。但那些主張消滅國有經濟的經濟學家并沒有停止對國有經濟的攻擊。只是換了一個說法。
他們說,國有企業效益好,是“與民爭利”。在這些經濟學家的眼里,國有經濟左右都不是:效益不好,應該消滅;效益好了,又是“與民爭利”,還是應該消滅。
論調的這種變化,恰恰暴露了這些經濟學家一心要搞垮國有經濟的本質。他們是不講理的。
國有企業是壟斷。自2006年全國人大制定反壟斷法以來,“國有企業是壟斷,必須反掉”的言論就塵囂甚上。一些經濟學家仿佛抓到了國有企業的把柄,有理由消滅國有企業了:“國有企業是壟斷”嘛。
這個問題值得認真分析。
首先,自由競爭必然導致壟斷,這是客觀規律,不可避免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也是如此。在市場競爭中,大生產優越于小規模生產,“大魚吃小魚”,生產不斷集中,最后必然導致壟斷。這是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不是主觀上想反就能反掉的。
其次,進一步的問題是,是社會主義國家壟斷好,還是私人壟斷、外資壟斷好?社會主義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是為人民服務的,對勞動人民來說,有關國民經濟命脈的領域,國有經濟壟斷顯然是一件好事。把國有企業的壟斷反掉了,就只能讓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壟斷國民經濟命脈。私營經濟、外資經濟是追逐剩余價值的,它們壟斷了國民經濟命脈,勞動人民就要遭殃了,這樣,社會主義事業是會垮塌的。
十五屆四中全會《關于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規定:“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中的重要骨干企業。”[11]這就是說,有關國民經濟命脈、重大國民生計的部門和行業,國有經濟是需要處于控制地位的,該壟斷的地方,國有經濟就應該壟斷。這是理直氣壯的,沒有任何輸理的地方。
第三,我們的反壟斷法要反對的“壟斷”是什么?我們制定反壟斷法是規范企業在市場經濟運行中的行為的,它要反對的不是國有企業在經濟中的壟斷地位,而是要反對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妨礙競爭的壟斷行為。這種壟斷行為,主要是指利用控制地位,排斥競爭,通過壟斷高價牟取暴利。我國國有企業有關國民生計的主要產品(如油、氣、電、水、運等)的價格是由國家制定的,不是企業自己定價。國家制定價格時主要考慮的是居民承受能力,而主要的不是考慮企業的盈利。某些經濟學家利用反壟斷法來否定國有企業對國民經濟命脈的控制,是別有用心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要反對的是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矛頭是指向社會主義事業的。
當然,我們并不主張任何行業都要由國有經濟壟斷。在廣大的競爭性領域,應該多種所有制經濟自由競爭,在競爭中共同發展。但在有關國民經濟命脈的領域,國有經濟決不能放棄壟斷。
國有經濟應該退出競爭性領域。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某些經濟學家鼓吹國有經濟應該退出競爭性領域,他們公開捏造說,這是十五大定的方針。
有一位曾經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職務的經濟學家就是這樣說的。他這么一說,就帶有點權威性了,搞得人們分不清對錯了。但是我們查邊十五大文件以及專門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文件,始終找不到國有經濟應該退出競爭性領域的說法。針對原來國有企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的情況,十五屆四中全會談到,要對國有企業的布局進行戰略性調整。除了上面提到的國有經濟應該控制國民經濟命脈部門外,在一般的競爭性領域,“抓大放小”,“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集中力量,加強重點,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在堅持國有、集體的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12]顯然,在一般性競爭性領域,國有經濟改革是“有進有退”,保證和加強重點,以便鞏固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加強國有經的主導作用,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列入競爭性領域的部門和行業越來越多。許多原來屬于壟斷性的行業,也引進了競爭機制。如果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那么怎么保證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和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呢?退出競爭性領域的說法,顯然不符合十五屆四中全會的精神。鼓吹這種說法,其目的很清楚,就是要否定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否定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進而否定我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
國有企業“與民爭利”。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越來越好,輿論界冒出了國有企業“與民爭利”的觀點,說國有企業獲得的利潤是同老百姓爭來的。這些經濟學家好像代表人民的利益,站在道德高地來譴責國有企業的盈利。
對“與民爭利”一說,需要作點澄清。
談到“與民爭利”,必須搞清楚,這個“民”指的是什么,怎么“爭利”?
