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平子:
從人類屬性分析當代家庭關系
——關于獨生子女家庭的一些思考
“不孝有三,無后為大”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文化傳統,原因只有一個,人口眾多才能民族不滅。而中國又是一個地大物薄、天災頻繁的國家,包括1949年之前的所有時代在內,恰恰是戰爭和饑餓,讓過多出生的人口達到了某種生死自然平衡。中國只有依靠每個家庭多生幾個孩子,才能保住大國民族不滅。
不料,1949年之后新中國建立了人民政府,雖然家底很薄,卻基本上恢復了炎黃、堯舜時代均貧富的文化傳統,政府為人民提供了均平等、均工作、均收入、均住房、均醫療、均教育、均養老等全人類最好的社會福利。這樣的社會,比起解放前,人民均富裕;比起現在,人民均貧窮。然而,就是這種低水平的“共同富裕”,也使得中國在經歷了包括三年自然災害在內的十余年中,人口大爆炸。其原因還是一個:家庭平均生四個孩子,都沒有死于非命,打破了幾千年的人口平衡,中國只好實行人類歷史上鮮見的計劃生育政策。
中國五零、六零后的父母都沒有失獨問題,他們把這個問題留給了自己的子女,因為他們的子女都為了國家控制人口而只能生一個孩子。于是就造成了如今每對獨生子女夫妻都要在工作壓力最大的時候,不僅現在要照顧自己的小孩,將來還要照管四個老人。“失獨家庭”更慘,將來至少有兩個老人無人照顧,只好自生自滅。所謂失獨家庭,不僅包括失去孩子生命的孤獨老人,還包括出國工作的孩子無法與父母長時間團聚,甚至包括孩子就在國內工作,卻無暇近距離照管父母生活……
中國在制定獨生子女政策的時候,國家還是社會主義的“人民公社”狀態,每個公民都是國家的,人人相信,國家會把自己的老年生活包下來,讓唯一的孩子不必照顧老人而甩開膀子為國做貢獻。誰也沒有想到改革開放幾十年后的今天,中國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可與世界上最先進的國家媲美,卻無法解決老人天倫之樂的精神需求和失去生活能力之后的安全問題,無法解決壓在每個獨生子女小家庭身上的兩座大山——雙方父母。
中國政府目前沒有行之有效的辦法來解決矛盾,但這個問題卻牽扯到了十幾億中國人的家庭,也關系到全民精神健康。
我寫此文,雖然解決不了國家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但至少是把這類問題放入人類屬性的大背景中去理性思考,對于追求文明生活的家庭來說,或許會有某種程度的自我釋懷。
人類自然屬性對家庭關系的影響
人,屬于地球上蕓蕓眾生中動物的一類。與其他動物一樣,人類天生就有繁殖、撫養后代的需要,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人類這樣一個動物種類不在地球上消亡。其中舔犢之情最深的父母,甚至可以為保住孩子而犧牲掉自己的生命。人類的這一自然屬性,也是地球上所有動物的秉性。
地球上的動物都在按本身條件而選擇不同的生活方式,其目的只有一個,延續種族不滅。
比如螳螂,當野外饑餓的雌性螳螂獲得雄性螳螂的精液之后,不惜吃掉自己的“丈夫”,以滿足自己為繁殖后代而需要的能量。原始人類肯定也經歷過人吃人的時代。但是如果雌性螳螂先由人工喂飽,然后與雄性螳螂翩翩起舞戀愛,之后再交媾,便會與丈夫和平共處。如果有一天,螳螂進化了,有智慧、有能力事先準備好必要的食物,或許可以使雄性免于一死。當然如果這樣,螳螂也就可以像人類一樣在地球繁殖稱霸了。
其實就在不到一百年的時間內,日本最貧困的地方,還會有人將自家失去生活能力的老人背到山頂上去餓死。日本如此殘酷的習俗,應該與這個島國物質極度缺乏有關。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信當代日本不再會有一人把家中老人送上山去餓死。
也許世界上任何一種動物,隨著物質條件的改善,都會減少相互殺害的殘酷性。馬克思將人類的共產主義社會放置于社會物質極大豐富之后,而不是之前,也許就有這方面的考慮。如果一種動物連種族的生存、生命的延續都保證不了,如何做到不殘酷呢?日本餓死老人習俗,難道不是動物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在人類家庭中的運用?中國控制人口政策,現在不是也嚇壞了許多獨生子女嗎?否則中國社會怎會出現那么多“鳳凰男”或“鳳凰女”?
