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女法官被殺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激烈討論似乎還在持續升溫中。一個訴訟標的很低又很簡單的交通事故案件釀成一樁殘忍的殺人案,不免讓人震驚,而支持女法官和同情弱勢群體的不可調和,又讓人感到不解和吃驚。于是想起了以審判實踐詮釋司法為民的女法官宋魚水同志,她的最大限度化解矛盾解開當事人“心結”的辦案理念,堅持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的追求,很好地回應了女法官被害案討論。
女法官被害案爭議的焦點就是,追求法律效果還是追求社會效果,是單方面強調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還是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縱觀本案的爭議,無論哪方都同情女法官的悲慘遭遇,都認為女法官根據證據依法辦案沒有錯,“瑕疵在于沒有做好人文關懷”。據多個律師分析表明,女法官審判的公正性沒問題,為什么會有質疑乃至非議的聲音呢?其中主要是不信任的情緒宣泄。這種情緒宣泄既來源于以往一些案件的審判不公,也來自于社會對弱勢群體無助的感同身受,自然造成了同情黨某某遠遠多于同情女法官的局面,可見這種情緒多么強烈。更重要的是29天改為15天爭議焦點背后的懷疑,既有對法官所在法院與保險公司之間有無利益輸送的懷疑,也有對司法站位是否公正的懷疑,進一步說是對整個公信力的懷疑。以至最高人民法院慰問女法官家屬,人們關注“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的堅定,更關注“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表達。
何以如此?因為有不少人指出女法官有死扣法律條文的瑕疵,比如《漯河王佳佳判決的正確邏輯中的荒唐錯誤》(原創 reddish z SRS 需求探索2024年08月21日)就認為,女法官嚴格的按照推理和分析,做出的貌似嚴絲合縫、合理合法的判決,當事人卻完全不認同不能接受,就在于沒有體現法律是保護弱者、實現社會公平的要旨,并且徹底斷絕受害人獲得法律救濟的希望。這種看似很合理的只注意法律效果、無視了社會效果之判決,無法讓當事人信服,釀成了司法審判的悲劇。
女法官被害,令人惋惜,更令人痛心。很自然想到了追求公正基礎上努力促使爭議雙方的雙贏,達到最佳社會效應的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宋魚水。宋魚水能夠贏得原被告雙方的佩服認可,就在于她每次走上法庭就會想,作為法官不過是一生中數千案子的一個,而當事人卻是他一生的大事,如果審判不公正,傷害的是老百姓對法律、對國家的信任。正是這種將心比心的熱情執著,贏得了“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贊譽。那個女法官榮立三等功,她分別榮立兩次一等功、兩次二等功;那個女法官曾獲得“先進個人”“三八紅旗手”“十佳辦案能手”“全區先進政法干警”等多項榮譽,她榮獲“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和“十行百佳”婦女、“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模范法官”、“中國法官十杰”和“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標兵”等殊榮。如此對比,沒有任何抬高宋魚水、打壓那個女法官之意,而是說宋魚水較之那個女法官更優秀,更值得學習。不能被有些人帶偏了,如有人不知出于何種目的,在如今對女法官被害激烈討論和普遍同情弱勢群體之時,卻鄭重呼吁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委省政府等在全國法律系統大力開展學習宣傳那個女法官的活動。學習宣傳是要講對象、目的和時機的,不能人為制造對立情緒。
宋魚水能夠成為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的典范,在于重視“小”,即面對很多“不起眼”的小案和各種當事小人物,給自己提出“不輕視小額案件的審理,因為小額案件、簡易案件往往涉及到百姓生活的切身利益;不輕視弱勢群體,公平對待每一個當事人,無論是外地人還是本地人,無論是掏不起訴訟費的貧苦群眾還是腰纏百萬的富翁、身份特殊的主體;不輕視當事人的任何權力,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尊嚴和利益”的“三個不輕視”約法三章。宋魚水經常承辦一些標的不大,但當事人又急迫解決的案件,如往工地上運送砂石磚瓦,工頭拖欠運費;給餐館供送雞魚肉菜,合同有疏漏或餐館易主老板賴帳。每當遇到這類案件,她都是快速辦理,并盡量使糾紛徹底了結,讓這些做“小本生意”的當事人盡快能拿到錢,使他們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社會的溫暖。一位大學教師,受外地一市政府優惠政策的影響,按捺不住投資的沖動,與幾位想法相同的教師商議后,牽頭將61.73萬元集資款借給了該市政府駐京辦事處。但沒想到,事隔多年集資款不能歸還,每次催要,辦事處都以種種理由拖延。恰逢學校集資建房,老師們無奈之下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盡快解決。被告代理人很不配合,一開始就提出了管轄異議,讓到他們當地打官司。面對這種情況,宋魚水仔細分析海淀法院對本案擁有管轄權的法律依據,詳細介紹老師們等房多年的迫切心情,并委婉地提出政府作為民事訴訟的一方,更應該表現出高姿態,給人民群眾樹立誠實信用、崇尚法律的榜樣,有根有據、入情入理地分析說服了這位代理人,也讓他感到北京的法官公道可信,表示愿意協商解決糾紛,當天就返回本地,向市政府報告并制定了還款計劃,次日返回北京,與大學老師達成了調解協議,承諾本金與約定利息一次償還。這與那些死扣法律條文、讓當事人心懷怨恨的教條主義“本本”法官,形成何其鮮明的對比?
