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2024-12-04報道,近日,有網民爆料,江蘇昆山開發區震川好人公園的長椅上被焊上了鋼管。當地市民向媒體介紹,當地為了阻止附近中華園小區的日結工在長椅上睡覺影響市容,所以把長椅焊鋼管。“夏天到處都可以躺,冬天刮風下雨能躺的地方不多,凳子還被焊上,還特地安排專人設點巡邏把人攆走。”
昆山開發區的務工人員介紹說,中華園是當地外來務工人員的聚集地,不少做日結工的務工者會在震川好人公園搭帳篷或者在長椅上過夜,“公園長椅好像是十月下旬就被焊上了鋼管。有的日結工人在這里連住一個星期,有時候還會發生口角爭執,影響確實不太好。”
但打工的人也是實在無奈,如果他有錢錢多,是公司白領、企業高管,老板董事長,或者坐辦公室吹空調的,他還需要在公園的長椅上露天過夜?他在公園里搭帳篷露宿,不就是想省倆錢、多攢倆錢嘛。
你把凳子焊上,把人攆走了,他們睡哪兒、住哪兒?你們想過嗎?難道要讓他們流浪街頭?他們在城市里無立錐之地,你們就高興了嗎?
公園不公,好人不好,長椅焊鋼管,心太奸了。
無獨有偶,每日經濟新聞2024-12-06報道,近日,網傳“寧波一女攤販沒錢交50元罰款被城管要求去借”,引發關注。12月5日晚,寧波市江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發布通報稱,2024年12月4日18時許,我局孔浦中隊執法人員在巡查無照經營過程中,存在言語不當的行為。經查,當事人榮某某無照設攤行為存在,依法對其作出從輕處罰決定。
12月4日晚6時許,現場七八名攤販正在擺攤,綜合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突然到場,“一些動作快的攤販跑了。”被查獲的女攤販1個多月前因騎電動車,腿摔骨折了,最近剛恢復擺攤一周左右,“她50來歲,聽說離婚了,有一個兒子在廣東欠了不少錢。她一個人租房生活。”附近攤販周先生告訴記者,城管要罰款100元,該攤販只有30元,城管讓她交罰款,她說自己的腿已經摔骨折了,吃飯都沒錢了,身上只有30元錢,城管讓她沒錢去借一下把罰款交了。周先生稱自己借了50元給該攤販,于5日將罰款繳納。
100元罰款,減掉50元,確實照顧了,但“30元可以借,50元就不能借了嗎?”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話驚得大家心驚肉跳,“借錢交罰款”開創了一個綜合行政執法的先例,掙的錢還不夠交罰款,沒有掙到錢就要交罰款,還讓小老百姓過不過了?
如果我們的行政執法就是要和小老百姓過不去,就是要和窮人作對,那么我們的行政執法還怎么去“為人民服務”、“以人民為中心”呢?難道我們的城市只容得下富人,一個窮人也容不下?
但凡有點能耐,誰也不愿意上街擺攤,誰也不愿意露宿街頭,讓人攆來攆去的,站沒站處,立沒立地,櫛風沐雨、風餐露宿,風里來雨里去的,還要借錢交罰款。
12月4日,“昆山開發區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情況通報:公園長椅上安裝的隔斷扶手現已連夜全部拆除。感謝網民朋友監督和市民朋友對城市管理的積極參與。知錯改錯,這就對了。“下一步,我們將加強轄區內公共設施管理,給予相關人員切實關愛和幫扶,共同營造和諧美好的城市環境。”城市應當這樣管理,而不應當是那樣管理。
寧波市江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通報稱,鑒于相關執法人員存在的問題,我局已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考慮到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我局專門上門看望慰問當事人,并就執法情況進行解釋說明,對執法人員的不當言語表示真誠地歉意,得到當事人諒解。
解釋說明了執法情況,這樣執法就是合法正當的嗎?吃不上飯,掙不來錢,必須“借錢交罰款”?做的都是表面文章,至今沒有認識到錯誤。
但也怪不得他們,他們是執法的,不是立法的,立了法,他們不得不執法。所以,立法的,一定要從執政為民的角度,給昆山這樣的打工人、寧波這樣的女攤販以安身立命之地,我們的城市要容得下他們。
昆山、寧波得改革開放風氣之先,已是發達之區,富庶之地,今天還在發生這樣的事,簡直不可思議。因此,無論昆山也好,還是寧波也好,不能永遠停留在這樣的水平上,需要解決先富帶后富的問題了。
不要忘了,我們的黨是窮人的黨,無產階級的黨。
(作者:陳曾明 系昆侖策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作者單位:人民銀行河南省焦作市中心支行;來源:昆侖策網【原創】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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