人類社會屬性對家庭的影響
人,屬于地球上最高級的動物。與其他動物相比,究竟高級在哪里?高級在大腦思維,這樣的大腦思維讓人類從爬行到直立行走,會用創造性的勞動使自己從猿進化到人,進入到文明時代。
其實人的文明程度與人的文化程度是兩個概念。文明程度越高,遠離自相殘害的和平程度也越高,善良程度也越高,這樣的人視野寬闊,安然接受人類作為高級動物的生命過程,知道如何從歷史和自然的角度安排自己的人生。而文化程度只代表學歷程度和技能程度,并不代表擺脫動物生存恐懼的程度。愛學習、勤思考的人,由于見多識廣,文明程度高一些;而有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文明程度也很好,中國有許多善良的工人和農民,就是這樣的人。
戰爭中的濫殺無辜,生活中對愛護自己的親人的極度傷害,經常被人們稱之為變態。也許這種變態屬于人類自然屬性中的一種,可問題是,在沒有發生生命危險的時候,在生存條件改善之后,人類中的某些人,仍舊會不自覺的選擇類似螳螂的殘酷生存方式。這是否因為人類步入文明之前的原始記憶,依舊保留在某些人的潛意識中,而使得某些人“人之初性本惡”?
對人缺乏信任,也許在每個人的潛意識中都有,但不一定都表現出來并付諸行動。家庭環境惡劣、生活過于艱辛、接受到過多挫折……人類社會一不小心就會把人的動物原始潛意識激發出來,德國希特勒的每一項反人類行為,幾乎都能從童年和少年時代的遭遇找到原因。人的動物殘酷本性一旦被激發出來,便會從心理上抵觸善良,把善良當成生活角斗中的愚蠢,恰好是讓自己弱肉強食的機會。
一些信奉不擇手段個人奮斗的人,從來就不肯相信,如果自己對別人善良,生存水平同樣可以得到保障;甚至更不相信,朋友和親人之間的相互滿足、相互幫助,竟可以讓自己生活得更好。一些人甚至喪失了善良的能力,居然在內心深處這樣認為:如果能夠利用別人的善良,使得自己獲得以怨報德的機會,也許就能收獲到更多的實惠……農夫與蛇的故事告訴我們,遵循叢林法則的動物,原本就不生活在人類文明的社會法則中,哪里又有對錯呢?
在和睦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往往不知人心險惡而過于善良;而在叢林法則中長大的孩子,很難接受人類的文明和高尚,恰恰是在大吵大鬧、你爭我斗的野蠻環境中生活,才能使其輕松、亢奮而不必偽裝。哪里又有對錯呢?
問題是,如果在和睦環境下長大的和善年輕人,與在叢林法則環境中鍛煉出來的孩子組建了家庭,之后又不能做到思想認同,其結果,很容易對自己的家庭、以及父母的家庭造成一場噩夢。這樣的情況如果長期不能改變,在極端的情況下,甚至可能出現人命悲劇。只要這樣的極端悲劇首先發生在一位家庭成員身上,其他家庭成員必然要付出人生最大代價,結果是不同形式的同歸于盡,沒有一個贏家。小說《雙面膠》已部分詮釋了這種家庭悲劇。所以如果這樣的婚姻已經出現,還有一條路可以選擇:那就是家庭每一位成員都從靈魂深處省視自己,全都努力棄惡向善,努力在人類的文明時代,讓自己的家庭也變成文明而高尚的家庭。否則萬劫不復!