宋魚水能夠成為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的典范,也在于融入換位思考的“情”。宋魚水接觸各種各樣的當事人,總能換位思考、盡量理解他們的苦衷,并努力把握當事人的心態,找到與他們談話的切入點。即使是難纏的當事人,她也能平心靜氣地與其交談。一次,她承辦了一個出版合同糾紛,一位老作家與人合作寫了一本書,出版社認為書中一些內容后來又被公開發表,影響了書的銷路,遲遲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給足稿費,幾次協商也沒能在數額上統一起來。無奈之下,老作家將出版社告到了法院。庭審過程中,老作家慷慨陳辭闡述自己的意見,但一直不能很準確地講出法律上爭議的焦點,反復十來遍就同一個問題進行論述,旁聽席開始有人打起瞌睡。但宋魚水卻一直沒有打斷老作家的陳述,她神情專注,不時輕輕點頭,目光一直沒有離開正在發言的當事人。案件從早上八點開到中午十二點多,老作家的情緒緩和下來,雙方都表示沒有新的說明了,宋魚水才開始向他們說明出版合同方面的法律規定,指出雙方都存在過錯。老作家仔仔細細聽著宋魚水講解,突然出人意料地說,“宋法官,這事起來以后,你是頭一個完完整整聽完我講話的人。你的話,我信,這事我也確實做得有問題,我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雙方當場達成了調解協議。還有一次,一位當事人對某法官作出的判決結果不滿,抓住判決書的一點瑕疵,找到時任副庭長的宋魚水要求將判決收回,重新審理。宋魚水耐心解釋,告訴他解決問題的途徑。但當事人就是不接受,臨走時,仍氣哼哼地要求宋魚水限期答復。兩天后,宋魚水主動給他打了電話。當事人沒有料到一位法官、副庭長會主動給自己打電話,一改前日的態度,客客氣氣地請宋魚水給“出出主意”。
宋魚水能夠成為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的典范,還在于傾心“化”,這個“化”就是化解糾紛、化解矛盾。宋魚水認為,老百姓到法院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問題,一個好法官不僅要善于“定紛”,更要做好“止爭”的工作,切切實實為群眾排憂解難。有一起商業秘密侵權糾紛案,原被告本是同窗好友、合作伙伴,因被告離職另起爐灶,雙方發生利益沖突,盡管很多親朋好友做工作,但誰都不肯回心轉意。原告一怒之下訴到法院,并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凍結了被告的存款和一些財產,還以職務侵占為由向公安局報了案。宋魚水接案時,檢察院已經對被告作出不予起訴決定。剛從看守所出來的被告情緒非常激動,原告也不相讓,在場的人都擔心他們打起來。宋魚水沉著審理,盡力使他們平靜和理智下來,經過9次詢問、4次勘驗、4次開庭審理,終于查明了事實。雙方都不同意調解,就連各自的律師也認為只有判決。可宋魚水非常清楚,一旦判決,不管誰輸都會上訴,案子結了糾紛并沒了結,官司打到底,只能使雙方遭受更大的損失。憑著一名法官的責任心和對當事人設身處地的考慮,宋魚水針對雙方急于了解判決結果的心態,啟發他們選擇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更有利于企業發展的解決方式,并不失時機地建議他們重新合作,成立一家新公司,既保住屬于自己的知識產權,又變競爭為合作,強強聯手。一片真誠,一腔摯愛,深深打動了當事人,使雙方重新握手言和,再次合作,成立了一家新公司。面對中央電視臺采訪,他們由衷表示,經過訴訟,對法律和法官都有了全新的認識和理解。自1993年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宋魚水承辦了千余起案件,在審理諸多疑難棘手案件的過程中,她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把法律的尊嚴、大局的意識、人民的利益、社會的穩定時刻銘記在心上,始終堅持做到:追求個案公正與社會公正的有機統一,追求審判效果與經濟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追求遵循法律與創制法律的有機統一,追求程序公正與實體正義的有機統一,能調解的盡力調解,寧可自己麻煩受累多,做解開當事人“心結”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會矛盾的辦案理念和方法,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她所在的知識產權庭,審結了420多件案子,其中近百件調解結案,當事人自覺執行,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鮮花掌聲。
宋魚水“如何服務發展,怎樣讓人民滿意”的司法為民審判實踐,進而讓人想起了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原則。何為“法律效果”?就是法律專業人士依據自己的專業知識所做的關于司法行為是否符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法律的預設要求、是否達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達到法律適用的應然效果的判斷結果。何為“社會效果”?是指社會公眾關于司法行為是否公正、合理、妥當的判斷結果,后者的判斷依據、評價標準具有實際上的多元性、不統一性,總體上看是以非法律專業人士的普遍正義感與一般社會生活經驗為基本支撐的。可以說,“法律效果”是理性思維的結果,講的是法的威嚴;“社會效果”是倫理良俗和社會道德的色彩,講的是理和民意。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追求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相統一,首要就是遵循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六個堅持”的“堅持人民至上”,司法者不僅要樹立正確的司法裁判思維,更要讓當事人乃至社會公眾對裁判結論心悅誠服,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努力實現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不僅特別強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亦即情理法結合,立足時代、國情、文化,綜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導向作用,不斷提升司法裁判的法律認同、社會認同和情理認同,并把實現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作為新時代重要司法理念。既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準確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正確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又要注重化解矛盾,解決實際問題,做好調解工作,力爭達到案結事了,最大限度爭取良好的社會效果。比如女法官被殺的最大遺憾就是,不僅案結事未了,還引發震驚法律界乃至全國法官被殺慘案,此即嚴重忽視社會效果的后果。比如有很多文章剖析“后14天并未實際住院”有很多經不起推敲的地方,不能讓當事人乃至旁觀者心服口服,這也是本文特別推崇宋魚水堅持重視“小”、融入“情”、突出“化”,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的根本原因。
