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工作面臨最大的壓力還是來自各級政府,常常會涉及到政績問題,這種情況對統計影響比較大。這是我們現在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恰恰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很長時間以來對中國的經濟數據有很多困惑和質疑,圍繞經濟統計數據或者指標產生的議論和爭論原因也有很多,其中有對統計指標的口徑、統計方法理解的問題,也有統計數據本身的準確性和真實性的問題,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今天我想借這個機會談一下對一些經濟指標的理解。我不是統計學家,只是作為一個經濟學者,從經濟學的角度談談我對經濟指標的個人理解,可能有理解得不對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評指正。
一、關于經濟增長率的統計
長期以來,圍繞經濟增長率有不少爭論。我們的增長率統計是不是可信?是不是準確?我們的GDP增長率統計基本上采用了國際標準,國家統計局做了很大的努力,從各方面來完善這個數據。由于這是一個高度綜合性的指標,是由大量的分項指標匯集而成的,而且涉及到全國無數個生產單位和無數個參與經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所以這個指標的統計過程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涉及的方面很多。
GDP是指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全部生產活動的最終結果。通常有三種方法進行統計: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各國根據自己的情況采用的方法不一定相同。中國基本是以生產法為主。主要原因是,在過去計劃經濟時期,我們的統計主要是依靠企業到各級政府層層上報,再進行數據收集匯總形成的。這樣的方法和生產法統計比較容易接軌。我們目前仍然是使用以生產法為主的統計,但是也用收入法和支出法進行核算。
從生產過程的角度來統計,還是從生產過程結束以后產生的收入來統計,或者是這些收入是怎樣支出的角度來統計,只是三個不同的角度,指的都是同一個東西。所以從理論上講,三種方法角度不一樣,但得到的最終結果應該是一樣的。事實上,世界各國誰也不能完全做到這一點。因為統計工作的復雜性,加上方方面面的因素和問題,每一種分項指標的收集整理都有可能存在一定的誤差。另外在計算和統計方法上也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探討和需要改進的地方,所以很難做到三種方法完全一致。我們國家以生產法的統計為主,同時也參考收入法和支出法,在三種方法之間應該是有一定程度的調整,所以最終的結果是比較接近的。
生產法是生產部門創造的增加值的匯總。它的基礎數據主要是來自企業、農戶、個體經營者等等所有這些生產單位。因為小企業和個體經營戶、農戶的數量太多了,不可能做到一家一家的進行統計,所以對于小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統計,通常是通過典型調查的方法,對采集的數據進行推算,再和統計得到企業數據進行匯總來核算GDP。我們的GDP統計歷年來做了不少改進,其中經濟普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因為很多報上來的數據可能會產生偏差,每隔一定的時間,在全國范圍進行一次涵蓋所有生產單位的經濟普查,由此取得的數據相對來說真實程度比較高,比較可信。
過去在兩次經濟普查以后,都對GDP數據做了調整。第一次經濟普查有一個重大的調整,就是把GDP上調了17%,這主要涉及到第三產業也就是服務業。過去我們的統計對服務業遺漏比較多,通過經濟普查補充了這方面的數據,所以做了一次性的調整。調整以后,還要對以前年份的數據根據普查的情況再進行調整,追溯到以前若干年。
最近,國家統計局開始實行全國90萬家企業統計數據的網絡直報,這是一個比較重要的措施。通過網絡直報的方法,可以使企業的數據直達國家統計局,不再需要一級一級上報,這就避免了中間過程可能產生的數據誤差和損失。所以總的來說,GDP數據的統計還是在不斷改進的,基本上還是一個比較可以信賴的數據。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是表現在全國每年GDP增長率和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統計的GDP增長率不一致。每年地方統計的GDP增長率基本上都比全國增長率平均水平要高出2-3個百分點。