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資委都管不好,社保基金就管得好了?這批不看好國有資本的人,當然也是明里暗里推動國有資本私有化的人。既然都是變賣國有資產,為什么一定要劃轉到社保基金以后再變賣呢?
本來不應這樣設問。因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定下的調子。況且,從歷史理由和現實需求來看,將“全民所有”的國有資本,劃給“全民享有”的社保基金,這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誰跳出來反對,誰就會成為“全民”的公敵。
但是,一則《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起草細節的報道,尤其是圍繞這一事件進展的評論,引起了筆者的興趣。深究下去,愈見蹊蹺。
劃轉的國有資本怎么監管?
國有資本監管是一個世界性難題。至少在目前的中國,還沒有見到理論與實踐相互印證、公認有效的監管方式。君不見,十幾二十年了,現如今,不還在試點、試點再試點嗎?作為直屬特設機構的國資委,一直處于輿論的風口浪尖,怎么做都不對。在一些人眼里,在“有恒產者有恒心”的理論推導下,把國有資本管住管好,那是幾乎不可能的。
好歹,國資委還有一套林林總總、疊床架屋的規章制度,還有一撥相對專業、編制齊備的監管隊伍。社保基金呢?跟現有的國資委相比,根本不成體系。國資委都管不好,社保基金就管得好了?奇怪之處就在于,那些極力否定國資委監管績效的人,卻是積極贊同國有資本劃轉社保基金的人,而且他們主張劃轉的越多越好、越快越好。這正是引起筆者警惕,進而關注這一事件的原因。
再者,這批不看好國有資本的人,當然也是明里暗里推動國有資本私有化的人。在鼓動國有資本劃轉社保基金議題上,卻從不提劃轉之后能否管住管好的疑問,也不再提國有資本低效、壟斷、腐敗等老生常談之事。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關于強化社保基金監管隊伍和監管權利的政策主張,也沒有見到社保基金為迎接大規模國有資本劃轉的制度準備。一句“管資本”,成為其自信心滿滿的萬能鑰匙。似乎,在相同的制度與政策環境下,從正部級的直屬特設機構到正部級的直屬事業單位,監管主體變更所帶來的國有資本流失風險,是不需要討論的。這不是很反常理嗎?
莫非,這里隱藏著什么不可告人的動機和安排嗎?于是,引出筆者的下一個疑問。
劃轉的國有資本怎么處置?
監管和處置,是兩個著重點完全不同的概念。監管,總體上要拿在手上,靠雞生蛋,用國有資本運營所產生的利潤來彌補社保缺口;處置,那就是要賣,靠殺雞取卵來直接套現。前者復雜,后者簡單;前者細水長流,后者一錘子買賣;前者是活錢,后者是死錢。這不,還是這批人,在討論劃轉上市公司股權好,還是劃轉非上市公司股權好時,已經迫不及待地表示“最好是上市公司的股權”,因為變現容易。當然,也有人表示非上市公司股權也要,真要變現,也不是不可能。
有媒體在分析國有資本劃轉社保基金“長期不落實”的原因時,提到了“一些利益部門”的抵制。說白了,就是在批國資委唄!在他們眼里,國資委成為抱著國有資本這個金娃娃不撒手的利益集團。所以這次,以社保基金缺口問題不能再拖延為理由,將國資委置于道德風口,使之進退兩難、乖乖就范。我們試想一下,如果真的到了迫不得已,非要變賣國有資本來彌補社保缺口的那一天,黨中央國務院做出決策,國資委反對得了嗎?這么多年來,在國有股減持,國有股劃轉,提高國有資本上繳財政預算比例等問題上,哪一件事國資委不配合了?那么問題來了——既然都是變賣,為什么一定要劃轉到社保基金以后再變賣呢?由國資委變賣以后,直接將變賣所得劃轉到社保基金,國資委賣,社保基金花,國資委煩,社保基金閑,國資委被罵,社保基金得贊,那不是皆大歡喜的事情嗎?
答案也許,很可能就是:國資委對變賣國有資本:不-積-極!
是的,現在的國資委,還就是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堅定要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堅信能搞好國企的大本營。主張國有資本私有化的力量,想盡各種招數要將國資委污名化、邊緣化,最終實現去國資委化。在國企改革頂層設計久拖不決的博弈中,在個別已出臺的改革文件的表述中,其實已經看到了這樣
企圖。早前,基本上還是這批人,以地方政府債務超預警為由,積極地“建言獻策”,要地方政府通過出售國有資本來緩解燃眉之急。這司馬昭之心,路人已知兩回了。
毋庸諱言,國資委及其監管框架當然不是完美的。但是,在現有的理論和實踐條件下,它又是可行和可靠的。所以,十八屆三中全會在這一問題上的表態是:“全會決定堅持和發展黨的十五大以來有關論述”,“全會決定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全會決定強調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這里的主題詞是堅持、發展、完善,是決定、強調、必須、毫不動搖,而非另起爐灶,推倒重來。用改變監管主體和監管方式來“處置”國有資本,恐怕還是行不通的吧?
這股力量之強大,不是幾句道理就能扭轉的。那么,我們換一個議題再來較量,引出下面這個問題。
劃轉的國有資本誰來分享?
處置“全民所有”的國有資本,用以“全民共享”的社保基金,有問題嗎?
這個真的有。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就是每一位公民均等化所有。不管你是公務員還是企事業單位職工,不管你是老板還是打工族,不管你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籍,不管你是發達省份居民還是偏遠落后地區居民,在國有資本面前理應人人平等。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的。體現社會主義全民所有的優越性,最合理的方式,是將國有資本產生的利潤,拿出一部分來進行全民均等化分紅。即使一定要變賣國有資本,變賣所得也應該均等化分配。
但是,劃轉并彌補社保缺口,那就不同了。盡管社保基金的宗旨里有關于“對貧困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表述,但是那并不是設立社保基金的重點,重點還在于解決繳費職工養老金收支缺口問題。那么問題來了,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標準,城市和鄉村一樣嗎?東部和西部一樣嗎?不同編制的人一樣嗎?高收入和低收入的人一樣嗎?答案是肯定不一樣的。本來是一人一份均等化的權益,劃轉到社保基金以后,就變成不均等了。本來算好是一人一塊肉,扔到火鍋里再撈出來吃的時候,有的人就吃得多,有的人必然就吃得少,還有一些人根本撈不著肉了。這個問題,政策設計者想到了沒有?每一位公民,尤其是利益受損的弱勢群體都想到了、知道了、同意了沒有?
作為生活在大城市的事業單位專業人士,筆者肯定是這場國有資本劃轉社保基金“再分配”的得益者之一。但是,我愿意為那些沉默的,甚至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利益受損的絕大多數人打抱不平。這也許就是本人與那些極力鼓吹國有資本私有化,為少數人的資本利益站臺的人的根本不同。
(作者是廣東省國有資本研究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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