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人系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趙小魯律師。
問:趙律師,您好。我在采訪您之前,做了很多案頭工作。您發表的十幾篇、二三十萬字文章,和您在代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一審、二審的所有代理詞,我都仔細看過。非常欽佩。但是,隨著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二審判決勝訴,塵埃尚未落定,隨后,洪振快又起訴了紅歌會網和劉宏泉先生,起訴了昆侖策網和劉宏泉先生,起訴了解放軍報,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再次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您作為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代理律師,社會公眾自然也希望您能回答一些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背后的故事。
很多朋友心中有很多疑問。比如說,您為什么要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為什么您在和王立華先生第一次見面,就斷定這個案子一定能贏?為什么您自費打這個官司,自費調查取證,長達一年沒有時間和精力再接其他案件。對于個人付出這么大的犧牲,您是怎么想的?
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會有很多波折和壓力,我們也想知道您的心理路程。有一種說法: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是政治判決不是法律判決,您怎么看?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背后有哪些不為人知,現在也許可以告訴大家的故事?我知道您在寫一本關于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新書,副標題是律師訴訟業務全方位啟示錄。
這個案子對于訴訟律師有哪些業務上的啟示?名譽案和意識形態斗爭的關系?如何理解您提出的意識形態斗爭法律化?您在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之前,2015年的8月4號,發表了一篇《關于維護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問答錄》,我們稱之為《“八四”問答錄》。在這個問答錄中,您提出了三個目標:勝訴、大勝和完勝。這三個目標實現了嗎?等等等等。都希望您能夠給廣大讀者答疑解惑。
答:謝謝您對這個案件的關注。您剛才提到《“八四”問答錄》,使我很有感觸。今天正好是9月11號,我建議將來您的這篇采訪錄,就以《“九一一”問答錄》簡要名之。為什么?911是美國全國提示危機存在的日子。我們中國在一片歌舞升平,形勢大好的表面之下,也蘊含著深刻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危機,核心是中華民族的精神危機,包括境外敵對勢力和平演變的危機。所以,中國也需要有一個911 的“民族精神危機警醒日”。
問:您為什么決定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對于您當初斷然決定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實際上也有一些議論。包括法學界的人士,包括你們律師界的同行。很多人認為,趙律師作為著名的資深律師,已經功成名就,而且已經多年不再親自出庭。對于當時理論界、法學家普遍認為打不贏的這場官司,風險如此之大,你還是決定親自出庭代理。是什么原因呢?是有領導的指示嗎?是因為政治原因嗎?還是您在花甲之年,想出一次風頭?您做出這樣一個決定,不嫌草率嗎?
答:實際上,從我決定接受委托,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第一分鐘開始,就聽到了很多善意的勸告。包括我們很多律師同行,包括我的很多朋友,都覺得打這個案子,涉及政治因素,贏了顯不出你的本事,輸了則一生功名毀于一旦。風險太大,都勸我要慎重考慮。很多法學家和教授,平時跟我關系都很好,他們也善意的勸解說:小魯,這個案子風險太大,還是不接為好。但是,我在和王立華同志第一次見面之后,就斷然同意接受狼牙山五壯士后人的委托,打這場官司。其實,做出決定,只是一瞬間,但作出決定所依據的知識,則積累于我的半生經歷,絕無草率之嫌。實際上,你要看看我多年來給北京律師講課,累積的四百多萬字文稿,和我已經出版的三本專著,就可以理解。單就律師執業素養而言,我歷來強調每一個案件都要“從零開始,如履薄冰”。所以,當我決定對這個案件進行代理的時候,其實完全沒有想過,我是否已經功成名就,是否可能冒什么風險。
問:我仔細拜讀了你的《“八四”問答錄》,還有致王立華的一封信。您說,自己聽了王立華同志的一番言論,不禁血脈賁張。我很好奇,當年您已經六十有三,還會這么激動,還會血脈賁張嗎?開玩笑說,您不可能再是“憤青”了吧?