這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我們看一下這張表。從2008年到2012年,如果我們把各省的經濟增長率簡單平均一下,把得到的結果和全國GDP增長率來加以比較,可以看到每年相差大約在3個百分點左右。各省的增長率一般都高,有些年份甚至是所有省份的增長率都高于全國的增長率。這個現象是怎么造成的?一個是一些地方政府傾向于夸大自己的政績,因此干預統計工作,盡量報高不報低。這個現象各級都有發生,特別是在基層單位就更突出。比如每個縣都有統計局,他們對本縣經濟狀況統計得出的初步結果,通常要上報給縣委縣政府。縣里主要領導可能會說,你們的數據是不是統計得太低了?為什么我們的增長率這么低?鄰近的那個縣怎么就比我們高?你們是不是再重新算一算。這樣一來,重新計算的結果通常就把GDP算上去了。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統計局采取了一些措施,在每年GDP統計過程當中,要做所謂“擠水份”的工作。要通過數據分析發現一些不實的、虛假的成分,把這部分剔除,如此一來就會導致全國統計的GDP數據低于各省的統計。這項工作只做到全國統計,國家統計局現在還不能夠直接去修改各省的數據,所以就造成了數據的差別。各地統計局在行政上隸屬于地方政府,不是直接隸屬于國家統計局。地方統計局行政上受地方政府領導,和國家統計局之間只是業務上下級的指導關系,所以這個數據問題和行政管理體制有關。
當我們看經濟增長率,全國和地方的數據到底哪一個更準確一些?在我看來,全國的更準確一些,也就是擠過水分的數據更準確一些。但是也不排除這樣一種情況,我們現在的統計仍然存在一些遺漏。剛才我說了過去曾經通過經濟普查對服務業的遺漏有過重大的修正。盡管如此,現在是不是仍然有遺漏?我認為不排除這種情況。因為存在遺漏,數據就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低估了,而有些地方政府又傾向于高估統計數據,這兩種情況在某些場合下可能起到某種互相抵消的作用。
我剛才說到,國家統計局在上一次對GDP的數據做重大修正以前,如果我們把修正以前的各地方統計的GDP加總,再來和修正以后的全國數據比較,兩者在總量上倒是比較接近,而修正以前的全國統計數據顯得偏低,這是因為統計遺漏造成的。現在是不是仍然存在這種情況?我認為不排除一定程度的統計遺漏。但總的來看,全國的GDP統計準確性還是高于各地的統計。這種情況和地方政府的政績追求動機有關,和地方政府的政績觀也有關。李克強總理在遼寧省擔任省委書記的時候,有人問他有關GDP的統計,他曾經講GDP是一個人造的數據,他更相信的是一些實物數據。比如說發電量、貨運量等等。后來就有人把這幾個指標叫做李克強指數。這樣說也未必準確,但是在實物數據和綜合性的GDP數據之間,確實存在著一個很密切的相互關系。有的時候我們通過對實物數據的分析判斷經濟形勢,可能要更準確一些。
統計工作面臨最大的壓力還是來自各級政府,常常會涉及到政績問題,這種情況對統計影響比較大。這是我們現在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恰恰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1992年、1993年我國經濟出現過熱,然后采取了從緊的宏觀政策,這個政策持續了幾年,到1997年已經開始出現經濟下滑的趨勢。比如1997年的電力消費增長率下降到了4.8%。通常年份電力消費的增長和工業產出的增長,和GDP的增長具有比較強的因果關系,因為你要生產就要耗電。由于效率提高、節能減排等等原因,我們的經濟增長率可能會高于電力的增長率,但不會差太多。1997年電力消費增長率降到4.8%,鐵路貨運增長率下降到0.7%,說明經濟增長出現了顯著放緩趨勢,但是當年報告的經濟增長率是9.3%,繼續保持著高水平。由于各項數據都很好,仍然保持高增長低膨脹,說明現行政策不用做大的調整。結果使我們的決策層錯失了一個在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到來之前提早調整宏觀政策的機會。事實上,人們感受到當時的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
1998年,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镕基提出經濟增長目標是8%。這一年電力只增長了2.8%,鐵路貨運量降到了負4.6%,說明經濟是在下滑。但事后公布的統計結果,當年的經濟增長率是7.8%,仍然是比較高的增長速度,和政府提出來的8%的增長目標只相差了0.2%。這種情況在我看來是不真實的,根據當時電力、鐵路貨運和主要工業品實物量的增長等一些數據來推算,恐怕得不出7.8%這樣一個增長率。如果要進行估算的話,在3%-4%比較可信。說明國家統計局1997-1998年的數據在某種程度上是不真實的。2002年朱镕基總理視察國家統計局,留下了四個字的題詞叫做“不出假數”,這說明當時的領導人也意識到了統計容易出現不真實的問題,而且這種不真實對宏觀政策和整個經濟的發展是不利的,有時會造成相當嚴重的結果。
