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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保衛英雄名譽,樹立英雄信仰,呼喚民族精神
我第一次接觸狼牙山五壯士名譽被侵權一事,是2015年7月7日。開國上將趙爾陸的女兒趙珈珈大姐約我和王立華大校見面。王立華同志是非常堅定的革命者和出色的演說家。這次見面,我終生難忘。立華慷慨激昂的一口氣講了二十多分鐘,基本復述了他在洪振快訴郭松民名譽侵權案法庭辯論中的即席答辯詞。我熱血沸騰,血脈賁張。當趙珈珈大姐問我,一批老同志希望我出面代理狼牙山五壯士后人打官司,趙律師是否可以接受委托時,我當即答應,說,保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我輩責無傍貸!趙珈珈大姐又說,我們會全力支持你。但我們沒有錢付律師費。我馬上說,先烈們為了老百姓能夠過上幸福生活,命都不要了。我們今天能有機會捍衛英雄先烈們的名譽,幸何如之!我自當全力以赴,不僅義務代理,還會自費為先烈們打這場官司。王立華同志又問:趙律師,這個官司很多人都認為我們打不贏。你說,這個官司我們能打贏嗎?!我說,我們律師,是不能向當事人打包票的。但是這個官司,意義不同。我可以告訴你,我們百分之百能贏。洪振快和一些人,污蔑詆毀我們的英雄名譽,人神共憤。根據我執業三十五年的經驗,凡違反天理人情,就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立華說,聽你這樣說,我們心里有底了。
我的這一判斷,就為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一錘定音。
一錘定音,看似簡單,其實背后有非常復雜的思考。我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委托人也通過不同形式接觸過一些法學界的人士。結果,答復幾乎一致,這個案子你們贏不了。但當委托人問我對這個案子的判斷時,我擲地有聲地說:無須擔心,百分之百勝訴。作為執業三十五年的資深律師,當然深知律師紀律,就是不能對當事人打包票。即便有極大勝算,我們最多也表述為爭取勝訴,有很大的操作空間,并可以分析力爭勝訴的有利條件,并一定要強調,對案件的分析絕不等于律師打包票,律師也決不允許對當事人打包票。但是,這個案子我脫口而出:無須擔心,百分之百勝訴。這里面既有對歷史虛無主義者抹黑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極端氣憤,也有對這個案子超乎尋常的把握。這種百分之百勝訴的表述,在我的律師生涯中,僅此一次,實際上也是給委托人以極大的信心和支持。
百分之百勝訴,其實有著充分的法理依據。我們判斷一個案子,為什么往往第一次和委托人接觸,聽了委托人的基本案情介紹,甚至可以不顧及細節,即對案件屬于單方過錯、混合過錯,或者委托人自身的過錯,即做出接近于準確的判斷。我對律師的要求是,在第一次和當事人接觸的黃金一小時,應該能夠對案件的主要方面做出準確把握。對主要焦點問題提出分析,對案件解決的方案、思路和訴訟前景,做出接近于準確的判斷。就在于,我們對一個案件最主要的判斷,要把握以下基本因素:第一,公平正義。你的當事人是不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這是決定案件能否勝訴的最大基本面的因素。過去我們在大學,甚至包括現在的傳統法學教育,都告訴我們,法律調整的對象和倫理道德調整的對象是不一樣的 ,法律是法律,情理是情理,法律不講情理。但是,1998年由司法部派駐香港工作期間,我認真研究了香港的法律。實際上,除了終審權之外,香港法律基本保留了英國法的全部特征。我發現資本主義法律制度強調,法律的最高追求是公平正義。而在公平正義的旗幟之下,第一次將法律價值追求和倫理道德價值追求有機的統一在公平正義的旗幟之下。我在英國留學時,特別注意研究了英國司法的判例法制度。英國法,法官在判案時,主要根據法律良心和公平正義的尺度。而法律良心和公平正義,就是情理法最大化的統一。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強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強調情理法相統一。實際上,吸取了西方法治發達國家二百年立法經驗的積極因素。公平正義,首先是老百姓的公平正義。法院判決如果符合社會大多數人的倫理道德標準,就一定是正確的。反之,如果和社會大多數人的倫理道德標準相違背,就一定是錯誤的。洪振快污蔑狼牙山五壯士,實際上是天怒人怨,引起了廣大群眾、軍隊指戰員、革命老同志和社會各界的高度憤慨。污蔑、詆毀我們的革命英雄,實際上就是要消解我們的革命歷史、閹割共產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歷史紐帶,根子上是為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實施和平演變所做的努力。這種嚴重違反社會絕大多數人倫理道德的行為,法院判決一定不會支持他們的侵權行為。凡違反天理人情者,法律上一定敗訴。所以,盡管我一開始還遠未涉及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以及后來才涉及的非常龐大的歷史資料和證據梳理與分析。但只要通過洪振快的兩篇文章,確認他已經詆毀抹黑了狼牙山五壯士英雄名譽,就足以作出判斷,洪振快必敗。