仔細觀察,將動物叢林法則用于人類社會和家庭生活的人并不罕見。如果父母就是這樣的人,子女很難不成為這樣的人。
缺乏家人關愛的孩子、沒有及時獲得關愛環境的孤兒,都是很難對人產生信任的孩子。他們由于不能克制內心深處深刻的動物恐懼感,所以在社會中生活時,也自然具有超常的防備心理。智力水平越高,自我保護的防備心理越強烈,這種過分的防備心理,常常會傷及無辜家人。這些人其實不是不知道善良的美好,而是不敢輕易讓自己善良而再次受到不善良的傷害。因為這樣的傷害,已經讓他們在血緣關系親人中得到過品嘗,他們已經看夠了人性的丑惡,又如何能輕易相信新的非血緣家庭親人呢?他們不敢奢望自己有這樣的好運,從此可以因婚姻關系脫離“叢林”而進入到文明的陽光中生活,所以如果要讓這樣的人恢復對善良的信念,只有靠新家人成員集體付出巨大而艱苦的努力,用最大的肚量、最善良的信任和最真誠的關愛去理解他、溫暖他、保護他、改變他;而不是批評他、冷淡他、拋棄他。這樣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家庭所有成員都是一個生命的戰斗集體,集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不能發生內斗,減少一個人都會讓所有人付出很大代價。大家只有相互信任、抱團取暖,才能都獲得幸福。
回想一下,那些經常觸犯社會道德底線,甚至觸犯社會法律底線的人,哪一個不是將好端端的家庭鬧得人仰馬翻?哪一個不是對人類缺乏最基本的信任?即便是高智商、高學歷的人,當精神壓力所帶來的原始恐懼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也會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馬加爵之類大學生的殺人行為,許多高智商的毒品制作人,都不是用一句失去理智就可以解釋得通。
關于當代家庭的自我保護
人的生命是一個自然過程,人類繁育子女,子女反哺父母,既是人作為動物的自然屬性,也是人作為人類的社會屬性。獨生子女和雙方父母,只要有其中一個人因為心理問題而觸犯了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倫理道德底線,其結果必然把三個相互關聯的家庭都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因為兒子只有一個,女兒也只有一個,對孩子來說,自己的父母也只有一個,只要其有一人不痛快,必然鬧得其他人都跟著無法正常生活。這樣的連鎖反應,使得父母與子女,甚至第三代,無一人能夠成為幸存者。
盡管獨生子女家庭問題也是社會問題的一部分,但如果父母解決不了,孩子也解決不了,那么等待政府就更難了。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能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從自己做起,調整好心態,也許可以緩解許多看起來無法解決的困境。
解決困境的前提是,和睦符合家庭成員的共同利益,家庭內部的每一個成員都渴望生活在真正和睦之中。如果要緩解困境,那么首先就應該為生活減壓,不讓動物生存的叢林法則出現在親人和家庭里。
一般來說,獨生子女的家庭最大精神壓力主要來自于三點:
一是怕父母強勢,干預自己的生活方式,更怕配偶父母因不滿意自己而影響到配偶對自己的感情,最終影響到小家庭婚姻的穩定。
其實這樣的認知是因為太年輕,對很多社會人際關系看不懂。
人在談戀愛的時候很少考慮到父母,除非特殊情況,沒有人會僅僅為討父母喜歡或僅僅為了讓對方照顧父母而結婚。但結婚后就不同了,許多善良的人會把配偶和父母都放在重要位置。父母如果不能接受自己的配偶,將嚴重影響子女對父母的感情;配偶如果不能接受自己的父母,同樣會嚴重影響夫妻之間的感情。如果主要矛盾是父母,子女婚姻一般不會受到影響,而父母與子女依舊是永遠不可分割的血緣關系;可如果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后者,那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善良的孩子不能夠長期忍受失去父母的關愛,同時自己也有與父母分享生活的感情需求。只要是善良的人,婚后的夫妻家庭生活就不再是讀書戀愛階段,配偶與父母,一個都不能少,所以年輕人必須學會接納雙方父母。
