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和新西蘭,聯合指控中國違反網絡安全承諾,對五國實施了網絡攻擊,同時美國司法部宣布起訴兩名中國黑客。
《華盛頓郵報》當即指出,這是“五眼情報聯盟”(Five Eyes)的一次公開的聯合行動。
僅僅一個月以來,這個神秘的跨國間諜組織就在媒體上出現了不止一次。1周前的12月13日,澳大利亞《悉尼先驅晨報》曝光了“五眼”組織在今年7月17日的一次聚會。當時,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與其它各國間諜組織頭頭們在渥太華附近一邊吃龍蝦,一邊討論地緣政治威脅,主要話題之一是:“各國情報部門是否應該公開表達它們對中國的擔憂?”
報道認為,正是這一聚首謀劃,促成了五國對中國進行某種協調一致的行動。例如華為隨后被各國陸續下達禁令,孟晚舟被捕。事件接二連三,而現在,五國又聯合起來指控中國。
看上去,這個“五眼”似乎很關心中國。它到底是個什么樣的組織?
監控“一切外國通訊”
(美國國安局網站截圖https://www.nsa.gov/news-features/declassified-documents/ukusa/)
所謂“五眼聯盟”(Five Eyes),是五國情報機構(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之間的一種合作機制。因協議保密時效到期,美國國安局在2010年公開了當年建立合作的協議文件,筆者杜佳得以一窺其緣起。
據美國國安局網站介紹,早在二戰時期,美國陸軍和海軍的情報部門,就與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情報部門,在“通訊情報偵察”方面有合作,以收集目標組織或個人的通訊信息,比如截獲、監聽對方的無線電通訊、電話、電報等等。
1946年3月5日,美英簽署《英美通訊情報協議》(British-U.S. CommunicationIntelligence Agreement,現在一般稱為UKUSA),正式確立了這種合作關系。
(協議文件的封面截圖:2010年1月25日解密)
協議的關鍵詞是“交換情報”,即情報成果在英美情報機構之間交換共享。協議規定了情報偵察的范圍:一切“外國通訊”!即英美管轄范圍之外的“所有外國的政府,或者任何軍事組織,不論空中海上,或者派系、政黨、部門、機構、司局,或者為上述機構辦事的任何人產生的一切通訊”。
(協議文件截圖:行動指導。協議規定,針對 “外國通訊”,美英兩國情報機構應當采取六方面行動。)
在協議簽訂的同一天,即1946年3月5日,英國前首相丘吉爾發表了著名的“鐵幕演說”。這個下野的右翼政客發表了動員性的演講,而那些臺上的政客們則簽署了情報合作協議,相互配合運作,“冷戰”的帷幕在這一天就這樣徐徐拉開。
(2010年1月29日,《時代雜志》稱該協議是“冷戰歷史中最重要的文
英美的情報合作雖然聲稱針對一切外國通訊,但是也有側重點,蘇東地區和后來成立的新中國自然成為監控的重點對象。《時代》雜志稱,這一監控事無巨細,“記錄了蘇聯社會各個階層,主要是中層官員的加密通訊”。從此以后,東方面對西方變得“單向透明”,這為西方贏得冷戰埋下伏筆。
英美是情報交流的發起方。隨后的幾年,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加入,享有和英美相同的權限,這就成了五國合作。后來西德、菲律賓等國作為“第三方”(Third Parities)也加入,當然地位遠不同于前面五國。這個聯盟仍然是由五國來主導。
在這五國的情報交流過程中,如果一份機密文件可以在五國情報機構共享,就需要標注“僅限于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英國、美國人員查看”(AUS/CAN/NZ/UK/US EYES ONLY),簡略的寫法就是“五眼(FVEY)”。
