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鼓吹所謂鄉賢政治,我們就來看看,這個明清兩代的所謂“鄉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所謂“鄉賢”最初源自于明初擋朱洪武推行的“里甲制”,即每110戶編為1里,由丁糧最多的10戶擔任里長,其余100戶則稱為甲首。10名里長以10年為一個周期輪流應役,先后順序根據丁糧多寡預先編排,每年由1名里長率領10名甲首應當差役,并負責“管攝一里之事”。注意,是“丁糧最多者”。在明之前,唐代主要地方勢力是門閥和世家,而宋代進入平民政治時代之后,地方的主要勢力變成了地方豪強、官宦家族等,這些人論勢力,不少是要強于明清的“鄉賢”的,但論及對地方草民的“控制力”,則遠不如明清的所謂“鄉賢”們,最主要原因在于明之前,之前的稅賦的征收是由稅吏負責,是“官對民”,而明清則變成了“官對紳,紳再對民”。
明清政府結構的一大特點是“官府不下鄉”,也就是說官府只到府縣一級,再往下,靠的是“鄉民自治”,而這個自治的關鍵,就是胥吏和鄉紳,而所謂自治的核心問題,就是“稅賦”。而其它的所謂教化,地方安靖之類的,全都是為這個“稅賦”服務的。自宋以后,“稅賦”的征收率就成了考核官員的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到了清代,說得極端一點,我們甚至可以認為,官員就是中央的包稅商,對于一個官員,只要征稅指標完成得好,地方不鬧出亂子,就可以被認為是“干吏”了。因為明代對賦稅的考核一般是六七成左右,而清代通常要到九成。
我們再來看看,草民所需要負擔的所謂“稅賦”,以康熙時期為例,除了中央的正稅(包括田稅和丁銀)外,主要的負擔是中地方的雜派、火耗和胥吏鄉紳的層層加碼,而這些雜派,通常會是中央正稅的數倍,高的甚至有十倍。這些雜派,有一些是必要的,比如維持縣衙的正常工作(像編制外的巡丁,捕快一類的費用,聘請幕僚師爺等等)和一些基本的基建(修個橋,補個路啥的)之類,剩下的,通常都落到了縣令、胥吏以及中間的鄉紳手里面。,我們通常所說的“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說的就是這些落到縣令手里的雜派、火耗和孝敬。
而收這些賦稅的關鍵人物,就是這些地方的鄉紳了。還是以康熙時期為例,收稅基本編制是沿自明時的“里甲制”,這個最早由明洪武時期制定的民人自治的制度,到張居正時期,里甲制已經是名存實亡,轉變成了單純的賦稅單位,而這里的里長,所謂十年一輪很多時候已成空談,而往往固定在一兩戶所謂“小鄉賢”或“大鄉賢”的狗腿子身上。縣里派下來的稅賦以里為單位,派到里長(鄉賢),里長派到輪到的甲首,由甲首收這里甲十戶人的稅賦,如有不足,由甲首補足。
所以,這里的所謂“鄉賢”,實質上就是整個稅收環節中最重要的一個基層的節點,他直接面對最基層的稅收單元:甲首。而這些“鄉賢”,往往都是地方豪強,通過通過勾結胥吏,層層加派,中間的好處就落在了他們和胥吏的身上,而輪到的甲首,倒霉一點兒的就得賣田賣地,甚至破家的,因為他們要補不足。舉個例子,現在很多滿遺鼓吹的康熙時期的一項“仁政”,即康熙五十年時,為了慶祝自己登基五十年,搞了一個三年輪免,但輪免的地方,官府最多出個告示,就算盡到義務了,對上面也有一個說法,但是僅僅是只有士紳和讀書人知道這個事情,而對于那些斗大字不識的草民,稅是要照收,而錢,就落到了各層官員,胥吏和這些所謂“鄉賢”的手里。
為什么對于甲首來說,十年一輪,往往都是生死關呢?還是以康熙時期為例,所謂“田稅”和“丁銀”,很多時候都是空對空的,官府手里面的丁口黃冊,往往和實際根本對不上,有的甚至是沿用自前明,那么“丁銀”總得收啊,有的地方黃冊實在不著調的,實行的是“丁隨田走”,即后來的“攤丁入畝”,然后弄一本假帳應付上面,當然,怎么攤,還是官老爺攤給里長,里長再攤給民人。有的地方還是收丁銀,但很多時候,活人還要負擔死人的丁銀這并不是笑話,因為官府的黃冊里,這些人還活著。丁口的黃冊要改,可以啊,必須里長出面,普通民人是不成的,根本見不到那些“清天大老爺”們。只能等里長哪天心情好了去幫你改,這一等往往就得拖個好幾年。對于田稅,這里又還有另一個問題,一些已經把所謂“田骨(所有權)”賣出去了,只留有“田皮(使用權,也叫永佃權)”的人,甚至一些破家的,連田皮、田糧田和宅地都賣掉的人,有的時候也是需要負擔田稅。因為田產所有權要改,也是要過官府,還要收取所謂的“契稅”以及經辦胥吏的潤筆費,這個錢是需要賣田人負擔的。因此民人一般都是使用官府不認的“白契(沒有在官府備案的契約)”,這個稅,自然就免不了,因為官府認為,這個地還是你的。何況,很多時候買地的人,很多時候都是這些所謂的“鄉賢”們。因此,一旦輪到甲首,這一甲的人如果情況不是太好的有個三兩戶,那甲首就倒大霉了,賣物賣田就是小事,破家都不罕見。