在以后年份里,這種情況變得相對好一些,但在某些年份也出現過類似的問題,只是程度上沒有差那么多。舉例講,2008年-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從2008年第四季度到2009年出口大幅度下滑,記得是掉下來20%左右,對我們的出口產業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打擊。2007年電力消費增長率是14.4%,2008年降到5.6%;2007年鐵路貨運量的增長率是9%,2008年降到5.1%,2009年是0.9%。電力和貨運是和經濟增長關系最直接的兩個指標,雖然兩者都出現了大幅度增長率下滑,但2008年的經濟增長率仍然保持在9.6%,2009年是9.2%。在我看來這兩年的數據也是偏高的,不太真實。
我們發現,分析增長數據似乎存在這樣一個規律:當經濟過熱的時候,實物增長率通常非常高,而GDP的增長率的上升相對緩和。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一些實物數據增長率有大幅度下降,而GDP的增長率下降的幅度相對比較小。讓人感覺我們的統計部門在統計的時候,似乎是做了某種平滑處理,上漲的時候往下修一修,下跌的時候往上修一修,這個處理方式是有益還是無益的呢?我看是無益的。當數據出現大幅度跳動的時候,我們的統計分析人員有時候可能確實很難判斷究竟是數據誤差,還是實際情況真的發生了大幅度變動,于是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把它當做數據誤差來進行修正。但是不排除有另外一個可能性,我們統計部門的工作人員也面臨行政上的壓力。
1998年朱镕基總理提出目標的是8%,如果當年統計出來增長率是3%、4%,會很難看。國家統計局一直在對統計數據做“擠水分”的工作,擠的時候就存在一些人為因素的空間,有的時候多擠一點,有的時候少擠一點。這就可能導致前面說的結果。如果存在這種情況,領導人當時可能會高興一點,統計部門的壓力也會輕一點,但對經濟決策是很不利的。在數據不真實的情況下,政府領導人容易做出不正確的決策,而這種不正確的決策容易導致國民經濟本身蒙受損失。當然,我們不能把板子都打在統計部門身上,根本原因是某些各級領導人存在過度追求GDP發展的政績觀,這就跟我們的政績指標、考核體系有關。如果考核的東西都和GDP有關,事實上就是在鼓勵各級政府追求GDP,有時候甚至是不惜手段,用不正確的手段來虛報數據等等。
我們一直在講政府職能轉變,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也做了很多改變,雖然GDP已經不是唯一的考核指標,但是很多考核指標仍然和GDP有密切的聯系。比如說要看你的投資,看你的城市化率,看你就業的情況,多看一些指標應該說有所改進,但是這些指標有很多和GDP有關,投資是直接和GDP相關的,城市化率的存量很難一下子改變,每年城市化率提高多少也是和經濟增長相關的一個指標。還有短期的就業也同GDP相關。所以現在地方政府的激勵機制仍然沒有根本的改變,還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二、關于工業增加值的統計
在統計里面有兩個不同的工業增加值指標。工業統計中有工業增加值,GDP核算也有工業增加值,前者增長率通常比后者高2-3個百分點。原因在哪?在我看來恐怕還是一個擠不擠水份的問題。工業統計中的工業增加值增長率,基本上是從地方各級取得數據的匯總,而GDP中的工業增加值這部分,它的增長率是經過了所謂“擠水份”,因此就造成了兩個指標的差別。
這個表里面可以看到,從2007年-2013年GDP核算數中的工業增加值增長率,比工業統計的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要低2-3個百分點。2007年按照GDP核算,工業增加值增長了14.9%,按照工業統計數增加了18.5%,相差明顯。現在來看兩者的差別小了一些,2013年GDP核算工業增加值增長率是7.8%,工業統計增加值增長率是9.7%,但兩者之間還是有明顯差別的。比較而言,我還是更相信GDP核算的工業增長率。
三、關于就業率的統計
關于就業統計指標的理解,經常出現一些問題,比如統計中有一個指標叫做“城鎮單位就業人數”,還有一個指標是“城鎮就業人數”,這兩個指標之間有非常大的差別。包括有些經濟學家在內也不太懂得這個差別,有時候這兩個指標混用,用城鎮單位就業人數來代替城鎮就業人數,這樣的用法是非常錯誤的。