有些人喜歡在“民”字上做文章,“為民請命”嘛!其實,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是分成不同階級、階層的。盡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說,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不可否認,不同階級、階層還存在各自的具體利益,相互之間還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談到“民”,還需要問一問,這個“民”說的是什么人,是哪個階級、階層的人。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切忌籠而統之發表議論。
在我國歷史上,“與民爭利”一說源自董仲舒。漢武帝時,豪族冶鐵鑄錢,危及國家鑄幣和稅收,成為朝廷之大害。漢武帝堅持由國家鑄幣,反對私人鑄幣,董仲舒就攻擊漢武帝“與民爭利”。董仲舒所謂的“民”,并不是一般的老百姓,而是貴族和富商大賈。可見,在“民”字上做文章古已有之。
利益,在社會主義國有企業與人民之間根本上是一致的,從原則上說,國有企業用不著、也不會“與民爭利”。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權是人民的政權,是代表全國人民的利益的。國有經濟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國家占有生產資料是為人民服務的,國有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當然需要獲得利潤,但利潤并不是國有企業的生產目的,何況國有企業獲得的利潤最終仍屬于人民所有。不可否認,國有企業在實際經營活動中也會同人民群眾發生一些矛盾,但這種矛盾在人民政府的協調下通過改革是比較容易解決的。鼓噪國有企業“與民爭利”的人居心叵測,他們歪曲社會主義國有企業的性質,制造國家與人民的對立,煽動人民反對國有企業,以便最終削弱以至消滅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對此,我們必須保持警惕。
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條件下,談到“與民爭利”問題,必須把勞動人民同資本家區分開來,分別加以分析。
對于工人農民而言,作為全民所有制經濟的國有企業,由于生產目的不是追逐利潤,而是滿足人民群眾物質文化需要,因而不存在“與民爭利”的問題。如果要講“與民爭利”,恰恰是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經濟的事。私營經濟是以資本家私人占有生產資料為基礎、雇傭工人進行勞動并占有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的一種經濟成分,它的生產目的是獲得最大限度的利潤。資本的本質就是追逐盡可能多的剩余價值,而不是滿足人民的需要。盡管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經濟上公有制占主體、政治上共產黨處于領導地位,私營經濟的經營環境,同資本主義國家相比較發生了很大變化,因而經營方式和管理方法也有很大不同,但追逐剩余價值這種資本的本質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的落后決定了我們不僅允許而且鼓勵和支持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但私營經濟的作用是具有兩重性的:一方面,它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可以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做出自己的貢獻,因而資本家與工人之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私營經濟存在剝削,它同社會主義的消滅剝削的本質要求是相矛盾的,資本家同工人之間存在著利益對立的一面。在新創造價值一定的情況下,剩余價值與工人的工資在數量上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資本家與“民”(工人)是爭“利”的關系,因為只有把工人的工資控制在勞動力價值的范圍內、甚至壓低到勞動力價值以下,才能保證資本家獲得最大限度的剩余價值。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私營經濟的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是一種客觀的存在。我國在很短時間內就冒出了那么多的百萬、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富翁,除了侵吞國有資產外,只要不刻意回避事實,就不能不承認,這是殘酷剝削工人的結果。
如果“民”是指私營企業主(資本家)的話,那么國有經濟同私營經濟之間是一種“爭利”的關系。這一點,也無須隱諱。我們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市場上各種經濟成分相互平等競爭,優勝劣汰,這種競爭,歸根結底就是“爭利”。哪個企業經營得好,個別勞動耗費低于社會必要勞動耗費,它就獲得“利”,得到發展;相反,哪個企業經營得不好,個別勞動耗費高于社會必要勞動耗費,它就失去“利”,得不到發展,甚至破產。這是市場的無情的規律。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在市場上相互“爭利”,這是正常行為,無可非議,否則就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則。要求只準資本家賺錢,不準國有企業賺錢,總不能說是合理的吧!
反對企業(不管什么經濟成分)之間“爭利”,那就不是市場經濟。那些言必講市場經濟的人,卻反對國有企業同私營企業進行競爭、爭利,難道不感到自相矛盾嗎?