2013年,美國國家安全局前員工斯諾登曝光了大量美國情報部門的保密文件,筆者杜佳查閱發現,在其中仍然可以見到大量標注了“五眼(FVEY)”的材料。
由此可以判斷,冷戰雖然已經過去多年,但到了2010年代,“五眼”之間的合作依然是日常性質的,“五眼”的合作不僅沒有停止,而且保持著活躍。這從側面映證了《悉尼先驅晨報》、《華盛頓郵報》等多家媒體對“五眼聯盟”仍在運作的報道。
(斯諾登泄密文件中有大量“FVEY(五眼)”字眼,這是截圖之一)
監控“外國勢力”及其代理人通過查看斯諾登曝光的國安局保密文件,我們就能夠知道美國情報機構是如何對“外國通訊”進行監控的。美國是五國中最大的國家,而五國情報機構又緊密合作,所以了解了美國國安局的運作方式,就相當于知道了“五眼”的運作方式。
斯諾登泄密的文件中包括美國國家安全局刊發的《美國通訊情報偵察指導意見》(代號USSID SP0018,文件編號4086222)。該文件保密級別屬于“機密”(secret),發布日期是2011年1月25日,并注明了“五眼”(FVEY)之間可以共享。
文件主要內容是討論針對個人和組織的通訊情報,涉及偵察的適用范圍、實施方式和法律約束,其中特別規定:“所有對外情報行動的重心放在外國組織和個人身上。”
(2011年版《美國通訊情報偵察指導意見》截圖)
該條目等于是明確了美國情報機構監控外國人和外國組織的“合法性”,并為這種行為大開方便之門。
其中,尤其針對所謂的“外國勢力”。
斯諾登泄密的另一份美國國安局1993年7月27日發布的《美國通訊情報偵察指導意見》(這是2011版的前一版本,代號同樣是USSID SP0018,保密級別同樣是“機密”),對“外國勢力”這個詞做了定義:
(1993版《指導意見》對“外國勢力”的六個定義。2011年版《指導意見》一字不改地沿用了這個定義。)
如圖所示,定義中的第3條和第6條都指出,外國勢力是指由“外國政府指導或掌控的組織”,兩條的區別只是在于“外國政府”是否“公開承認”有這種掌控。那么這兩條合在一起,則意味著不管承不承認,它們都屬于“外國勢力”,都將是美國情報機構的監控重點。
至于怎樣才算由外國政府“指導和掌控”(directed and controlled)呢?文件對此沒有進一步細化,這就給了美國司法機構和國安局官員巨大的自由裁量空間。
(2011年版《美國通訊情報偵察指導意見》:外國勢力代理人)
與此同時,如果有人成為了“外國勢力代理人”,也會成為美國情報機構的監控對象。
上述2011年版的文件指出,一個美國人或者非美國人,與“外國勢力”建立某種聯系,例如成為外國勢力的雇員,并在美國活動,就會被定義為“外國勢力代理人”。或者,即使并非作為雇員,而僅是與“外國勢力”發生其它形式的聯系,也可以成為監控目標,并且程序上不需要法庭批準,只需要國安局領導點頭就行。
對“外國勢力”及其代理人實施廣泛監控,這一規定意義重大。而且因為其寬泛模糊的法律適用標準,許多中國企業“被”落入“法網”。
事實上,華為和中國的許多其它企業與機構,的確一直在被美國國安局全面監控。
絕密:全面監控中國
(斯諾登泄密文件截圖:注意“五眼”和“華為”)
根據斯諾登的爆料,早在2007年,美國國安局就針對華為展開行動。上圖行動代號為“狩獵巨人”(Shotgiant),文件發布的時間是2010年,保密級別是“絕密”(Top Secret),并照例在“五眼”間共享。
美國國安局入侵了華為在深圳總部的服務器,一方面為了找到華為與中國軍方合作的證據,以便于對其進行后續制裁;另一方面是要“利用華為的技術產品”。作為通訊器材供應商,華為的產品在國內外暢銷,特別是參與了中國各地的通訊基礎設施建設,“該公司生產的設備是因特網的骨干設施”。美國情報機構希望利用華為的設備,對美國關心的目標實施廣泛監控,如此各地的華為設備反過來會淪為美國國安局的眼線耳目。
這種監聽和控制的行為一直在持續,但美國方面卻經常反過來指控中國。