我在2015年8月4號寫的一篇文章,系統闡述了自己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將會遇到的核心問題。對訴訟中可能遇到的關鍵焦點,以及律師的工作方案,做了系統闡述,并提出我們的目的絕不是就事論事,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將有三個階段:勝訴、大勝和完勝。勝訴,就是保證法院最終認定洪振快的兩篇文章構成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的名譽侵權。大勝,就是對這一特殊形式的案件能夠在政治上、道德上、法律上以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實現全方位的法理創新,并且,經受住歷史的檢驗。而完勝,則是通過這個案件推動國家盡快制訂《英雄烈士保護法》,我們當時叫《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暫定名)。用法律鑄造一座英雄殿堂,使我們的革命英雄受到法律的保護,不被歷史虛無主義所玷污,使炎黃子孫能夠世代瞻仰我們的革命英雄,樹立英雄信仰,弘揚英雄文化,涵養英雄情懷,振奮民族精神。后來的案件進程,和我們不斷呼吁推動國家立法機關最終制定了《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全過程,完全印證了我在8月4日文章中所做的預測和所要爭取的目標。
我自2006年以后,連續十年為北京律師舉辦數十次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講座,研究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深有心得。我主張司法審判,要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要將情理法相統一。正是在這一背景下,我堅信,在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的主流價值形態,必須維護英雄名譽和英雄信仰。凡污蔑詆毀英雄者,必將被釘死在法律的恥辱柱上。
7月7日晚上,我心潮澎湃,夜不能寐,索性連夜給立華和珈珈大姐寫了一封長信,五千多字,一氣呵成,系統分析了我們和反擊歷史虛無主義斗爭的特點前景,法律和法理分析。我主張這一斗爭一定要放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特定背景下分析,把握住大局脈搏。
7月24日,在昆侖策研究院、狼牙山紅色文化發展研究會組織下,在一大批軍隊老同志黨內老同志和各界革命群眾支持下,舉行了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反擊歷史虛無主義的授權儀式。狼牙山五壯士葛振林后人葛長生,宋學義后人宋福保,委托我和王立華同志作為代理人,正式起訴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
我們律師有紀律,一旦正式起訴,我們就不再公開談論案情。所以,我在8月4日寫了一個長篇文章,全面分析了即將起訴的捍衛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性質特點前景和目標。我比較系統談了歷史虛無主義和西方霸權主義國家遏制中國崛起,對中國和平演變的關系,保衛英雄名譽和保衛革命歷史的關系,保衛革命歷史和保衛社會主義制度和共產黨執政地位的關系,保衛英雄名譽和樹立英雄信仰,涵養英雄情懷,振奮民族精神,最終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系。
起訴之前的7月7日信函,7月24日《呼喚民族精神,告慰中華英靈》的發言,還有8月4日文章,集中反映了我對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案的整體認識和訴訟思路。并在此基礎上,產生了起訴書中審理案件應該堅持的五大原則。坦率說,從一開始,我們對這個案子的認識,就有居高臨下,高屋建瓴之勢。從一開始,我們就已經贏了!
為保留歷史資料,全文引錄我在授權儀式上的發言。
《呼喚民族精神,告慰中華英靈》
各位大哥大姐、兄弟姐妹
各位朋友
同志們:
今天,我們走到一起,舉行保衛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名譽的委托授權儀式。
我和王立華同志受狼牙山五壯士葛振林的兒子葛長生同志,宋學義的兒子宋福保同志,和狼牙山紅色文化研究會的共同委托,作為代理人,將對玷污侮辱誹謗詆毀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名譽一事,提起訴訟,用法律手段,維護中華民族革命英雄的名譽不受侵犯。
如果這只是一起普通的名譽糾紛案案件,為什么會有這么多革命先輩、紅軍和老八路的后代,社會各界朋友,群聚一堂,為什么會有這么多新聞媒體,關注這一事件? 我認為,能否維護以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形象和英雄名譽不受侵犯,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具有標志性意義。
同志們:這是保衛中華民族革命英雄群體和中華民族精神旗幟的一場全方位保衛戰。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第二次長征中的一次重要戰役。
我以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經歷兩次長征。第一次,是紅軍二萬五千里長征;第二次,是中國社會全方位轉型的長征。第二次長征,任務更艱巨,形勢更險峻,一步一艱難,一步一闖關,處處是看不見硝煙的戰斗。第二次長征的勝利,中華民族將實現百年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但是,如果第二次長征失敗了,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將失敗,中國將步拉美資本主義模式的后塵,成為世界二三流的資本主義國家;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將痛失歷史機遇。歷史,不會給一個民族第二次歷史機遇期。人類文明進步,也許會延誤百年。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第二次長征,處處激流險灘,艱難險阻。我們對明處的,看得見的挑戰,經濟戰線,國際包圍的挑戰,已經有思想準備,但對于暗處,無形,看不見的陷阱、挑戰,思想戰線、文化戰線,精神戰線的挑戰,很多人還看不清楚,甚至沒有危機意識。