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不相容。自十四大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主張消滅國有企業的人又找到一條理由: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不相容,兩者是對立的,要搞市場經濟,就必須消滅國有企業。有一位經濟學家形象地說,“市場經濟增長一分,國有經濟就萎縮一分;市場經濟建成之日,就是國有經濟消滅之時。”主管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改革司原司長也是這樣認為的,他在討論國有企業存在的邊界時說:“只有市場做不了的或者不經濟的領域,國有企業才可以參與,要大力發展民營經濟,民本經濟是基礎和主體。”[13]他就是認為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國有企業只能在市場之外存在,干一些不賺錢的、甚至虧本的買賣。
為什么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不相容?這些經濟學家就沒有解釋了。他們只是描述歷史:歷史上市場經濟都是同私有制相結合的,而一段時間里,社會主義國家搞的都是計劃經濟。這就沒有任何說服力。
鄧小平指出,市場經濟是發展生產的方法、調節經濟的手段,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都可以用的。它是經濟運行機制的范疇,而不是基本制度的范疇。他說社會主義同市場經濟沒有根本矛盾。社會主義是以公有制為經濟基礎的,這就等于說公有制基礎上是可以運用市場經濟這種方法、手段的,公有制是可以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
市場經濟要求企業是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能夠作為一個獨立的主體出現在市場上。從理論上說,公有制能不能同市場經濟相結合,關鍵是公有制能不能塑造出這樣的市場主體。
我國在改革開放以前,國有經濟按照計劃經濟的要求,一直實行“國家所有,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的體制。公有制的這種實現形式確實是同市場經濟不相容的,它確實不能搞市場經濟。但是公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實現形式。早在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就提出,以往的觀念往往把全民所有同國家機構直接管理混為一談,“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社會主義國家的實踐,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決定》要求國有經濟進行改革,目標是“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力和義務的法人。”[14]這就是說,國有經濟的改革是在保持生產資料歸國家所有的前提下,由“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改為“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國家所有制的實現形式實行這樣的改革,就可以塑造市場機制運行的行為主體,就可以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創造前提條件。
所以,理解公有制(國家所有制)能不能同市場經濟相容的問題,從認識上說,關鍵是要把公有制本身與它的實現形式分開。我國的實踐表明,同市場經濟不相容的,不是公有制本身,而是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這種實現形式,只要通過改革,改變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改為“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公有制(國家所有制)就可以搞市場經濟。
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正是按照這個思路進行的。經過30年的改革,我國已經有一大批國有企業按照市場經濟的需要,改革了經營方式、管理方法、組織結構、領導制度、資本組織形式,在市場經濟中不斷壯大、發展。這方面的典型很多,例如中國建材集團、中國醫藥集團就是很好的例子。它們用實踐證明了,公有制不僅可以同市場經濟相結合,而且可以結合得很好。
順便說一下,公有制可以搞市場經濟,這是某些西方經濟學家也是承認的。記得1994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前夕,中央曾派記者采訪西方12個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聽取他們對中國經濟改革的意見。在采訪中,薩繆爾遜就從理論上論證了公有制也可以實行市場經濟。他說:“市場主體的最基本特征是自負盈虧,只要分清了企業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實現真正的自負盈虧,就可以形成一個正常的市場主體,而與其所有制性質并無直接關系,公有與私有都是沒有區別的。”連國內主張私有化的經濟學家最崇拜的科斯也說:“由于西方經濟學的整個理論體系是以私有制已經存在為假定前提的,這就很容易推出私有制是市場經濟唯一前提的結論。而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市場經濟的制度基礎也只有私有制一種。但歷史并沒有對公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作出證偽。”他還吹捧說,“如果中國能做到把公有制同市場經濟結合起來,這才是真正的中國特色。”
理論與實踐都表明,公有制與市場經濟不相容、公有制不能搞市場經濟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這種觀點,從理論上說,它是退回到改革開放前的把市場經濟看作是基本制度范疇的傳統觀念上去了,仿佛市場經濟是資本主義制度的本質,只有資本主義才能實行市場經濟;從政治上說,它是直接反對十四大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決策,因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不相容,那等于說,不可能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某些經濟學家至今還在使勁鼓吹這個觀點,不過是為他們推行私有化制造輿論罷了。
國有企業產權不清晰。適應市場經濟這種經濟運行機制的需要,十四屆三中全會決議規定,國有企業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必須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一些經濟學家乘機提出,國有企業產權不清晰,全民所有制名為“人人所有”,實為“人人皆無”,只有實行產權私有化,把全民資產量化到個人,產權才能清晰,才能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形成市場的主體,才能搞市場經濟。一段時間里,經濟學家把國有企業的改革,歸結為產權改革,而把產權歸結為所有權,進而把改革歸結為私有化,仿佛市場取向改革的關鍵是公有制的私有化。這也是一個被新自由主義者搞得混亂不堪的問題。
應如何正確理解決議中所說的“產權清晰”的含義呢?