2014年4月22日,《紐約時報》首先根據斯諾登泄密的文件,報道了美國入侵和監控華為的新聞。報道稱美國政府官員將華為視作“安全威脅”,禁止美國公司和政府機構采購華為的設備,但同時又想著要利用華為設備達到自己的目的。該報因而借華為美國區經理威廉·不萊梅( William Plummer)之口表達了某種荒謬感:美國通過入侵華為的系統來證明華為有威脅,“做了我們指控中國人對我們所做的那些事情,這很諷刺”。
無獨有偶,英國媒體《經濟學人》也發現了這其中的自相矛盾之處。就在一周前的2018年12月13日,它報道稱:“正如斯諾登2013年泄密顯示的,美國的諜報部門選擇改裝本國科技公司的設備來監聽目標。而如果他們的中國同行沒有考慮過同樣的策略,這就會很奇怪。”簡而言之,就是說美國通過技術手段監聽別人,然后以己度人,反過來指控中國一定也在搞監控。
泄密文件中所稱的“狩獵巨人”項目當時延續6到9個月,但是“五眼”對中國的監控卻是長期而全面的。
2007年10月3日,美國國安局發布《2008到2013財年通訊情報任務戰略計劃》,保密級別是“絕密”(top secret),照例共享給“五眼”。
(《2008到2013財年通訊情報任務戰略計劃》:迫切需要)
該文件的附件B“迫切需要”一欄指出,美國國安局需要“滲透”中國等國的“領導層、軍隊和安全部門的絕密通訊和數據”以及“相似的高度關注目標”。
不僅如此,中國的其它企業也未能逃脫美國的監控。
斯諾登泄露的文檔里包含了指導如何監控對方郵件、社交媒體的教程,發布時間是2007年10月8日,保密級別也是“絕密”(top secret)。文件由美國國安局編制,下發給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英國和新西蘭的情報機構,即“五眼”情報機構學習使用。
(國安局內部教程:手把手教你怎么監控對方的郵件往來,注意發布機構包括“五眼”,FVEY)
(國安局內部教程:如何截取對方郵件通訊)
教程的內容是,假如目標人物有雅虎的郵箱賬號,需要如此如此來實施監控。然后對方一登錄自己的賬號,監控者就會知道。文件表示,國安局用這種辦法來監控“雅虎、臉書這類靜態IP賬戶很成功”。這表明能被監控的不止有郵箱,還有社交媒體。
注意,文件中特別指出,領英網、推特、油管、甚至中國的QQ、阿里都可以用這種技術實施監控。
騰訊和阿里,這兩個中國互聯網巨頭企業,看來也早已納入美國監控范圍。
(國安局內部教程:注意左邊第二排的阿里巴巴和右邊第三排的QQ)
“針對中國的數碼冷戰”
上述《紐約時報》2014年4月的那篇報道,最終將美國監控中國的做法稱為“針對中國的數碼冷戰”。
斯諾登曝光的文件中,有一份美國國安局2004年11月23日發布的《美國通訊情報偵察系統戰略計劃任務清單》,或許有助于我們理解這種“數碼冷戰”。文件是“機密”級,照例分享給“五眼”,為期12個月到18個月。
(通訊情報偵察戰略目標清單:任務J,新興戰略技術。)
這份文件多次提到中國,其中的戰略J指出,美國必須留意并“阻止”中國等國出現的“技術驚喜”,因為這類技術可能讓這些國家擁有“戰略軍事、經濟或政治優勢”,是美國的“威脅”。
(《經濟學人》:《芯片戰爭:中國、美國和硅制霸》)
阻止“新興的戰略技術威脅”,看起來是這場“數碼冷戰”的動機。
2018年12月1日,《經濟學人》發表文章,闡述中美之間為爭奪科技高地的“芯片戰爭”。文章指出中國企業“有能力創新”,并“投入巨資用于研發芯片”。美國已經“不能忽略中國在半導體方面的雄心壯志,也無法簡單地讓中國馴服”。
無疑,在美國看來,東方大陸那位經常被指控“抄襲”的玩家已經成長起來,時不時拿出一個“技術驚喜”,成為了美國的“威脅”。
然而美國的企業似乎很難通過正常的商業競爭來消除這種威脅。中國的進步“難以被阻止”,但同時美國又“決定保持領先”,“美國的產業領導地位和中國超級大國雄心撞在一起”。《經濟學人》的文章因此提出,美國可以與盟友聯手。
事實上,美國的確與盟友聯合起來了,而且這種聯合早已開始,代號“五眼(FV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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