那“鄉賢”們呢?很多時候看你可憐,不往攤派里加碼就已經不錯了,幫你出?憑什么?買你家田產時多出幾兩銀子,或看你家姑娘長得標志,多出幾兩銀子買了去就積德了,很杯具的,這個現在看來恨不得打一頓的事情,在當時,在大多數人眼里看來,真的是在積德。
我們再看看“鄉賢”是不是都是“南霸天”式的人物呢?也不盡然,南霸天式的惡霸“鄉賢”更多的是出在清末和民國時期,而明清時期這類人相對比較少。 明清時期傳統的“鄉賢”一部分是有功名的舉人(預備官員)、致仕官員或官宦家屬,他們和官府是一類人,地位較高,又相對較愛惜羽毛,讀過書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留下一個好名聲,避免被政敵攻擊也是重要原因,因此他們對民人相對會好一些。一部分人是回鄉置田的富商,這部分人本著葉落歸根的心理,加之有錢,也不至于太過于煎迫民人,但他們也是官府眼里的肥羊,如果沒有夠硬的靠山的,日子也不會太好過。除了前面的兩類和少量的惡霸之外,大部分的“鄉賢”則是那種大錯不犯,小手段不斷,一面受著官府的壓力,又勾結胥吏壓榨民人的,這部分人才是“鄉賢”的主流。
在明朝和清中前時期,對于普通民人,這些“鄉賢”也是必不可少的人物,畢竟要通過他們和官府溝通,官府有事了要靠他們出頭,官府納捐攤派,也需要他們和官府協調。而“鄉賢”們,本著不出事的原則,對鄉鄰,只要沒有得罪到這些“鄉賢”,也不致于被壓迫過甚,畢竟在當時,不少鄉民還是這些“鄉賢”的佃戶,甚至有的時候還會幫著鄉民在官府面前說兩句話。最終,鄉民與“鄉賢”們形成一種奇怪的供養關系。
到了清末和民國時期,由于戰亂,“鄉賢”的評判標準就變成了武力是主要標準了。擁有強有力武力的,就成了軍閥和高官,而擁有“小武力”的那種,往往就是地方勢力,就是通常所說的“鄉賢”了。這個時代的“鄉賢”和之前相比,對小民的煎迫要強得多,畢竟勞心勞力地動嘴,哪有動刀子省心,何況多數這些所謂“鄉賢”的出身也注定他們沒多少耐性和民人動嘴,這個年代,南霸天式的人物并不少見。這也就是為什么建國后宣傳的地方和現在一些人嘴里的“鄉賢”差別這么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實質上他們根本就是兩類人,前者就是土匪強盜,后者才叫鄉紳。而很不幸的,在民國,有武力保障的前者才是主流,后者,很多時候都被擁有武力的家伙們吃干抹凈了。
這些就是明代和清中前期的所謂“鄉賢”,本質上不過是官府不下鄉的一個產物。
“鄉賢”的徹底消失源自于49年建國后,黨支部建在鄉村,建在街道,這個本質是政府管控到了基層,這也是現代社會分工的必然,是比“官府不下鄉”先進很多的組織機構,現代的國家(部分黑黍黍國家不算),雖然制度上有一些差別,但本質上差不多,政府的管控觸角都是伸到了最底層。說這種制度先進,是因為這種制度不會出現政府對民眾中間隔著一層“鄉賢”或“領主”,不會空對空,可以調動更多的社會力量。
因此沒必要再談什么“鄉賢”政治,那是扯淡。與其搞什么鄉賢,不如按現在的制度,真正加強市縣一級的基層人大政協,鄉村一級基層組織機構才是正經,讓能人去當村長,當鄉長,并且能被大家監督。至少這些人是浮在水面上的,可以被監管的,而這些“鄉賢”,是沉在水下的,是無法監督的。其實帶領大家致富的例子很多,比如華西村的老支書就是特別耀眼的一個例子之一。既然有更好的東西,為什么要去開歷史的倒車呢,撿歷史的垃圾呢。
(樓主:snowfoxii ;來源:何新博客)
【昆侖策研究院】作為綜合性戰略研究和咨詢服務機構,遵循國家憲法和法律,秉持對國家、對社會、對客戶負責,講真話、講實話的信條,追崇研究價值的客觀性、公正性,旨在聚賢才、集民智、析實情、獻明策,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歡迎您積極參與和投稿。
電子郵箱:gy121302@163.com
昆侖策網: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jqdstudio.net
1、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僅供大家學習參考;
2、本站屬于非營利性網站,如涉及版權和名譽問題,請及時與本站聯系,我們將及時做相應處理;
3、歡迎各位網友光臨閱覽,文明上網,依法守規,IP可查。
作者 相關信息
內容 相關信息
? 昆侖專題 ?
? 十九大報告深度談 ?
? 新征程 新任務 新前景 ?
? 習近平治國理政 理論與實踐 ?
? 我為中國夢獻一策 ?
? 國資國企改革 ?
? 雄安新區建設 ?
? 黨要管黨 從嚴治黨 ?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