答:說到“憤青”,也許這是對某一個年齡段年輕人,不滿社會某種不公平情況,表示義憤的一種特殊的稱謂。其實我個人,對“憤青”稱謂,心向往之。哀莫大于心死。中國年輕人中多有憤青,是民族之心未死,民族精神未死的表現。我向“憤青”致敬。人生不同階段,必有不同的思想、精神和心理狀態,但是血脈賁張和“憤青”不是一回事。血脈賁張,是指一個人必須要有血性,而血性應該是終其一生,一以貫之。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對于如何看待一個人的血性,多有論述,比如說,我們熟悉的蘇軾,在《留侯論》中,就有關于“大智大勇”的經典論述,流傳至今。“大智大勇”,就是我們中華民族所應具備的“血性”。
為什么我在六十多歲,一聽到那些歷史虛無主義者們詆毀、污蔑、否定狼牙山五壯士的名譽,就情不自禁血脈賁張?其實,這是由于我們“老三屆”這一代人的特殊經歷所決定的必然心理狀態。不妨在此,以我個人經歷,簡要回顧之。
我的父母,都是很早參加革命的老同志。在我幼年,印象最深的就是,每逢冬季周末,我們圍坐在家里一個鐵爐子周圍,一邊烤著窩頭片,一邊聽著父親講打鬼子的故事。我上小學印象最深的文章,課本中就有狼牙山五壯士,有紅軍長征過草地的故事,有黃繼光、董存瑞、劉胡蘭。正是這些英雄人物,引導著我們這些少年,樹立了自己的人生觀、英雄觀。
父母由于工作需要,家中書架上擺的最多的,是馬恩全集、列寧全集、斯大林全集、毛澤東選集等一類馬列主義書籍。我從十五歲開始,就自覺系統的學習馬克思主義經典原著。連續七年,在極其繁重的工作之余,深夜燈下,認真通讀了一百多部馬克思主義原著,寫下一百多萬字讀書筆記。不要小看這七年,這個時期,對我樹立馬克思主義信仰,堅定為共產主義而奮斗,打下了終生不渝的堅實基礎。
我還記得2006年,我作為北京律協的監事長,率領北京律協重走長征路小分隊,重走了一段長征路。親身感受革命前輩當年浴血奮戰的環境和氛圍,深感靈魂受到震撼,精神得到升華。當時我寫了一篇《尋找失落的長征精神》,建議你找來看一看。我提到,只有長征精神,才能拯救中華民族的靈魂,才能重新振奮中華民族的精神。后來,我又出了第三本專著,《中國律師行業政治文化研究》。政治文化的第一要素,就是紅色文化。
實際上,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過程中,盡管我們的物質得到了極大豐富和發展,但是社會孕育著深刻的矛盾和危機。尤其是我們的中華民族精神,正和經濟發展成反比,斷崖式的滑坡,甚至已經穿透了一個民族所能承受的道德底線。如何重振中華民族的精神?我仔細比較研究了中西方文化之優劣短長,提出來,依靠儒家文化不行,依靠佛家、道家文化不行,依靠西方的基督文化也不行,必須在我們中華民族精神中,注入紅色文化的基因,才能最終振奮我們的民族精神。紅色文化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文化元素。
這么多年,我一直以“身處江湖之遠,心系廟堂之憂”作為自己一生的座右銘。我多次為黨和國家的重要決策提供法律服務,很多法律意見,被中央全部采納并直接寫進了中央文件。這種例子多有枚舉。而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過程中,詆毀、污蔑、否定我們的革命英雄,實際上就是要否定共產黨的歷史,共和國的歷史,人民軍隊的歷史。這是境外敵對勢力對中國實行和平演變的錐心之術,剜心一刀。所以,從我的個人經歷看,我們這一代人都有濃厚的、化解不開的革命史觀、英雄史觀。當我們心中的英雄楷模,受到某些陰暗勢力的污蔑、玷污的時候,你能不血脈賁張,能不憤然反擊嗎?所以,我在第一分鐘就斷然決定代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看似偶然,實為必然。
問:您為什么在和王立華先生第一次見面談話時,就判斷這個案子一定要贏?而你自己也說,在此之前,您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受到詆毀一事,其實并不十分了解。
答:作為執業三十五年的訴訟律師,我可以自豪的說,在我的律師執業生涯中,累積承辦重大疑難復雜案件五百多件,指導策劃案件三千多件,至今無一例失誤。應該說,這是我們很多優秀的律師,都能夠做到,并已經做到的驕人業績。這種執業經驗的多年積累,使我在判斷案件的時候,能夠迅速做出綜合評判。對案件的整體趨勢,訴訟方案和基本前景走勢,判斷不會失誤。我在給北京律師講課的時候多次提到,和客戶談判第一個小時是談判黃金期,我要求律師在第一個小時,就比較準確的對客戶咨詢的案件做出整體分析,對訴訟方案,訴訟原則,訴訟路徑和案件前景,做出基本判斷而不能有原則失誤。