產權是人們對財產的權利。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權利是法律概念,產權是有關生產資料所有制的各種經濟關系的法律表現。談到產權,有兩點必須明確。第一,產權是由所有制經濟關系決定的,公有制有公有制的產權,私有制有私有制的產權。世界上沒有“普世”的產權。不能一說產權,好像只有私有產權似的。這是最基本的原則。第二,財產權利,不是單一的權利,而是多種權利的綜合體。如果從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角度來考察,產權這一概念至少可以包含兩組權利,即財產的所有權(這是根本的、具有決定意義的權利)和財產的使用權、支配權,也就是經營權(這是由所有權決定的,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權利)。此外,還有收益權,那是從所有權、使用權派生出來的。
從財產所有權這一層次上來考察,我國國有企業的產權應該說是明晰的。誰都知道,國有企業的財產是國家的。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并按照全體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對國有企業的財產行使所有權,所以國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我國的法律對全民所有制企業財產的所有權有十分明確的規定。例如,《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指出:“企業財產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統一行使對企業財產的所有權。”當然,在具體工作中,這種所有權仍需要落實,不僅要清產核資,從數量上界定產權,而且要明確哪一個具體的國家機關代表國家來行使所有權。從這個意義上講,財產所有權要進一步具體化。但不能由此籠統地得出結論說國有企業的所有權是不清晰的。難道國家所有,財產所有權就不明晰,非要私有,財產所有權才是明晰的?這是說不通的。
就財產的使用權、支配權,即經營權這一層次來說,從當時情況看,國有企業在這方面確實需要明晰化。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條件下,企業基本上沒有經營自主權,國家不僅擁有全民所有制財產的所有權,而且擁有其使用權、支配權。全民所有制采取的是國家所有、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的實現形式。這種體制雖然有它歷史的由來,曾經起過歷史的積極作用,但隨著形勢的變化,已經不適應,甚至束縛生產力的發展,必須進行改革,相應地財產權利也應改變。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就指出,必須把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開,把經營權交給企業。這一思路是符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的,因為它既堅持了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公有制,又為市場經濟創造了基本前提——塑造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然而直到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時候,這個問題仍沒有完全得到解決。我國國有企業并沒有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管機制條例》規定的企業應該擁有的14項權力,沒有得到完全落實,國家機關直接干預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狀況依然大量存在,也就是說,國有企業的財產使用權和支配權即經營權仍不明晰。這表明市場主體還沒有完全形成,這種狀況是與建立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相適應的。因此,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產權清晰”的重點應該是確定國有企業應該擁有的財產使用權和支配權,把企業的各項權利和責任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所以,“產權清晰”的含義,是指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國家掌握生產資料的所有權,而把生產資料的使用權(也就是經營權)交給企業。這一含義同“政企分開”是完全一致的,而與私有化是風馬牛不相及的。
當前國有企業改革正進入關鍵時刻。輿論界的任務是,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講話精神,尤其是要大力宣傳他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系列講話精神,劃清馬克思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界限,堅決批判不要國有企業的種種謬論。堅決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加強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這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保證。
注 釋:
[1]吳敬璉、馬國川:《中國經濟改革二十講》,第3、4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2年版。
[2]吳敬璉在2013年10月16日接受鳳凰網記者采訪的紀錄。
[3]《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3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4]《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下),第1349頁。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
[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69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6、293頁。
[7]《人民日報》,2014年8月19日。
[8]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第51頁,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
[9]見《人民日報》1999年7月1日。
[1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1]《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第1008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2]《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第1008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3]《經濟刺激周年:意見領袖展望宏觀政策未來》,《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11月6日。
[14]《十二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第565、56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作者系著名經濟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原創】;來源:昆侖策網)
【昆侖策研究院】作為綜合性戰略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遵循國家憲法和法律,秉持對國家、對社會、對客戶負責,講真話、講實話的信條,追崇研究價值的客觀性、公正性,旨在聚賢才、集民智、析實情、獻明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歡迎您積極參與和投稿。
電子郵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請看《昆侖策網》,網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jqdstudio.net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 社會調查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