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人李昌平,鄉建院創始人。十多年來領導鄉建院一百多號同志在全國各地協助縣市區黨委政府在數百個鄉村開展“以村社內置合作金融為切入點的系統性鄉村建設”,探索激活內生動力、四兩撥千斤的鄉村振興之法,創造了很多經典案例,如河南信陽郝堂村、湖北武漢江夏小朱灣、湖北鄂州張遠村、山西岢嵐宋家溝、山東微山湖楊村、廣東珠海石龍村、內蒙達拉特旗樹林召鎮等等。
202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終于出現了“在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試點”的要求,這是對“以村社內置合作金融為切入的系統鄉村建設”的肯定。本人認為“在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是2021年一號文件的真亮點,是激活鄉村發展內生動力、探索四兩撥千斤鄉村振興之法的根本性舉措。
為什么村社內置合作金融如此重要呢?
今天第二講的內容是《村社內置金融是中國避免陷入“日本式衰退”的有效途徑》。
本人在2000年離開體制后,去了深圳珠海等地打工。2001年因出版《我向總理說實話》一書去了北京,輾轉到了中國改革雜志社工作。在溫鐵軍老師領導的中國改革雜志社內工作,可以接觸到很多學術精英和決策精英。十幾年前的北京精英們,就在思考一個重大的問題:當中國的經濟總量全球第二要趕超美國的時候,防止中國經濟陷入“日本式衰退”將是中國的頭等大事之一。當時北京主流精英們的共識是“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房屋等財產市場化”(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和可支配現金流,擴大內需促經濟可持續增長)是最佳應對之策。精英們認為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推動經濟增長的動力實際就是市場化,能夠市場化的都市場化了,到時(2015年)還沒有市場化的可能就是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民房屋了,逐步讓農民房屋和集體土地私有化,其價值有數百萬億,數百萬億價值的沉默資源資產的逐步市場化,就可以避免中國陷入“日本式衰退”。但北京精英圈子的共識并不是鐵板一塊,譬如張路雄、溫鐵軍、徐祥臨、賀雪峰、潘維等先生雖不反對深化市場化改革,但旗幟鮮明反對土地私有化。當然,沉默者更多。
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如何深化農村要素市場化改革,避免“日本式衰退”?
如果要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如何深化農村要素市場化改革呢?如何避免“日本式衰退”呢?這是溫鐵軍教授等少數派也必須回答的難題,不回答這個難題就必須接受土地私有化以應對“日本式衰退”的主流主張。主張集體土地私有化的主流派,只是從經濟發展速度考慮問題,只把土地當成財產或市場要素考慮,要避免陷入“日本式衰退”就必須土地私有化。反對土地私有化的是非主流派,是精英中的極少數派,他們認為土地不僅僅是財產和市場要素,土地功能是多元的,地權制度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性質高度關聯,在土地制度改革上,不僅僅只考慮經濟發展速度,要把國家有效治理和社會健康穩定發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因此提出反對土地私有化主張。
不管溫鐵軍等先生如何反對土地私有化,土地私有化漸進式改革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土地私有化派主導了改革權,他們公開的說法是為了經濟可持續發展,必須“深化市場化改革”,私底下的說法就是集體土地私有化。
在“發展才是硬道理”和“不改革死路一條”的改革發展語境下,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到戶、地權三權分置、農地經營權集中于老板后在金融機構抵押貸款試點、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制改造等“深化市場化改革”的組合拳一套接一套的打,但只字不提土地“私有化”三個字。
▲日本農協 名古屋附近 與日本農民合影,2005年
2005年后,我有機會去了我國臺灣省和日本做訪學,有了深入考察日本農協及臺灣農會的機會。我發現日本和臺灣農民的農地并不能在正規金融機構抵押貸款(正規金融機構不接受小農的農地抵押貸款),而只是在農協或農會內部信用部實現抵押貸款,這讓我很意外,也是意外收獲,特別驚喜。我在和臺灣省“前農業委員會主任”陳希煌老先生深度交流的時候,陳先生說:東亞原住民小農的農地是不可能在正規金融機構獲得抵押貸款權的,因為農戶農地規模太小、且分散。所以,日本、韓國和我國臺灣的農地只能在農協或農會內部的農信部獲得抵押貸款。我向陳希煌先生請教大陸和臺灣的土地制度誰優誰劣時,陳先生說:臺灣(或日本韓國)的農地農戶所有制制度肯定不如大陸的農地村民集體所有制制度先進,陳先生見我滿臉疑惑的表情,特別強調這不是他一個人的觀點,在日本和臺灣研究土地制度的學者圈中有一定的共識。