我對案件判斷有三大原則:第一,要站在維護委托人利益的立場上。第二,要有綜合大局觀。第三,要努力掌握公平正義的精神。這三個原則,或者說判斷案件三大要素,背后得以支撐的,是馬克思主義法學觀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是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其余,則屬于訴訟技巧而已。所以,我借你的這次采訪,要說,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勝訴,本質上是馬克思主義法學觀的勝利,是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勝利。
我當時對立華同志講:詆毀、污蔑、誹謗狼牙山五壯士名譽,人神共憤,違反天理人情,在法律上必然敗訴。我們的法律,本質上和天理人情應該是一致的,我們的判決,一定要符合天理人情。否則,我們的判決就是錯誤的。詆毀狼牙山五壯士名譽,人神共憤,違背了天理人情,在法律上就一定敗訴,這是確定無疑的。所以,我這一判斷絕不會有錯。而能做出這一判斷,是我多年來學習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多年來精心研究律師業務,研究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承辦數千件案子均以雕刻藝術品的心態,精雕細琢,精益求精,從無一例失誤的豐富經驗,累積、噴發而得出的必然結論。同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勝訴,本質上也是人民群眾正義呼聲的勝利。
問:很多人都很關心您自費打這個官司,長達一年多沒有個人收入,個人損失很大。你就沒有猶豫、心疼和后悔的時候嗎?
答:我當時和趙珈珈大姐、王立華同志見面時,第一次聽他們介紹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當他們問,你是否可以出面代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時候,我說,義不容辭。他們說,但當事人沒有錢支付律師費。我說,這個案子我完全義務打官司。革命先輩為了中華民族的生死存亡,不惜拋頭顱灑熱血,今天我們維護他們的名譽,還能考慮金錢嗎?所以,自費打官司,我當時沒有任何猶豫,也沒有想過個人得失 。但實際上,這個案件所花費時間之長,付出精力之大,實為我執業三十多年之僅見。不僅我個人在經濟上做出了很大犧牲,其實全所同仁和我們由七名律師所組成的“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律師組”,也同樣做出了很大犧牲。
就我個人而言,對個人付出的犧牲,經濟上的損失,始終淡然處之,坦然處之,自然處之。我在給北京律師講課的時候,多次講到職業律師的執業理念,律師不是一個賺錢的行業,要想賺錢不要做律師,可以去經商。律師是為公平正義和民主法治而奮斗的行業。我的一生,數次面臨人生重大選擇,大開大合,大舍而后大得。每次人生選擇,都毫不猶豫付出經濟上的重大代價。而經濟上的大舍,換來的是人生經歷的起承轉合,是一次次精神上的升華,精神上的大得。
我十分堅信,中華民族知識分子的傳統人生價值觀,就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在這種人生價值觀和人生奮斗目標面前,自然就很少有個人物質欲望的位置。我說很少,不是沒有。作為律師,總要生存,總要發展,總要過小康生活,有體面的和尊嚴的生活。但是,律師這個行業,你要一心想掙錢,你也掙不到大錢。你要一心想做事,掙錢就在其中。就我一生多次選擇而言,每次重大選擇,所付出的經濟代價,都是非常巨大的。然而,對于我,就像吃飯喝水一樣自然。特別是在選擇承辦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時候,多年累積的英雄情懷,必然使我血脈賁張。無數革命先烈為了我們的國家民族,犧牲了自己的生命,今天還被某些人掘墳鞭尸。我輩能夠為之戰斗,是何其榮耀之事,再大的犧牲也不值一提。何況,僅是減少了律師收入而已。
問:我看到您寫的很多文章,都提到,在承辦這個案子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波折和壓力。但是,言辭含糊,從沒有直言描述。很多人會覺得,這種案子就是政治案件,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律師怎么可能受到挫折和壓力呢?您是怎么想的?
