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我國農業發展中的又一新概念。《意見》將其定義為引領我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和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力量,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動能。
那么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到底是什么?
它與農業人有哪些關聯?
如何帶領我國農業人致富,
推動我國農業發展呢?
1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概念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分工協作為前提,以規模經營為依托,以利益聯結為紐帶的一體化農業經營組織聯盟。
2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基本特征
1獨立經營,聯合發展。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不是獨立法人,一般由一家牽頭龍頭企業和多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成。各成員保持產權關系不變、開展獨立經營,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合同、協議或制定章程,形成緊密型農業經營組織聯盟,實行一體化發展。
2龍頭帶動,合理分工。
以龍頭企業為引領、農民合作社為紐帶、家庭農場為基礎,各成員具有明確的功能定位,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3要素融通,穩定合作。
立足主導產業、追求共同經營目標,各成員通過資金、技術、品牌、信息等要素融合滲透,形成比較穩定的長期合作關系,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4產業增值,農民受益。
各成員之間以及與普通農戶之間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規模經營協調發展,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實現全產業鏈增值增效,讓農民有更多獲得感。
3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通過“公司+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組織模式,讓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揮各自優勢、分工協作,促進家庭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協同發展,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有利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通過構建上下游相互銜接配套的全產業鏈,實現單一產品購銷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轉變,推動訂單農業和“公司+農戶”等經營模式創新,促進農業提質增效。
3有利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通過推動產業鏈上下游長期合作,降低違約風險和交易成本,穩定經營預期,促進多元經營主體以市場為導向,加大要素投入,開展專業化、品牌化經營,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
4有利于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通過提升農業產業價值鏈,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引導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緊密合作,示范帶動普通農戶共同發展,將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同步分享農業現代化成果。
4 如何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主導。堅持農民自愿。
堅持民主合作。堅持興農富農。
1、增強龍頭企業帶動能力,發揮其在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中的引領作用。引導龍頭企業發揮產業組織優勢,以“公司+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公司+家庭農場”等形式,聯手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組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實行產加銷一體化經營。
2、提升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發揮其在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中的紐帶作用。鼓勵普通農戶、家庭農場組建農民合作社,積極發展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綜合合作。支持農民合作社圍繞產前、產中、產后環節從事生產經營和服務,引導農戶發展專業化生產,促進龍頭企業發展加工流通,使合作社成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粘合劑”和“潤滑劑”。
3、強化家庭農場生產能力,發揮其在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中的基礎作用。健全家庭農場管理服務,完善家庭農場名錄制度,建立健全示范家庭農場認定辦法。引導家庭農場與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開展產品對接、要素聯結和服務銜接,實現節本增效。
4、完善內部組織制度,引導各成員高效溝通協作。堅持民主決策、合作共贏,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之間地位平等。鼓勵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依托現有條件建立相對固定的辦公場所,以多種形式溝通協商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共同制定生產計劃,保障各成員的話語權和知情權。
5、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為農戶提供代耕代種、統防統治、代收代烘等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6、引導資金有效流動。鼓勵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各成員每年在收益分配前,按一定比例計提風險保障金,完善自我管理、內部使用、以豐補歉的機制,提高抗風險能力。促進科技轉化應用。
7、加強市場信息互通。鼓勵龍頭企業把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成員納入企業信息資源管理體系,實現資金流、信息流和物資流的高度統一。
8、推動品牌共創共享。鼓勵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統一技術標準,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鼓勵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整合品牌資源,探索設立共同營銷基金,統一開展營銷推廣,打造聯合品牌,授權成員共同使用。
9、完善利益共享機制,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與農戶共同發展。
10、提升產業鏈價值。引導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圍繞主導產業,進行種養結合、糧經結合、種養加一體化布局,積極發展綠色農業、循環農業和有機農業。
11、促進互助服務。鼓勵龍頭企業將農資供應、技術培訓、生產服務、貸款擔保與訂單相結合,全方位提升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適度規模經營水平。引導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部形成服務、購銷等方面的最惠待遇,并提供必要的方便,讓各成員分享聯合體機制帶來的好處。
12、推動股份合作。鼓勵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探索成員相互入股、組建新主體等新型聯結方式,實現深度融合發展。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林權、設施設備等入股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或龍頭企業,采取“保底收入+股份分紅”的分配方式,讓農民以股東身份獲得收益。
13、實現共贏合作。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妥善處理好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各成員之間、與普通農戶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創新利益聯結模式,促進長期穩定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責任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和命運共同體。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十九大報告深度談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