當然,如果夫妻不是真心相愛,婚姻沒有愛情基礎,而單純以個人利益為基礎,自然也就失去了接納配偶父母的感情基礎。年輕人如果真愛自己的配偶,就一定會有讓配偶身心愉快的需求,怎么可能只接受配偶而不接受配偶的父母呢?這不是自找麻煩嗎?獨生子女可以用對雙方父母的態度,來考察自己的配偶是否天性善良。這個方法非常簡單,卻行之有效。
清官難斷家務事,父母家庭與孩子家庭不產生矛盾是不可能的,但只要孩子夫妻不是短期合作社,就有與父母溝通、解決問題的基礎。孩子婚姻破裂,并不符合父母的根本利益。年輕人也會做父母,自己當了父母之后,難道會希望將來自己孩子離婚嗎?當然由于性格不同,兩個家庭在溝通之后也不一定完全融洽,但如果能夠做到大家庭關系融洽,就可以使所有人的利益都獲得到最大化。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溝通程度,決定了與父母與孩子的距離遠近。父母在這方面與孩子的感覺是一樣的,思想不協調,生活習慣不協調,自然知道如果保持適當的距離,畢竟父母有在社會上多年生活的經驗,基本不需要孩子擔心。
二是夫妻雙方父母不能在小家庭獲得“對等”待遇,從而擔心夫妻關系的不平等。
這樣的擔心幾乎在每個小家庭中都存在,尤其是在建立小家庭的過程中,雙方父母沒有在經濟上給予同等支持。獲得父母支持較多的孩子很容易輕松愉快,甚至自覺或不自覺的要求掌握家庭話語權;而獲得父母支持少的、甚至沒有獲得支持的孩子,往往開始的時候還對配偶父母心存感激,然后就轉變為對自己父母的不滿,接著又因對自己父母的不滿而發展成自己都不敢承認的自卑。當自卑在自己付出努力后還無法達到平衡的時候,很容易轉為一種病態的自傲,甚至敵視曾經幫助過自己的配偶父母,拒絕接受配偶父母的善意。因為擔心或確實已經出現了所謂的“不對等”,敏感的人更容易陷入深深的“自傲”而不能自拔,經常會把心理陰影轉嫁到配偶和配偶父母身上。
這是一種非常難受的精神煎熬,尤其容易發生在既聰明能干又有志氣的人身上,自卑者羞于啟齒,配偶往往不理解,成為夫妻為小事爭執發火的潛在原因之一。
其實,只要孩子夫妻感情好,不是利益合作社,這個所謂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個問題。
因為既然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就都是自己父母的財產繼承人,任何一方父母經濟上如果出現了危機,善良的孩子就會義不容辭的承擔起經濟上撫養父母的責任。善良的父母,正常情況下都會在子女真正需要的時候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如果沒有支持,其中必有孩子不知道的隱情,從這個角度看問題,只要大家都是善良的人,父母支持與不支持,又有多少區別呢?
其實只要孩子建立了家庭,雙方父母也就成了親家,獨生子女使親家之間的經濟關系變得簡單,有可能融洽和信任度更高,甚至三個家庭攜手合作,相互幫助,組成一個相對經濟獨立的聯邦大家庭。這就不僅需要孩子與父母之間相互溝通,還需要親家之間的相互溝通,如果沒有這種溝通,孩子的“不對等”心病就去除不掉,從人所具備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出發,其對家庭關系的危害性,不必贅述。
三是害怕承擔將來照顧父母責任的壓力,提前疏遠父母,不惜破壞兩代人之間的和諧感情。
這樣的精神壓力一方面要靠社會進步來解決,另一方面也要靠獨生子女提高自身道德水準,認清照顧雙方父母既是社會責任,這也是作為一個社會人的基本道德底線。只有生性丑惡之人才會遺棄雙方父母,現在的中國法律,子女如果長期不看望父母,老人可以學會使用“遺棄罪”來保護自己,讓邪惡受到社會法律的制裁。
人畢竟不是普通動物,有很強的社會屬性,一撇一捺相互支撐,這才構成了漢字“人”。獨生子女到結婚時已長大成人、經濟自立,父母幫助是情分而不是義務;而自己幫助父母,不僅是情分,同時也是義務。不能在成人后,有困難需要父母幫助的時候,把父母的支持當作天經地義的義務,而當自己沒有困難的時候,就無情無義,對父母精神和物質方面需求置之不理。鳥雛長大,銜食哺其母,鳥兒尚且知道反哺,難道人類連低級動物都不如?老話“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雙方父母不僅生養了自己的孩子,而且對獨生子女夫妻的婚姻家庭也付出了很多心血,對獨生子女夫妻兩人何止滴水之恩?一個人如果連對雙方父母的義務都不肯盡,完全以動物的叢林法則對待至親,這樣的人能讓婚姻獲得安全嗎?不知道什么時候,就會像螳螂那樣加害自己的配偶了。