答:一開始我也覺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革命英雄的名譽,勢必得到黨和國家社會各界同仇敵愾,全力支持。但實際上,在承辦案件過程中,所遇到的波折和壓力,卻超乎想象。這也是我后來引發深重憂患的一個重要原因。當時輿論界,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看看我們的網絡文章,和我們的主流媒體。幾乎絕大部分主流媒體,都保持沉默,只有解放軍報和《國防參考》,敢于大力凜然,發聲肯定和正面評價狼牙山五壯士英雄事跡。幾乎沒有一篇網絡文章,學界聲音,是認為維護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可以打贏的。即使一些專家學者,對于某些人詆毀、否定狼牙山五壯士的言行并不茍同,但也反復強調,我們現在的法律非常不健全,根據現有法律,完全無法認定詆毀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言論,可以構成侵犯名譽的法律責任。說來說去還是那句話,這個官司你們打不贏。來自我們律師同行中好心朋友的勸告,也說明,即使作為律師同行,對于這個特定的案件能否勝訴,也很擔心。而更使我無法理解的是,體制內某些機構和個人,對于維護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這樣一個重要的案件,采取了一種極其冷漠的態度,拒絕提供各種證明,甚至聲稱,你們為狼牙山五壯士打官司,誰輸誰贏,跟我們沒關系。甚至做出種種不利于訴訟的,令人費解的行為。在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維護革命英雄的名譽,居然如此不被理解,甚至阻礙重重,是我事先確實沒有想到的。
當時,我和立華同志,迫切需要聽到黨的聲音。而始終給我們支持的,是一大批部隊的老同志,和社會各界群眾的,來自各種形式的堅定支持。我順便講一個小故事。九三閱兵,我聽說狼牙山五壯士英模方陣,被調整到第一個方陣,通過天安門廣場。閱兵那天,我看了電視。當看到狼牙山五壯士英模方陣第一個列隊通過天安門廣場,接受習主席、黨中央和全國人民檢閱的時候,我的心情非常激動。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可以再看一下當時的轉播畫面,在播音員正常播放的時候,突然中間臨時加進了一句話:習近平主席說:中華民族沒有英雄不行。這實際上是黨中央通過九三閱兵,釋放的一個強烈的政治信號,就是中華民族需要英雄,我們的英雄不允許被玷污和否定。所以,我堅信,有習主席和黨中央,公道自在人心。盡管有挫折有壓力,但我作為一名老共產黨員,必須為維護革命英雄的名譽,盡自己的一份薄力。雖千萬人吾往矣。這句話,我有了切身體會。
我在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勝訴之后寫的“結案報告”,題目是《天佑我中華》。開宗明義,講到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最終取得勝訴有七大因素。第一個因素,就是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和以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所以,這個案件,為什么詆毀狼牙山五壯士是遠在2005年就形成的高潮,而在十年之后,才最終通過法庭斗爭取得勝訴?其中,有著不可忽視的時代背景。講到承受的壓力,其實也不可能有生死存亡之大。但確實出乎我的意料,使我非常想不通,甚至很痛苦。
我順便告訴你,我養了一只寵物犬,今年已經十一歲。十一年來,只要我在北京,每天早晚,都是我領著我們家的羅賓出去散步。早上四點多鐘即出門,晚上散步也已經滿天星斗。然而,正是在這種清風明月,星斗漫天,萬籟寂靜的狀態下,我帶著羅賓散步,心情格外寧靜,思緒也格外活躍清晰。我的很多文章,就是在這種時候,形成的腹稿。當我遇到很大壓力的時候,我就給自己打氣:我就不信,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就能夠容忍一些人肆意詆毀、污蔑、否定我們的革命英雄,篡改我們的革命歷史,而不受到懲罰。真是那樣,則共產黨a亡黨無日,共和國亡國無日矣。特別是,我們對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的信心,對習總書記的信心,使我和立華在承辦案件過程中,雖屢受波折,多方壓力,但我們相互勉勵,鼓舞和支持。我們必勝的信念,一分鐘也沒有動搖過。
還有一個小故事。有一次,我和立華到外地調查取證,回來正好趕上大雪,高鐵全線晚點。我們早上出門,事出匆忙,一直到晚上,都還沒有吃飯,確實餓得有點前心貼后心。候車大廳沒有幾個人,天氣又非常冷。我和立華就買了方便面,坐在凳子上,一人吃了一碗方便面。我們都是六十多歲的人,雖然冒著天寒地凍,吃著方便面果腹,但我們的心是熱的,血是燙的,斗志是昂揚的。這就是我們承辦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自始至終的一種精神狀態。
問:一些人說,法院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判決,是政治判決,不是法律判決。您作為代理律師,如何看這個問題?