大家看一下表。2012年城鎮就業人數37102萬人,城鎮單位就業人數只有15236萬人,連前者的一半都不到。差別在哪呢?第一,城鎮單位就業人數沒有包括私營企業;第二,所有的個體經營者也都沒有包括在內,還有其它小的統計口徑的區別,因此造成了這么大的一個差別。如果把2012年城鎮私營企業就業和個體就業加在一起是1.3億人,和單位就業人數合并是2.8億人,和城鎮就業人數的3.7億人還差了8000多萬人。根據統計指標的解釋,其中可能存在幾方面的問題,一個是城鎮單位就業人數不包括下崗和離崗人員,不包括業余打工的學生、實習生,不包括企業通過勞務外包使用的人員,剩下8000萬人的差額有一部分可能是這樣的。是不是能夠全部解釋這8000多萬人的差別,我還有一點疑問,我感覺城鎮單位就業人數的統計可能存在偏低的情
統計工作面臨最大的壓力還是來自各級政府,常常會涉及到政績問題,這種情況對統計影響比較大。這是我們現在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恰恰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城鎮就業人數這個統計相對來說比較好,因為它和歷次的人口普查是銜接的。通過人口普查,能夠全面了解城鄉人口和就業的情況,這個普查數據通常會反映在城鎮就業人數統計數據里。當普查結果和歷年的常規統計不一致的時候,統計局通常要重新調整。總的來說,城鎮就業人數這個數比較可信,但是仍然不排除偏低的可能。為什么說偏低?這里有幾種原因,主要原因是流動人口。國家現在統計的城鎮常住人口,是指在城鎮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就業統計也應該和這個指標相銜接,就業半年以上也應該被統計在城鎮就業人數里面。
但是,這個統計即便是在人口普查過程中也有可能存在遺漏。比如人口普查是按照街道、按照區域、挨家挨戶進行的,理論上是每家每戶都要走到。但是有很多農民工住在臨時性的工棚里,也沒有門牌號碼,普查的時候會不會遺漏?如果遺漏了一處建筑工地的工棚,就可能漏掉了幾百人,甚至更多。還有一些農民工沒有正式居住場所,住在打工的餐館里,住在地下室里,還有的住倉庫里,這些都不是正式的居住場所,所以普查時都有可能被遺漏。再加上農民工的流動性比較高,如果找不著本人,就很難搞清楚這個人到底是不是常住人口。這些情況,都有可能造成人口普查的過程中發生遺漏。我們也做過一些推算,認為確實存在一部分遺漏。
由于人口普查可能對流動人口和流動的就業人員產生遺漏,因此我們現在的城市化率是不是很準確?可能要打一個問號。我們做了一個推算,根據國家統計局對農民工的監測數據和經濟普查數據進行對比,發現經濟普查比農民工監測數據還少了一些。監測數據專門針對農民工,收集信息比較詳細,因此應該比普查數據中的這部分數據更準確。2012年城鎮就業按照目前統計是37102萬人,如果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做一個修正,進行計算得出的結果是,在3.7億人之上還要再增加4000多萬人,接近4.2億。相應的農村就業人員要減少3000多萬人。城市化率有可能比官方公布的數據還要高個2-3個百分點,2012年超過55%。
四、關于居民收入的統計
居民收入是大家關心的問題,在這方面爭議也比較多。現在的統計中就存在兩套不同的居民收入數據,一個是國家統計局的城鄉住戶調查數據。最近國家統計局做了一項工作,把城鄉兩個調查合并成一個調查,樣本進一步擴大了,這是一個很好的改進。如果我們看歷年城鄉住戶調查數據,再根據住戶調查數據推算居民收入,以2011年為例,推算的結果全國居民可支配收入19.6萬億元。國家統計局還有另外一個數據,是資金流量表數據,它提供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是28.6萬億元,這兩個指標差了9萬億,差別相當大。
這是什么原因?可以說,其中有一部分是統計口徑的差別。我們在進行住戶調查的時候,居民收入和支出都是按照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進行調查。而在資金流量表數據里,它的核算是你雖然住自己的房子,既沒有房租收入也沒有房租支出,但這和你租住別人的房子統計不一樣,因此在統計上把這塊要加進去。根據統計理論,要把它計算作你的虛擬租金收入,這個收入是你付給你自己的。現在虛擬租金收入計算是偏低的,這個計算雖然會導致兩個數據之間有一定程度的差別,但不會那么大。
至于為什么會有這么大的統計差別,主要的原因還是調查遺漏。比如說,住戶調查對居民收入有重大的遺漏,原因有兩個。一個原因是住戶調查在形成樣本的時候,是通過隨機抽樣。比如抽到某個區、某個街道的某個門牌號碼的那一戶,你要求他參加調查,作為國家統計局固定的觀測樣本。這戶人家愿意做或者不愿意做?通常很多高收入居民不愿意做。你就得再另外找一戶,如果碰到拒訪還要另外再換樣本,最后換到有人愿意做了,他的收入水平和前面的拒訪者收入水平一樣嗎?很可能不一樣。這種情況也比較多。
