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對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理解,應該從多個維度去認識。
一、從全局和戰略維度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基點。
統一大市場是指在全國范圍內建設一個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的大市場。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對市場經濟理論與實踐的豐富和發展,必將對新形勢下深化改革開放,更好利用發揮、鞏固、增強我國市場資源的巨大優勢,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產生重要影響。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提出,是黨中央在領導全黨全國人民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偉大實踐中對市場經濟不斷認識的結果,有一個漸進的過程。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大市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黨的十九大提出,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堅持平等準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2021年12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時強調,構建新發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發布。
中央高層正式公開使用“全國統一大市場”一詞,是在2015年8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在部署發展現代流通業相關政策時指出,要堅決清除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各種“路障”,禁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競爭,禁止利用市場優勢地位收取不合理費用或強制設置不合理交易條件,降低社會流通總成本。
因此,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一部分,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保障、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是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堅強支撐。
二、從供給和需求維度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需求側管理的有機結合。
市場是各方參與交換的多種系統、機構、程序、法律強化和基礎設施之一,也是商品和服務價格建立的過程。購買者、購買力、購買欲望是決定市場規模和容量的三要素。市場通過信息反饋,直接影響著人們生產什么、生產多少以及上市時間、產品銷售狀況等。聯結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產、供、銷各方,為產、供、銷各方提供交換場所、交換時間和其他交換條件,以此實現商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各自的經濟利益。供給和需求是市場經濟內在關系的兩個基本方面。
從供給側看,由于市場本身存在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市場的發展就由“看不見的手”自發調節到“看不見的手”與“看得見的手”兩手抓。供給側由單純的商品供給發展到商品與服務的供給,需要機構、程序、法律強化和基礎設施等保障。因此,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的統一,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在解決結構性問題,注重激發經濟增長動力。在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運行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提高供給質量和效率。要保持在一定增速水平上的高質量發展,就需要毫不動搖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
從需求側看,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是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要求,體現以人民為中心,充分發揮市場促進競爭、深化分工等優勢,進一步打通市場效率提升、勞動生產率提高、居民收入增加、市場主體壯大、供給質量提升、需求優化升級之間的通道,努力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暢通高效的國內大循環,擴大市場規模容量,不斷培育發展強大國內市場,保持和增強對全球企業、資源的強大吸引力。要在激活潛在需求、釋放新需求的同時,注重需求質量的提高,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三、從政府和市場維度
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是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市場經濟發展的一道難題。在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不斷發生變化。在自由競爭階段,政府是“守夜人”,市場作為“看不見的手”在資源配置、經濟發展中起著決定性作用。但市場的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導致市場失靈,出現市場秩序混亂、低水平無序競爭的商業欺詐行為,從而危害社會的整體利益,最終影響人類文明的健康發展。因此,政府發揮調整資源配置、穩定經濟、加強社會保障的作用,彌補了市場的缺陷,穩定經濟發展,成為“看得見的手”。
“看不見的手”的本質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這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是價值規律發揮作用的基本要求。具體內容包括:企業是市場配置資源的主體,生產什么、生產多少、怎樣生產和為誰生產由企業根據市場需要自主決定;價格機制是市場配置資源的核心,價格形成機制以市場競爭為主,使價格充分反映資源的供求狀況;市場體系是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現代市場體系讓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但“看不見的手”常常帶來市場秩序不規范,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經濟利益的現象廣泛存在;生產要素市場發展滯后、要素閑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并存;市場規則不統一,部門和地方保護主義大量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阻礙優勝劣汰和結構調整,造成貧富兩級分化和經濟波動。
“看得見的手”的本質是政府通過宏觀調控,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具體內容是完善的市場秩序是市場資源配置的保障,政府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但“看得見的手”常常表現出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利益優先,政府職能仍存在錯位、越位、缺位現象,該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沒有放足、放到位,該管的事情沒有管好、管到位。
由此可見,“全國統一大市場”并不是由政府之手來進行統一,而是通過消除對市場公平競爭的阻礙,消除行政壁壘,消除對市場的不當干預,形成一個商品自由流動、要素自由配置的市場,這才是一個統一的大市場。
從政府角度來看。首先,強制度。完善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其次,推標準。建設現代流通網絡,完善市場信息交互渠道,推動交易平臺優化升級。第三,嚴監管。健全統一市場監管規則,強化統一市場監管執法,全面提升市場監管能力。第四,破壟斷。著力強化反壟斷,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準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持續清理招標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
從市場的角度來看。在黨的領導下,遵守市場的基本制度、規則和標準,按照市場運行規律,在要素與資源市場上提供高水平的商品和服務,實現統一的高水平的有效市場。
由此可見,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國家發展戰略的一部分,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需求側管理的有機結合,是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統一,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有效路徑,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基礎。
作者:蓋艷梅 單位:北京市委黨校經濟學部教研部教授;來源:宣講家網微信號 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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