答:政治判決這個說法,在法律上就是外行。我給北京律師講課,多次講到,法律和政治從來就密不可分。法律的本質,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憲法作為根本大法,本身就是政治文件和法律文件的統一。規定一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這不是政治嗎?以憲法的形式規定下來,這不是法律嗎?關于公民的權利,言論自由,首先是政治原則,同時,也是法律原則。任何國家和社會,從來就沒有超然于政治之上的,純粹的法律,因為法律就是從政治中派生出來的。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法律是政治的延伸。我有一個判斷,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是以法律形式出現的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政治斗爭。意識形態斗爭法律化,是當前意識形態斗爭的一個重要特點。
對于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和意識形態斗爭的相互關系,我的認識也有一個不斷深入的過程。開始我只是想打贏官司,維護革命英雄的名譽。這方面我專門寫了一篇日記,關于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歷史意義的再次思考。有些內容我可以回顧一下。比如說,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一審、二審判決,在中國司法審判史上,都具有重大的標志性意義。其中,最主要的是,肯定了我們在起訴書中提出的五項基本原則。將狼牙山五壯士的名譽和英雄事跡,認定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部分,民族記憶和民族精神的一部分,人民解放軍軍魂的重要來源,也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認定,不但為將來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暫定名),檢察機關應當運用國家公權力,對抹黑、詆毀革命英雄名譽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奠定了法理基礎,打破了傳統的源于羅馬法的“公法”、“私法”的劃分標準,而且,實際上也有深厚的法理基礎。
我在1998年奉調司法部派駐香港工作,開始零距離接觸到資本主義制度下司法制度和司法體系的運作。第一次意識到,公平正義是法治社會的最高境界。公平正義作為司法原則,最早源于英國的衡平法。并逐步演變為最高的司法原則。在公平正義的旗幟下,法律的價值追求和倫理道德的價值追求,第一次有機統一在一起。所以,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兼顧情理法,兼顧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即使是西方的司法理論,也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公序良俗。凡違反公序良俗的,都是違法的。
我認為,在一個民族發展的不同階段,一個國家發展的不同階段,公序良俗,都有著不同的含義。公序良俗,總是和社會主流價值觀緊密聯系。在中國,我們講公序良俗,就是要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聯系,和中華民族的精神相聯系。當一些人站在日本侵略者的立場上,肆意玷污、詆毀我們的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時候,就違反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違反了中華民族的精神,違反了社會主義社會的公序良俗。所以說,法律和政治從來密不可分。
侵犯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就違反了我們這個社會的公序良俗,違反了我們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觀。我在《“八四”問答錄》中提出,我們要主動反擊歷史虛無主義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詆毀否定,和歪曲我們的黨史國史軍史。我們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不僅要勝訴,而且要大勝,還要完勝。其中勝訴,就是要最終取得勝訴判決。大勝,就是不僅要有勝訴判決,而且要在法律上、法理上、證據上有充分的依據,并且經受住歷史檢驗。這就是我們起訴之前,就提出的訴訟奮斗目標。我們絕不滿足于一紙勝訴判決,而是要大勝,要完勝。