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居民拒訪率比較低,因為他的收入很簡單,主要就是工資收入。而高收入居民收入來源很多,其中可能有他自己認為比較敏感的收入。即便來源都合法,也不一定愿意講。這種情況就會造成樣本中間遺漏相當一部分高收入居民。第二個原因是有些居民同意調查,但填表的時候一年50萬的收入只報了10萬、20萬,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而且發生率相當高。出現這種情況通常沒有辦法再去核查,你只有相信他報的數據。造成的結果就是,取得的高收入居民數據,明顯低于真實的情況。
這里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灰色收入問題。灰色收入問題也是我過去幾年的研究課題。我發現我們的統計數據在居民收入方面反映的情況不夠真實,沒有反映出實際的居民收入,特別是高收入群體。所以幾年來我們在全國各省市區的60多個大中小城市,做了三次城鎮居民的抽樣調查。我們采用不同的調查方法,盡可能做到數據比較真實可靠,在這個基礎上再來進行模型推算,推算我們國家實際的居民收入到底有多少。
剛才說到2011年有兩個數字,一個是城鄉住戶調查數據,全國居民收入19.6萬億元,一個是資金流量表數據,全國28.6萬億元。我們在調查的基礎上經過數據分析和模型推算,得到的結果是34.7萬億,比住戶調查數據高了15.1萬億,比資金流量表數據高6.2萬億。這幾次調查都有報告,在報告里我把高于資金流量表數據的6.2萬億稱為灰色收入。因為資金流量表數據來自經濟普查,覆蓋是全面的。如果有一部分收入沒有被資金流量表數據包括,它的來源就是不清楚的,不知道它到底從哪里來,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合法收入,我們把這種情況稱為灰色收入。它的來源和是否合法不能界定。我們的分析結果說明,這部分灰色收入,加上住戶調查數據的統計遺漏和誤差,主要都集中在高收入居民。
這張圖是2005年所做的推算結果。城鎮居民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分類,分做最低收入、較低收入、中下收入、中等收入、中上收入、較高收入和最高收入,共7組。中間三組每組占20%,兩頭的四組各占10%。按這樣的分類方式對居民收入做重新推算,可以發現差別最大的是右邊的最高收入組,人均收入推算結果大約是統計結果的三倍以上,而其它的組相差不太大。
下面2008年的結果基本上一樣,最高收入這一組相差了三倍左右。2011年的結果還是基本上一樣,最高收入這一組推算結果是人均年收入18.8萬元,而統計數據只有5.8萬元。
如果我們城鎮居民中10%的最高收入居民,人均年收入只有5.8萬元,會不會有那么多人買房子?會不會有那么多人買汽車?會不會有那么多人出國旅游?會不會有那么多人在國外市場上大量購買奢侈品?如果按照現在最高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統計,這些情況恐怕都不會發生,房價也不會不斷上漲,因為沒有人買得起這么貴的房子。事實上說明,高收入居民的真實收入遠遠高于統計數據。
統計工作面臨最大的壓力還是來自各級政府,常常會涉及到政績問題,這種情況對統計影響比較大。這是我們現在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恰恰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圖里表現的是推算結果和統計數據的差別,低收入居民得到的推算結果和統計結果是比較接近的。按照統計調查,2011年城鎮10%最高收入居民和10%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之比是8.6倍,不到9倍,而按照推算結果來計算,兩者相差20.9倍。實際收入差距要遠大于統計數據所顯示的收入差距。
這么大的收入差距問題出在哪?首要的問題就是腐敗和收入分配不公,這是最大的問題。我們現在正在大力度反腐,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們希望這種情況能夠繼續下去。但要根本解決腐敗和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不是單純靠行政手段反腐就能解決的,更重要的問題是要解決制度上的問題。比如政府的管理體制,如何做到更加公開透明;財政體制如何做到更加規范化,更加管理有序,更加公開透明,能夠受到全社會老百姓的監督,讓老百姓有發言權、監督權。我認為這是財政體制改革的一大任務。只有解決這些制度方面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杜絕腐敗、收入分配不公等等問題。
五、關于居民消費統計
關于居民消費統計也存在一些爭議。比如2012年按照我們的支出法GDP核算,居民消費26.2萬億元,占GDP的比重是36%。有學者也有商界人士質疑這個數太低了,說居民消費不可能就這么少,應該更多,他們也舉出了很多例子,比如奢侈品消費。這些質疑我認為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但要區分兩個情況。