顯然,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不僅要求法官實行“馬錫五審判方式”,深入群眾進行實地調查研究走訪,除了對書證進行形式審查,更要對當事人的行為、舉止甚至衣著、表情進行“望聞問切”;也要求法官跳出“純粹”的“技術性”邏輯推演“邏輯陷阱”,既不能僵化機械地理解適用和死扣法律條文,也要注意糾正司法實踐中重外觀而輕本質的形式主義傾向,使司法裁判成為遵循公平、誠信、公序良俗,綜合平衡各方利益的正確價值判斷,更好地與社會共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契合,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同時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還強調“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而法官、警官、檢察官、律師等作為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特殊群體”,應通過各自依法辦理案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在定紛止爭、懲惡揚善中加強釋法析理、觀念引導,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社會主義法治的優越性。而引發女法官被害的案件中,不僅當事人沒有感受到公平正義,不少網民也沒有感受到公平正義,以致女法官被害依舊遭受質疑非議。可有些人尤其是業內人士不是認真反思杜絕此類悲劇再次發生,而是拿出“王法官用生命捍衛了法律的尊嚴,她的死將激勵廣大法律戰線工作者不斷前進”、“紀念王佳佳法官忠于法律至死不渝的崇高精神”、“王法官是殺不完的,殺死一個王法官,還有千千萬萬個王法官,豈能屠戮殆盡”等表面謳歌女法官、事實上具有挑釁性的言語,不斷拱火引發網民持續爭議辯論,這就很發人深思。本文之所以熱情謳歌宋魚水承辦千余起案件和諸多疑難棘手案件,始終保持“如我在訴”的清醒,堅持以個案公正與社會公正、審判效果與經濟社會效果、程序公正與實體正義“三統一”定紛止爭、案結事了,根本原因正在于此。
網友“緣來是你”在“王佳佳法官被刺的原因有兩點”視頻留言: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軍早前就告誡各級法官“老百姓到法院來打官司是來解決問題的,不是來陪著我們走程序的。”如果案子是依法審理完了,但是當事人的問題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那么當事人是肯定不能理解和接受的,必然還會四處告狀,發生信訪事件等,那就會導致“一案結,多案生”,既會加劇加重法院、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是會增加當事人的負擔,甚至會導致當事人不滿、怨恨的情緒。因此我們一定要有一個“如我在訴”的意識,要努力地去追求“案結事了”而不是“結案了事”。
“天下之務,莫大于恤民”。堅持司法為民,樹牢“如我在訴”意識,充分運用“如我在訴”的思維方式,學會換位思考,探究各方當事人的心理狀態,找準各方心結,“對癥下藥”,用心用情用力辦好每一個案件,真正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落到實處,讓當事人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溫度,讓司法溫暖可觸可感、直抵民心!
這段留言十分深刻,也特別令人震撼,每位法官都必須重溫“如我在訴”,努力追求“案結事了”而不是“結案了事”。我們謳歌宋魚水,并沒有絲毫貶低被害女法官的含義,而是重溫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防止別有用心的人借女法官被害煽風點火,盡快走出女法官被害的仇恨,理性思考在審判工作中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人民呼喚更多的“辨法析理,勝敗皆服”的宋魚水,也呼喚湖南藍山法院傳遞司法溫情的“微笑服務”,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為推動中國式法治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做出應有貢獻。
參考文章:
1、魚水深情 追求雙贏——杰出青年法官宋魚水先進事跡鼓舞人心,法大新聞網,來源:逸馳空間記者;
2、樹立正確司法裁判思維 努力實現“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中國法院網2023-01-12,來源:人民法院報;
3、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河北新聞網2024-05-15;
4、在審判工作中如何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張掖法院網2010-09-01;
5、那個如春風一般的女法官走了,澎湃新聞·澎湃號2024-08-14 ;
6、王法官之死,紅歌會2024-08-19 來源:政論家札記;
7、致最高法: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黨某某這個案件就迫切需要,原創:老讀鬼 讀鬼筆記,2024-08-23。
(作者系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修訂稿,作者授權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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