如果你有時間有興趣,系統看一下我寫的文章,就會發現,這些文章實際上是分為三大階段。
第一階段,接受代理之前,我寫了兩篇東西。第一篇,是2015年7月7日,和趙珈珈大姐、王立華同志見面,第一次談及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后,義憤填膺、夜不能寐,連夜給趙珈珈大姐和立華寫了一封五六千字的信函,那封信一氣呵成。實際上,基本體現了我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整體判斷。第二篇文章,是在正式起訴之前,在2015年8月4號發表的一篇問答錄,提出了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目標是:勝訴、大勝和完勝。其中,大勝就是要在法律、法理、證據上,以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取得突破性的創新,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能夠接受歷史檢驗。
第二階段,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訴訟過程中,我和立華在兩審和六次庭前會議過程中,總計寫了二十二萬字的代理詞,涉及到三十幾個問題。實際上,現在如果說,還有一些人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勝訴判決,存有疑問的話,包括是不是政治判決,是不是違反了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憲法原則,是不是破壞了我們社會的民主氛圍,建議這些人看一看我們的代理詞。在我們的代理詞中,對這些問題,都已經有系統的闡述。
第三階段,是二審判決勝訴后,我連續發表了一系列文章。重點是講狼牙山五壯士這個案件引發的,我對意識形態領域斗爭的思考。實際上,狼牙山五壯士這個案子,是一個極其難得,甚至千載難逢的經典案例。歷史虛無主義以法律為武器,利用訴訟的平臺,做了充分的表演和展示,是一份難得的反面教材。最后,我們意識到,中華民族最大的精神危機,是歷史虛無主義已經消解了中華民族的英雄情懷。所以,我們不斷呼吁,要加緊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暫定名)。用國家法之重器,呼喚我們民族的英雄情懷,捍衛我們的英雄名譽,捍衛我們的革命歷史。
在接受代理到二審勝訴判決,歷時一年零二十二天,我幾乎沒有睡過一個囫圇覺。我們深入分析了對方提交的近百件證據,梳理了一百多萬字的歷史資料,對對方提交證據的每一個觀點、每一個來源,都刨根問底,敲骨吸髓,查找最初信息來源。我有一個小筆記本,大不贏掌,系統記錄了一年零二十二天我每天的感悟和思想火花。累計一兩萬字。至今翻開,很多字跡歪歪扭扭,幾乎是信手涂鴉。但往往一兩個字,一句話,就是一個思想、一個觀點、一篇文章。小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寫著:凌晨一點、凌晨兩點、凌晨三點、凌晨四點。我經常到后半夜還在思考案件,偶有所得,即披衣而起,到書房將思路整理成文,揮筆不停,直至天亮。為了做充分準備,我還買了十幾本有關訴訟證據的專著,七八本歷史大家的歷史研究方法的專著。開庭之前,對所有的爭議焦點,都已經胸有成竹,了然于胸。
從訴訟專業的角度看,起訴狀是最簡單,也是最復雜的法律文書。起訴狀的基本事實和基本觀點,實際上左右了案件的整體發展,為整個案件奠定了基礎。為了寫好起訴狀,我詳細梳理各種資料,最后在起訴狀中,提出了審理案件的五項原則,這五項原則,實際貫穿了審判全過程,并在判決書中被完整引用。
在代理詞中,我們緊緊抓住法理、法律、證據,對法律責任構成要件和侵權行為方式做了詳盡分析。我們詳細分析了歷史虛無主義者詆毀狼牙山五壯士名譽采取的十一種詭辯手法;提煉總結了歷史虛無主義詆毀英雄名譽,將證據碎片化斷章取義的本質行為特征。我們將哲學和邏輯學的基本觀點與法律相統一,提出認定行為人主觀故意的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提出法律責任構成四大要件的統一辯證關系;提出審查證據的第四個原則:證據完整性原則;提出歷史分析最重要原則是綜合分析原則。綜合分析原則,就不能回避歷史研究的立場觀點和方法;提出在新形勢下,歷史虛無主義者采取曲筆隱諱的春秋筆法,詆毀、污蔑、否定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和革命歷史,屬于民法通則和憲法所規定的用“其它方式”(“等方式”)詆毀公民名譽的規定;提出言論自由要有禁區,言論自由不能以損害他人權益為前提。針對對方提出的言論自由、學術自由,法院無權審判的觀點,我提出法院有權審判的,是言論是否侵犯了其他人的名譽和名譽權。特別是緊緊抓住歷史虛無主義,將證據碎片化斷章取義的基本行為特征,分絲析縷,順藤摸瓜,敲骨吸髓,抓住主桿,旁及枝蔓的證據搜集和分析方法。揭露了歷史虛無主義打著歷史研究、史學專家的旗號,實際上違背了歷史研究的基本原則和基本方法,也喪失了歷史研究的基本道德操守。
