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如無意外,2018年“兩會”期間,這一新設機構將出現在政府組成部門序列當中。
這又是一個涉及國有資產概念的機構。
說起國有資產的內涵和外延,特別是由此引申出的類別監管權力(權利)與監管方式,能把它完全說清楚的并不多見。正因為在這一看似簡單、其實非常不簡單的問題上,并沒有進行嚴謹的闡釋和宣傳,導致在監管問題上出現非常嚴峻的問題。
這并非危言聳聽。
為了便于表述,先上結論。
一.國資委改名建議
建議一:即將成立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自然生態監管機構,定名為“國有資源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有資源委)。將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資源,以及未開采的礦藏資源、未開發的土地資源,統歸國有資源委監管。國有資源委是具有行政權力的政府組成部門。
建議二:將現有的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改名為“國有資本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有資本委)。將所有經營性國有資產(包括金融和文化等經營性國有資產),全部統歸國有資本委監管。從此以后,但凡屬于經營性的國有資產,一律改稱國有資本。國有資本委保持原有的政府直屬特設機構定位。
建議三:在完成上述國有資本委改名程序以后,保留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構名稱(簡稱國有資產委),將政府財政資金、已開發土地資源、行政事業單位的樓堂館所等非經營性資產,全部統歸這一新概念下的國有資產委監管(當然,也可以取消這一機構,由財政部門直接履行監管職責)。國有資產委也是具有行政權力的政府組成部門。
二.為什么是國有資本?
將原有的國有資產這一總體概念,細分為資源、資本、資產三大類,分別體現其自然、經營、非經營三大不同屬性,分屬國有資源委、國有資本委和國有資產委監管。由此,國有資本的經營屬性才能凸顯出來,才能從原有含混的國有資產大概念中分離出來。
資源、資本與資產,在一定條件下發生流動與性質轉換。但是,有了上述監管框架,這種流動與轉換行為,便有了嚴謹的法律程序和權屬定義。
其一,自然資源通過公開招投標進行開發,所得資金進入財政國庫系統,自然資源轉變為現金形式的非經營性資產,歸國有資產委監管。如果是由私人資本中標開發,該自然資源轉變為受法律保護的私人資本;如果是由國有企業中標開發,則轉為國有資本,歸國有資本委監管。如果由人大批準,直接劃撥給國有企業進行開發,該自然資源資產則跨過非經營性資產的環節,直接變成國有資本,作為國家對國有企業的資本金投入,歸國有資本委監管。如果由人大批準,直接劃歸政府部門或公用事業所用,則轉為實物形式的非經營性資產,歸國有資產委監管。
其二,政府財稅收入形成的國庫資金、行政事業單位的樓堂館所、醫院、學校、公園、政府已開發的城市土地等資產,必須嚴格界定為非經營性,用于維持政府運行、公益事業和民生保障。一旦實物形式的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本,則作為政府向國有企業的資本金投入,轉為國有資本,歸國有資本委監管。政府財政資金作為資本金直接投入到國有企業,一旦完成工商注冊手續,即時轉化為國有資本轉由國有資本委監管,不能繼續由履行公共管理職責的政府組成部門監管。
三.國資委改名理由
改名茲事體大。核心理由八個字:名正言順,身正行準。
1.解決“名正”問題,名正則身正。國有資本與國有資產,一字之差,天壤之別。隨意不得!含糊不得!政企分開的前提,是資產與資本分開,是政府公權力與出資人股東權利分開。國資委以直屬特設機構而非政府組成部門的身份出現,本是一項天才級的制度設計,可惜知曉其精妙的人寥寥。體制內當其為政府部門,以行政隸屬關系對其呼來喝去,用的手順。國資委或自我認同、自我強化其政府部門色彩,也習慣于對出資企業行使行政思維的監管手段。社會輿論更是搞不懂狀況,將其與政府組成部門混為一談,以“政企分開”為由,呼吁將其與出資企業進行物理切割。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管資本”,其實就是對國資委管“資本”角色定位的正本清源。因此,國資委更名為國有資本委,很有必要且十分迫切。
2.解決“言順”問題,言順則行準。資產與資本,一字之差,帶來“權力”與“權利”之別。上述三個監管部門中,國有資源委和國有資產委是政府組成部門,具有強制性的公權力,覆蓋全社會。而國有資本委不是政府組成部門,不具有覆蓋全社會的公權力,僅對其出資的獨資企業及非獨資企業中的股權,具有與其他所有企業出資人相同的股東權利。在這一權利表達上,國有資本委與其他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老板,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非如此,不足以建立起公平有效的市場經濟體制!市場經濟競爭環境下,一般出資人老板怎么管人管事管資本,國有資本委就該怎么管人管事管資本;非國有企業怎么決策經營發展,國有企業就該怎么決策經營發展?;旌纤兄剖菄匈Y本與非國有資本按照通行的市場經濟規則,共同投資設立的一般性企業,本身并不具有什么獨特之處。而這個通行的市場經濟規則,就是現代企業制度。
改一個字,換一個新瓶子,更有利于裝新酒。
國資委趕緊改名吧!趕緊在國有資本出資人的嚴謹定義下改革前進吧!
(作者系廣東省社科院國資研究中心主任、廣東省國有資本研究會會長、昆侖策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來源:昆侖策網【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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