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經濟改革必須嚴格按照憲法辦事,不允許違背、破壞憲法的規定。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所有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部門研究改革和制定改革措施的一條底線,不容突破。當務之急是要統一思想,把依法治國貫徹到經濟改革中去,依照憲法的規定進行改革。要同一切打著改革的旗號違背、破壞憲法的言行,進行堅決的斗爭,保證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地開展。
當前,把依法治國貫徹到經濟改革中去是一項迫切的重要任務 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務。四中全會又提出依法治國,把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證。兩次中央全會做出的決定,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向前發展的關鍵措施。
按照馬克思主義關于法的理論,法是上層建筑,它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并為鞏固和發展經濟基礎服務。不同社會,法的根本性質是不一樣的。法是有階級性的,它是統治階級鎮壓敵對勢力和治理社會的工具。從社會治理的角度說,統治階級是根據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利用法來治理社會的。我們是通過依法治國來建設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法并不是像西方法學家描述的那樣,是某種不依賴經濟基礎而獨立存在的、凌駕于社會之上的、神圣的、至高無上的東西,在我國,法是工人階級和共產黨手里的一種工具,是用來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的,工具離開了目的就毫無意義。不能說法高于一切,應該說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里,法應該服從于人民的利益,是為人民利益服務的。
依法治國并不是我們的目的,必須把依法治國貫徹到社會經濟發展的各個方面去。當前,首先要把依法治國貫徹到改革中去。最重要的是要把依法治國貫徹到經濟改革中去。換句話說,經濟改革必須依據法律(尤其是依據憲法)進行。一切改革措施都必須于法有據,不能違背法律,尤其不能違背憲法。
憲法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是我們黨長期探索的結果 我們先來看看憲法的規定吧。憲法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第六條規定:“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這幾條是對我國經濟制度的總的規定,我們一切經濟工作、經濟改革的一切措施,都要按照這幾條辦事,不能違背它,更不能破壞它。
憲法對我國經濟制度的規定,并不是個別人主觀想象的結果,它是我們黨幾代領導集體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我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經過長期艱苦探索得出的結論,來之不易,我們必須倍加珍惜。
我們是怎樣確定這一經濟制度的呢?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正確地分析國情,作出了我國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科學論斷。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論斷包括兩層含義。
第一,我國社會已經進入了社會主義社會,這是我們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長期革命斗爭取得的偉大成果,也是中國人民的歷史性選擇。我們必須堅持而不能背離社會主義。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是公有制,堅持社會主義,就必須堅持公有制。
我們強調生產資料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并不是像空想社會主義者那樣出于某種善良的愿望,而是反映了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
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認為,生產關系一定要適合生產力的性質,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根本規律。生產力是生產的物質內容,生產關系是生產的社會形式。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生產關系是在生產力的影響下形成和改變的,它必須與生產力的性質相適應。一定的生產力總是要求有與它相適應的生產關系,而一定的生產關系只有依賴一定的生產力的狀況才能建立起來。馬克思指出:“人們在發展生產力時,即在生活時,也發展著一定的相互關系;這些關系的性質必然隨著這些生產力的改變和發展而改變。”[①]人們在物質生產中采用什么樣的生產關系,并不是人們主觀的選擇,而是由生產力的性質客觀地決定。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的積聚和集中使得生產越來越具有社會的性質,許多分散的生產過程融合成為社會的生產過程,整個國民經濟越來越成為一個各種生產密切聯系、相互依賴的整體。生產力的這種性質客觀上要求由社會來占有生產資料和調節國民經濟。然而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資料是歸資本家私人占有的,生產經營是由資本家自行決定的,以他的意愿為轉移,社會產品也歸資本家個人所有。于是,生產形式就與占有形式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生產形式起來反抗占有形式,生產社會性與生產資料私人資本主義占有之間的矛盾構成了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這一矛盾在資本主義制度范圍內是無法解決的。解決這一矛盾的唯一辦法是使占有形式適應生產形式,按照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的客觀要求,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
社會主義公有制是與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相適應的。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建立公有制、用社會主義公有制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是符合社會發展的歷史趨勢的,是一種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正是依據這一規律,馬克思恩格斯指出,社會主義社會,雖然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但是有一點是不會變的,即它是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組織生產的,也就是說,它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公有制,這一點正是社會主義制度與資本主義制度的“具有決定意義的差別”。[②]根據這一基本原理,我國憲法規定“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私有制(不管是私營經濟還是外資經濟)是不能成為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的。
我們既然已經進入社會主義,那就必須堅持公有制,決不能搞私有化。取消公有制、實行私有化,那就挖掉了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社會主義也就不可能存在了,好比一顆大樹,你把樹根子刨掉了,那樹不就死了嗎!然而改革開放以來,有人常常忘記這個簡單的道理,以為沒有公有制也可以搞社會主義,掀起一股又一股的私有化浪潮。按照這個思路搞下去,社會主義事業是會被是葬送掉的。
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社會還處在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從這個實際出發,而不能超越這個階段。