所有這些觀點,我們都字斟句酌,形成文字,提交法院,并且在法庭上發表了自己的代理意見。僅一審的代理詞,就寫了三萬九千字,九易其稿。所以,這個案件,是以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針對歷史虛無主義用曲筆隱諱的春秋筆法,用證據碎片化斷章取義,用各種詭辯手法為辯解和掩護,詆毀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否定狼牙山五壯士英雄事跡的徹底揭露和批駁。在法律上、法理上,實現了全方位突破。律師的意見全部被法庭所采納,主要觀點均體現在法院的判決文書中。
當有些人不論出于什么目的,認為這個案子是政治判決的時候,他們恰恰回避了證據是訴訟之王,恰恰不談歷史虛無主義是如何將證據碎片化斷章取義,這樣一個最基本的訴訟核心問題。
順便說,我認為,對于這樣一個在意識形態領域實際上成為風向標式的經典案例,我們的重視程度還不夠,還遠遠沒有充分發揮這個經典案例,徹底揭露歷史虛無主義真實面目的反面教材作用。這是非常令人遺憾的事情。
問:趙律師,您在法院判決勝訴以后發表的一系列文章,不僅沒有感受到您作為代理人殊為不易打贏這場官司的興奮喜悅自豪,反而字里行間處處流露出濃郁的憂患意識,這是為什么?
答:謝謝你關注我二審判決以后發表的一系列文章流露的內心憂慮。在二審判決宣判以后,我走出法院,本來作為一名訴訟律師,歷時一年零二十二天,度過無數個不眠之夜,終于打贏這場官司,應該有抑制不住的喜悅之情。然而,我一絲一毫喜悅的感覺都沒有,只是感到深深地疲憊,這種疲憊浸透了我的每一個細胞;同時,感到深深的悲哀和憂患。在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為了維護革命英雄的名譽,為了打贏這場官司,我們做出了如此巨大的付出,一波三折,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雖然最后我們勝訴了,但是這個訴訟過程的艱難本身,就折射出讓我們每一個人都足以深思的問題。當前在意識形態領域,我們的國家到底怎么了?我作為執業多年的商務訴訟律師,對自己專業領域的業務素養非常自信,也有驕人業績。我對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學習,從少年時起,幾十年來從無懈怠。但是,由于工作關系,我在此之前,對意識形態領域里的情況,并不是非常熟悉。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將我一下推到了意識形態斗爭的第一線,我才深深感到,我們過去只是說,我們的民族道德淪喪,信仰缺失,精神斷崖式滑坡。但根子在哪里呢?這個案件告訴我們,中華民族的精神危機,根子在意識形態領域。根子在中華民族已經喪失了自己的英雄情懷。
我有幾個基本判斷:第一,共產黨在意識形態領域已經節節敗退了三十年。第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物質是基礎,精神是靈魂。第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經歷兩次長征,第一次是兩萬五千里長征;第二次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后,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進行的,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最后奮斗的關鍵時期。在第二次長征中,共產黨面臨四條戰線的挑戰: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即意識形態領域。共產黨能否長期執政,社會主義制度能否最終建立完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能否最終實現,歸根結底,聚焦于意識形態領域。意識形態斗爭的本質,是爭取民心向背,也就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相信不相信共產黨,相信不相信共產黨的主張,能否不畏艱險,一心一意跟共產黨走。人心向背,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而共產黨在意識形態領域已經節節敗退了三十年,目前整體處于被動、退讓的態勢。特別是意識形態斗爭法律化,將意識形態斗爭和法律斗爭緊密結合在一起,使我們體制內的很多同志,對這種新形勢下的斗爭形態感到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我說,如果共產黨不下大決心放出“勝負手”,十年之內,共產黨必敗于意識形態領域。我們還有繼續敗退的時間和空間嗎?我們能夠沒有憂患意識嗎?我們還不警醒嗎?!