當我向陳希煌先生請教大陸如何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下讓村民的承包地或集體成員權實現抵押貸款時,陳先生說:如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大陸在村社組織內部或人民公社內部建立“信用合作部”,農戶土地承包權和村集體成員權等可能就可以在其內部“信用合作部”實現抵押貸款的,如果真能這樣,大陸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和村社制度的優勢就更明顯了。陳希煌先生還認為,大陸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制不是公有制,是民有制,也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實現形式,是特殊的土地私有制,或許這個觀點不一定得到多數專家學者們的認同,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制絕對不是公有制是毋容置疑的。陳希煌先生以忠告的語氣說:大陸的土地集體所有制度基本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沒有與其配套的合作金融制度。大陸的土地制度改革,千萬不要學日本、學臺灣、更不要學歐美,那樣做就是歷史性倒退了。
和陳希煌先生交流后不久,我因兩本書在越南出版兩次去越南農村考察,越南土地集體所有制實施私有化改革后,農戶私有的農地照樣不能在正規金融機構抵押貸款,并且黨在農村的領導權名存實亡、村社組織土崩瓦解、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寸步難行、農村社會治理越來越難。越南土地私有化改革后的現實狀況,活生生的驗證了陳希煌先生的忠告。我從此站在了反對土地私有化的陣營中,并成為土地集體所有制和村社制度的堅定捍衛者。
土地私有化惡果已有驗證,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是有效出路
反對土地私有化喊口號是沒有用的,主導改革的私有化派是不會理睬你的。一方面,要拿越南、老撾等原土地集體所有制國家搞了土地私有化改革后的惡果警告私有化派,這樣不僅不能讓國家避免“日本式衰退”,還會把農村改得亂七八糟,把共產黨領導改得名存實亡。另一方面,要想辦法用事實證明,通過創新農村金融制度供給,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下農戶土地承包權和村集體成員權也能實現抵押貸款或有償退出,也可以讓農村土地數百萬億沉默價值市場化,也可以避免“日本式衰退”在我國的發生。
2005年,我從課題費中出資10萬元,引導村莊集體經濟組織拿出25萬元,以35萬元作為創建我村(監利縣王垸村)的“養老資金互助社”即村社內置金融的“種子資金”,并確定“資金互助促發展、利息收入敬老人”發展理念。60歲以上的老人們為了獲得“種子資金”利息收益都積極響應,每人出資2000元加入養老資金互助社。年輕人想得到貸款,先要存款再貸款,存1萬可以貸3萬,但要用承包地或村集體成員權進行抵押貸款,這樣做“一舉五得”:
一、村民重新組織起來了,重新組織進入以黨支部領導下的村社,鞏固了村社制度。
二、解決了村民及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建設的“融資難”問題。
三、農戶承包地和集體成員權可以抵押貸款了,農民的“財產權”或“成員權”等可以變成活錢活資本了。
四、黨支部領導下的村級組織可以為村民提供借貸、統購統銷等多種生產生活服務了,服務能力獲得極大提升,壯大集體經濟有了新的實現途徑,村莊有了凝聚力,村民自治也做實了。
五、把鄉賢文化、孝道等找回來了,農村有禮了,更加和諧了。
后來,我把王垸村的經驗帶到河南信陽郝堂村,創建了以村社內置金融為切入激活內生動力的自主綜合發展鄉村建設模式——郝堂模式。郝堂村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成為了國家級示范村。2011年我和孫君等人創建了中國鄉建院,把郝堂經驗推廣到全國20多個省市區的數百個村莊。2015年以前,我們一個村一個村的做內置金融為切入的鄉村綜合發展試驗;2015年后,我們在縣域范圍內做內置合作金融村社聯合社體系建設推廣,全方位推動農村深化改革及綜合發展,深受基層干部和廣大農民的歡迎。
內置合作金融村社聯合社體系,鄉村振興的定海神針與發送機
內置合作金融村社聯合社體系建設,既守住了總書記設定的土地集體所有制、黨的領導、共同富裕等改革底線和目標要求,又最大化的回應了不同制度堅持者的主要合理改革主張與關切,既回應了農村(微觀層面)內在的改革發展要求,又回應了中國經濟(宏觀層面)可持續發展,避免陷入“日本式衰退”的要求。
在我看來“內置合作金融村社聯合社體系建設”是開啟中國鄉村社會復興之門的鑰匙,是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定海神針和發動機!未來30年,中國農村改革發展的中心任務之一就是——內置合作金融村社聯合社體系建設和不斷完善,這是中國鄉建院和李昌平等人的使命。
2021年一號文件強調“在合作社內部開展信用合作”,為鄉建院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前提下的協助農民活化數百萬億沉默價值的實踐探索提供了護身符,也是為擴大內需和建立內循環提供的金鑰匙!(待續)
文 | 李昌平圖 | 網絡
作者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土地法制研究院
作者:李昌平 來源:鄉建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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