我們的社會主義脫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生產力水平遠遠落后于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經歷一個很長時間的初級階段,去實現別的許多國家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實現的工業化、現代化。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很不平衡,社會化的、依靠機械和科學技術進行的生產,同廣大農村的、基本上還是用手工工具搞飯吃的自給半自給生產,同時存在;一部分現代化工業,同大量的落后于現代水平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工業,同時存在;一部分經濟水平比較發達的地區,同廣大不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同時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科學技術,同普遍的科學技術水平不高,同時存在。多層次的生產力水平,客觀上要求有多種所有制與之相適應。因此,我們在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保證我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的前提下,還需要有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企業等各種非公有制經濟作為補充。從20世紀50年代后期開始,由于“左”傾錯誤的影響,我們曾經急于求成,盲目求純,以為社會主義社會的所有制形式越大越公越好,超越了生產力水平,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這是個教訓。此外,某些生產部門的特殊性,消費結構的復雜性,特別是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勞動就業的壓力大等因素,也使得公有制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難以包攬一切。只有發展多種經濟成分,才能適應多層次生產力發展的要求,有利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廣開就業門路,充分利用各種資源,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
從我國上述實際情況出發,鄧小平總結了過去的經驗教訓,認為我們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但不可能搞得那么純,只要公有制占主體就可以了。他指出:“我們允許個體經濟發展,還允許中外合資經營和外資獨營的企業發展”,這些都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③]
1987年,黨的十三大根據鄧小平發展多種經濟成分的思想,同時總結了改革以來的新鮮經驗,進一步提出了發展私營經濟問題。十三大報告指出:“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經濟成分,不是發展得太多了,而是還不夠。”“實踐證明,私營經濟一定程度的發展,有利于促進生產,活躍市場,擴大就業,更好地滿足了人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因而也是“公有制經濟必要和有益的補充。”[④]這樣,我國的所有制格局,除了作為主體的多種形式的公有制經濟以外,還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中外合資經濟和外資獨營經濟等等,從根本上改變了過去20多年所有制形式過于單一的局面。
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并存這種所有制結構,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對我國經濟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都應該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種基本經濟制度。只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沒有發生變化,我們就不能改變這個基本經濟制度,既不能搞單一公有制,也不能否定公有制為主體,搞私有化。
必須指出,我們之所以還需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包括私營、外資等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并不是因為私有制符合人的自私本性,因而是永恒的(這種“經濟人假設”是反科學的歷史唯心主義觀點),也不是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私營經濟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因而是最好的經濟成分(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這種看法是不符合實際的),我們不贊成“私有制萬歲”,而是因為我國生產力落后,還需要有非公有制經濟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隨著生產力的發展,我們最終是要徹底消滅私有制的。我們是在生產力不夠發達的條件下,利用私有制,發展生產力,為最終消滅私有制創造物質條件。這是歷史的辯證法。我們的奮斗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那時是沒有私有制的。忘記了這一點,就是忘記了根本,而忘記了根本,就不能說是合格的共產黨員。我們不能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凝固化、永恒化,仿佛永遠要有多種所有制經濟似的,仿佛沒有私有制就不行似的。應該看到,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一種歷史現象,將來隨著社會主義進入更高級的階段,我們是要逐步消滅私有制的,這一點無須隱諱。當然這是未來的事。
實踐證明,憲法規定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是正確的,它既符合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改革開放30多年來經濟的迅速發展,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堅持這一基本經濟制度,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都不能改變。
但是圍繞著基本經濟制度是存在著激烈斗爭的。對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改革開放以來并沒有什么爭議,斗爭的焦點是要不要規定公有制為主體。近30多年我國一直有一股勢力竭力想否定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現在,隨著私有經濟的發展,財大氣粗了,有人公開提出,要修改憲法中對基本經濟制度的提法,去掉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的規定。他們主張,“擺脫所有制束縛”,淡化“主體”或“主導”的提法,建議把基本經濟制度的表述改為:“我國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形式,國有經濟、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和混合經濟,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對此,我們從理論上做點分析。第一,“擺脫所有制束縛”是一種主觀臆想。人們要生活,就必須進行物質生產。而要進行物質生產,人們就必須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離開社會,離開一定的生產關系,是不可能有物質生產的。在生產關系中,所有制是決定性的。誰占有生產資料,他就在整個社會關系中占有優勢,他就可以統治、支配喪失生產資料的人。一個社會的性質,從經濟上說,就取決于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所以馬克思恩格斯特別重視所有制問題。他們在《共產黨宣言》里說,所有制問題是共產主義運動的“基本問題”。[⑤]“共產主義革命就是同傳統的所有制實行徹底的決裂”。[⑥]他們提出,“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⑦]他們在考察、研究無產階級和其他勞動人民獲得解放的途徑時,始終把所有制問題放到首位。“擺脫所有制束縛”是不可能的。