問:您說的共產黨在意識形態領域要放出“勝負手”,主要指的是什么?
答:勝負手,是圍棋術語。就是挑起勝負決戰,甚至使出勝負手段。比如說,解放戰爭三大戰役,就是共產黨對國民黨的勝負手。意識形態領域里的勝負手,首先是要提高對中華民族精神危機已經到了最危急的時刻,關涉民族生死存亡的認識。其次,要將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和民主法治,與政權安危緊密結合在一起。要從政權鞏固的高度,國家安全的高度,社會主義制度鞏固的高度,來看待意識形態領域里的斗爭。敢于旗幟鮮明的反對歷史虛無主義。這方面,我提出了很多具體建議。最后,就是要盡快制定《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經過兩年多社會各界無數志士仁人的強烈呼吁,據了解,中央已經正式決定,國家立法機關啟動用法律保護英雄名譽的立法工作。
實際上,民族精神的斷崖式滑坡,本質上,是三十年來歷史虛無主義已經消解了中華民族的英雄情懷所致。一個沒有英雄情懷的民族,可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嗎?而在意識形態領域,我們全面處于頹勢的狀態之下,當務之急,就是要用法律手段,構建一座法律殿堂,將我們的革命英雄在天英魂,安放在這座法律殿堂之中,保護其免受歷史虛無主義的玷污、誹謗,供我們的炎黃子孫世代瞻仰,學習,追隨。我們期待著《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暫定名)盡早問世。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也將完成其“完勝”的最終目標。
問:最后一個問題。您代理并打贏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后,不少人送給您各種稱謂,不論出發點如何。比如,紅色律師,左派律師,體制律師。等等。您認可嗎?
答: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從律師專業精神和專業素養說,這些稱謂,不論出發點如何,都不準確,也不科學。
第一,我在1989年辭職下海,發起組建民辦的合作制律師事務所時,就提出,律師的最高職業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時時事事對客戶負責”。幾十年來,這一宗旨,已經得到中國律師界廣泛認同。我的當事人中,既有狼牙山五壯士后人,政府機構,也有外資企業,工商企業,普通老百姓,也有職務犯罪的官員,刑事犯罪分子。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無論中外,只要接受委托,都是我的當事人,一律平等,都要為每一個當事人負責。所以,貼標簽,不科學。
第二,如果從早年辭職下海,投身中國律師體制改革算起,我也許是最早提出“律師行業發展的基本規律沒有國界,但特殊規律有國界”的律師之一。我從來非常重視向西方先進經驗學習。我在2001年在英國留學時,先后寫過幾篇文章。提出,要勇于和善于向西方學習。中國不向西方學習不能進步,中國全面西化則必然亡黨亡國。我給北京律師講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要勇于和善于向西方學習。
第三,我提出,人類社會發展規律,不是前蘇聯提出的“五種社會形態單主線從低級向高級發展規律”(五段論),而是“雙主線多元化從低級向高級發展規律”(雙主線論)。“雙主線”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我已經宣傳了很多年。我堅信是正確的。按照這一規律,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必須走自己獨特的發展道路,但并不存在最終取代西方資本主義制度的問題。兩種社會制度,都會按照各自內在發展規律,向更高級社會形態發展,最終達到天下大同。這個過程,也許要幾百年時間。但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大趨勢。
第四,美國和中國,都是偉大的國家,可以而且需要互相學習。但是,美國正在不可阻擋的衰落下去,中國正在不可阻擋的和平崛起。這個過程,可能還要繼續幾十年,但這也是一個歷史必然趨勢。我們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從歷史發展階段看,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還不完善,還很弱小;西方霸權主義國家,還很強大,還在處心積慮,幾十年如一日的對中國推行全面遏制,和平演變政策。所以,中國改革開放,千頭萬緒,堅持共產黨的領導,鞏固社會主義政權,是第一重要的,唯此為大。這段話,不是現在說的,是我在2001年英國留學時寫的一篇文章說的。時隔十六年,我還是這樣認為。
我的思想一以貫之,就是要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我的職業宗旨一以貫之,就是要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務。所以,我是炎黃子孫。我是中國律師。而已。
謝謝!
(受訪人系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趙小魯律師;【原創】來源:昆侖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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