一是居民消費總額是不是被低估了?我覺得有可能偏低。剛才說到的居民收入統計,即使按資金流量表數據,根據我們的推算也還是低估的。所以居民消費相應也會有一定程度的低估''
二是消費率是不是被低估了?居民消費現在占GDP的比重36%,這個36%是高估還是低估呢?有些人推論說居民消費被低估了,消費率肯定也被低估了,應該是40%或者是50%。我不同意這種說法,原因是當居民消費被低估的時候,居民儲蓄也被低估,遺漏的程度有可能更大。我們很多高收入居民的消費率通常低于中低收入居民,他的儲蓄率更高。高額收入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拿來儲蓄和投資的。經濟學講的儲蓄,并不只是包括銀行存款,所有用于投資的支出都是你的儲蓄。
高收入居民的儲蓄率要遠高于中低收入居民,消費率要低于中低收入居民。如果它的收入統計低了,遺漏掉的既包括消費也包括儲蓄,而且儲蓄被遺漏的成分更多,這是我們在調查中發現的情況。因此在我看來,居民消費總量統計上有可能有一定程度低估,但是居民消費率并沒有被低估,甚至有可能實際的居民消費率比現在的統計數據還要低,原因就在于有更大的一塊是居民儲蓄的遺漏。
六、關于消費價格指數(CPI)統計
經常聽到一些老百姓說CPI統計得太低了,他們實際感受到的通脹率,比公布的CPI,2%、3%,要高。為什么會有這個差別?有幾個不同的原因可以來解釋一下。
第一個原因,在CPI的構成中,上漲最快的部分是食品價格,而工業品價格上漲慢、不上漲甚至是下降。中低收入居民對食品價格更敏感,因為他們的收入總量低,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會更高。這個比重叫恩格爾系數,恩格爾系數越高說明你的收入水平越低。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大部分都用來買吃的了,他們的恩格爾系數就高。當你的收入水平高了,除了用于食品開支,你還可以有大量的收入用于文化娛樂、旅游和各種其它消費,所以你恩格爾系數就會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低收入群體對食品價格更敏感,食品價格上漲比其它的幅度要大,低收入居民感受到的通貨膨脹的壓力就會比公布的CPI更大。因為CPI是一個綜合的指標,它包括各類消費品。
第二個原因,很多老百姓覺得房價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負擔,房價在不斷漲,越看越買不起。房價漲這么快,但CPI好像沒有反映出來。實際上房價并不包括在CPI里面。有人批評統計局,說你不包括房價不對,這個有點冤枉了,因為按照國際統計慣例,房價是不包括在CPI里面的。在國際統計體系中間,是把居民買房子作為投資行為,而不是消費行為,所以在統計消費品價格的時候不統計在CPI。你感受到了房價的壓力,但是CPI并不反映這個情況。當然,這不等于說可以不統計房價。房價應另外統計。
第三個原因,存在某些統計困難。CPI統計也是一個比較復雜的事情。誰也不可能把全國萬億種消費品的價格變動全都統計出來,所以只能統計有代表性的一些大宗消費品。統計局可能選擇其中的幾百種做代表,其中有吃的、穿的、用的各類消費品都有。但是統計的時候還是會面臨困難。當我們在統計CPI的時候,要算的是今年的價格比去年上漲了多少,如果你碰到某種新產品,是今年才出來的,你就沒法計算它比去年上漲多少。所以我們要統計的商品,必須是持續的和穩定的,去年有,今年有,明年還會有,比如大米、白菜等等商品就容易統計,也能算得出來它比去年價格上漲了多少。但是一款新牌子手機,今年剛剛出來,去年沒有,就沒法算。
這樣就會導致統計上的困難。大宗的、穩定的商品,一般來說漲價慢,但新的產品,比如新牌子的手機比舊牌子貴,有它的道理,因為新牌子手機功能更多,樣式也更漂亮了。新牌子的電視也是一樣,所以你需要花更多的錢。但有的時候,只是樣子變了,功能相差不多。這種情況在CPI統計里面沒有辦法區分,因為不完全是同一種產品,就不可比。這種情況也會使大家覺得物價要比公布的CPI高。
七、關于固定資產投資和固定資本形成統計
這樣兩個指標看起來很像,但有統計口徑的差別。主要是固定資本形成的統計,不包括投資中的土地價值,這是最主要的一個差別。比如說我要搞一個投資項目,先要買地,然后在地上蓋房子,我花的所有的錢都要計算在固定資本投資里。但固定資本形成統計,需要剔除投資中的土地價值。在理論上講這是有道理的,固定資本形成算的是新形成的價值,而土地是原來就存在,它不是新形成的。
但是這里面會造成一個重大的差別,地價天天在漲,像北京這樣的城市地價非常貴,固定資本投資中有大筆的錢花在這里面,而固定資本形成卻不計算這部分。我們把GDP做一個拆分,其中一部分是消費,一部分是固定資本形成,還有一部分是凈出口。這里面土地價值沒有算。雖然在理論上有道理,但是原來的土地沒有那么貴,不值這么多錢,現在土地價值高了,增值的這部分怎么算?