那些主張修改憲法、淡化“主體”或“主導”的人,實際上也是十分重視所有制的,否則他們為什么千方百計要去掉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呢?如果真的所有制無關緊要,就用不著這樣急切地提出這個問題了。第二,要去掉“主體”、“主導”也是做不到的。一個存在幾種所有制經濟的社會,總有一種所有制處于主體地位,而這個社會的性質恰恰取決于哪種所有制是主體。想取消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目的是讓私有制取而代之,由私有制占據主體地位。這一點,國內主張修改憲法的人羞羞答答,有時不肯直截了當地說出來,但美國政治家卻是直言不諱的。例如,上世紀末美國前總統尼克松就說過:“在經濟方面,中國朝自由市場制度前進的過程已經走了一半。現在,它的兩種經濟——一種私有,一種公有——正在進行殊死的競爭”,而且“戰斗還遠遠沒有結束”。只要美國“繼續介入中國的經濟,就能在幫助私營經濟逐步消蝕國營經濟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⑧]2000年,前總統克林頓也講,美國要利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機會,在中國推行美國的“價值觀念”,“加速大型國有企業的衰亡”,由“私營企業取而代之”,給中國內部“為人權和法治而奮斗的人們增添力量”,以使中國做出美國所需要的那種“選擇”。[⑨]美國政要為什么那么關心我國哪種經濟成分應該占主體地位呢?因為他們從階級本能上感到只有私營經濟成為主體,才能從根兒上改變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性質,從而實現和平演變的目的。不能不承認他們的政治敏感性是十分強烈的。也許美國政治家已經代國內主張修改憲法的人表達了愿望了吧!
我們必須旗幟鮮明地指出,憲法對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不容修改。這個問題,事關我國社會制度的性質,事關社會主義的命運,含糊不得。
把依憲改革貫徹到經濟改革中去,按照憲法的規定,我們的經濟改革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第一,必須有利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不夠發達,而且發展又不平衡的國情,決定了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都有積極作用,都需要發展。無論是公有制經濟,還是非公有制經濟,改革都應該為它們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不能一說改革就只想著如何發展私營經濟,應該為各種所有制經濟的發展(即“共同發展”)掃除障礙。不能一看到國有經濟發展、壯大了,就說是改革倒退了。發展公有制經濟、尤其是發展國有經濟是改革題中應有之義。所謂“國進民退”是一個偽命題,既不符合黨的政策,也不符合實際。“國”與“民”都進,這才符合憲法的規定,也才是我們改革要求達到的目的。
第二,必須有利于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按照憲法的規定,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表明,在所有制結構中,不同所有制經濟的地位是不同的,其中,公有制占主體地位,非公有制則是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誰是主體、誰是補充,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因為它關系到整個社會的性質。大家知道,根據辯證法,一個存在多種矛盾的事物,它的性質取決于主要矛盾的性質。一個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社會(自原始社會瓦解以來,迄今為止這是普遍的現象),我們怎么判斷這個社會的性質呢?從經濟上說,就看哪種所有制經濟占據主體地位。例如,在資本主義社會,既有資產階級私有制,又有個體經濟、地主階級經濟,我們怎么說它是資本主義社會呢?就是因為資產階級私有制占主體,它規定著、制約著其他所有制經濟的存在和發展。我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既有公有制經濟,又有非公有制經濟,正是因為公有制經濟占主體地位,這才決定了我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否定了、拋棄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我國的社會性質就會發生根本的變化。可以說,越是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越要強調鞏固和加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一切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這是關系我國社會主義命運的原則問題。
鄧小平一貫主張,公有制為主體,是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他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提出我國還需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成分,但他始終堅持,我國必須以公有制為主體,這一點絲毫不能動搖。他指出:“在改革中堅持社會主義方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社會主義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為主體,二是不搞兩極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⑩]他在另一個地方講:“一個公有制為主體,一個共同富裕,這是我們所必須堅持的社會主義的根本原則。”[11]他明確指出:我們允許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但是始終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12]非社會主義經濟成分只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
有人主張,不要區分主體與補充,只要共同發展就可以了。理由是,在市場經濟中各種所有制的地位是平等的,“不應該區分老大老二”。他們顯然把各種所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與在所有制結構中的地位混為一談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中,各種所有制經濟的地位確實是平等的,市場規則適用于各種所有制經濟,不同所有制經濟在同樣的規則下平等競爭;但在所有制結構中,不同所有制的地位顯然是不同的,任何有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的社會,總有一種所有制經濟居于主體地位,其他所有制經濟處于補充地位,這是客觀的、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在這個問題上,不分老大老二,是做不到的。那些主張不要區分主體與補充的人,實際上是想取消公有制的主體地位,讓私有制取而代之,不過打著“不分老大老二”的旗號罷了。這是需要警惕的。
否定公有制為主體是違反憲法的。按照憲法對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度的規定,我們必須強調,改革的一切措施都應該有利于增強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削弱、甚至否定公有制主體地位的“改革”是錯誤的。
第三,必須有利于增強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馬克思恩格斯指出:無產階級取得政權以后,“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里”。[13]社會主義社會建立國家所有制是具有客觀必然性的。因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能夠代表全體勞動人民來掌握生產資料的,只有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國家所有制經濟是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在我國,國有經濟是共產黨執政的經濟基礎,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支柱,調控國民經濟的基本力量。黨的十五大指出,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它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是公有制為主體的重要表現。沒有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公有制為主體就是一句空話。按照憲法的規定,改革必須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更好地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