近些年,確有一股陰暗勢力,在用歷史考據的名義,“春秋筆法”而用之,以軟刀子向我們的民族革命英雄開刀,用潑臟水的隱晦手法,一個個砍去中華民族革命英雄的精神旗幟。企圖使中華民族成為一個沒有民族英雄,沒有民族自豪感的精神萎靡的民族,用軟刀子割除中華民族的精神靈魂。
任何一個優秀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英雄。民族英雄是一個民族的驕傲,是民族自豪、民族自尊、民族精神乃至民族靈魂的載體符號。每個優秀民族,都把保護宣傳自己的民族英雄,視若保護自己的眼睛和靈魂。絕不會容忍那怕一個人,一篇文章,一句話,一個字,對自己的民族英雄詆毀侮辱誹謗。民族英雄的事跡,通過游吟詩人,文學作品,代代相傳,延綿不息。一個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自尊,民族靈魂,就是在這些民族英雄事跡的傳播中,得到保存延續弘揚發展。民族英雄,就是我們民族的精神基因。
中華民族作為一個五千年文明史的偉大民族,有著無數民族英雄。自一八四零年鴉片戰爭之后,中國一步跌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任列強宰割奴役。我們的祖國母親在痛苦呻吟。無數志士仁人,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拋頭顱灑熱血,前赴后繼。最終在共產黨領導下,找到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正確道路。經過百年奮斗,建立新中國,獨立自主,自力更生,改革開放,終于將中國從積貧積弱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建設成一個世界強國。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即將在我們這個時代實現。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經濟發展,是基礎,精神復興,是靈魂。如果只有經濟發展,沒有民族精神,則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將成為一句空話。一個沒有英雄,沒有信仰,沒有道德,沒有精神的民族,絕不可能自立于世界優秀民族之林。我們不僅要重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經濟振興,更要重視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精神振興。
我不無憂慮的看到,對此,我們很多同志還沒有充分意識到,甚至還沒有意識。而處心積慮阻擊遏制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股陰暗勢力,則對此早已在進行看不見硝煙的戰斗。他們在經濟戰線上沒能阻止中國崛起,但希望在思想文化精神戰線上阻止中國崛起。打著“還原歷史”、“歷史考據”和“學術研究”,“言論自由”的幌子,有計劃地污蔑詆毀中華民族的偉大英雄毛澤東和在共產黨領導下的一系列革命英雄人物,用軟刀子逐一砍掉中華民族的英雄旗幟,就是這股陰暗勢力多年持續所做的努力。這些年來,我們痛心的看到,在不知不覺間,毛澤東,被玷污!雷鋒,被玷污!邱少云,被玷污!狼牙山五壯士,被玷污!伴隨我們成長起來的一代民族革命英雄,被玷污!是可忍,孰不可忍!現在,是我們拿起法律武器,予以還擊,“喚醒民族精神,告慰中華英靈”的時候了!
保衛狼牙山五壯士英雄群體形象和名譽,就是其中一個戰役。這一仗,我們一定要應戰。這一仗,我們必然會勝利。中華民族革命英雄屬于中華民族,民族革命英雄的名譽不容玷污和侵犯,中華民族的革命精神一定要發揚光大。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一定會實現!
同志們:
讓我們重溫狼牙山五壯士的英名:共產黨員馬寶玉,副班長、共產黨員葛振林,戰士宋學義、胡德林、胡福才。在此,我作為一名炎黃子孫,共產黨員,中國律師,鄭重向狼牙山五壯士和所有的中華民族革命英雄保證:我和趙曉魯所全體律師,和在場全體同志,一定以有生之年,全力捍衛你們的名譽,一息尚存,戰斗到底,絕不止息!
北京市趙曉魯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律師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授權儀式,也是反擊歷史虛無主義的誓師大會。
授權儀式結束后,大家都走了。只有我和馬建洪律師以及律師組的幾位同志,還在收拾資料。我站在樓前的大松樹下,情不自禁的想:“現在該我們律師練活兒了”。
我執業三十五年,一直在案子堆里摸爬滾打。對業務自然熟悉如流。但是,我確實沒有想到,這個案子,會有一年零二十四天,會有兩審六次庭前會議,會有上百份證據,數百份證據線索,需要梳理上百萬字歷史資料,會有天南海北調查取證,而來自各方面的無形壓力,更是不可預見。不過,我很理智的知道,“今后會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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