如果你看個別交易過程,可以把土地增值看成隨機波動,把它忽略掉。但在我們國家城市化快速推進大的背景之下,這里面就可能會有問題。城市地價在上漲,反映的是整個城市經濟的發展變化。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看,會產生溢出效應,體現在土地價值上。在某種程度上,至少其中的一部分在我看來應該被認為是新形成的價值,因為土地生產率提高了。在經濟學里迄今為止還沒有解決這個問題,經濟學仍然系沿襲原來的傳統,土地既然是原來就存在的,土地價值就不算在新形成的價值里。這是統計里的一個問題,不只是我們沒有解決,全世界都沒有解決這個問題。
統計工作面臨最大的壓力還是來自各級政府,常常會涉及到政績問題,這種情況對統計影響比較大。這是我們現在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恰恰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這兩個統計指標的差別,還不限于剛才我說的這個因素,還有其它因素。2012年全國固定資本投資總額是37.5萬億元,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只有24.2萬億元,固定資本形成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只有65%,兩者相差13.3萬億元。能不能都看成土地價值的差別?我認為不能。因為當年的全部土地出讓收入,我的印象里不到三萬億元。這顯然解釋不了13萬億的差別。這部分差別發生在哪?某種程度上也涉及我剛才說的統計水份的問題。我們各級政府在做投資統計的時候,也存在一個想要表現政績的問題,就高不就低,盡可能說多一點,讓工作成績更顯著一點。國家統計局在做GDP核算的時候,也需要對這些數據進行分析和過濾,剔除掉他認為不可靠的部分,這恐怕也是導致兩個數據差別大的原因。
八、關于房價的統計
上面這張圖是從網上下載的,不是我做的。圖上說統計局在統計方面做得很糟糕,這話有點偏激。圖中的房價統計用了中原地產北京、上海、廣州三個城市的二手房價統計。2007年到2011年,這三個城市的二手房價按照中原地產的統計,漲到原來的220%到280%左右,漲幅是120%到180%。但是根據統計局二手房價的統計,這三個城市的房價漲幅只有20%左右,差得有點太遠了。不能說中原地產的統計一定就準確,但是和大家的感受相差不多,而20%恐怕是不能讓人信服的。我想這方面的統計亟待改進。
前面我談到的這些統計問題,有的涉及到我們對統計指標的理解,有的涉及到統計指標的復雜性,還有的涉及到統計指標和政府政績觀之間的問題。因為統計工作很專業,很復雜,對有些統計指標我們不太理解,容易發生誤解,這種情況容易存在。我們的統計工作本身也很困難,因為13億人口這么大的一個國家,你要把方方面面的情況和數據都搞的那么準確,實在是很困難的事情。
同時,統計工作面臨最大的壓力還是來自各級政府,常常會涉及到政績問題,這種情況對統計影響比較大。這是我們現在行政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也恰恰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何端正政府的政績觀,如何糾正政府的這套激勵機制,讓它把勁用在該用的地方,用在為老百姓提供服務,而不要一味的追求GDP,更不要去追求虛假的GDP。這是我們改革政府管理體制和轉變政府職能是關鍵。
對統計部門來講,需要秉承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客觀、中立、唯實,這也算是我的希望。以上是我對統計指標的一些個人感受,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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