然而恰恰圍繞國有經濟問題,輿論界存在嚴重分歧。改革開放以來,有的人受新自由主義的影響,總是把攻擊的矛頭指向國有經濟,把國有經濟妖魔化。他們制造了許多“理論”來論證必須消滅國有經濟,諸如國有經濟沒有效率,國有經濟是壟斷,國有經濟與民眾爭利,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相容,國有經濟產權不明晰,國有經濟是腐敗的根源等等,甚至說國有企業是個“怪胎”,“官不官、民不民”,從根兒上就不應該存在。他們宣傳“社會主義與國有不國有無關”。他們把改革的目標定為消滅國有經濟,提出只要還有一點國有經濟,改革就不徹底。這種觀點一度成為輿論的主流,直接影響到改革的實際措施。有的地方限時出賣國有企業,把出賣國有企業當作是改革取得成績的標志。共產黨的書記以賣光國有企業為榮,自詡“賣光書記”,真是近乎天方夜譚的咄咄怪事,然而這是事實。在這些地方,國有經濟大大削弱,根本不能發揮主導作用。應該說,這種改革是走了違法憲法的邪路了。
按照憲法的規定,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是國家機關的職責,不發展國有經濟、甚至削弱國有經濟是一種失職行為。這一點,許多經濟部門似乎忘懷了。這是不應該的。
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就國民經濟的運行而言,國有經濟具有控制力和影響力,它有能力控制整個國民經濟朝著預定的方向正確、健康地運行;二是就各種所有制的關系而言,國有經濟應該對非公有制經濟起主導作用,國有經濟有能力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朝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的方向發展。改革應該保證國有經濟這兩方面的能力不斷得到增強。加強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應該成為我國改革的重要目標。而要做到這一點,前提是要大力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增強它的經濟實力。沒有實力,就談不上起主導作用。
第四,必須有利于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我們黨對非公有制經濟有一個完整的政策,即既鼓勵、支持,又加以引導。這是因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條件下,非公有制經濟的作用具有兩重性:一方面由于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非公有制經濟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還有積極作用;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經濟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而且它的主要組成部分——私營經濟、外資經濟——屬于資本主義性質,存在雇傭、剝削關系,這是同社會主義的本質相矛盾的。現在有一種傾向:只注意到非公有制經濟的積極作用的一面,忽視它同社會主義本質相矛盾的一面,在實際工作中,只強調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而忽視、甚至完全不提引導。這是片面的。改革應該全面貫徹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既創造條件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又注意引導非公有經濟朝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的方向發展。必須克服只講鼓勵、支持,不講引導的傾向。
那么在實際經濟工作中,誰來貫徹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呢?在政治上,我們靠黨和政府的工作,在經濟上則要靠國有經濟了。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是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的一個重要方面。但要實現這一職能,必須壯大國有經濟的經濟實力。應該看到,鼓勵、支持,尤其是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是充滿矛盾和斗爭的,國有經濟沒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就不可能執行這一職能;同時要選擇正確的形式和途徑。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這也是國有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
經濟改革必須嚴格按照憲法辦事,不允許違背、破壞憲法的規定。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所有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部門研究改革和制定改革措施的一條底線,不容突破。當務之急是要統一思想,把依法治國貫徹到經濟改革中去,依照憲法的規定進行改革。要同一切打著改革的旗號違背、破壞憲法的言行,進行堅決的斗爭,保證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地開展。
[①]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3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②]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69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③]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1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④] 《十三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第31、3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⑤]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30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⑥]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9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⑦]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⑧] 尼克松:《透視新世界》,第162、163、171頁,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0年版。
[⑨] 美國駐華大使館新聞處2000年9月《背景材料》。
[⑩]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3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1]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1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2] 《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1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3]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第286、2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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