其實獨生子女也無需過分緊張,雙方老人的身體各有不同,喪失自理能力也有先有后之別,如果獨生子女的親家之間也能夠做到相處和睦、相互幫助,這樣也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孩子照顧老人的壓力,同時也更增添了老人的安全感。
孩子與父母在一起,有上述精神壓力,其實父母的精神壓力也不小。
父母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會提前知道獨生子女將來社會生活壓力究竟有多大,于是更加擔憂自己的晚年生活無人照看管理。這樣的擔憂,往往會不自覺地加劇與子女共同生活或靠近生活的渴望。其實父母也知道,大家庭生活不如小家庭輕松,各有利弊,不可能兩全其美。
如果子女沒有與父母共同生活或靠近的條件,父母還有盼頭,可是當子女有這些條件而拒絕父母的時候,足以讓父母產生動物自然屬性中的恐懼心理。這是一種對命運無能為力的絕望,死的心都會產生。
父母還有一種更深的恐懼,就是怕自己的孩子配偶生性為惡,怕對方不是真正對自己孩子有感情,如果這樣,一旦利益合作社解體,無論感情,還是事業和經濟,損失都太大了。所以父母會用孩子配偶對自己的態度來判斷自己孩子的婚姻基礎是否牢固。
如果獨生子女能夠深刻體會到父母的這兩種的恐懼,就會知道其實雙方父母都不可能對自己構成任何威脅。因為孩子的小家庭幸福,就是父母大家庭的幸福;同樣,只有處理好與雙方父母的家庭關系,小家庭才有幸福的基礎。當然,父母也并不都是一樣的,如果遇上了前面所說的動物叢林法則的父母,把自己孩子當成搖錢樹,那是會深深危害到獨生子女小家庭的。
小孩最怕父母離婚,怕自己沒有親生父母疼愛;老人最怕與子女不能成為一家人,怕自己沒有親生孩子關愛。老人與孩子的心理是一樣的。可是第一代獨生子女現在都還年輕,往往心痛自己弱小的孩子而忘記雙方父母也開始弱小起來。如果他們現在能夠盡其所能善待雙方父母,即便將來雙方父母老無所靠,內心恐懼也會減輕許多。如果雙方父母對晚年死亡之前的恐懼感壓力減輕,精神便會放松,嘮叨也就少了,獨生子女小家庭的精神壓力也就因減輕而獲得了精神放松。小家庭多一兩個人老人吃飯、睡覺,在上世紀我們那些年代還真是個基本生存的問題,但是在今天的時代,許多家庭已經不是問題了。
一個大家庭親人之間的真正溝通,需要每個人都拿出實際行動,顯示出自己的善良。父母都是過來人,什么壞事都見過,比獨生子女更容易往壞處想,不相信孩子的口頭空頭支票。而如果父母精神愉快了,獨生子女也就不用欺騙父母,不會產生內心“不孝”的負罪感,壓力反而減輕,夫妻感情越來越深。
當今中國步入老齡社會,由于獨生子女政策,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五零后家庭首當其沖。無論是子女用花錢送禮、送紅包來剝奪老人的天倫之樂,還是老人被遺棄,家庭丑聞鬧上法庭、讓新聞界曝光,還是“鳳凰男、鳳凰女”新名詞的出現,都是在逼著獨生子女的父母唱高調“只要孩子過得好,不照顧我們也沒關系”。這些獨生子女的父母現在還能打腫臉充胖子,是因為真正生活不能自理的時間還沒有到來,家庭內部矛盾還沒有徹底爆發,隨著獨生子女家長逐步喪失生活能力,家庭矛盾將日益激化。中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家庭所面臨的殘酷,將不亞于過去日本年輕人將老人背上山頂餓死。
我們不能坐等社會建立和健全養老機制,從現在開始,每個人都應該從自己做起,恢復自己和孩子作為社會文明人的信任能力,恢復家庭成員之間的親密感情,經常溝通思想,這樣至少可以讓自己的家庭成為精神休息的港灣,使得現在的家庭生活變得愉快、輕松、文明和高尚。
(作者是南京市作家協會會員;來源:昆侖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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